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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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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像是你在发疯,马特,你一进门我就想拦住你,想劝你冷静下来。”

“我知道。”

“现在大概已经来不及了。我传不传话都一样。”

“早就来不及了,我来这儿前先去了趟上城区。你认识罗亚尔·沃尔德隆吗?”

“我当然认识罗亚尔。”

“我和他聊了一阵。大家都知道罗亚尔和几个哥伦比亚人有生意往来。”

“可想而知,”丹尼男孩说,“他毕竟是做那一行的。”

“所以他们多半已经知道了。不过,为了保险,你还是去传个话吧。”

“保险,”他说,“生命保险的反义词是什么?”

“不知道。”

“死亡保险。马特,他们说不定正在外面等你呢。”

“有这个可能。”

“你为什么不拿起电话打给警察?他们可以派车来接你去某个地方录口供。那帮狗娘养的不能光拿钱不干活。”

“我要找那个凶手,”我说,“我要他和我单挑。”

“你又不是拉丁裔,耍什么男子汉派头?”

“丹尼男孩,你就替我传话吧。”

“你稍等一下,”他凑近我,压低声音,“你不能不带家伙就从这儿出去。你等一下,我去给你搞个防身武器。”

“我不需要枪。”

“不,当然不需要。谁需要枪呢?你可以抢过他的大砍刀,逼着他吃下去,然后打断他的两条腿,扔他在小巷里等死。”

“差不多吧。”

“不需要我给你搞把枪?”他盯着我的眼睛,“你本来就有,而且带在身上。对吧?”

“我不需要枪。”我说。

我确实不需要枪。走出鸟冠,我把手伸进口袋,抚摸点三二小枪的枪身和枪管。谁需要这东西呢?这么一把小枪本来也谈不上有多少威力。

尤其是你还没法逼着自己扣动扳机。

我走出酒吧。外面还在下雨,但没先前那么大了。我拉正帽檐,仔细扫视周围。

水星轿车停在马路对面。我从撞弯的保险杠认出了这辆车。我站在那儿的当口,司机发动了引擎。

我走向哥伦布大道。等红灯的时候,我看见水星轿车掉了个头,正在向我开近。绿灯亮了,我穿过马路。

我手里握着枪,手揣在口袋里。我的食指放在扳机上。我记得不久前扳机在我的手指下如何颤抖。

当时我也在这条街上。

我走向下城区。我几次回头张望,水星轿车一直跟在我背后,保持不到一个街区的距离。

我一直没有放松下来,但走到我上次拔枪的那个街区时,我变得格外紧张。我忍不住要回头看,总觉得会见到一辆车开足马力冲向我。有一次我听见刹车的吱嘎声响,不由自主地原地转身,随即意识到声音来自足足两个街区之外。

神经过敏。

我经过上次我卧倒翻滚的位置,我看了看酒瓶摔碎的地方。那儿还有几块碎玻璃,但我无法确定是不是上次那些碎玻璃。每天都有很多人摔碎酒瓶。

我一直走到阿姆斯特朗酒馆。来到店里,我点了山核桃馅饼和咖啡。我的右手一直揣在口袋里,眼睛扫视房间,仔细端详每一个人。吃完馅饼后,我把右手又放回口袋里,用左手喝咖啡。

过了一阵,我又点了一杯咖啡。

电话响了。翠娜接听,然后走向吧台。吧台前有个暗金色头发的壮汉,翠娜对他说了句什么,他走过去接电话。他和对方谈了几分钟,环顾四周,然后走向我的桌子。他的双手都放在我能看见的地方。

他说:“你是斯卡德吗?我叫乔治·莱特纳,咱们应该没见过。”他拖出一把椅子坐下,“刚才是乔打过来的。外面没动静,完全没有。他们躲在水星车里盯着,他还在街对面二楼的窗户里安排了两个神枪手。”

“很好。”

“这儿有我,前面的一张桌子还有两个弟兄。我猜你进来时就认出我们了。”

“我认出他们了,”我说,“我猜你不是警察就是凶手。”

“我的天,好想法。这地方不错。你经常在这儿消磨时间?”

“没以前那么常来了。”

“这儿很舒服。等我除了咖啡还能喝其他东西的时候,我一定会再来坐坐。他们今晚卖掉了很多咖啡,有你,有我,还有前面那两位。”

“他们的咖啡挺好喝。”

“对,确实不错,比分局的狗屁东西好多了。”他用zippo打火机点了支烟,“乔说其他地方也没动静。有两个弟兄在下城区守着你女朋友,东区的三个妓女也有人盯着。”他咧咧嘴,“我们也只能保护到这一步了。不可能面面俱到,对吧?”

“我看也是。”

“你打算在这儿待多久?乔估计那家伙要么已经准备好了,要么今晚就不会动手了。从这儿到旅馆的每一步我们都能罩着你。当然了,我们不能保证没有狙击手从屋顶或高处的窗口开枪。早些时候我们扫过一遍屋顶,但没法打包票。”

“我不认为他会从远处下手。”

“那咱们也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再说你还穿着防弹背心呢。”

“对。”

“肯定有用。当然了,是网眼型的,未必能挡住刀子,但我们不会允许他靠你那么近。我们估计假如他要动手,多半是在从这儿到你旅馆的门口之间。”

“我也这么估计。”

“打算什么时候上火线?”

“再过几分钟,”我说,“让我喝完这杯咖啡。”

“听着,”他站起身,“管他妈的,好好享受。”

他回到吧台前的座位上。我喝完咖啡,起身走向卫生间。我在卫生间里检查那把点三二,确定击铁底下有一颗子弹,后面还有三颗等着上阵。我可以找德金再要两颗子弹,填满剩下的空弹仓。说到枪,他可以给我一把火力更强劲的大枪,但他不知道我身上有一把点三二,我也不想告诉他。按照目前的布置,我不会有机会朝任何人开枪。凶手会径直扑进我们的怀抱。

但事情不会那么发生。

我付账,留下小费。我们的布置不会奏效。我能感觉到。那个狗娘养的不在外面。

我走出店门,雨势又小了些。我望向水星轿车,扫视街对面的建筑物,琢磨警方的神枪手会埋伏在哪儿。无所谓。他们今晚不会有任何事情可做,我们的猎物不会上钩。

我向南走到五十七街,我贴着路沿走,免得他埋伏在某个黑黢黢的门洞里。我走得很慢,希望我猜得对,他不会尝试远距离暗杀,因为防弹背心未必能挡住所有子弹,况且假如对方瞄准的是头部,那就更加毫无用处了。

不过没关系。他不在这儿。妈的,我知道他不在。

话虽如此,我走进旅馆大门时还是松了一口气。我一方面或许有点失望,但另一方面也如释重负。

旅馆大堂里有三个便衣警察。他们立刻表明身份,我和他们站着聊了几分钟,然后德金单独走进旅馆。他和他们之中的一个交头接耳谈了几句,然后走向我。

“我们扑空了。”他说。

“似乎是的。”

“妈的,”他说,“我们没留下多少漏洞。也许他闻到了什么异样,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也许他昨天就飞回波哥大老家去了,咱们设陷阱想抓的人已经在另一块大陆了。”

“有可能。”

“总而言之,你去睡一觉吧,只要你还没紧张到没法休息的地步。喝两杯,不省人事睡个八小时。”

“好主意。”

“弟兄们一整个晚上都守着大堂。没人来访,也没人登记入住。我会留个人在楼下过夜。”

“你觉得有这个必要?”

“我觉得反正没坏处。”

“随你便。”

“我们已经尽力了,马特,要是咱们能把那个狗娘养的骗出来,这么折腾一场当然很值得,因为天晓得全城搜捕祖母绿走私犯能有什么结果。运气这东西,有时候有,有时候就是没有。”

“我知道。”

“我们迟早会逮住那个王八羔子。你知道的。”

“当然。”

“很好。”他说,尴尬地换只脚站着,“呃,那什么,你去睡一觉吧,好吗?”

“当然。”

我乘电梯上楼。凶手不在南美洲,我心想。我他妈打心底里清楚,他不在南美洲。他就在纽约,他还会杀人,因为他喜欢杀人。

也许他以前也杀过人;也许金是他的第一次,让他发现杀人的感觉很好。但他确实喜欢杀人,因为他以同样的方式再次行凶,而下次他就不需要借口了。只需要一个猎物、一个旅馆房间和他忠实可靠的大砍刀。

喝两杯吧,德金是这么建议我的。

但我根本不想喝酒。

十天了,我心想。你滴酒不沾去上床,那就是十天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枪,放在梳妆台上。象牙手链还揣在另一个口袋里,我把它拿出来,放在枪的旁边,手链还用金的厨房纸巾包着。我脱掉长裤和上衣,挂在衣柜里,然后脱掉衬衫。防弹背心脱起来麻烦,穿起来不方便,我认识的大多数警察都不喜欢穿它。但另一方面,也没人喜欢中弹。

我脱掉防弹背心,搭在梳妆台上,紧挨着枪和手链。防弹背心不但笨重,而且隔热,我在它底下汗流浃背,内衣的腋窝底下有两团汗渍。我脱掉内衣、短裤和袜子,有什么东西咔嗒一响,我脑袋里的警报器顿时狂叫,我转向卫生间,它的门刚好被踹开。

他扑了出来。一个魁梧男人,橄榄色的皮肤,眼神狂乱。他和我一样浑身赤裸,手里抓着一把大砍刀,一英尺长的刀锋寒光闪烁。

我抓起防弹背心扔向他。他挥动大砍刀,拍开防弹背心。我从梳妆台上抓起枪,躲开他的攻击。刀锋划着弧线下落,与我擦身而过,他再次举起手臂,我把四颗子弹打进他的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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