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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鼎(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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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名新冢

宫里最近静悄悄的,连雪也下得寂静无声。

森严的墙头,一只黑猫悄然走过。打瞌睡的老宫女掀了掀眼皮,露出浑浊的瞳仁,突然发出一阵“桀桀”的怪笑声,令人毛骨悚然。

每座深宫,都有怨气。藏在角落处,遮在阴影中,生长在太监垂老的皱纹里、宫女的凄凉白发间。

坟冢中的新鬼,世间被遗忘的旧人,大抵都是带着怨恨的吧。

太监张孝仁自然不在此列,他近身服侍陛下十多年,深得圣宠信赖,一身穿戴整齐。这会儿,他人在雕金镂玉的回廊中,只听上面的人吩咐:“拖去埋了吧。”

“是。”

张孝仁做事从来不多嘴,他拖走了尸体来到偏僻处,一边用铁锹挖着土,一边擦了擦汗。最近宫里不知从哪里传来谣言,说修太极殿的工匠们挖出了一块石头,上面写着“女主天下”四个字。

谣言,本身就是长脚的。可传播流言,妄议大唐国运,是诛九族的忤逆重罪!眼前这些尸体,都是因为管不住自己的嘴。最可怜的是十三岁的宫女阿珍,只因为另外两个宫女悄悄议论时,她恰好奉茶路过,便被北衙禁军一并捉拿,赐了鹤顶红。

叹了口气,张公公刚把尸体掩埋好,却见眼前立了个人影。

“殿下万福。”张公公慌忙跪下行礼——

来者竟是三皇子吴王李恪。

吴王为人儒雅,看着眼前的土堆似笑非笑,突然说:“宫中又添新坟?倒是让我想起四年前,有个侍卫叫江塬的被人刺杀身亡,尸体至今没有找到。公公你听说过这件事吗?”

张公公心头一惊,不知吴王为何问起多年前的旧事,只能赔笑道:“这件事老奴是听说过的,江塬是睦州雉山人,祖上曾经有过武状元的功名,他一身功夫了得,当年陛下在北苑狩猎遇到刺客,江塬拼死护卫被打下山崖,忠勇可嘉。后来宫中虽然派了许多人手找寻,但无奈崖深难测,又有猛兽出没,只怕尸身已被野兽吃了去……”

“野兽?”吴王微微一笑,“野兽吃人,只咬皮肉;人吃人,却能敲骨吸髓、伤心断魂——人会做的,比野兽多太多了。”

他俯下身来轻声问:“近日宫中接连有侍女无故失踪,不是野兽吃的吧?”

“殿下说笑了。”张公公在宫中历练三十年,能做到如今的地位毕竟不是庸人,虽然身后便是新翻的泥土、漆黑的坑洞里埋着永远无名的芳魂,他却仍然恭恭敬敬地说,“陛下前些日子圣体违和,大赦天下,阿珍那几个宫女,是得了恩旨出宫去了。”

他说完这番话便垂下头。等了许久也不见吴王再问,他战战兢兢抬起头来——

原来,吴王不知何时已经负手走远了。

张公公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握住犹带体温的铁锹,用力将脚下新挖的泥土踩得结实些。风雪扑面而来,将那无名的坟冢淹没至不见。

二、鼎之轻重

漫天飞雪如卷。

山洞里生着火,偶尔有零星的雪花被冷风扯进来。

郝状状伸了个大懒腰,睁开眼睛看到面前的人影,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又闭上眼睛。

“郝大王?”微生易初戳了她一下,“不愿意见我?”

郝状状睫毛颤动,显然是醒着的,但她不动也不睁眼:“……如果是做梦,我想做久点,不要醒。”

许久没有人说话,久到郝状状真的以为这是一场寒冬原野上春水淙淙的美梦时,微生易初抚了抚她的额发,柔声说:“对不起。”他用自己的大氅将她裹起来,所有的寒冷都被抵御在外。

这一刻,郝状状全身的热血都沸腾了起来,涌上眼眶,成了眼泪。

一拳对着微生易初打过去,结结实实落在他的肩头!她大怒跳起来:“混蛋!你一句话不说就走,把老子当成冤大头吗?什么搭档,什么朋友——”

“给你。”

郝状状的话突然停住,微生易初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那是一只草编的蚱蜢,已经枯萎干瘪了,形状有些滑稽:“我去了一趟轩辕山,那时山上还有零星绿草,本来想赶在冬天到来之前送给你,谁知道一路上走了这么久。”

蚱蜢……郝状状愣了愣,她曾经只是随口一说,却不料他当真将夏日葱茏的日光带到了这样一个大雪纷飞的夜里。

雪夜寂静,火堆燃烧着离别重逢的暖意,充盈着人的呼吸与胸腔。

而天地之间如此黑暗空旷,他们四目相对,郝状状心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被拨动,如同雪花飘在五弦琴上那一声轻吟,几不可闻,却温柔入骨。

微生易初拨弄了几下火堆,凤眼里似乎也有星辰灼灼。

意识到气氛的微妙,郝状状红着脸左顾右盼,突然想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林公子呢?”

微生易初脸上的微笑突然消失了,眼里的星光暗淡了下去:“他走了。”

“走了?”

林玄筝身重剧毒,却趁微生易初不备点了对方的穴道,只说了一句“保重”便头也不回地离开。

微生易初眼睁睁看着那单薄的背影孤独走远,雪地月光冷冽,蓝衫身影一次也没有回头。

“他的人应该已在长安。”微生易初眉宇一沉,抬手将最后的干柴投入火中,火苗“嗖”地窜高,“那里,是他胸中棋局的收官之地。”

红尘紫陌,斜阳暮草,长安离人道。

两人进城时天已近黄昏,郝状状皱眉问微生易初,“城门的守卫有点古怪。这阵仗,像是出了什么大事。”

的确,所有进出城门的百姓都被一一搜身排查,士兵们的表情肃杀如铁,也与平时大不相同。

“想必是皇宫里出了事情,北衙禁军才会接受密令,在此护卫。”微生易初眉头一压。

“皇宫?”郝状状悄悄打量看守城士兵——果然,袖口盔甲下露出一截紫色,那是直接听命于陛下的北衙禁军独有的!

皇宫里……究竟出了什么事呢?

这时,只见四个大汉抬着一顶蓝布轿子走过来,那轿子倒不见得奢华,但无端便有一种气派,四个轿夫行动起来就像一个人一样从容利落。轿子旁边还跟着一个身材微胖的中年人,虽然一身仆人打扮,却比寻常人家的主子还要优雅精神几分。

轿子在路边缓缓停下。

中年人走到两人面前,恭恭敬敬地弯下腰,朝微生易初行了一礼:“我家主人有请微生公子。”

他将帘子掀开,轿子里却并没有人——

这轿子竟是为微生易初准备的。

半个时辰后,轿子停在一座门禁森严的府邸前面。只听那中年人说了几句话,府宅立刻中门大开,轿子随即直接进入,穿过庭园回廊,最后停在草木深处的一间书房前。

“人请到了。”中年仆人说。

年轻的主人正悬腕提气,作一幅泼墨山水。他将笔搁下,抬头而笑:“微生盟主,恭候多时。”

这人的轮廓生得清晰淡雅,眼睛大如琉璃,乍一看去像个精雕细琢的瓷人儿。但手指关节突出而稳定,在夜色的映衬下,显出一种与面孔截然不同的气质。

“我已不是什么盟主。”微生易初从容抬手掀开轿帘,只是一笑。

“微生易初这个人,没有盟主之位,还有一身绝世武功;没有武功,还有一诺千金。”年轻的主人走出门来,亲自扶微生易初下轿,随即深深一揖,“你我向来并无交往,但我有一事相求。”

“吴王殿下言重。”微生易初神色不变。

郝状状不由得一愣,这个年轻人竟然是三皇子吴王李恪!

吴王温文有礼将两人迎进书房中:“四年前宫中有个侍卫叫江塬的,在北苑猎场被杀,微生公子可听说过?”说到这里,他脸上露出古怪的神色,“近日里宫里宫外传言,说江塬不是死于为父皇护驾,而是死于知道的事情太多……更离奇的说法是,有人说——这个被杀的江塬,是名门的人。”

微生易初停到“名门”二字,眉棱微动,“天下流言何其多,无稽之谈,殿下何以轻信?”

“司马肃,”年轻人微微侧头向屋子的一角,“把近日宫中那件大事,告诉微生公子。”

屋内除了宾主三人,还有一个少年。

他静静站在角落,面孔黝黑而精明强干,浑身的每一个关节似乎都像满弓之弦,随时准备应对四周任何状况。灵活而冰冷的灰色眼珠让人相信,所有人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是。”叫司马肃的少年垂首道,“前夜的皇宫发生了一件离奇的失窃案,陛下龙颜震怒,北衙禁军连日戒严展开搜捕找寻。这件失物,是一件数百斤重的国宝。”

“如意清平鼎?”听到这里,微生易初的神色终于微微一变。

如意清平鼎高七尺九寸,由青铜玄铁打造而成,即使是大唐最勇猛的大力士,也需要三人合抱才能搬动。李家在太原起兵之时,有百姓挖地发现这座大鼎,上书“如意”二字,开国皇帝李渊认为是祥瑞之兆,大喜过望。后来唐军果然节节战胜,这座大鼎也被运送到长安,保存在禁宫之中。太祖赐名“如意清平鼎”,多年来重兵把守,供奉成为大唐镇国之宝。

就算轻功了得,谁能躲过所有守卫的视线?就算气力了得,谁能搬得动大鼎?又有谁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扛着如此庞然大物进出宫门?

但,鼎的确不见了,原来供奉的殿堂空无一物。

如同有鬼神之力,让数百斤重的国宝凭空消失。

国之重宝,失之不祥。

“失鼎,是要乱人心的,连父皇这样不信鬼神的人,也要忌讳。”吴王面露忧色,“如今北衙禁军都由九弟节制。国宝丢失,九弟当问首罪。”

废太子李承乾因谋反被囚禁之后,陛下立九皇子李治为新太子。吴王喃喃道:“这一年来,我和我的兄弟们被斥责、被贬黜、被幽禁……而如今——”

而如今,轮到李治了。

“当年废太子何等荣宠,魏王何等聪敏博学,我自认为行事也有几分谨慎,却个个落得如此下场……九弟是个老实人,他做太子,兢兢业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连他也被算计,只怕是有人在暗中运筹帷幄。”

这话说得极重——谁敢以天下为棋局,以皇子为棋子,运筹帷幄?

但郝状状眼前浮现出一个人影,也只是一闪而过,她便将那惊心动魄的念头压了下去。

“唇亡齿寒。我李家子孙个个得此遭遇,我不能袖手旁观,”吴王声音一沉,面孔上凝结出清冷的霜意,“请微生公子助我,查清如意清平鼎之案的真相!”

微生易初神色清旷缥缈,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半晌才淡淡说:“蒙殿下抬爱,恕我爱莫能助。”

“且慢!”吴王见他起身要走,顿时急切道,“若是微生公子肯相助查清案情,我有一样东西作为交换!”

三、蚀心之水

上元灯节,长安街上人流如潮。

“你答应了吴王?”郝状状提着一只鲤鱼灯笼,吃着糖葫芦问。夜色安逸温柔得令人有点不安,“他到底拿什么东西与你交换?”

微生易初的凤眸里闪过一丝凝重,却没有回答。

“那么重的鼎似乎不可能悄无声息地被偷走。”郝状状知道他不想说,也就不再追问,转移了话题,“会不会鼎根本没有被盗,还留在原地,有人用了障眼法?”

微生易初看了她一眼。

“你的想法很别致。可惜——不可能。

“吴王府的那个少年说得很清楚,宫殿里原来放鼎的地方只剩下一指深的印辙,是鼎脚留下的。这说明,鼎肯定被人移动了。大殿里没有其他遮蔽物,整个宫殿更没有哪一个角落,可以藏得下如意清平鼎。”

郝状状顿时蔫了,过了一会儿,她突然想到什么似地:“说起来……那个灰眼珠的少年是什么来头?”她虽然没去过现场,但当时听司马肃讲述案情,好像那场景就在眼前一般,所有的细节都没有错过。

那少年,是个人物。

“吴王麾下强将如林。”微生易初脚步未停,“这位皇子懂得审时度势,又善于借力,一趟浑水,不知道又有几多筹谋、几条人命。”

说到这里,他似乎有些厌倦那皇城脚下辉煌粘腻的灯火,朝清冷人少的地方走了几步。

路边不起眼的角落,有个捏面人的小摊被欢闹的孩童们冲了一下,摊主手忙脚乱护着一堆五颜六色的面人。这时,旁边伸出来一只白皙纤秀的手,稳稳扶住他的摊子,轻轻将整个竹架往后托了两尺,避开往来的人潮。

只听一名少女清越如珠玉般的声音说:“当心。”

大叔赶紧抬起头,顿时张大嘴移不开视线。少女的面庞纯净如冰雪,眼瞳仿佛从未蒙尘的星,隔了水雾亦美得能望见灵魂。

“你看那边是——”郝状状用力拉了微生易初一把,而那白衣少女也看见了他们,只见她惊喜道:“易初哥哥!”

“真儿?”

自从灵州一别,谁也没有想到,会在这种情形下相遇。

微生易初与李洛真忍不住搭肩开怀而笑!郝状状站在旁边,也能感觉到那种久别重逢的温暖。

或许是他们都穿白衣服的缘故,郝状状觉得他们的气质有点像——两人都身姿挺拔,容颜如画,让浮世红尘都成了衬托。

一番叙旧之后,郝状状才知道,小公主竟也是为了如意清平鼎的事情,暗自出宫查访。

“此事责任全在九哥哥肩上,而父皇只给了他四天时间。”小公主似乎与九皇子李治感情不错,“九哥哥向来办法不多,忧虑得整个人都瘦了一圈,我想帮帮他。”

“可有线索?”

“还没有,”小公主摇摇头,“既不能大张旗鼓调查,就多了许多掣肘,我想先找长安城里有经验的老工匠问一问,可有分解青铜器的方法。”

微生易初赞许地点点头,略一沉吟:“我知道有一位姓朱的金匠,离这里不远。”

唐朝有时以铜为金,价值千金其实指的是千两黄铜,金匠就是为人打造铜器的手艺人。

朱金匠已经有九十多岁了,带着三个徒弟在一条不起眼的陋巷里经营了大半生,因为手艺好,生意也向来不错。最近,他却很意外的,接连接待了几拨打扮气质不凡的客人。

“朱老伯,您可知道有什么办法能将青铜器分割?”微生易初问。

“虽然不容易,但办法是有的……”朱金匠颤巍巍地说,“比如用千斤锤可以砸烂,用玄铁刀或者也能砍开——如果力气大的话。”

微生易初攒起眉心。这些办法虽然可行,但在宫中要施行却都不可能。如果是锤打或是砍凿,必然会发出巨大的声音,惊动看守的护卫。

“哦,还有个办法。”朱金匠突然想起了什么,“我曾经见过一个西域的能工巧匠,能用‘蚀金水’将铜器分解。那一线水流淌下去,就像刀刻下去一样,画得笔直,整块铜就成了两半。”

“蚀金水?”微生易初神色一凛。

“是啊……‘蚀金水’又叫‘蚀心水’,因为人手碰到也会溃烂,所以使用起来要格外当心。”

微生易初眼里突然亮得惊人,他与小公主对视一眼——

这蚀金水,长安城能使用的人并不多。

等他们走远了,两个人影从暗处慢慢走出来。黑衣少年冷冷问:“你当真不与他们见面?”

“见又如何?”蓝衫人咳嗽着。

“你一定要把自己和别人都逼到这个地步吗?”卓清越冷冷问。

林玄筝虚弱地侧过头来,突然微微一笑。他的眼神,平常总是温和疏远,如镜花水月,此刻却有一丝凄然的真实。

他中了剧毒‘六道轮回’,三天前离开微生易初独自走在风雪中,最后昏倒在城郊的雪地里,被卓清越所救——那黑衣少年虽然说出了绝情的话,终究还是回来寻他了。就像当初他没有抛下他一样,这一次他也抛不下他。

林玄筝眼里的情感渐渐冷却成冰,他缓缓而幽冷地说:“此生,我只有那样东西非得到不可。即便众叛亲离,死无葬身之地。”

他昂首望天,眼瞳里倒映着寒光逼人的弦月,那一点银色的弧光,像是投掷向天空的一把雪亮匕首。

“如意清平鼎,就是下一个死亡陷阱。所有阻挠我的人,无论敌友,都会被这个局——

他的最后几个字带着血腥的冷锈味道:“一网打尽。”

四、深宫寒雪

远山吞吐着晨曦,皇城森冷伫立在昼夜交替之时,仿佛一把即将出鞘的匕首,红墙染血,青砖似铁。

陛下新立的太子——九皇子李治跪在太极殿中。

他性子一向闲散,对政事原本就知之甚少,遭逢巨变,他的应对更是毫无章法。

“启禀陛下,我等在太子府中搜出了两坛蚀金水。”北衙禁军都尉尹幼玉冷冷说。

帝王的脸色阴沉得可怕,他的面孔朝向九皇子:“真有此事?”

“父皇,儿臣府上的确藏有蚀金水。”九皇子面露茫然,供认不讳,“那是因为父皇大寿将至,儿臣听一个西域工匠说蚀金水可以溶金,雕出巧夺天工的金器,于是存了一些在府中。”

“那个工匠呢?让他上殿来!”

“父皇恕罪。”九皇子有点慌乱,“那个工匠昨天……失踪了。”

这一番对答听起来毫无说服力,甚至有临时编造拼凑的蹩脚感。帝王眉宇之间尽是雷霆之怒,搁在龙椅上的手背青筋乍现:“尹都尉,把你查案的结果告诉太子!”

“遵旨。”尹幼玉的声音冷冷有种金属的质感,“太子殿下,末将奉旨查案,已经查出了如意清平鼎失踪的真相。这件国宝并没有被偷运出宫,而是已被人就地销毁。”

“什么?”九皇子愕然。

“大殿中没有留下其他痕迹,除了一样——蚀金水。殿内也没有其他东西被破坏,只有下水的暗道被人延长了几丈远,恰好连接放鼎的位置。蚀金水能溶金,溶解之后的金水从暗道流走,就是案情真相。”

九皇子的后背冷汗涔涔。

最近,他负责皇城的防卫,恰好正在组织人手休憩下水的暗道。

“如意清平鼎失踪之事,儿臣一无所知。连尹都尉讲的情形,儿臣也是头一次听闻。皇宫内下水的暗道年久失修,儿臣修葺,是为了父皇的寿辰……”九皇子急忙的辩解,甚至充满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李世民失望地挥了挥手:“下去吧!”

“父皇!您一定要相信儿臣!您要相信儿臣……”

殿外的天空呈现出死灰的单调色泽,这是黎明,却没有任何生气。天空中所有的星子,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翻云覆雨手轻轻抹去。

雨,是在这个时候下起来的。

两侧宫墙像是暗红的刀子划破天空,太监张孝仁走在笔直的道路上,只见迎面走过来一个人,又是吴王李恪。三皇子性情一向儒雅温和,平易近人,身后没有跟随从。

“吴王殿下。”张公公连忙弯腰行礼请安。

“张公公,听说你是河南信阳人,最近信阳水患,你家中亲人是否安好?”吴王微笑问道。

张公公似乎没想到这位皇子与自己拉起了家常,顿时一愣:“谢殿下挂念,老奴家中尚好。”

“你在入宫之前,原有个女儿的。”吴王并没有让他起来,“她,是叫阿珍吧。”

张公公浑身一颤,眼角落了一点雪花。

阿珍的坟冢,早已被风雪掩埋。

说是坟冢也不太合适,因为既没有土堆,也没有供奉,只是当日张公公用铁锹做了个记号,又插了一朵白梅在地上。雪下了好几天,覆盖了那无力的小小的记号,白梅自然也不见了。

于是,寂寞黄土之下,张孝仁竟不知道自己唯一的女儿埋在哪里。

哪怕,当初是他亲手将她的尸首埋葬的。

“她真不该死,”张孝仁的眉毛上落着雪花,好像头发一瞬间全白了,“我在世上只有这一个亲人了,总担心她在外面受人欺负,想着自己如今在宫中有些地位,就疏通了门路让她也进来做个宫女,好有个照应。谁知道,是我亲手把她推进了鬼门关啊……”

阿珍不是个多话的姑娘,张孝仁在宫中几十年,也找机会教了她许多生存之道。

可是谁知道,两个宫女在议论那离奇被挖掘出“女主天下”的石头时,可怜的阿珍刚好奉茶路过?

“她死得冤枉啊。”张孝仁的皱纹全在痛苦颤抖,眼窝里却没有流泪,泪水早已经干涸了,连着他的灵魂一起,在阿珍被赐毒酒七窍流血的冰冷尸体抬到他面前的那一刻起,干涸了,“她死得冤枉啊……”

“可是这宫里,没有地方喊冤。”吴王的神色冷静无波,“所以你用蚀金水毁了如意清平鼎。”

“殿下……”张孝仁颤抖着抬起头,他明知道必死无疑,却奇怪地笑了一下,“大唐国运,岂是我一个太监能左右的?但我既然毁鼎泄愤,就没有打算活太久。殿下答应我一件事,我也会帮殿下一个大忙。”他阴阳怪气地加重了最后两个字。

“什么事?”吴王看着他的眼睛。

“等我死后,把我埋在这里。”张孝仁指了指风雪覆盖的土地,“和我的阿珍近一点,让我们父女俩在黄泉路上,能做个伴。”

“那你能为我做什么?”张孝仁的要求如此简单,吴王却没有立刻答应下来。

“如今,北衙禁军差出太子府上藏有蚀金水,证据确凿。关于太子暗藏祸心,毁鼎误国,陛下已信了七分。而知道这件事的,只有我一个人……”张孝仁的说到这里,积雪的树枝突然抖动了一下,大团雪花沉重下坠。

四周安静无声。

“只要我自行了断,人证一灭,死无对证。”

太子再次被召进宫时,有种不好的预感。

雪未停歇的天空中,不知道是什么鸟凄厉鸣叫了一声,养心殿内帝王的脸色阴晴难辨,他的三哥吴王站在一边,脸色也是凝重。

“你跟他说。”这一次,李世民甚至根本没有压抑自己的怒气,随手将御案上一块纸镇砸下来!

纸镇滚了几下,停在九皇子的脚边,不动了。

“九弟。”吴王和颜悦色地走过来,像所有慈爱的兄长一样,扶住他冰冷的肩头,“快向父皇赔罪。”

“父皇!”太子磕头及地,肩头颤抖,“儿臣真的没有做过!如意清平鼎关乎大唐国运,儿臣再不肖,也不敢做这样大逆不道的事……父皇若是不信儿臣,儿臣唯有一死。”

他重重地又磕了一个头。

“糊涂!”李世民突然提高声音,“朕是恨你节制北衙禁军,却守卫不力,让奸人有机可趁,毁损国宝!”

九皇子猛然抬起头来,满头冷汗,一时间目光茫然不明所以。

之前太紧张没有看到,他这才发现,尹幼玉几人押着老太监张孝仁站在大殿一角。后者头颅低垂,明明还是以前那个人,却仿佛突然之间老了十岁。

“父皇明鉴。张孝仁居心叵测罪大恶极,临死还想嫁祸太子扰乱朝纲。太子生性纯良,温厚守礼,才会被奸人设计陷害。此事他已受了冤屈,请父皇念他赤诚,赦免他守卫皇城不力之罪。”

吴王连忙说,这的一番陈述合情合理,龙座上的帝王怒气仿佛稍有消褪:“尹都尉杖责六十,太子闭门思过,张孝仁——”

说到这几个,他声音里杀机骤现:“五马分尸。”

“父皇不可!”刚刚劫后余生的太子却抬起头来,略带惊恐的眼神有几分憨傻执着,“此案未经审理,不可草率!我大唐律令严谨,力求不冤枉一个无罪之人,不放过一个罪大恶极之人。这样的惊天大案,更要三司会审,才能定罪处决!”

他一拜及地。

“末将认为太子言之有理。”尹幼玉冷冷道,“虽然张孝仁已经招供,但他只是区区一个太监,背后可有策应主使?此案若不顺藤摸瓜,查个水落石出,只怕那暗处之人,还不会罢手!”

吴王站在一旁若有所思,却只是默默垂袖而立,并未开口。

雪终于停了。

“张孝仁已经被关押进刑部大牢了。”司马肃放下一枚白子,满脸不解:“殿下忌惮九皇子,为什么不趁此机会让他阴沟里翻船,反而要帮他洗脱冤情,逃过一劫?”

“此事的线索是微生易初和十七公主提供的,他们既已知晓案情,谁能在这两个人的眼皮底下瞒天过海?”吴王摇摇头,“我只能一切如实禀报父皇。”

“那殿下如此劳苦……结果岂非为他人做了嫁衣?”

“不然。”吴王笑了笑,“无筝先生看的,要比你远得多。”

琉璃般精致的人仿佛专注于棋局,“如果我当真算计九弟,张孝仁自尽,死无对证,嫁祸给九弟听上去对我实在有利。可是你想过没有,无筝先生手中既然能利用张孝仁丧女之痛,变其为棋子,他在宫中的眼线就绝不止一个张公公那么简单。哪怕张孝仁死了,无筝先生必然还留有其他后手。

“张孝仁那个要求,看上去很简单……一个死去的太监埋在哪里都无所谓,但我如果当真办成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与他岂非无形中成了同谋?如此一来,九弟固然万劫不复,而我,也被拉进了这趟浑水之中深陷旋涡,百口莫辩。

“无筝先生这一局,是要利用我夺嫡之心,一箭双雕除去我和九弟,我岂能如他所愿?”

虽然只是几句话,司马肃却听得后背冷汗涔涔。

这其间筹谋计算,牵一发而动全身,若是失之毫厘便会满盘皆输。他心中震动,手不由得一抖,竟将半盘棋弄乱了。

“殿下恕罪!”司马肃慌忙正要起身,被吴王轻轻按住:“不忙。”他捡起撒落的棋子重新摆上,不过片刻,原先乱开的数十枚棋子就被他一一复原,分毫不差。

“棋逢对手,岂非快哉!”吴王身子后仰,双手交握,“我知道,你还是为这次九弟顺利过关而遗憾吧。”

司马肃抿唇不语,点了点头。

“人会为了吃饭更简单,在肚子上挖一个孔,直接将饭菜塞进去吗?”吴王微笑问。

“自然……不会。”

“那,此事就急不得。”吴王气定神闲地说,“饭要一口一口吃。”他缓缓地提去指下三枚黑子:“敌人,也要一个一个除去。”

树枝摇曳,雪影错综。吴王笑着示意司马肃过来,在他耳边如此这般这般,司马肃的神色原本凝重,听到最后突然眼前一亮:“是!”

牢狱之中,烛火昏暗。

身戴镣铐的张公公正昏昏欲睡,突然,有什么东西滴在脸上,他以为是墙壁渗水了,伸手去摸……却蓦然摸到一件硬物。

张公公一下子惊醒了,猛地睁开眼睛。

眼前站着一个人,正是吴王府上的那个灰衣少年司马肃。少年的剑,像一只会说话的勾人的手。

剑尖轻柔,印在额上冰凉宛如水滴。

张公公愕然瞪大眼,甚至来不及惨叫,在这短暂的清醒中,他看清了,也尝到了——死亡的滋味。

司马肃收回剑,任由身后的尸体缓缓滑倒,随即悄无声息地潜出大牢。

张公公在牢中猝死的消息很快传开,九皇子深夜惊起,连上几封奏折,推论幕后还有黑手杀人灭口,请旨继续查案以至真相水落石出。

奇怪的是,陛下将这些奏折都搁置在一边,不闻不问。

甚至连犯下重罪的张公公,宫里也只按一个“出言不逊”的顶轻罪名落葬,不曾株连九族。

长安城里夜间贼流出没,还有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是陋巷里失踪了几个金匠。

如意清平鼎回来了。

守卫的士兵换了一批,没有人知道它是怎么回来的——檀香缭绕,重鼎稳稳端居大殿正中,厚重庄严。宫中少数知情的人也觉得匪夷所思,只能把这一切归结于神力。

只有新的总管太监在路过殿外时,看到了几道车辙的痕迹。三皇子吴王李恪在晨光中匆匆走来,似乎是刚办完什么事,衣袖上染着些许铜绿,儒雅而有礼地朝他笑了笑。

当今陛下的第三个儿子,一向不太为人注意。宫人们只有在提到前隋旧事时,才会偶尔想起这个身份格外特殊而不问世事的皇子。

但从那天之后,谁都能发现,吴王出入上书房的时候明显增多了,有时陛下心情好,会一边看折子一边问左右:“恪儿呢?叫他来!”

五、今夕何夕

雪花飘落在长安古道上,案情已经水落石出,可郝状状心里的石头却远没有落地,一种奇怪的忐忑心情,让一向豪爽的她竟也常常欲言又止。

自从那日重逢,微生易初就一直与李洛真在一起。

这天,李洛真一早出门去了,微生易初带着郝状状走在街上,郝状状突然问微生易初:“当初公主被赐婚给你,她自己其实是……愿意的吧?”她罕见的说话不干脆利落,迟疑了片刻才说出最后几个字。

微生易初诧然看了她一眼。

“她说当年她很伤心。”郝状状加快了脚步。最近两个女孩十分亲近,不知道说了什么悄悄话。

“她如果现在仍然伤心,就不会告诉你当年的伤心了。”微生易初顿时明白过来,快步跟上她,“当年她只有十四岁,每个女孩年幼的时候,或许都曾想过和自己的兄长共度此生。”

“嗯。”

“当她真正找到那个人,遇见爱情的苦涩,才知道那时为我而流的眼泪是甜的。”

“嗯。”

“郝大王!”微生易初突然伸出一只手拦住郝状状,“我微生易初喜欢的女人,绝不会拱手让给别人。”

阳光骤然从积雪中透射而出,雪枝朦胧震颤,水光清晰得晃眼。

微生易初的脸色微沉,视线锁住她的,郝状状的双肩在他指下暖得微微发抖,那是不容辩驳的力量,是直抵心灵的热度。

是灵魂被什么动物轻轻啮咬一口的微痛。

“走吧。”微生易初没有多什么,只轻轻掸去她肩头的三两点雪花,转身继续走路,可那白衣身影中的威严都化为柔和。郝状状愣了一下,不知为什么傻笑起来,小跑着跟了上来。

幸福是一种不自觉的状态,不需要刻意强调和提醒的。正如你看到有的人,嘴角就会露出微笑,无需提醒自己出于礼貌。

他们一起经历过,她信他,他懂她。并不是所有的情爱,都需要传奇。

对他们来说,这就是了,这就够了。

两人回到客栈时,李洛真也刚回来。小公主身边一匹火红骏马,眼里落了点雪花的凉意,手上执着马鞭,泛红的鞭梢垂在洁白的雪地上。

“不开心?”郝状状见她眉心紧锁,关心地问。

“我去看九哥哥了。”原来,她今晨出门,是去看望最近忙碌得不可开交的太子。

“九哥哥为人耿直,只管秉公办事,这些天他日夜辛苦,拼命想找出幕后主使和失鼎的真相,却惹得父皇不快。”

“呃,为什么啊?”郝状状摸摸下巴,表示不明白,“既然是尽心尽力办事,陛下为什么不高兴?”

“父皇要的,并不是真相。”李洛真眼底突然微微一寒,“国之根基,被区区一个太监轻易摧毁,当年晋阳起兵‘受命于天’的说法岂非成了一个笑话?”

对这件案子来说,真相是无用的。

真正有用的,只是一个交代——给天下臣民的,鼎仍然在的交代。

微生易初深深看了她一眼:“你身为女子,可惜了。”

“有什么可惜的?”小公主坦然而立,脊背优雅,那种姿态笔直挺拔,还不曾被世俗的冰雪压弯过,“女子有一点点智慧或武功,就被你们另眼相看,其实造物公平得很,我虽然生于皇家万千宠爱,可是,却得不到我最想要的东西。”

她的神色在雪景中黯淡了下来,仿佛想起了什么往事。

这时,一个穿着破烂的八九岁的孩童拿着一封信走到几人跟前,怯生生地对小公主说:“姐姐,有人让我交这封信给你。”

小公主面露疑惑,接过信来打开一看,眼睛顿时映入了雪中阳光,她来不及和微生易初说什么,便一声呼哨,不远处火红的骏马飞奔而来!

李洛真冲一跃而上马背:“易初哥哥,我有事要办,先行一步!”

只见少女腾空而起,翻身跃上疾驰的快马,衣袂飞扬就像雪地里怒放的一枝春意!

郝状状一时看得呆了。

碎雪飞溅,小公主扬手挥鞭,骏马载着人疾驰远去。这些天那一串线索的脚印,似乎要把她引回一个刻骨铭心的温柔旧梦中去……

夜幕降临。

苍鹰盘旋,一座竹楼被霞光勾勒出朦胧的轮廓,犹如天上琼楼。

两个砍柴的樵夫正匆匆赶路回家,其中一个好奇地指着不远处的黑色的楼阁说:“嘿,这山路走起来都艰难,你说房子怎么能造在悬崖上?跟棺材似地,鬼气森森的。”

“这你就不懂了,”另一个露出见多识广的表情,“那就是有名的邪派——名门的地盘。他们不知道杀了多少人。我有次在酒馆里听说书的讲过,那砖啊墙啊,都是浸着血,用人命垒出来的。”

前面说话的樵夫茫然摇头,显然对江湖事一无所知,他摸了摸脸:“啥名门?没听说过。怎么?下雨了?”

“你傻了吧!”另一个自顾地往前走:“这地上有太阳光呢,金黄黄的,跟你媳妇儿做的烙饼一样——”说话的人突然停住,愕然瞪大眼:“你头顶,头顶有人……”

顺着同伴手指的方向,先前说话的樵夫仰起头来,顿时愣在原地!

一个蓝衫人坐在积雪未化的悬崖高处,单薄的侧影像能被风吹走的可怜雪花,又像血色残阳中一座孤峰,给人无形的威压。他一边咳嗽,一边抬手将一壶酒浇在雪地里。那一定是烈酒,在空中就蒸腾起白色的雾气;那一定也是愁酒吧,不然为何他身下的寒雪都融化成泪,从险峻惊人的峭壁滴落下来?

两个樵夫颤抖着对视一眼——

那人到底是人是鬼?怎么能坐那么高?还在传说中杀人不眨眼的名门的地盘上?

天色又沉了些,两个樵夫不敢再作逗留,甚至不敢抬头再看那蓝衫人一眼——

那个古怪的人,让他们直觉地畏惧,甚至从心底深处生出一点儿卑微。

天渐渐暗了下去。

只听远处骏马“嘶——”地一声欢叫,沙尘合雪扬起,一个骑红马的少女身影渐渐清晰。

独坐峭壁的蓝衫人皱起眉头,循声望去,突然浑身一震,转身便走,不顾脚下是危险的万丈深渊。

“林大哥!”少女也脸色一变,似乎没有料到对方的反应,立刻使出轻功跃下马背,落在绝壁之间。

两人一人在前疾走,一人在后追赶。前者虽然毫无武功,却胜在对道路熟悉,后者轻功了得,却不熟悉地形,只能将距离拉近而暂时无法靠近。这一追一赶足有两柱香的功夫,眼看两人距离越拉越近,也离那黑色的楼阁越来越远,少女突然一声惊呼“呀!”,似乎是脚下滑了。

蓝衫青年大惊回头,情急之下扑身过去,狭窄的峭壁容不下两个人,他将对方朝山壁安全的方向一推,自己脚下却也骤然一滑……眼前的情景疾速变换,冷冽的空气灌入喉咙,半个身子凌空后仰朝悬崖下栽去,可是,预想中的下坠却没有到来。

等人从晕眩中回过神来,才发现面前是女孩贴近而温热的脸,那熟悉的眸子里希望的火苗蓬起,被山风吹得明明灭灭。

千钧一发的时刻,少女一手将长剑插进峭壁石缝之中,另一只手已捞起他。

她的眸子有一点儿狡黠,更多胸有成竹。

“林大哥,你一点儿也没变。”小公主耳根微红,长长呵出一口气,周遭如此惊险,她的语气却很轻松,“为什么要躲我?我一个女儿家拼命追你,很丢人的呢。”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林玄筝没有说话,闭上眼睛,唯有如此,才能阻止热泪流下;唯有如此,才能将世界感受得更清晰。两人不再言语,连呼吸声的节奏都如出一辙,绝壁上的风是冷冽的,但胸膛里有火焰,只需要一点,就可以照亮天地。

暮色流连。

“只能从这里上去,路又被雪封住,要到对面的山头除非长出翅膀。”小公主皱起清俊的眉头,“马儿也在那边。”

两人在追赶之间不觉得远,转身才发现大雪将山路变成天堑,不能回头。眼看天要黑了,只能就近找地方避雪。

林玄筝的身体已有些吃不消,压抑地咳嗽,脸色也苍白冰凉,小公主扶了他一把:“林大哥,我背你吧。”

雪地里行走,少女的脊背,有沙场风尘的硬,也有缱绻柔情的软。

“这一年,你过得可好?”

“还好。”

“你骗人。瘦成这样,把我的背都铬痛了。”小公主皱起鼻子,声音突然低了下去,“你和我一样,这一年也很难熬吧。”

一年前,他不辞而别,她的的确确是恨过他的。可再次相逢时……她才突然发现,那时的恨,只是求而不得的思念。

“这里有个山洞!”小公主欢喜地说,回头见林玄筝的脸冻得青白,心疼地将他放下来,小心将他扶进洞中。

洞内没有雪,却仍然寒冷。

小公主双脚都已结冰,靴子上仿佛又穿了一层厚厚的冰靴。只见她毫不介意的抽出腰畔一把剑,准备将冰凿开。

“慢着!我去找木柴生火——”林玄筝支撑起身。

“冰天雪地,树木都是湿的。”小公主笑了笑,剑柄敲在冰上,厚厚的冰层应声而裂,脚踝骨骼也被敲得砰然作响。她的容颜上却连一丝涟漪也未皱起。

抬头看到林玄筝沉下的脸色,她似乎才意识到自己方才那一下……下手有点狠。

“我脚麻了,不觉得疼。”小公主顿了顿,还是解释了一句。

林玄筝一言不发,将她双脚上湿透的靴子脱下来,再解开自己衣襟的扣子,把那一对冰凉的脚放在自己怀里,像揣着一只无辜的小猫。

男人的胸膛,最接近心脏的地方……一定是温暖的吧?小公主的双脚仍然麻木感受不到温度,但很多时候,温柔是直抵内心的。

半晌,林玄筝开始咳嗽。这里的寒气连武功高强的人也不耐,更何况他羸弱的身体?

“林大哥,”小公主伸手轻轻拔出自己的脚,就在这样单调的困境中,她的眸光顾盼还是精彩:“给我弄点雪来。”

林玄筝露出征询的眼神。

“以雪按摩皮肤,生热更快。”小公主肯定地说:“我在雪地里追击敌军时,用过的。”

雪团摩挲在脚上,晶莹洁白的肌肤慢慢泛起浅红色泽。

“那时,你连灯下持卷时,衣角都似带着清风徐徐的。”小公主将湿漉漉的头发绑起来,眼底闪着星:“那时的你,当得起这世间所有少女梦里的那一个人——”

初次见面,他是早春清韧的柔柳,是刀光剑影中的一块玉。

林玄筝眸光朦胧:“如今这样揶揄我,当时,却只见你蛮横抢我的面具。”

虽然贵为公主,又有沙场征伐的历练,小公主却脸颊微微发烧:“我,我……只是好奇呀!”名门迅速崛起于江湖,无筝先生的面目无人得见,十四岁的公主刚经历了一件伤心事,负气出走,要解开江湖的谜题——谁知解出的却是一生的情缘相绊?

“我想当然的觉得,被称为‘先生’的,想必是古板无趣的老人家,没想到面具下是这样……”小公主红着脸陷进了回忆里,这样的年轻、雅致,眉梢鬓角仿佛都是春风一寸一寸丈量过的。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当时她的喜悦,少女初绽的芳心,是可以让白雪明月夜夜弹唱的。可如今——

如今,你深沉坚忍,百般筹谋,又是为了什么?

林玄筝静静看着她,明白她眼中的疑问,却只微笑不语。她见他的第一次,他已为她过完了一生。

夜深了,小公主熟睡的侧脸静谧。林玄筝眼眸里涌出浓浓的温柔,终究还是起身来,将面具戴上,无声离去。

这一次,他不能回头。他的身心已疲惫至极限,可身后仿佛有一条长长的、会吞噬一切的命运河流,让他停不下脚步。

停止就会陨落;停下来,所有的悲喜都会枯竭。只有一直行走。纵然……人生成劫,双手成鬼。

六、遇强则强

“殿下,信已经送到公主手上,她果然去找名门门主了!”吴王府中,一个灰衣少年匆匆走进来。

烛火一跳。

司马肃压低声音说:“殿下让我调查的名门门主无筝先生,虽然此人身份扑朔迷离,属下不辱使命,已调查到线索!”

吴王的神色在烛火中亮了一亮,抬手摒退左右。

“殿下可还记得微生易初的一个书童,叫林玄筝?——他,就是无筝先生!”

有个念头在吴王头脑中骤然如闪过。但真正听到对方说出那句话时,他还是震惊得霍然站起!

“那个书童,不是死了吗?”

“他没有死,只是戴上面具入主名门,成为名门门主——或者更早,他就创立了这个江湖上最可怕的门派。”

“而且,他喜欢公主?”李恪静静听完所有的情报,嘴角仍然翘着,只是笑意锋利许多,“我所有的兄弟,只怕都比不上一个汝南公主吧。她若不是生为女子,当有资格入主东宫。”

司马肃听得得心神一震!

“殿下在说笑。女子为帝,亘古以来从未有之。”

“胡汉相融,万国来朝,也亘古未有。父皇,不也做到了吗?”李恪一笑,眼中大风骤起,“只要她足够好,足够强,就有可能。至少在某些人的心里,早已有此觊觎。除此之外,我想不出名门还有何理由,处心积虑陷我们几位皇子于困境!”

此时,李恪反而平静下来,脸上恢复了那种细瓷般儒雅的神气,大眼睛仿佛藏不住心事一样眨了两下,他招呼司马肃坐下来:“棋还没下完,急什么?”

说话间,他凝神投下一枚黑子,气定神闲地后仰,双手交握养神,“司马,你要知道,不管无筝先生有多少身份,有一样身份——绝不会改变。”

“什么身份?”

“我的手下败将。拥有的越多,可以失去的也越多。”吴王笑得儒雅无辜,“一无所有才最可怕,他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也就无所禁忌。无筝先生如此,废太子如此,如今的太子依然如此。”

太子虽然被罚闭门思过,但陛下心知他没有大错。似乎过不了多久,此事就会风过无痕。

“殿下的意思是——”

“我与无筝先生交手数个回合,我自认是世上最了解他的人之一。他遇强更强,手段狠厉。

“九弟虽然逃过一劫,但也不知不觉失去了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活着的机会。”

七、祭天大典

雪后初晴,天地一片银装素裹。浩浩荡荡的队伍中的明黄色尤为醒目,那是皇家的御辇。

李世民携太子和诸大臣前往天坛祭天。正是冬至之日,阴极阳始,长安城外旧雪覆盖的道路铺了一层单薄的阳光。

随行的护卫是两大营精选出的高手,而北衙禁军的将士训练有素地监视着着周围的环境。

除了马车行走的声音,四周并无风吹草动。

高高的山石上,一个脸色苍白的青年正俯瞰下方。

他在蓝衫之外穿了一件猩红的披风。山风猎猎作响,脚下山川奇峻森冷,他的眼神傲慢而明亮。他等在这里,静默得像等了一个时辰,又像已经等了一生。

从他的角度朝下望去,行进的队伍就像一道流动的河,天下大势也正如这祭天的队伍一般,静谧安逸朝东流淌而去,而今,他要将这条河拦腰截断。

“来了。”身边的黑衣少年声音一扬。

“嗯。”无筝先生的神色突然沉了下去,左脚慢慢踩上染血干枯的衰草,脚尖捻动,鲜红如血的叶片化为齑粉,那仿佛也是山下的人命。

“动手。”

他唇角带笑,轻轻吐出两个字。身边的卓清越会意地点头,朝下猛地一挥手,山石间顿时有几处动了!

像是雪景中几点阳光跳动,又如同几只饥饿的兔子窜出枯木,并不引人注意。

但下一刻,大地突然微微颤动起来,士兵们愕然放慢速度,只见远方沙尘扬起,不,不可能——

不可能有这么多人预先埋伏,拦截祭天的道路。尘沙中看不清来者的装束,只隐约可见他们是匍匐前行的。

队伍中一片哗然,只听尹幼玉沉声命令:“保护陛下!”御辇顿时被铜墙铁壁般牢牢围住。而随行的弓箭手们立刻拈弓搭箭,随时可以万箭齐发。

大敌当前,大臣们有的处变不惊,有的惶恐不安,太子李治乘坐的御辇也被重重保护起来,他和众人一样望向前方,脸色微微发白,颈脖却铮直梗着。随着袭击的队伍越来越近,他却睁大了眼睛——

那根本不是人!

是上百头野牛冲了过来,冬天草木枯竭,野牛往往十分饥饿,闻到血腥气就会成群出动捕猎。但是如此整齐凶猛的攻击,他不仅从未见过,连听也不曾听说过!

弓箭射了出去,却没能阻挡野牛靠近。野牛皮厚,箭矢射在它们身上很难扎进皮肉,许多掉落在地上,还有一些直接折断了。

从某种意义上讲,牛组成的军队比人更难对付。

突然,一头野牛冲进祭天队伍中!试图阻拦的士兵被牛角高高顶起,甩到半空,再掉下来时已经穿肠破肚血流满地。还有几人被牛蹄踩在地上,当场气绝。见不惯血腥场面的文官有的当场吓得昏厥过去。

北衙禁军见势不好,一边组织抵挡,直接用刀剑与野牛拼杀,一边护着陛下和太子往西面回撤。

更多的野牛冲了进来,阵型虽未大乱,但也被横冲直撞的野牛阻隔,首尾无法呼应。

这一瞬间……太子李治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这种预感从今日出门之时就莫名地笼罩在他心头,让他感觉凶多吉少。他身下的御辇摇摇晃晃,震得他有些头晕,而他也清晰地看见,野牛冲破人群之后,朝他的方向围攻过来了。

野牛没头没脑地冲进人群还能解释,但这些野牛分明不是全无方向的,它们朝他的御辇围冲了过来,仿佛他身上正散发着某种吸引它们的气息。他一时间似乎想到了什么,却又想不真切。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这绝不是意外,是有人想要他的性命!

一头野牛离李治只有五六尺远,李治几乎能看到它充血的眼睛和匕首般的犄角上染血的纹路,他强忍着自己不失态叫出声,御辇突然重重一歪!有个抬御辇的侍卫被牛冲倒了。

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把长鞭凌空抽下,只听野牛惨嚎一声,两只牛角齐根掉落在地,牛头上顿时多处了两个血洞。

北衙禁军都尉尹幼玉持鞭冲杀过来,护在太子身前。

她也发现了,自己最初的判断有失误,对方要袭击的人除了陛下,还有太子!

与地面的混乱形成对比的,是积雪覆盖的山头,那里宁静得可怕。

从开始到现在,无筝先生连脚步都没有移动过,他只是静静负手看着下方的变化,嘴角带着一丝诡异的笑意。

野牛对栖霞草的气味发狂,哪怕相隔几里之远,也会奔袭而来。无筝先生只需要找一个内应,在太子的车辇上动一点手脚,把用栖霞草研磨的汁液抹上去,就能让太子成为牛群袭击的对象。

卓清越皱眉对无筝先生说,“他们已经发现了我们的目标。”

“来不及了。”无筝先生微微侧首,眼底带着毫无温度的笑意,“称心能用奇兵,天下罕见;阿莫过目不忘,举世无双。”

隆冬时节野牛作战,是多年前名门弟子称心告诉无筝先生的,而另一位弟子阿莫,有过目不忘的天赋,从皇城到天坛这段路程,他走过一遍,道路四周所有的大小山石、树木、河流和地势他都能细节惊人的复述。

这两位弟子,都已经过世,但他们留下的东西比活人更有用。

如今,祭天的队伍已经在朝西撤退,但他们并不知道哪些地方有杀手埋伏——

可无筝先生知道。

阿莫清清楚楚地告诉过他这里的每一寸地形,所以,他知道哪里最适合埋伏,哪里最适合狙杀。

就算舍弃了车辇,太子一样逃不掉。

身后的杀手已经行动了,他们的人数看上去不超过十个,却每一个,都是能于千军之中取敌将首级的高手。

此刻,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太子李治。

哪怕李治身有双翼,也插翅难飞!

毁灭一位储君的方式有很多种,而死亡,无疑是最彻底的一种。名门出手,从不落空。

李治在北衙禁军的护卫下朝西撤离,野牛已经被屠杀了许多,浴血奋战的大唐将士也伤亡惨重,遍地都是令人作呕的鲜血与尸骸。但那些幸存的野牛仿佛能认得出他一般,凶猛狂奔跟随。

就在李治一行艰难撤离时,只听一个声音突然从混乱中传来:“弃辇,骑马!”

这个声音灌注了内力,所以在嘈杂的战场也让众人听得清清楚楚,李治朝声音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白衣人策马而至,他认得那个人,是君莫笑将军的儿子微生易初!

李治一愣,尹幼玉却眼前一亮,先反应过来:“殿下,车辇只怕被人动了手脚,快上马来!”

她一鞭抽去,碧玉色鞭梢牢牢缠住御辇的前轮,微生易初的快马转瞬而至,闪电般将李治一捞而至马背上:“尹都尉,殿下交给你了!”

八、千军深处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天下若有这样的人,微生易初无疑是!这一路护送车马撤退,他的枪尖已经被鲜血浸透。

拖枪的身后血迹点点,俨然修罗场。

他不知自己已经杀了几人。

名门每一个人,都是死士。今日名门弟子来到战场,不完成任务,绝不会活着回去。有一个绿衫少年叫谢亦的,微生易初稍有印象,还有更多的人,他不认识。

不认识,不代表可以无动于衷——所有的血都是热的、鲜红的,从死者的身体里喷涌出来都是可怕的。

微生易初从没有见过哪一个门派如此冷酷,不是胜,便是死,没有第三种选择。

他自己也没有选择。

刚入战场时,他已经闻到了硫磺的味道——几十斤硫磺爆炸的威力,就能让今日参加祭天的所有人粉身碎骨、有去无回。

从与第一个杀手过招开始,他就知道,自己没有办法后退,没有办法视而不见。天下大势像一条河流,如今正气势磅礴地流淌,滋润两岸百姓;名门却无惧将它拦腰折断,不惧血流成河,不惧生灵涂炭。

微生易初的眼前被风雪糊住,有点模糊晃动。从什么时候起……他和林玄筝,到了这样不死不休的地步?

就在这时,一个清冷的声音传到耳边——

“名门苏陌,见过微生公子。”

凉风灌入脊背,微生易初定了定神,看清了眼前的对手——那只是个市井打扮的女子,但宁定如水的神色,像是大浪拍打过千载的海岸,烈火淬打过百次的名剑,风雪中岿然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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