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review
雪,或者灰烬
《山脉》这个名字,很难不让人联想起胡安·鲁尔福那部消失的著作。传闻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鲁尔福写毕生平最后的作品,即一部名为《山脉》的小说,但还没有等到出版,他便自行销毁,理由是,这部小说无非是对从前作品的重复,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这样对待自己的作品了,传闻他的首部小说也同样遭受焚逝的命运(那是一篇描摹孤独的习作),现在我们知道,鲁尔福不喜欢他的开始与结束。而谈到重复,并没有任何一位作者能够幸免于此,或许我们可以用一种更浪漫的方式重新表述:所有的写作者,终其一生,只是在不断地修饰同一件作品而已。
在这种前提之下,我们不难窥见班宇这篇小说的致敬之意,某种程度上来说,亦可看作是一种野心的彰显。他承接鲁尔福的衣钵,用北方的寒冷精神去对接拉丁美洲的魔幻热土。从前作品里的那些标志性元素,诸如精巧的叙事结构、戏剧性的情节冲突(conflict)、轻松幽默的笔调等……全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沉重而严苛的拷问,他化身为经过专业训练的特派员,以探究人性为目的,如同打字机一般,编写出一份冷漠、荒凉、神秘的北方调研报告。
对于《山脉》中的角色,班宇几乎没有一丝同情,那些神明、异人与外来者,几乎全都深陷困境,而其所追寻的,却是一条错误的救赎之路,他们在相互欺骗、攻击、毁灭之中,逐渐沉沦,偶有微光透过裂痕照射进来,但无人被其融化,只是望着它流逝,直至熄灭。
我们知道,胡安·鲁尔福在他的小说里,有着对时间与空间层面上的扩展与解构,死者之间的数度相遇,事实上,他是在试图创立一种新的叙事秩序(当然,这不乏福克纳的影响),而班宇则做得更为彻底,甚至也更危险。他将其搅成混乱的一团,弱化句子之间的连接力,对文本进行充分破坏,有时我们需要反复阅读几次,才能搞清对话双方到底是谁。这与意识流等现代技法无关,而是刻意去营造障碍,我们可以这样认定:《山脉》并不是一部友好的作品。
但同时,他也并非满怀敌意地去挑战读者。要清楚的是,以这样精悍的篇幅(总字数暂时保密)去撬动一个更大的命题,作者要求读者所付出的,显然不仅是想象力与耐心,还要有十足的侦查能力,每次变化都有晦暗的隐喻紧紧相随。在第三章里,他舍弃掉如匕首一般锋利的短句写法,转而开始撰写繁复而致命的长句,一种炙热的、连绵不绝的雨林精神,那些句子更像是产自湿润的南方。摘录一段:
他们带来了消息……在那锈迹斑斑的废弃牧场边缘人们如蚁群般迅速聚成z字形,居于首尾的人恭顺地传递着滚烫盲目的词与句,那一声声由连接而形成的微弱喧哗笼罩在雁阵刚刚经过的天空之中,不断起伏并相互靠拢的乌云向着北方、北方与北方一并移去,树上的露水房顶的露水我们的露水滴落在干涸贫瘠的硬地上后很快便又蒸发掉……他们带来了消息。
这一段闷热、压抑,呈环状,像是暴雨来临之前的湍流运动,神与水汽相互溶解,而读到最后,我们掩卷反思,便会发现,正是在这种氛围之中,那巨大谜语的一角展露出来。接下来便是含混的语义,作者借文中的主人公之口,将命题抛向虚无,他说道:
承受所不能承受的,才可称之为承受;原谅所不可原谅的,才可称之为原谅。
这种投机取巧的箴言,无须辨明的真理,更像是一枚烟幕弹,为后文铺设。在重重迷雾之中,诗在山脉里隐隐出现,如云亦如雾,滚落谷间,第四章里,我们似乎看到了作者的真正意图,但只一瞬间,又消失不见。
我认为在《山脉》这篇小说里,关于第四、五章之间的那个未命名章节的解读(或者说补充,它更像是一场填字或者数独游戏)至为关键。这一章节的文字极少,大量的省略号穿插其中,作者所描绘的是隘口之间的两个人的对话,断断续续,近乎梦境,我们跟作者一样(这时作者又跳出来,以第三人称进行叙述),只能听见只言片语,风将大部分语言淹没,那些省略号便是风声(这种写法很容易让人想起法国作家塞利纳的小说《死缓》[imortàcrédit/i])。像是一幕话剧,我们与作者都变成台下观众,而台上的演员正逐渐失控。此处与第二章末尾的那些诗句相互对应,全诗分成三部分,散落在文间(第二节最早出现,其次是第一节),现整体摘录如下:
午夜时分,我们敲响为数不多的街道
威胁屋内的睡眠,惊起被困于此的一生
它被绿酒的福音长久浇灌,已生成一张环环相扣的网
但仍奋力将自己想象成巨浪,试图连接不断发霉的远方
直至清晨,推窗望山,风乘虚而入
半垂的云如钟摆般漂浮,将时间激荡成怪异的曲线
从集市上漫散过来的,还有丰富的越冬精神
毕竟只在盛大的寒冷里,他们才知道如何保持尊严
神明日拱一卒,以缓慢而精确的速度驱逐、重建
无人在此久留,即便他们匆匆而去时,也心怀愧疚
过去并不是谁的发明,那不过是他们本来的名字
对于部分邻人而言,陌生之剧,即将再次上演
这是一首有着世俗精神的诗作,随后逐渐攀升,这点与整篇小说的气质接近。比如在第一章里,我们认为它与作者从前的作品类似,北方现实主义题材,接到讣告,然后以一场葬礼作为开端(这也不是他第一次这样去写)。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文中的“我”作为一名小说作者,在去参加葬礼的火车上,举着手电筒,盯着自己一篇未完成的小说《东方之星》,精神恍惚,整夜未眠,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其中出现的一段:
工人村里,所有人都直呼李福的姓名,无论长幼。李福推着倒骑驴,缓慢行走,态度谦卑,眼神明亮,脸上常有微笑,跟路过的每一个人打招呼。我爸也点头示意,他们擦肩而过,又走了好几步,偶尔我爸会转回头来,对他喊道,“李福,今天有雨。”
李福抬头望望天空,云像灰尘一般散漫,然后回答说,“谢谢您。我觉得下不起来。”
没过多久,一阵风吹散另一阵风,温热的雨便落下来。李福绕着那些书奔跑,将塑料布的四角掀起并遮盖起来,又将那些书逐一搬回车上,用隔板拦截雨水,那顶草帽被扔在道边。他稀疏的头发被雨水浇透,成绺贴在额头上,样子十分狼狈。
我爸撑着伞带我出门,看见忙碌的李福,笑着说道,“早都跟你讲过了。还不信天气预报。”
李福又抬起头来,眯着眼睛,对我们说,“雨水使人精神。”这是李福告诉我们的第二个道理。那一刻,他的脸上有金灿灿的光芒,看着确实比平常要神气一些。
工人村,倒骑驴(一种活跃在东北地区的人力交通工具),雨水,失败者……这是班宇的小说里经常出现的意象,正因这些语汇,我们曾经将他定义为一位肮脏现实主义(dirtyrealism)的模仿者。对于读者来讲,这个片段更像是一种诱导,我们会误认为这是一篇元小说,或是作者在进行双线叙事(毕竟他曾十分热衷于shortstorycircle这种结构),但事实上,从第二章开始,小说呈现一种几何裂变趋势,向四周伸展,这个短小的开头迅速枯萎,并被遗忘,直至焚烧木偶那一幕,它才重又出现,文中的“我”在被迫施暴之后,高举稿纸卷成的火炬,引燃半个山谷。我们想起来,那篇未完成的小说正是写在这几页稿纸上,将其付之一炬,也许意味着与过去的一种断裂与告别?无法肯定。而落在肩膀上的,也分不清到底是雪还是灰烬。最终的情况是,这篇小说又回来了,甚至先于《山脉》发表(需要说明,原本在文中的时间设定也早于《山脉》),这点也很有意思,这个急促、风趣的短故事更像是一道开胃菜。
这种不断越轨的写作行为,子集和真子集的吞噬与僭越,实则是矛盾体的怪异中和,很难自洽,它既不是卡夫卡式的,也不是博尔赫斯式的(虽然都有相似之处)。在这一部分的处理方面,班宇显得十分迟疑、犹豫,甚至胆怯、失语,最后不得不做出某种结构上的休止与停顿,从而形成小说里有如黑洞一般的缺陷,或者说,一种幻化出来的虚无之空。至于目前公布出来的,作者在创作《山脉》时期的那三篇日记,我认为也是一种障眼法,他试图通过虚构的人物勘察员c(是的,我认为c并不存在,请思考,谁能相信一个小说作者的日记呢)来进行遮掩,但老实讲,我认为这是无济于事的。
现在,让我们再次回到文本中央。时间成为又一个关键词(毕竟是向鲁尔福的致敬之作,我个人始终这样认为),“我”与所有人在寻找与探索的过程之中,为充斥着暗语的诗行所惊叹,进而完全忽视掉时间的功用。在这样一个闭塞之地,历史始终是缺席的,但时间依然奏效。我们惊觉,那位女诗人已近暮年,幻景不再。一切重又真实起来。“我”要回到新世界之中,如诗句所言:“为神明驱逐,以缓慢而精确的速度。”
火车经过,而“我”身陷丛林之中,来不及赶上,又一次被遗落于此,无法离去,越陷越深,成为内循环的一部分。作为读者,我们在为其深感痛苦时,又不得不提醒自己,要谨记加缪《西西弗斯神话》中的警句:“西西弗斯无声的全部快乐就在于此。他的命运是属于他的。他的岩石是他的事情。同样,当荒谬的人深思他的痛苦时,他就使一切偶像哑然失声。”
即便如此,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这终究不是一篇西西弗斯故事,而荒谬者深思着的,也正是自我的痛苦。山脉交错,地狱里的游荡者往返于此,缓慢吞噬人际、教义、未来与温度,往复的死寂之间,仍有奇观(spectacle)出现。在最后一章里,线索全部失效,命运回溯,一场关于身份的表演再次开启,“我”与年轻的女诗人各执谜语一端,开始在大雪中行进,这是令人激动的时刻。我们明明知道,在这样的境地里,他们根本不可能相遇,却又抱有期待,为万分之一的可能而付诸全部热忱,乃至泪水盈眶,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样,在那一时刻,将自己想象成了那位陷入错误范式、向着徒劳般的永恒所不断行进的朝圣者,并且已为这样的命运做好充足准备。
chapter2obituary
讣告
阿什库生于六十二年前的冬天,也有人说是六十一年前的春天,无从考证,对于那些最初的时光,他自己也毫无印象。我们中的大多数人第一次见到阿什库时,他已长成一位健硕的青年,面庞英俊,目光深邃,须发茂盛,臂膀十分有力。他独自从山顶拖下一棵被闪电劈开的树,滚声如雷,我们误以为是有巨木滑落,奔走相告之时,那棵树忽然放缓速度,平稳降落,我们站在山下,一动不动,如同瞻仰神迹。过了很久,我们才发现阿什库,他隐藏在茂密的树冠之中,神情骄傲,目光坚毅,从我们中间疾步走去。
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也没人想要知道,那时有许多人从山上下来。阿什库很少讲话,行为正常,待物谦敬,并未引起注意。他来到平原,修建一所房屋,并住了下来,没过多久,便拥有了一条狗,一头鹿和几只羊,他的腰间斜插一柄精美的弧形花刀,不分昼夜,将那棵巨树雕成一艘木船,以雨作漆,几经洗练,颜色渐深。其形制精巧,简洁流畅,路过的人总会多望几眼。
我们知道,这附近并没有海。这样说来,木船便让人很难理解。同样难以理解的是,在阿什库的语言里,居然还有另一个词:潮汐。
木船在门前放置多年,后来成为他的摇篮,他的妻子端坐一旁,轻轻摇晃,在星辰之下,万物宁静。那是他们结婚的第二年,如你所知,阿什库娶了一位本地姑娘,她在家里排行最末,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在一起的,毕竟双方讲着不同的语言。忽有一日,他们宣布结婚,请我们所有人痛饮烈酒,自从那次,我们发现阿什库的酒量和勇气都十分惊人。
彼时,但凡是从山上下来的人,袖管里都藏着半截枪,从前是打狼兽,后来几年,我们在夜里也常常听到枪声,虽不太真切。清晨时分,我们从梦中醒来,推开大门,雾里有血的味道,物资也消失大半,这实在是令人沮丧。即便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仍然坚信,阿什库绝不是其中之一。他不会同流合污。他不会。他是我们的人,在雨季,在山谷里,在云端,他是我们的阿什库。
我们都在等着那一天的到来。阿什库与其他几位勇士出发时,雾气弥漫,房屋与树都消失了,他们看不见彼此,肌肤却贴合在一起,义无反顾,进入峡谷。我早就说过,阿什库是我们的人。在他的脚步经过之后,山脉重新变得清洁。
如今,我们这里的人太年轻了,年轻到对如此重要的时刻毫无记忆。那天的情形,却牢牢刻写在我的头脑之中,我仍记得那天的全部景象,乃至每一粒微尘,日光昏沉,露水蒸腾,而不断起伏并相互靠拢的乌云向着北方、北方与北方一并移去。午后,他们带来了滚烫的消息,伴随风声,接续传递。
直至傍晚,众人沉默,又逐一散去。夜间,阿什库对他的妻子说,浓雾之山,倒映出一片清澈的海,终有一日,他们将乘舟而去,荡在山谷之间,在海之间。
这是在所有语言之后的语言。他的妻子并未在意,只是抚着他的额头,阿什库躺在摇篮里,很快便睡着了,在此之前,他已经有十个昼夜没合过眼。
阿什库睡了很久,所有的声音都没能将他吵醒,包括嘶吼与喊叫,还有离别时的啜泣。待到他睁开眼时,恰是正午,太阳凶狠,金光从天而降,他觉得很热,便从船中站立起来,却发现自己正在海的中央。
阿什库去了所有人都没去过的地方,经历苦难、仇恨与战争,凭借勇气杀出一条生路,他想,他要回去,回到家乡,那里有人还在等着他。但我们都知道,没人能抵抗命运,他又有了新的家庭,新妻年轻貌美,教他如何吃饭、如何讲话、如何相爱、如何背叛,阿什库忘却了自己的来处,整个过程并不轻松。而他昔日的妻子,在这艘木船旁边守候多年,始终在等他醒来。
杀戮将他唤醒。阿什库所得到的一切,又全部失去,他沦为败者,一无所有,渐行渐远,他走在雨季,走在山谷里,走在云端,心无杂念。没人知道阿什库是怎么回来的,但所有人都知道,他已经遭受巨大的惩罚,时间之力将其摧毁,多年过去,他依旧那么年轻,英俊,充沛,宛若初生。他的妻子,却变为干枯的老者,奄奄一息。他们看起来更像是一对母子。他轻轻搀扶着她,如同携带一件宝物。
还记得他腰间的那柄弧形花刀吗?最终还是它结果了阿什库的性命,凶手残暴,尸体让人不忍直视,伤口遍布其身,覆上燃尽的书页,显然是来自远方的复仇者所为。许多人都看见了那一幕,但阿什库的妻子却不肯相信,是的,她太老了,眼前只有一片昏沉。
而后,一场大雨落了下来。在雨之外,空旷无物。
阿什库的告别仪式,定于七月七日上午十点在牧场北门附近举行,在此,我谨代表本地全部与阿什库有过交集的人们,诚挚邀请远方的您和您的丈夫,也来送他最后一程。毕竟,按照我们族人的说法,阿什库的妻子,正是您的姑姑,您是这个家族唯一的后辈。她跟随阿什库远行之时,始终在唱着异族的谣曲,那些歌声在山间折返,日夜不息。若能及时赶来,也许还可以听见她最后的吟唱:
六十白骏从天落,总有一匹陷入河滩
三岁的孩子阿什库,来到世上总孤单
雏菊开满野山,繁星彻夜眨眼
阿什库,别哭泣;阿什库,妈妈就在这里
那犄角似的火焰,桦树做成的摇篮
那浓雾与雷声,河里倒映的夜晚
起风的白天,我像牧草一般,拥你入眠
阿什库,别哭泣;阿什库,妈妈就在这里
力大无穷的阿什库啊,总有梦魇缠绕你
山谷里回声阵阵,是谁在喊着本来的名字
谁要你以命换命,谁又要你放光明
阿什库,别害怕;阿什库,我就在这里
阿什库,有没有鹿告诉过你
爸爸早就化作飞鹰,而妈妈变成风
茫茫山脉如潮汐,这世上只剩我和你
阿什库,别害怕;阿什库,我就在这里
所以,现在你知道了,这是两个人的告别仪式。在未来某一天的清晨,我们要将门前那艘破旧的木船葬在山谷之间,以示纪念。
chapter3diary
日记三则
七月十日阴
今日跟随勘察员c共同出行。数年之前,他完成学业,被分配至某市,进行规划测量工作,后下派并常驻此处。c大概五十岁上下,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现单身,子女情况不详。我们步行许久,来到地区边缘。得知我在写小说之后,c的神情极为兴奋,认为其研究结果会对我的写作有所裨益。他站在高地上,像受上苍委任的官员,指着一道深渊对我讲解。以下为他的录音转述,部分词语没有听清,暂且简记,有待日后核验完善:
亲爱的朋友,我经数年考证,发现你眼前的此地,非同一般,或许正是后稷的葬身之处。《山海经·海内经》有言:“西南黑水之间,有都广之野,后稷葬焉。爰有膏菽、膏稻、膏黍、膏稷,百谷自生,冬夏播琴。鸾鸟自歌,凤鸟自儛,灵寿实华,草木所聚。爰有百兽,相群爰处。此草也,冬夏不死。”什么意思?你不懂,我讲给你听,这几句说的是在西南方向,黑水流过的地方,有一处很肥沃的土地,后稷就埋在这里。这里出产膏菽、膏稻、膏黍、膏稷等,各种谷物自然生长,无论冬夏,均可播种。鸾鸟歌唱,凤鸟舞蹈,灵寿树开花结果,草木繁茂。此外,还有各种奇异鸟兽,群居相处。这里长出来的草,无论季节,都不会枯萎。
研究葬身之所,须要参照周族历史,这一段极难考证,后代杜撰成分较大,但古公亶父迁都于岐之后的历史,却有几分可信度。岐,普遍认为是现在的周原遗址,后文王迁都于丰,武王迁都于镐。七十年代,曾对周原遗址进行大规模发掘,凤雏宫殿基址由此展露,邹衡先生撰写《论先周文化》,首次提及先周文化的陶器与铜器。之后,先周文化研究逐渐丰满,但也有不少分歧,不一一列举。总体来说,普遍认为周族来自西北,其祖先可能在稷山生活过,而稷山,便是葬后稷之所。但是不要忘记,在《国语·周语下》里,伶州鸠说:“我姬氏出自天鼋,及析木者,有建星及牵牛焉。”姬姓周族有出自天鼋(天鳖或天渊)和析木之津这个分野的可能吗?不能说完全没有。但天渊、天鳖、建星、牵牛都在南斗附近,斗柄所在的地方“有建星及牵牛焉”。将自己的族群和这个天区的星座联系起来,很明显,这是在讲星座对于族群的重要性,极其神圣。所以有“则我皇妣大姜之姪,伯陵之后,逄公之所凭神也”之说法。周族的女性祖先大姜,通太姜,即姜嫄。逄公伯陵,炎帝姜姓后人,商初受封于逄地,并在此建立逄国,是为伯爵,世人称之为逄伯陵。其文化内涵是祖先与神圣的星座相互联系,拥有神的能力,且享有神的地位。“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野也。”也就是说,周族的分野在“岁在鹑火”的鹑火,即星、张二宿。“月之所在,辰马农祥也,我太祖后稷之所经纬也。”月在房、心二宿附近,房、心二宿是农作物丰收的吉祥象征。后稷经天纬地,掌握天地之奥秘,其实就是房、心二宿所指示“辰马农祥”之奥秘,所以他发现了稷,即粟,成为旱作农业之始祖。
七月十七日雨
我决定要在这里写完《山脉》这篇小说。今早我与妻子通电话,并表达出这个意愿,她当即表示十分不满,认为葬礼既已结束,我就应该立即返回,再做停留,毫无意义,况且她有孕在身,独自在家,诸事不便。我说我在这里看见一些奇异景象,并试图讲给她听,但她却将电话直接挂掉,拒绝沟通。思前想后,我仍决定留在此处,至少要将小说初稿完成。《山脉》我已经准备了很久,动笔数次,始终不顺利,来到此处后,这几天的经历前所未有,仿佛每日都有人在暗中施给我一点线索,让我根据这条线索去继续行进,直至落入未知的陷阱。我知道这如同一种游戏,一次诱引,却也乐在其中,不愿脱身。
雨很大,今天我没有出门,写完了小说的前两章,其中拆解了一首我很喜欢的诗歌,前几天在地方文献室内发现的,写得有些笨拙,却跟同时代诗人的气质完全不同,希望它用在这篇小说里合情合理。明天是勘察员c的葬礼,他在与我对话三日之后,便突发急病,一命呜呼。葬礼我也会去参加,他将毕生贡献于此,临死之前,却嘱托我们,要将他埋在远方的故乡。我们站在床边,点头应许,而在他断气之后,我们才发现,并没有人知道他的故乡到底是哪里。连他从前的妻子也不清楚。
此外,夜间,我又将与勘察员c那次会面的最后一部分对话整理完毕,不知为何,这一部分整理起来极为吃力,背景十分嘈杂,想来应是山风猛烈。我反复聆听多次,记录如下:
说多了,朋友。我这几十年的成果,你未见得都懂,有些话,怕是也只能说这一次了。我们继续来说后稷的葬地。根据考证,后稷葬在稷山,但在《国语·周语下》中,伶州鸠却说姬氏出自斗、牛二宿之间,《山海经》里有所提及,说是葬在西南黑水之间的都广之野。这些文献记载都只能当作传说来看。只有综合实际情况来解读,方可通晓内涵。
什么是实际情况?只有一种路径可以抵达真实,我的朋友,那便是科学。我在文献中寻求只言片语,依照工具进行推演,仅以《周髀》为例,简要分析。黄赤交角的变化周期约为四万一千年,变化范围是22.1°至24.5°,变化幅度为2.4°。当前,每一百年减小约47'',也就是说往前推的话,每一百年增加47'',推两万八千年,进入一个轮回。往后推的话,每一百年减少47''。目前减小的趋势还会持续一万三千年左右,之后转而增大。这将影响地理纬度的确定,选择不同年代的黄赤交角,得出的观测地点不一样。1976年,第十六届国际天文学联合会通过决定:将2000年的北回归线位置定为:ε=23°26'21.448'',约23.44°。《周髀》记载:“夏至晷长一尺六寸”,“冬至晷长一丈三尺五寸”。据公式,可反推算出测量这个晷影长度的纬度和时代。根据两个公式计算测量地点的方法:tanζ=lx/lb(太阳高度角),lx=lb×tan(φ-ε),ld=lb×tan(φ+ε),据此算出φ=35.33°,ε=24.02°,当此二公式求出来的这两个ε值相同或相近时,说明这个观测点正确,即再次观测所得的两个晷影长度的值是相符的。再往上,年代与位置,均以此类推,寻求正解,我算了很久,一直推至龙山时代早期,距今四千五百年左右。那时累积47"×45=0.59°,ε=23.44°+0.59°=24.03°,当时的南北回归线变成了24.03°。这是尧时代太阳在二至点直射的纬度。用这个方式再求出这两个值,φ1=11.30°+24.03°=35.33°,φ2=59.35°-24.03°=35.32°。至此,这两组数据终于基本重叠。
整个过程耗费数十年心力,不断求证以及反证,其中艰辛不必再提。现在,朋友,我们来谈谈结论。
刚才我告诉过你,西南黑水之间有称为都广之野的乐土,这个地方沃野千里,农作物繁盛,花鸟虫鱼数不胜数,还记不记得,最后一句是什么,是在说这里还有一种四季常青、永不死亡的神草。很多人认为是周而复始的荒草,野火不尽,其实不然,它指的是一棵树,这棵树名为建木,是上古先民崇拜的一种圣树,众帝以此树为梯,往返天庭人间。所谓西南黑水,便是银河裂缝之所在,是万物之源,所以万物自生,你我亦如是。与此同时,这里也是万物的归宿,所以神木恒久不死,变作虚空,伸手即可捕获。从天文及先民信仰角度,我推测后稷最先葬身此处,随后万物回归。此处原本为一道大峡谷,经年累月,山峰倾移,所谓裂缝,正逐渐聚合,有风渐起。我,你,乃至我们的先人,去世之后,不远万里,皆要奔赴至此,回到这道狭窄的山谷里。这是生命的最后,万本归一,却也如初生一般,我站在这里,每天都能看见无数的亡者,操着各地的方言,前仆后继,化为乌有。
七月十八日晴
终于放晴,勘察员c今日下葬,几乎所有我见过的人都来送别,而我是抬棺者之一。棺材很沉,我有些虚脱,但仍被风景所吸引,这是我第一次进入山谷之间,也即茔地,我走在后面,发现此处墓冢的位置很有趣,似曾相识,趁着埋土之际,我掏出纸笔,迅速将其画下来,随后返回室内,重新整理,其分布如图所示。
画完之后,我猛然想起,其坟冢分布与勘察员c家中的一幅挂画有些接近,于是在下午四点多时,我连忙又回到勘察员c的家里。他的前妻坐在炕沿上,身边还有一位年轻女性,衣着素朴、洁净。我跟她们打过招呼,经过允许后,便将这幅陈旧的星象挂图取下来。那位年轻女性送我出门。我们在门口发生如下对话。
她:你不是本地人。
我:您是哪位?
她:他的女儿。
我:节哀。您的父亲非常了不起。
她:你认识他多久?
我:几日而已。
她:什么时候离开?
我:写完这篇小说。
她:山脉。
我:你怎么知道?
她:所有来这里的人,写的小说都叫这个名字。
我刚想进一步问其缘由。她转身回去,将门锁死,放下长帘,我看不清室内。我的胳膊底下夹着挂图,又敲了几下门,无人应答,便也离开。明天吧,也许我会再去找到她,一问究竟。
补记:刚做了个梦,记录几笔。勘察员c的女儿进入我的梦里,擎着火炬,引我步入丛林深处,火光映照之下,她的样貌比在白日里更为清晰,一袭白衣,优雅而轻盈,我跟随她的脚步,穿越谷底,凉风不断吹拂,我内心有许多不解,尤其想知道这条路将通向何处。我走得很累,想呼喊却发不出声音,不知不觉间停了下来,剧烈喘息,勘察员c的女儿也在前方站住,回头望向我,眼神温柔,对我说一种听不懂的语言,音调起伏,伴随着地底鼓声似的震动之音,仿佛是施放巫术时所念诵的咒语,而我正处于这场庞大祭祀的中央。风景逐渐聚拢过来,乌云、山泉、火光与树,c的女儿向我走来,赤裸身体,苍白而虚弱,却又很美,我感到十分紧张,接着又是一阵眩晕,我迫切想要逃离此处,回到熟悉的事物之中,便闭紧双目,努力想象,想象着在几千公里之外,我的故乡,东方之星,那颗东方之星已经升起,在这场幻梦醒来之前。
chapter4story
东方之星
电线杆的阴影只能遮住一小部分地面,这是李福告诉我们的第一个道理。他戴着纱制的灰白草帽,双手扣在膝盖上,穿着布鞋,齐整的白牙折射出刺眼的光芒,像漫画里的人物,那些四处游历的浪荡者,却总能拥有不错的运气,逢凶化吉。
他说,“树下太暗,对视力不好。阅读要有充足的光线。”我们觉得不无道理,便顶着直射的阳光,席地而坐。我从地面上拿起一本书,不久之后又放下,再换一本,封面很鲜艳,上面画着一男一女,男的表情孤傲,高高跃起,向下发射数枚飞镖,底下的女子用嘴接住。
李福从我手里把书抢走,并对我说,“不要读。”
我说,“为啥?”
他从屁股底下抽出一本书递过来,说道,“你要读这本。”
那本书散发着热烘烘的气息,我拎着其中一角,搁在面前的塑料布上,封面是一个微笑着的外国人,看起来颇为友善,他身后是一条笔直的公路,两边是红色的土地,书名叫《未来之路》,我将书捧起来,盯着封面,读道:“美,比尔·盖茨著。”然后打开书,随便翻几页,满满当当全是字儿,我问他,“李福,这本是不是科幻的?”
李福说,“不是。盖茨写的,聪明人,全球首富。讲的是未来的事情。”
我说,“什么未来?”
李福说,“人的未来,世界的未来。”
朋友在一旁插嘴说,“我们班有个同学叫未来。”
我说,“李福,你具体讲讲。”
李福说,“其实我也没看呢。”
我把书扔向他坐着的方向,《未来之路》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落在地上,一阵风吹散书页。我说,“不看这个,给我刚才那本。”
李福看看表,又看看手里的本子,说,“五毛钱半个小时,现在已经四十分钟,你的时间超了。”
我说,“就跟我多想看似的。”我喊上朋友一起离开,朋友站起身来,拍拍屁股,盯着李福说道,“我是后来的,今天你差我十分钟,先记上。”
我们过了马路,回到工人村,我跑上楼回家喝水,半杯凉白开,喝完打个寒战,浑身轻松,走到阳台上,看见楼下的李福仍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倚靠在电线杆底下,缩进那一道倾斜的阴影里。
工人村里,所有人都直呼李福的姓名,无论长幼。李福推着倒骑驴,缓慢行走,态度谦卑,眼神明亮,脸上常有微笑,跟路过的每一个人打招呼。我爸也点头示意,他们擦肩而过,又走了好几步,偶尔我爸会转回头来,对他喊道,“李福,今天有雨。”
李福抬头望望天空,云像灰尘一般散漫,然后回答说,“谢谢您。我觉得下不起来。”
没过多久,一阵风吹散另一阵风,温热的雨便落下来。李福绕着那些书奔跑,将塑料布的四角掀起并遮盖起来,又将那些书逐一搬回车上,用隔板拦截雨水,那顶草帽被扔在道边。他稀疏的头发被雨水浇透,成绺贴在额头上,样子十分狼狈。
我爸撑着伞带我出门,看见忙碌的李福,笑着说道,“早都跟你讲过了。还不信天气预报。”
李福又抬起头来,眯着眼睛,对我们说,“雨水使人精神。”这是李福告诉我们的第二个道理。那一刻,他的脸上有金灿灿的光芒,看着确实比平常要神气一些。
但他的神气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我们回到院子里时,听见李福和他的妻子正在吵架,声音很大,字字清晰,穿透雨声,飘然而至,落到许多人的耳朵里。他们吵架时,将窗户全部敞开,仿佛要让大家评评理。
李福的妻子说:“你瞅瞅你那德行。”
李福说:“我又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