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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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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西端大道上的一个门廊下面,看着两个慢跑的人朝着公园前进。他们跑过去之后,我稍稍探出身,眼睛直盯着我住的那幢建筑的门口。我一直看着,几分钟之后,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她走向人行道旁,嘴边晃晃荡荡地叼着那根永远少不了的香烟。一开始她朝北转去,我有点沮丧,然后她转向南走了半个街区,过街向我走来。

她就是赫施太太,住在我对面的邻居,永远不吝于提供咖啡和安慰。“罗登巴尔先生,”她说,“还好你打电话给我。我一直很担心你。你肯定不会相信那些浑球说的关于你的坏话的。”

“只要你不相信就好了,赫施太太。”

“我?当然不了。我知道你的为人,罗登巴尔先生。你做什么是你的事情——人总是要赚钱谋生的。而且你是个再好不过的邻居了。你是个好年轻人。你不会杀人的。”

“我当然不会。”

“那么我能帮你做什么呢?”

我把我的钥匙串给她,解释哪一把钥匙开哪一个锁,并告诉她我需要的东西。十五分钟后,她提着一个袋子回来,叫我小心。“大厅里有个男的。”她说,“普通打扮,没有穿制服,但我想他是个爱尔兰佬,而且看起来像个警察。”

“可能两者皆是。”

“还有,那边那辆深绿色的车子里也有两个看起来像警察的人。”

“我已经看到他们了。”

“我帮你拿了你说的那套西装,一件干净衬衫,还帮你挑了一条搭配起来很好看的领带。还有袜子和内裤,你没提,但我想带着又有什么不好呢?还有其他那些我不需要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我也不想知道你是怎么用它们来开锁的,不过你把它们放在那里真是聪明,藏在插座后面。你可以帮我装一个那样的装置来放东西吗?”

“下星期就办,如果我不用坐牢的话。”

“因为最近小偷闹得实在太凶了。你帮我装了那个很好的锁,但还是令人担心。”

“我一有机会就帮你弄个藏东西的地方,赫施太太。”

“倒不是说我家里有大钻石之类的东西,但何必冒险呢?现在可以了吗,罗登巴尔先生?”

“我想是的。”我说。

我在一家咖啡店的厕所里换好衣服,把盗窃工具塞进不同的口袋,换下的脏衣服丢进垃圾筒,英国人管这个叫字纸篓,最近是谁这么告诉过我?是特恩奎斯特,而现在他已经死了,胸口插着一根冰锥。

我在药店买了一把日抛型的刮胡刀,在另一家咖啡店的厕所里很快地使用一番,随即就把它扔了。我还在同一家药店买了一副太阳镜,和特恩奎斯特被我们推着满城跑的时候戴的那副很像。后来在我们回书店的时候,那副眼镜戴在我脸上,现在则放在我书店后面的架子上。我在两天之内到药房买了两副太阳镜,真是不寻常。通常我好几年都不会买一副太阳镜。

今天是阴天,我不确定太阳镜有帮助;它虽然遮住了我的眼睛,但同时也让我颇为引人注目。我暂且戴着它,搭地铁到十四街去。在第五大道和第七大道之间有形形色色的便宜商店,廉价出售杂七杂八的东西,商品就摆在路边。有一家店摆出一张桌子,上面堆了一大堆带度数的眼镜。想省下验光费用的人可以一副接一副地试,直到找到一副似乎有点帮助的眼镜为止。

我一副接一副地试,直到找到一副沉重的牛角框眼镜,看出去的东西似乎都不会变形。非验光佩戴的眼镜因为会反光,所以看起来总是很像舞台上的道具,但这副眼镜既能改变一些我的外貌,看起来又不太像伪装用具。我买下它,然后又到不远的一家店里试戴各种帽子,直到找到一顶看起来和戴起来都合适的灰色绅士帽。

我在一个摊子上买了一个煎饼卷和一罐可乐,试着告诉自己说这是早餐,然后打了两个电话,在第三大道和二十三街交叉口等到一辆相当破旧的雪佛兰出现。照这家伙受贿的程度,应该买得起比较时髦点的车才对。

“我一眼就看到你了,却没有认出来。”我坐进他旁边的前座时,他说,“你应该多穿西装。很好看。当然啦,你穿慢跑鞋来搭配,整体效果就毁了。”

“现在很多人都穿慢跑鞋配西装,雷。”

“很多人吃豆子的时候都用刀,但并不表示这么做是正确的。这顶帽子和这副眼镜,让你看起来像个票贩子。我应该做什么?伯尼,我应该把你带到局里。这样你就可以摆脱麻烦,我也可以得到嘉奖。”

“你难道不更想得到赏金吗?”

“你称它是赏金,我称它是可望而不可即。”他叹了一口气,一副长期受苦的样子。

“你这要求真是疯了。”

“我知道。”

“但我以前也按你的方式玩过,我得承认通常都有收获。”他看着我的帽子、眼镜和慢跑鞋,然后摇摇头。“我真希望你看起来能比较像警察一点。”他说。

“这样我看起来像是个乔装不是警察的警察。”

“哦,真是了不起的乔装。”他说,“谁都骗得过啊。”

***

他把车停在不准停车的位置上,我们走上阶梯、经过走道。雷不时拿出警徽出示,相关人员就让我们继续前进。然后我们搭电梯到地下室去。

如果你是个来认尸的市民,他们会让你在一楼等他们把那遭遇不幸的受害者用电梯运上来。如果你是警察,他们就节省时间,让你下到地下室,然后拉开冰柜给你看一眼。为我们带路的职员是个脸色苍白的小个子,仿佛自从给查尔斯·亚当斯当模特之后就没再见过阳光。他从档案里拿出一张卡片,带我们走过一间寂静的大房间,然后拉开一层冰柜。

我看了一眼说:“这个不对。”

“不可能。”那个职员说。

“那她脚指头上的标签为什么写着康赛普西翁·维莱斯?”

职员看了看标签,挠挠头。“我不明白。”他说,“这是228b,这张卡片上也写着——”他忽然指责似的看着我们,“——写着328b。”

“所以呢?”

“所以。”他说。

他领着我们走到另一个冰柜前,将它拉开,这次尸体脚指头上的标签写的是戈登·k.翁德东克。雷和我在友善的沉默中站在那里看着。然后他问我看够了没,我说看够了,于是他让职员把冰柜关上。

上楼的时候我说:“你可不可以查查他有没有被下药?”

“下药?”

“速可眠之类的。验尸的时候看不出来吗?”

“除非有人特别留意。你碰上一个头被打烂的家伙,检查之后判定那就是他的死因,见鬼,你才不会去查他是不是也患有糖尿病。”

“叫他们查查有没有药物。”

“为什么?”

“直觉。”

“直觉?要是你看起来不那么像赛马场的贩子,我会比较信任你的直觉。速可眠,嗯?”

“或者任何一种镇静剂。”

“我会让他们去查。下一步怎么走,伯尼?”

“我们各走各的。”

我打电话给卡洛琳,任她不停地聒噪了好几分钟,直到把恐慌发泄完毕。“我需要你帮忙。”我说,“你得让他们转移目标。”

“这是我的专长。”她说,“你要我怎么做?”

我告诉了她,仔细解释了两遍,她说听起来应该对付得了。“如果有人帮你会比较好。”我说,“艾丽森能帮你吗?”

“也许。我该告诉她多少?”

“越少越好。如果有必要,就告诉她我打算从那家美术馆偷一幅画出来。”

“我可以这么告诉她?”

“如果有必要的话。同时——我在想,也许你应该把贵宾狗工厂关上几天,到她家去住。对了,她住在哪里?”

“布鲁克林高地。我为什么应该去她家,伯尼?”

“这样警察才找不到你,没法骚扰你。艾丽森现在和你在一起吗?”

“没有。”

“她在哪儿,家里?”

“在办公室。怎么了?”

“没什么。你不会正好知道她在布鲁克林高地的地址吧?”

“我不记得了,但我知道是哪一幢楼。在庞艾普街上。”

“但你不知道门牌是几号。”

“那又有什么差别?哦,我敢说你是在找地方藏身,是不是?”

“真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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