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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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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这不是我的老朋友嘛。”丹尼斯说,“星期六的晚上,可你瞧这儿全是木头人。星期一到星期五真是太棒了,可一到周末,酒友们全回家陪老婆孩子去了。他们周末不需要努力工作,所以也不需要下班后的放松,你懂我的意思吗?可经营停车场不同,这可不是一周工作五天就行的。你要是开了家停车场,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忙得团团转,哪里还会想把星期六晚上耗在老婆孩子身上啊。你不做停车场的生意。你说过你是干哪行的,可我一时想不起来了。”

我是怎么跟他说的?我说过我是小偷,可是还说了别的吗?“投资。”我说。

“哦,对。天哪,你相信吗,我忘了你的名字。就在嘴边,可偏偏说不出来。”

“我叫肯尼。肯尼·哈里斯。”

“对,对,当然。我正是要说这名字。我叫丹尼斯,做停车场生意。有件事我不会忘,我打赌我记得你喝什么酒。喂,秃比,挪一挪你的屁股,嗯?我再来一杯一样的,另外给我这位朋友肯尼一杯威士忌加冰块。我说得对不对,肯尼?”

“对也不对,丹尼斯。”

“怎么说?”

我对秃比说:“先来杯黑咖啡吧。我再度大醉前得先醒醒脑。”

我不需要醒脑。我除了在春天街喝过一杯啤酒外,一整天没碰过酒精,而且那还是几小时之前的事。不过我得保持清醒倒是真的,因为我工作时一向如此,而今晚我可以说是在工作。这会儿我跟我的老朋友丹尼斯站在蜘蛛酒吧的吧台前,老好人秃比正在调酒。小偷刚点了一杯黑咖啡。

“我看你八成在别的地方喝过了,嗯,肯尼?”

谁是肯尼?哦,对。是我。“我是晃过几个地方,丹尼斯。”

“有没有在哪儿看到弗兰奇?”

“没有。今晚没有。”

“按理说饭后她应该会上这儿来。她偶尔会在乔安酒馆或哪家廉价酒吧坐下来不走,不过她通常都靠得住,懂我的意思吗?而且她又不在家。我几分钟前才打电话给她,没人接。”

“她会来的。”秃比说。得这绰号应该是因为他的头。他年纪不大,才三十出头,但乍看上去,光秃秃的脑袋让他看起来老了好几岁。他突出的发亮头顶四周有一圈暗棕色的头发。他的眉毛浓密,下巴翘起,鼻子像颗纽扣,眼睛是温暖的棕色,水汪汪的。他身材瘦削,穿着蜘蛛酒吧的t恤制服还挺好看的。那件t恤是亮红的底色,上面印着银格黑底的蜘蛛网,角落里立着一只虎视眈眈的蜘蛛,手臂伸开,欢迎一位怯生生的苍蝇小姐。“这个法兰西丝啊,她就是得先四处逛逛。”他说,“待着别走,天亮前肯定能见到她。”

他往吧台另一头走去。“她会来,也可能不来。”丹尼斯说,“但至少你在这儿,就有人可以和我一起喝酒。我最讨厌一个人喝闷酒了。独自喝就只是酒鬼,你懂我的意思吧?我嘛,有没有酒无所谓。我来这儿要找的是伴儿。”

“我懂你的意思。”我说,“我看弗兰奇这阵子还真的是在借酒消愁。”

“你是说因为那个叫什么来着的人?遇害的那个?”

“没错。”

“是啊,可怕的事。几小时前我跟她通过电话,她听起来糟透了。”

“沮丧?”

他想了想。“应该是情绪不稳。”他说,“她说他们放了那个丈夫,是个兽医还是什么的。”

“好像是牙医。”

“呃,差不多。她说她得付诸行动。我不知道,说不定她已经喝了几杯。你知道她那人。”

“当然。”

“女人跟你我不一样,沉不住气。生理原因,肯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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