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的货色。”
“她和皮条客分手,对男朋友说她自由了,结果他一下子惊慌失措?”
“对,我在往这个方向动脑子。”
“然后操起大砍刀发疯?你描述的是个更愿意和老婆待在家里的男人,你觉得这符合你的想法吗?”
“我不知道。”
“你确定她有男朋友吗?”
“不确定。”我承认道。
“还有这些登记卡。查尔斯·o.琼斯和他的各种化名——假如他真有的话,你认为追下去能查到什么吗?”
“有可能。”
“马特,我问的不是这个。”
“那么答案是否定的,我不认为追下去能查到任何东西。”
“但你依然认为值得一试。”
“我很乐意自己去查银河酒店的登记卡,”我提醒他,“用我自己的时间,可惜那家伙不肯松口。”
“我觉得我们可以查一下登记卡。”
“多谢了,乔。”
“另外一项调查应该也能帮你。附近区域的一流商业酒店,过去六个月或者多久的姓琼斯的登记信息。你要的就是这个?”
“没错。”
“尸检显示她的喉咙和食道里有精液,你有没有注意到这个?”
“我昨晚在报告里看见了。”
“他先让她为他口交,然后操起他的童子军手斧,把她大卸八块,但你还觉得这人是她的男朋友。”
“精液有可能来自早些时候的性接触。她是妓女,最不缺的就是性接触。”
“也可能,”他说,“你知道吗?他们现在能给精液定型了。当然没指纹那么精确,而是更像血型,能成为有价值的间接证据。但你说得对,根据她的生活方式,就算精液定型不符合一个人的采样,也无法排除他的嫌疑。”
“就算符合,也无法落实他的嫌疑。”
“对,但肯定能让他好好地头痛一下。真希望她抓伤了他,指甲底下有上皮组织。这种证据向来有用。”
“可惜没那么多好事。”
“那是当然。既然她给他口交,你会觉得她的牙缝里也许会留下他的一两根毛发,但麻烦就麻烦在她实在太淑女了。”
“这个也算麻烦,行吧。”
“而我的麻烦在于我居然开始相信这里面真有个案子了,而凶手躲在彩虹的另一头。我的办公桌上堆满了我没空看的文件,你却逼着我来查这件烂事。”
“你想一想要是破案了,你会显得多么光鲜。”
“功劳都归我?”
“总要归个什么人吧。”
我还要打电话给三个妓女,桑妮、露比和玛丽露。她们的号码写在我的笔记本上,但我这一天谈过的妓女已经够多了。我打给钱斯的应答服务,留言请他打给我。现在是星期五的晚上,也许他在麦迪逊花园看两个年轻人互殴,还是说他只会去看基德·巴斯康的比赛?
我拿出唐娜·坎皮昂的诗,读了又读。脑海中,诗里提到的所有颜色都带着血色,鲜亮的动脉血,从猩红色渐渐蜕变成锈红色。我提醒自己,唐娜写这首诗的时候金还活着。那么,我为什么从唐娜的诗句中嗅到了一丝厄运的气息?是她知道什么内情,还是我见到了并不存在的幻影?
她没提到金的金黄色头发,除非诗里的阳光指代的就是这个。我看见她缠在头上的金色发辫,想到简·基恩的美杜莎雕像。我不假思索地拿起电话打给她。我很久没拨过这个号码了,但记忆把号码硬塞给我,就像魔术师从观众身上变出来一张扑克牌那样。
电话铃响了四声。我正要挂断,却听见了她的声音,她音调低沉,有点喘息。
我说:“简,是我,马特·斯卡德。”
“马特!顶多一个小时前我才想到过你。稍等一下,我刚进门,让我脱掉大衣……好了。你最近怎么样?很高兴能听见你的声音。”
“我过得挺好,你呢?”
“哦,情况正在好转。一次坚持一天。”
哈,这些朗朗上口的标语。“还去参加那些活动吗?”
“嗯哼。事实上,刚参加完一个回来。你怎么样?”
“还不坏。”
“那就好。”
今天星期几来着?星期五?星期三、四、五。“我坚持三天了。”我说。
“马特,真是太了不起了!”
了不起在哪儿?“应该吧。”我说。
“你还去参加聚会吗?”
“算是去吧,我不确定我有没有为整个过程做好准备。”
我们聊了一会儿。她说我们也许有朝一日会在某次聚会上不期而遇,我承认存在这种可能性。她戒酒近六个月了,她已经做过几次见证。我说找个机会听听她的故事肯定很有意思。她说:“听?我的天,你就在故事里。”
她想回去继续做雕塑。戒酒期间她暂时搁置了所有工作,因为她很难让黏土按照她的意愿塑造形状。但她正在努力,尝试协调所有事情,戒酒摆在第一位,让生活的其他部分按自己的步伐回归原样。
我呢?嗯,我说,我有个案子,为一个熟人调查一件事的内情。我没详细解释,她也没逼问。对话慢了下来,里面有几次停顿,我说:“总之,我就是忽然想到要打个电话跟你问声好。”
“马修,我很高兴听见你的声音。”
“说不定咱们哪天真的会遇上。”
“但愿如此。”
我挂断电话,想起在里斯本纳德街她的公寓喝酒的情形,烈酒在我们的血管里施行魔法,温暖而甘醇的感觉淹没了我。那是一个多么愉快而甜蜜的夜晚啊。
你会在戒酒会活动上听人们说:“我清醒时最差劲的日子也比酗酒时最快乐的日子强。”所有人使劲点头,就像波多黎各人汽车仪表盘上的塑料小狗玩偶。我想到我和简共度的夜晚,看了一圈我这个仿佛牢房的小房间,努力琢磨为什么今晚比那个夜晚更加美好。
我看看手表。酒铺子已经关门,但酒吧还有几个小时才打烊。
我待在原处不动。外面,一辆巡逻车拉着警笛驶过。警笛声逐渐消失,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然后我的电话响了。
是钱斯。“你在认真做事,”他赞许地说,“我收到了报告。姑娘们都挺配合吧?”
“她们都很好。”
“有进展吗?”
“还很难说。你在这儿捡起一块碎片,在那儿捡起一块,但你永远不可能知道它们能不能拼凑在一起。你从金的公寓拿走了什么?”
“就一些钱,怎么了?”
“多少?”
“几百块。她把现金放在梳妆台最上层的抽屉里,不是什么藏东西的秘密地方,就是她习惯把钱放在那儿。我找了一圈,看她有没有在哪儿藏私房钱,但我没找到。我没找到银行存折或保险箱钥匙。你呢?”
“没找到。”
“钱呢?当然了,谁找到就归谁,我只是问问而已。”
“没有钱。你只拿走了钱吗?”
“还有一张夜总会摄影师给我和她拍的照片,没理由把这东西留给警察。怎么了?”
“我只是在瞎琢磨。你是在警察抓你前去的那儿吗?”
“他们没有来抓我,我是主动去投案的。对,我先去了那儿,事实上还好比他们早了一步,否则那几百块钱就不见了。”
也许吧,也许不会。我说:“你没带走那只猫?”
“猫?”
“她有一只小黑猫。”
“哦,对。我根本没想到过那只猫。不,我没有带走。要是我想到了,会放点食物给它吃。怎么,猫不见了?”
我说不但猫不见了,猫砂盆也不见了。我问他去她公寓的时候猫在不在,但他不知道。他没注意到有猫,但另一方面他也没有特意去找。
“再说我动作很快,你明白的,进去出来还不到五分钟。猫有可能从我脚边走过,而我根本没注意到。这有什么重要的吗?猫又不可能杀她。”
“当然。”
“你不认为她会带猫去酒店,对吧?”
“她为什么会这么做?”
“不知道,老兄。我不知道咱们为什么在谈那只猫。”
“肯定有人带走了猫。她死后肯定有你之外的什么人去过她的公寓,带走了那只猫。”
“你确定猫今天不在她家吗?陌生人出现的时候,动物会受到惊吓,会躲起来。”
“猫不在公寓里。”
“有可能是警察来的时候自己跑掉了。门打开,猫跑出去,再见了小猫咪。”
“我没听说过猫会带走它的猫砂盆。”
“也许是邻居带走的。人家听见它喵喵叫——猫就喜欢喵喵叫——不想看见它挨饿受冻。”
“邻居会有她的钥匙?”
“有些人会和邻居交换钥匙,免得自己被锁在外面,也可能是邻居找门童借了钥匙。”
“很可能是这样。”
“肯定是这样。”
“我明天去问问邻居。”
他轻轻吹了声口哨:“你什么线索都要追查,对吧?像猫这样的小事,你也像狗咬骨头似的不肯放过。”
“案子就是这么查的。拖屁敲门。”
“什么?”
“拖屁敲门,”我说,拼给他听,“是‘拖着你的屁股给我到处去敲门’的缩写。”
“哦,我喜欢这个说法。你再说一遍?”
我又说了一遍。
“‘拖着你的屁股给我到处去敲门。’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