博斯坐在餐桌前,桌上摊着他的笔记本,凯莎·罗素请《时报》的见习生给他找来的剪报放成两堆,一堆是康克林的,另一堆是米特尔的。桌上还有一瓶啤酒,整个晚上他像喝止咳糖浆似的慢慢喝着这瓶啤酒。一瓶的量是他自己定的限制,但是烟灰缸里塞满了烟头,桌边一股袅袅的蓝烟。他没有限烟,伊诺霍斯没说到抽烟。
但是对于他的使命,她说了很多。她直截了当劝他停止,等到他在感情上能完全面对他可能找出的答案之后再开始,他却告诉她自己已经过了可以停止的阶段了。她后来说的话让他开车回来时想了一路,即使到现在也还不时重现在他脑中。
“你最好想清楚,确定你真的想这样做,”她说,“不管是不是潜意识,你可能一直都在朝这个方向走。这可能是你今天成为警察的原因,一个凶杀案警探。一旦解决了你母亲的案子,你可能也就解决了你自己当警察的需要,可能把你的冲劲、使命感一起解决掉。你必须有这样的准备,不然你就应该回头。”
博斯认为她说的是对的,他知道那件事一直在那里。他母亲的遭遇对他日后的成长有决定性的影响,那件事一直深埋在他心中——一定要找出真相,一定要让凶手受到惩罚。那是他从来不曾说出口,甚至不曾仔细想过的事情。那需要好好计划,可是他没有那样宏大的计划。但他仍然充斥着一种感觉,他所走的每一步都是必然的,很早以前就有一只无形的手领着他一步一步走上他的路。
他把伊诺霍斯的话放在一边,专心搜索他的记忆。他在水中,睁着眼看着游泳池上方的灯光。然后,灯光被一个站在上面的人影挡住了,一个朦胧的、暗色的天使在他之上盘旋的画面。他双脚一蹬,往那个人影游去。
博斯拿起啤酒瓶,一口喝干了剩下的酒,他试着把注意力拉回面前的剪报中去。
起先,他很惊讶阿尔诺·康克林在登上首席检察官宝座之前就有这么多新闻见报。他翻了一些,看到的都是康克林做检察官时案子的报道。博斯从他经手的案子和他的风格上仍然可以感觉出这个人的轮廓,他在检察官办公室和一般人眼中逐渐上升的明星地位和形象,这显然和他经手了许多大众瞩目的案件有关。
这些报道按时间先后放在一起,第一篇是一九五三年一件成功被检察官起诉的案子。一个女人在毒死自己的父母后把尸体藏在车库的箱子里,直到一个月后邻居对警察投诉气味才被发现。康克林的辩词在几篇文章中被大量引用,有一篇形容他为“耀眼的地检办副检察官”。那个案子是最初以精神病为辩护理由的一个,被告据称没有完全判断能力,但那个案子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且引起了公众的愤怒,陪审团在半小时内就做了判决,被告被处以死刑,康克林维护公共安全、主持正义的公众形象得以确立。报上有一张他在判决后和记者谈话的照片,原先那篇报道的形容非常正确,他的确十分耀眼。他穿了一套三件式的深色西装,金色短发,脸上刮得干干净净,身材瘦长,肤色红润,标准的美国小生长相,是演员愿意付整形外科几千美元去塑造的外形。阿尔诺本身就是一个明星。
下面的剪报还有好几桩凶杀案。康克林每一件都胜诉了,他几乎每次都得到他要求的死刑判决。博斯注意到他的头衔在五十年代后期成了“资深副检察官”,到了五十年代末已经升到助理检察官了,他蹿升到地方检察院的高层只用了十年时间。
其中有一篇记者招待会的报道,地方首席检察官约翰·查尔斯·斯托克宣布任命康克林为特别调查小组的负责人,负责清除影响到洛杉矶社会安全的种种犯罪问题。
“我总是找康克林解决最棘手的难题,”斯托克说,“这一次我再度找他。洛杉矶的居民希望有一个干净的小区,我发誓我们会办到。对那些知道我们会找上门的人,我的忠告是:离开此地。旧金山会要你们、圣迭戈会要你们,但是洛杉矶不要你们。”
接下来是之后几年的报道,醒目耸动的标题之下是一连串扫除赌窟、烟馆、妓院和流莺的故事。康克林组建了一个由郡里各警局借调的四十个成员的机动部队,《时报》称之为“康克林突击队”,好莱坞是他们最主要的目标对象,但他们扫除罪恶的范围遍及整个郡。根据报上说的,从长滩到沙漠,所有从事犯罪勾当者都闻风丧胆。博斯非常确定康克林突击队盯上的那些黑道头子依然照常营业,倒霉的只是下面那些雇来的混混,随时可以找到替代品。
剪报中最后一篇关于康克林的报道是一九六二年二月一日他那篇扫除一切威胁伟大社会的罪恶的宣言——宣布竞选地方首席检察官职位。博斯注意到他在市区老法院台阶上那段演讲的内容,其实来自一套警察熟知的哲学,不知是康克林自己还是他的撰稿人当成他们自己的创见了。
“有人对我说过:‘到底有什么大不了呢,阿尔诺?他们犯的不是什么大罪,也没有受害人。如果有人想找个地方赌钱,或者花钱找女人睡觉,这有什么错?谁是受害人?’朋友们,我来告诉你们错在哪里,谁是受害人——我们都是受害人,我们所有人。我们让这类活动发生、对此视而不见的时候,我们的力量就减弱了。我们每一个人。”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这些所谓的小小的犯罪案就像一栋荒废的屋子上几扇打破的窗子。不是太大的问题,对不对?不对。如果没人把破掉的窗子修好,很快就会有小孩跑来,认为反正没有人在意,就会丢几块石头,砸破更多的窗子。然后,小偷经过时看到房子破破烂烂,认为这一带没人管,他们可以以此为基地,不久他们就会趁附近的街坊外出工作时登堂入室了。”
“接着你们可以想象,偷车贼跑来把停在路边的车偷走,这样一点一点累积下去,居民会发现他们生活的街区变了样。他们想,没人在乎了,所以他们可以等上一个月才剪一次草。他们也懒得告诉在街角闲荡的男孩把烟熄了,到学校去上课。这一切是一个缓慢的衰败过程,朋友们。这样的事实在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家中随处可见,就像你院子里的杂草,悄悄滋生。可是,等我当了地方首席检察官,我要把这些杂草连根拔去。”
文中说康克林已经选了一个“急先锋”来负责他的竞选事宜。他说戈登·米特尔会立刻辞去在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开始部署竞选活动。博斯把整篇报道又看了一遍,立刻注意到他先前没有注意到的一个细节。那是在第二段。
这是名气很大又长于应对媒体的康克林第一次参加公职竞选,这位三十五岁、未婚、居住在汉考克公园区的居民说,他很早就打算参选,并得到即将退休的地方首席检察官约翰·查尔斯·斯托克的支持,后者亦将出席记者招待会。
博斯翻到笔记本中他以前记下名字的那页,在康克林的名字下面加上汉考克公园区。虽然不多,但是至少证明了凯瑟琳·雷吉斯特所说的某些内容。这一点对博斯来说已经够了,他觉得他终于抓到一点线索了。
“伪君子!”他小声说道。
他在康克林的名字上画了个圈,一边想着下一步该怎么做,一边无意识地在康克林的名字上画圈圈。
玛乔丽·洛最后去的地方是汉考克公园区的一个聚会。据凯瑟琳·雷吉斯特说,她是去看康克林的。她死后,康克林打过电话约见调查案子的警探,可是没留下任何记录。博斯知道这些只是把事实连接在一起,可是这些关联使他加深了第一晚看凶杀记录时就存在的怀疑:这个案子有问题,某些地方接不上头,他越想越觉得问题出在康克林身上。
他伸手到椅背上挂着的外衣口袋中掏出他的小地址簿,走到厨房,打了个电话到副检察官罗杰·戈夫家里。
戈夫和博斯一样是低音萨克斯迷,他们除了在法庭的审判中并肩同坐,也一起在爵士酒吧消磨过无数夜晚。戈夫是一个老派的检察官,在检察官办公室干了将近三十年。他对地检办内部和外面的政治都毫无兴趣,只是深爱他的工作,他的特殊在于他对工作从不厌倦。他见过上千名副手因吃不消而改道走进私人法律行业,可是他留了下来。现在他在刑事法庭的同行都是比他年轻二十岁以上的律师,可是他仍然很出色。更重要的是站在陪审团前面指控罪犯触怒上帝和社会时,他的声音仍然充满正义的激情。他的坚持和公正在市执法和法律圈子中为他赢得不可动摇的地位,他也是少数几个博斯极为敬重的检察官之一。
“罗杰,我,哈里·博斯。”
“嘿,天杀的,你怎么样?”
“还好,你在干吗?”
“跟大家一样,看电视。你呢?”
“没做什么,我在想,你记得格洛丽亚·杰弗里斯?”
“格——哦,当然记得。我想想看,她是……对了,丈夫摩托车车祸残废的那个,对不对?”
他回忆起那个案子,所有细节清楚得就像从本子上读出来一样。
“她后来不想再照顾他了。有一天早上他还在睡梦中,她坐在他的脸上把他闷死了。这案子马上就要判为自然死亡了,直到有一个叫哈里·博斯的警探起了疑心,他找到了证人,格洛丽亚全都告诉了证人。她的致命伤是陪审团听到证人说,她亲口提到把他闷死的时候,是她第一次从他身上获得满足。记性还可以吧?”
“妈的,真的无懈可击。”
“她怎么了?”
“她就要从弗龙特拉监狱出来了,快要到了。我想知道你有没有时间写封信?”
“干!这么快?几年?三四年之前才进去的吧。”
“差不多五年了。我听说她已经上榜了,下个月就要审核。我会写封信,可是如果检察官也有一封会更有力。”
“不要紧,我计算机里面有一封底稿。我只要改一下名字和案子,加一点凶案细节。基本上是说案情重大,目前不应保释。底稿很不错,我明天就寄,一般会很管用。”
“好,多谢了。”
“你知道他们不应该再让那些女人看书。她们出席的时候,一个个都是虔诚教徒的模样。你去过那些听证会吗?”
“一两次。”
“下次你有时间也有心情的话,在那里坐上半天多听几个。曼森家族的一个女孩申请保释的时候,他们要我出席。你看,案情重大的,光是封信不够,他们要人到。我就到弗龙特拉监狱去了,等我的案子上来之前听了十个别的案子。我告诉你吧,每个人都引用《哥林多前书、后书》,他们引用《启示录》《马太福音》、《约翰福音》十六章第三节,约翰这约翰那的。可是有效得很,简直就像奇迹。听证会上那些老家伙就吃这一套。我猜看到这些女人在他们面前卑躬屈膝的那副样子,他们的家伙硬得都坐不住了。嘿,哈里,是你引我说起来的。都是你的错,可不是我的。”
“真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