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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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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原地,她也站在那里没动,枪握在手里,枪口对准我,手在微微颤抖。

那把枪看起来不像手枪。在小说中,那些对准侦探的枪确实就像枪,他们形容枪口的孔看起来就像山洞,可是她手上的枪真的很小,刚好配她的小手。我现在才注意到她的手,很好看,指甲的颜色正配她的衬衫和口红。那把手枪当然也是黑色的,是一把枪管不到两英寸的黑色雾面手枪。这女人从头到脚只有红色和黑色两种色彩,我敢说她最喜欢的鸟一定是红翅膀的黑鸟和猩红色的唐纳雀,她最喜欢的作家一定是司汤达。

电话响了,她瞄了一眼,又转向我。“我最好还是接电话。”我说。

“不要动!否则我就开枪。”

“说不定是很重要的电话。”

是我的想象,还是她真的把手指压在了扳机上?电话不断地响,她又看了一眼电话,而我的眼睛则只能盯着那把枪。

我讨厌枪。这种精巧机械被设计出来的唯一目的就是杀人,而我讨厌杀人,看到枪就会紧张。我尽可能地避免碰枪,所以对枪支所知不多,只知道左轮手枪有转筒,很适合用来玩俄罗斯轮盘赌,但是自动手枪,比如我客人手上的这一把,通常有保险装置,如果上了保险,就算扣了扳机也没办法开火。

我看到枪管末端一个像保险装置的东西,想起书上常提到,拿枪的人如果没有经验,常会忘了扳开保险装置。如果我能分辨保险是开着还是关着,也许——

“已经装了子弹了,”她说,“如果你脑袋里想的是这个的话。”

“我可没这么想。”

“我知道你在动歪脑筋。”她说。然后她又“哦”了一声,同时用大拇指把保险装置弹开。“好了,现在别再动歪脑筋了,知道吗?”

“是——是——你能把那东西对准别的地方吗?”

“我不想对准别的地方,只想对准你。”

“请千万别这样说。”电话不再响了,“我不认识你,甚至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

“这又如何?”

“我只是——”

“我叫玛丽琳。”

“总算有个开头。”我挤出我最能博得友谊的微笑,“我叫伯尼。”

“我知道你是谁。你还是不知道我是什么人,是吗?”

“你是玛丽琳。”

“我是玛丽琳·马尔盖特。”

“不是演戏的那个女的吧?”

“什么演戏的那个女的?”

我耸耸肩。“我也不知道。你说自己名字的样子,就好像我一听就知道你是谁。很抱歉,我确实不知道你是谁。你会不会找错人了?我知道伯纳德·罗登巴尔这个名字不是很普遍,但还是可以有第二个的。我的名字是伯纳德·格林姆斯·罗登巴尔,格林姆斯是我母亲的娘家姓,就像波维尔或法兰德斯,所以——”

“混账东西!”

“我做错什么事了吗?”

“你这个大浑蛋!什么波维尔、法兰德斯。是你杀了旺达!”

这次不是我在幻想,她的手指真的扣在扳机上,而且那东西看起来终于开始像手枪了,枪口就像加尔各答的黑洞。

“等一下,”我说,“你犯了很严重的错误,我这辈子没有杀过人,甚至不忍心踩死一只蟑螂。甘地的非暴力主义是我教他的,和我相比,阿尔贝特·施韦泽可是杀人狂。”

“闭嘴!”

我闭嘴了。

“你真的不知道我是谁?我原本以为听到我的姓,你就应该心里有数了。兔子马尔盖特是我弟弟。”

“兔子马尔盖特?”

“没错。”

“我不认识他。”

“乔治·爱德华·马尔盖特。大家都叫他‘兔子’。他们今天中午把他抓走了,罪名是偷窃、杀人。他们说他星期二夜里杀了旺达。我弟弟没有杀人。”

“我也没有杀人,你看——”

“闭嘴!如果不是你杀的,你一定也知道是谁杀的。你现在就说实话!你以为我会让我弟弟成为替罪羊吗?从实招来,否则我就开枪。”

电话又响了。她不再理会电话,我心里却在想到底是谁,和几分钟前打来的是同一个人吗?是我正要出门吃晚饭的时候打来,我没接电话的那个人吗?还是昨天三更半夜打来电话要v镍币的那个人?或者全是同一个人?还是不同的人?也许不重要。电话铃声又停了。我说:“乔治·爱德华·马尔盖特。兔子马尔盖特。这么说你是兔子的姐姐玛丽琳。”

“这么说你还是认识他。”

“不认识。今天晚上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但现在我知道他是谁了,他是星期二闯入科尔卡农家把收音机打开的人。”

“你去了那里,你自己承认了!”

“而且兔子也去了,对吧?”

她的表情变得机警起来。“什么时候变成你在问问题?你又不是警察。”

“我不是警察,但也不是凶手。星期二夜里我没有杀人,你弟弟也没有。”

“你说他没有杀人?”

“没错,他没有杀人,可是他偷了东西,对吧?他是从卧室天窗进去的,一个人吗?”

“不是。等一下!你凭什么问我问题?我不必告诉你他当时在哪里,也不必告诉你他跟什么人在一起。”

“你什么也不必告诉我,不要激动!玛丽琳,兔子没有杀任何人。”

我吸了一口气,似乎到了解除武装坦诚谈判的时刻。“没错,我是在那里,”我说,“那是在兔子和他的伙伴走了之后。他们偷东西的时候科尔卡农夫妇根本不在家,我在那里的时候他们也还没回家。”

“你没办法证明。”

“也没有人可以证明我当时在那里,不过我可以证明我没有碰到科尔卡农夫妇。赫伯特·科尔卡农昨天已经在单向镜后面仔细看过我的脸了,他说没见过我。”

她慢慢地点着头。“他们是这么说的:还有一个叫罗登巴尔的人有嫌疑,但是科尔卡农指认之后说没见过他,所以他现在是清白的。科尔卡农一口咬定说就是兔子,可我确定他从来没见过兔子,所以我想一定是误会,或者是你买通了什么人。我真的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总之,我弟弟现在替人背了黑锅。我想如果我逮到真正的凶手——”

“玛丽琳,我不是凶手。”

“那究竟是谁?”

“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而且——”她突然停下来,看着手上的枪,好像不知道枪怎么到了自己手上似的,“真的装了子弹了。”

“我已经猜到了。”

“我差点杀了你,我本来是要这么做的。我想只要杀了你,兔子所有的问题就都解决了。”

“所以你就想解决我所有的问题,只不过用的不是正面的方式。”

“嗯,听着,我——”

咚!咚!咚!

不用问也知道这时候有谁会来敲门。我把食指放在嘴巴前警告玛丽琳别出声,然后走近她,在离她水滴形耳环几英寸的地方小声说:“警察。”我指着浴室的门。她没有浪费时间多问,立刻拿着枪躲进浴室。正当她关门的时候,这第二个不速之客又敲了一次门。

我问是什么人。“还会有谁。伯尼,赶快开门!”

我开了门让雷进来,他身上穿的还是昨天那套西装,现在湿了,但没有变得更合身。“下雨了。”他边说边摘下帽子,拿帽子的方式正好让积在帽檐上的水全滴到地板上。

“谢谢。”我说。

“嗯?”

“我一直在烦恼我的地板太干,希望有个人来浇水。雷,下次来可以先打个电话。”

“我打了,占线。”

“有趣,我没有打电话。”他很可能是在电话铃响的同时打的。

“什么风把你吹来的?”

“我善良的心。”他回答,“这几天我一直在帮你的忙——两次开车送你到店里,今天晚上还过来告诉你,科尔卡农那件案子已经没你的事了,他们抓到人了。”

“哦?”

他点头。“那家伙叫乔治·马尔盖特。年轻的小伙子,但是前科累累,曾因为偷窃在牢里待过两三次。没有暴力前科,但是你知道那些年轻人,他们个性还不稳定。也许是他的同伙,也许他们嗑了药。我们在他的冰箱里发现了一袋大麻。”

“害死人的大麻。”

“主要还不是大麻,我们还在他那里发现了其他东西。他住在第十大道四十几街一套有两个房间的公寓里,离他从小到大住的贫民区地狱厨房不远,那个鱼龙混杂的地区现在叫克林登,主要是为了让人忘记那里是贫民区。我们搜查了他的公寓,科尔卡农家一半以上的家当都在那里。一堆银器。老天!十二人份的餐具加上碗盘,可值钱了。”

“我记得以前银子不太值钱,”我怀旧地说,“一盎司从一美元二十九美分涨到四十美元。我记得以前金子也没这么值钱。”

“是啊。我们还发现了皮草,包括及地的长貂皮大衣、水貂皮短外套。还有别的东西,我不太记得是什么,全在科尔卡农的失窃单上。甚至皮草商的商标都还没去掉。我们发现的东西大概是科尔卡农所报失窃物的一半以上,加上一些他没有列的——谁会那么清楚地记得自己所有的东西。我们推测,他们分了赃,另外一半应该在他的同伙那里,如果他们还没销赃的话。”

“谁是他的同伙?”

“还不知道。他迟早会招供的——只要他开了窍,知道只有这样他的罪才会轻一点。但现在他还以为自己是警匪片里的詹姆斯·卡格尼。”

“雷,你们怎么找到他的?”

“正常渠道,有人通风报信。也许他穿了新的行头在酒吧里吹牛,展示身上大把大把的钞票,有人把事情凑在了一起。在他住的地区,街上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会告密,而科尔卡农的案子就发生在附近。有多远?一英里?一英里半?”

我点头。“雷,谢谢你特地来告诉我这些,我很感激。”

“事实上,”他说,“我是像昨天一样想来借用浴室。”

“浴室马桶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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