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好极了。”我说,“大家都到了。”
的确是大家都到了。雷·基希曼是最早出现的,跟他一起来的还有三个身穿警察制服的新面孔。他跟楼下的人讲了讲,然后就有两个大楼的职员到翁德东克的公寓来,在原有的路易十五式家具之外添了几张折叠椅。然后,那三个穿着制服的警员各就各位,一个人留在楼上,另外两个在大厅里等其他人到的时候把他们带上来,雷则去接名单上的其他人。
在这一切进行的同时,我拿了一本书和一壶咖啡留在后面的卧室里。我在读笛福的《杰克上校》,这位作家活了七十年,没写过一句无聊的句子,但此刻我无法专注于他的文字。不过我仍然耐心等候。出场总要有点气势才好。
最后我终于出场了,开场白是:哦,好极了。大家都到了。听到我的话,每个人都转过头来,紧紧盯着我的一举一动,看着我从排成半圆形的椅子旁走过,坐到皮质安乐椅上对着他们——这种感觉真令人宽慰。我扫视着这一片小小的人海——嗯,就称之为人湖吧。他们也看着我,至少大部分人是这样。有几个人的视线转到壁炉上方,过了一会儿我也看向那个地方。
对啊,为什么不看呢?蒙德里安的《色彩构图》就挂在那里,跟我第一次造访查理曼大帝时看到的位置丝毫不差,鲜活的原色和坚定的直线、横线闪耀着光辉。
“这是很有力的陈述,不是吗?”我向后靠去,双腿交叉,让自己坐得舒服一点,“当然这就是我们所有人都在这里的原因。我们都对蒙德里安的画有兴趣,这让我们齐聚一堂。”
我再次看着他们,这次是一个一个地看。雷·基希曼当然在,坐在最舒服的一张椅子上,一只眼睛注意我,另一只眼睛留意着其他人的动静。这样做说不定会让人变成斜视,不过目前为止,他很能胜任。
离他不远的两张折叠椅子上,坐着我的犯罪搭档和她的床上搭档。卡洛琳穿着绿色的运动外套和宽松的灰色法兰绒裤子;艾丽森则穿着斜纹棉布裤配一件布克兄弟的条纹衬衫,领口的扣子扣住、衣袖卷起。她们是很漂亮的一对。
离她们不远,j.麦克伦登·巴洛夫妇并肩坐在一张六英尺的沙发上。他是个矮小精悍、几乎称得上是优雅的男人,铁灰色的头发梳理整齐,举手投足间有股军人的味道;照他冷静自持的架势来看,他坐在折叠椅上也会一样自在,似乎应该把沙发留给其他真正有此需要的人。他太太看起来和女儿比较像,不高不矮、身材苗条,睁着一双大眼睛,一头深色长发梳成一个我想是叫髻的东西。我知道有某种发型叫髻,我想那就是了吧。不管他。
巴洛夫妇右后方有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蒙德里安如果画人像的话,画出来的脸可能就是这个样子,因为他的脸四四方方的,全是棱角。他下巴很宽,眼角下垂,胡须已见灰白,一头满是小卷的头发则黑得像墨水一样。他名叫莫德塞·丹弗斯。坐在他旁边的男子乍看之下只有十八岁,但如果仔细看看,他的岁数可能是十八乘以二。他脸色苍白,戴着无框眼镜,身穿深色西装,打了一条一英寸宽的丝质黑领带。他的名字是劳埃德·刘易斯。
埃尔斯佩丝·佩德罗辛坐在距刘易斯右方几英尺的地方,双手交叠放在膝头,嘴唇紧抿,侧着头,带着一种耐心而愤怒的表情。她打扮得干净利落,身穿“褪色光荣”牌的牛仔裤和与之相配的衬衫,脚登“地球之鞋”。这种鞋的鞋跟比大脚趾还低,几年前曾风行一时,它的广告的意思是如果大家都穿这种鞋,那么我们就可以消灭饥荒和疾病,不过这种鞋现在已经很少看到了。饥荒和疾病却仍然随处可见。
埃尔斯佩丝右后方的一把折叠椅子上坐着一个年轻男子,他身上的深色西装看起来好像只有星期天才穿。这没问题,因为今天就是星期天。他有一双水汪汪的棕色眼睛,下巴中间微微有道缝。他的名字是爱德华多·梅伦德斯。
爱德华多左边是另外一个年轻男人,也穿着西装,但脚上是一双新百伦730系列的球鞋,而不是爱德华多偏爱的那种简单的黑色皮鞋。我可以看见他一只鞋的正面和另一只鞋的鞋底,因为他坐在布面椅子上,用一张折叠椅架起了右腿。他当然是沃利·亨普希尔,我猜他的右膝盖终于成功地从敏感转为疼痛了。
丹妮丝·拉斐尔森坐在离沃利两码的地方。她宽松的大裤子上沾了些颜料,方格衬衫的肘部也磨得差不多了,但我觉得她看起来不错。显然沃利也觉得她看起来不错,而且从他们不停偷瞄对方的眼神看来,似乎彼此都有好感。嗯,为什么不呢?
观众群里另外还有四个男人。第一个人脸圆圆的、额头很高,看起来像电视广告里的小城银行家,很积极要借钱给你,让你整修你的家,使你家的房子成为你所在社区的一大资产。他叫巴内特·李维斯。第二个人留着胡须、穿着靴子、衣着寒酸,看起来像是会去找银行家贷款读大学的人,而且会被拒绝。他叫理查·雅各布。第三个人面无血色,皮肤和身上的西装一样灰。就我目力所及,他嘴唇薄得看不见,眉毛和睫毛都稀疏得仿佛没有一样,看起来像是现实生活中的银行家,这种人批准抵押的时候心里抱着最后能没收抵押品的希望。他叫奥维尔·韦德纳。第四个人是警察,穿着警察制服,带着一把用皮套包着的手枪、警棍、记事簿、手铐,还有其他那一大堆警察要佩戴的装备。他叫弗朗西斯·洛克兰,我碰巧知道他有一只脚缺了大脚趾,但不记得是左脚还是右脚了。
我看着他们,他们看着我,然后雷·基希曼——有时候我觉得他的存在就是专门为了削弱戏剧化时刻的紧张气氛——说:“别再拖拖拉拉了,伯尼。”
于是我就不再拖拖拉拉了。
我说:“我想你们都在好奇我为什么把你们都叫来这里,但你们其实并不好奇。你们知道我为什么把你们找来。现在既然你们已经来了,我就——”
“讲重点。”雷建议道。
“我会讲重点的。”我表示同意,“重点是一个叫作彼埃·蒙德里安的人画了一幅画,然后过了四十年,有两个人因这幅画被杀了。一个叫作戈登·翁德东克,他就在这间公寓里被杀;另外一个叫作埃德温·特恩奎斯特,死在格林尼治村的一家书店里。事实上那刚好就是我的书店,而我和蒙德里安似乎都是这个故事里的主角。我在翁德东克被杀之前离开这间公寓,又在特恩奎斯特被杀之后走进我的书店,警方怀疑两件谋杀案都是我干的。”
“也许他们这么怀疑是有很好的理由的。”埃尔斯佩丝·佩德罗辛建议道。
“他们的理由充分极了,”我说,“但我占了一项优势。我知道我没有杀人。此外,我还知道我被设计了。有人以屋主想替藏书估价的借口,把我引到这间公寓里来。我花了两小时查看他的藏书,算出一个数目,然后完工收费。这地方到处都是我的指纹,但有何不可呢?反正我又没做坏事,所以我不在乎咖啡桌上是不是有我的指纹,或者我是不是把真名告诉了门卫。但后来我清楚地意识到,我被邀请到这里来,唯一的目的就是让人知道我来过,以便把盗窃和凶杀的罪名安在我头上,也就是我偷了一幅画,并残忍地杀死了画的主人。”
我吸了口气。“这我看得出来,”我继续说,“但事情不合理。因为设计我的人不是凶手而是被害人,这有什么道理?翁德东克为什么要晃进我的书店,讲一堆无稽之谈,把我骗到这里,让我把指纹留在所有可能留下指纹的平坦表面,然后钻进另一个房间去让别人把他的头打扁?”
“也许凶手是利用这个机会。”丹妮丝说,“就像昨天下午有个脑筋动得快的贼趁火打劫,偷走了一幅画。”
“我想过这一点,”我说,“但我仍然摸不透翁德东克的出发点是什么。他把我弄到这里来是要把某件事情栽赃在我头上,那如果不是谋杀他的罪名的话,会是什么呢?说我偷了那幅画吗?
“嗯,这点看来有可能。假设他决定谎报失窃,让保险公司来赔钱。如果找一个金盆洗手的窃贼,让他把指纹留在很容易被查到的地方,这样岂不就更逼真了吗?这么做也不是真的就有道理,因为我的出现是有正当理由的,所以陷害我只会增加不必要的麻烦,但很多人会做出蠢事,尤其是初尝犯罪滋味的外行。因此他也许真的这么做了,然后他的共犯可能使诈、杀了他,然后把盗窃和谋杀这两项罪名都留给那个金盆洗手的窃贼来背黑锅。”
“金盆洗手的窃贼。”雷不满地嘟囔道,“说一次我也就不计较了,可是你说了两次。金盆洗手!”
我没理他。“但我还是想不通。”我说,“为什么凶手要把翁德东克绑起来塞进衣柜里?为什么杀死他后不把尸体留在原地?还有,为什么要把那幅蒙德里安从画框上割下来?小偷在博物馆里会这么做,因为在那里偷东西分秒必争,但这个凶手应该有充裕的时间。他可以把撑架上的订书针拆下来,在不毁损画布的情况下把它拿走。事实上,他完全可以用牛皮纸把整幅画包起来带走,不必弄坏撑架。”
“你说他是个外行,”莫德塞·丹弗斯说,“外行会做出不合逻辑的事。”
“我说的是蠢事,不过也差不多。但是,同一个人能做出多少蠢事?我一直卡在同样的矛盾点上。戈登·翁德东克大费周章地设计我,结果却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嗯,我一定是漏掉了什么,但你们也知道的——所谓当局者迷。我是当局者,看不见盲点在哪里,但我逐渐有了一些零碎的概念,然后事情就变得一清二楚了。设计我的人和被杀的人不是同一个。”
卡洛琳说:“讲慢一点,伯尼。把你弄到这里来的人和头被打扁的人——”
“不是同一个。”
“别告诉我说躺在停尸间的那个家伙不是翁德东克。”雷·基希曼说,“有三个不同的人都肯定地指认出他的身份。那个人就是他,戈登·凯尔·翁德东克,就是他。”
“对。但是另外一个人到我的店里去,自称叫翁德东克,邀请我到这里来,开门让我进屋,付了我两百块要我看一些书,然后我一走出门,他就把真的翁德东克的脑袋砸开了花。”
“翁德东克本人一直都在这里?”说这句话的是那个和气生财的银行家巴内特·李维斯。
“对。”我说,“他在衣柜里,被人五花大绑,血液里含的水合氯醛足以让他安静得像上过油的铰链。这样就可以将他藏得好好的,万一我找厕所的时候转错方向也不会正好撞见他。凶手在把圈套完全为我设好之前不想冒险杀死翁德东克。而且,这样他也可以确保翁德东克的死亡时间正好对得上我离开这幢大楼的时间。医学检验不可能精确到几点几分,永远不会这么精确,但时间拿捏得越准越好。”
“这些都只是你的推测,对不对?”劳埃德·刘易斯开了口。他的声音尖细微弱、带着试探的意味,正好搭配他苍白的脸和窄窄的领带。“你只是编出一套理论来解释一些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还是你有其他的事实?”
“我有两点相当确定的事实,”我说,“但除了我之外,这些事实对别人没有太大意义。第一点是我去过停尸间,在328b号冰柜里的,”奇怪,我怎么会记得这个号码?“不是在那本来平静无事的一天晃进我书店的那个人;第二点是那个自称是戈登·翁德东克的人现在就在这儿,在这个房间里。”
告诉你,当一个房间里的所有人都同时倒吸一口气的时候,那可真是安静啊。
奥维尔·韦德纳打破了沉默。“你没办法证明。”他说,“我们只能听你讲讲罢了。”
“对,我刚才也是这么说的。我想我早就应该猜到我见的那个人不是戈登·翁德东克。几乎从一开始就有蛛丝马迹可循。让我进入这间公寓的那个人——我不能再称他为翁德东克了,所以我们就叫他凶手吧——他让我进去之前,门只开了一两英寸。在告诉电梯操作员没问题之前,他一直没有把门链解开。他叫出我的名字,无疑是要让电梯操作员能够确认安心,但他弄门锁弄了半天,直到电梯离开这层楼之后才把门打开。”
“是真的。”爱德华多·梅伦德斯说,“翁德东克先生,他总是到走廊上来迎接客人。这一次我没有看见他。那时候我没有多想,但这是真的。”
“我自己也没多想,”我说,“只是觉得奇怪,一个对安全问题这么谨慎的人,连自己邀请、管理员也通报过的客人上楼来的时候门上都还挂着门链,为什么门上只装了一个西格尔牌的锁?后来我也应该更觉得奇怪,因为凶手留下我一个人等电梯,自己冲回公寓去接我没有听到在响的电话。”当然,当时我没有对这个举动提出疑问,是因为我简直求之不得,这样我就可以冲下楼梯而不会被送进电梯里。不过这一点我就没有必要告诉他们了。
“还有一点也是我一直忽略的。”我很快地说下去,“雷,你总是说翁德东克是个大个子,听起来仿佛打碎他的头就像一斧头砍死一只大公牛一样不容易。但那个自称翁德东克的人怎么看也算不上是个大个子。事实上他的个子算小的。这一点应该引起我的注意,但我想那时候我没有留心吧。要记得,我第一次听到翁德东克这个名字是凶手到我店里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当时认定他说的是实话,直到后来才开始质疑这一点。”
理查·雅各布抓抓他留着胡须的下巴。“别卖关子了。”他要求道,“既然我们其中一个人杀了翁德东克,你干吗还不告诉我们是谁呢?”
“因为另外还有一个更有趣的问题要先回答。”
“什么问题?”
“凶手为什么要把《色彩构图》从画框上割下来?”
“啊,那幅画。”莫德塞·丹弗斯说,“我愿意先讨论那幅画,尤其是因为它似乎已经奇迹般地被寻获了。它就那样被安放在墙上,是蒙德里安成熟风格的完美例子。怎么也看不出有个浑蛋曾经把它从撑架上割下来过。”
“是看不出来,对不对?”
“告诉我们。”丹弗斯说,“凶手为什么要割那幅画?”
“这样大家才会知道画被偷了。”
“我不明白。”
从大部分人脸上的表情看来,他们也没明白。“凶手不只是要偷那幅画。”我解释道,“他还要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那幅画被偷了。如果他只是把画拿走,嗯,谁会知道画不见了?翁德东克是一个人住的。我想他一定留有遗嘱,他的财产会归于某人,但是——”
“他的继承人是一个远亲,住在加拿大亚伯达省的卡尔加利。”奥维尔·韦德纳插话道,“现在我们就要谈到这一部分了。我的公司承办翁德东克的保险,所以我们得赔偿三十五万美元。我想画被偷了我们是得付钱,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问的问题是quibono?我相信你们一定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库伊·波诺。”卡洛琳说,“那是桑尼娶雪儿之前的第一任老婆。对不对?”
韦德纳没理她,我想这很能显示出他的个性。“为谁的利益?”他自己把那句拉丁语翻译出来,“换句话说,谁会得到好处?保单的受益人是翁德东克,如果他身亡,赔偿金额就变成了他财产的一部分,而他的财产则归于某个住在加拿大西部的人。”他眯起眼睛,然后视线转向理查·雅各布,“还是说,那个加拿大亲戚也是在座其中一位?”
“他在加拿大,”沃利·亨普希尔说,“因为我刚刚才在一个对他的时区和我们的时区而言都很没礼貌的时间跟他通过电话。他已经授权给我,代替他处理这件事,保护他的利益。”
“原来如此。”韦德纳说。
轮到我了。“那个亲戚一直都待在卡尔加利。”我说,“虽然保费赔偿相当可观,但那幅画被偷并不是为了这个。画被偷和画主人被谋杀,都是出于同一个原因。这两个行动都是为了掩盖一项罪行。”
“什么罪行?”
“嗯,说来话长,”我说,“我想我们应该享受一下,喝杯咖啡。有谁要加奶精和糖的?有谁只要奶精?有谁只要糖?其他的人只要黑咖啡,是不是?好。”
我想他们并不真的想喝咖啡,但我需要时间喘口气。当卡洛琳和艾丽森把那难喝的玩意儿端出来给大家之后,我啜了一口,做了个鬼脸,然后继续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