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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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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感谢上帝,”我说,“我都开始担心你了。”

“你是哪位?”

“一个完全为你利益着想的人。听着,你这会儿在家了,这很重要。演出怎么样?”

电话里传来用力吸气的声音。然后他说道:“你知道现在几点吗?”

“我的表是十二点过九分,不过最近快了一分钟左右。喂,轻松点,马丁。我只是想祝你和埃德娜万事如意。现在你上床休息去,好吗?”

我挂上话筒,扭头看见卡洛琳正对着我一个劲地摇头。“好吧,我是得意忘形了,”我说,“跟马丁开了个无伤大雅的小玩笑。呃,我看他欠我一份情。我为了让他家避免今晚被闯空门耗费了多少心神!”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要走了吗,伯尼?其实不用,你可以留下过夜。”

我考虑了一下。现在已经很晚了,而且如果留在卡洛琳在西村的公寓过夜,明早可以步行去上班。不过我还是决定早上应该换上干净的衣服,还有今晚我要睡自己的床。

致命的决定。

几名醉酒的游客在哈得孙街抢先我一步跳上了一辆出租车,这时我做了第二个致命的决定。见鬼!我不坐车了!我决定到谢里丹广场去搭地铁。我坐到上城七十二街,买了份最新的《纽约时报》,站在路边等着绿灯亮起,好走回家看报。

“抱歉……”

我转向那声音,眼前是个身材窈窕、留着暗色头发、长着心形脸蛋的女人。她五官均匀小巧,肤色柔嫩得像洗面乳广告,穿着深色上班套装,戴一顶红色贝雷帽。她很漂亮,而我冒出的第一个念头是:如果她是在帮都会卖花筹款的话,我会大失所望的。

“我实在不想打扰你,”她说,“可你就住这附近,对吧?”

“对。”

“我想也是。你看上去很面熟,我肯定在这附近见过你。说来可笑,我刚才下了公共汽车往家走,感觉有人跟踪。这话我自己听着都像演肥皂剧,可这感觉没错。而且我住得很近,叫出租车好像没必要,再说……”

“我陪你走回家好吗?”

“你愿意吗?除非完全不顺路。我住七十四街和西端大道交会口。”

“我也住西端大道。”

“哦,太好了!”

“在七十一街。”

“哦,”她说,“那你就得特意多走两个路口送我,再走两个路口回家。多走四个路口。不行,我不能让你这么做。”

“当然可以。别人要我做的常常还远不止这些呢。”

“你确定?有出租车来了。要不我们坐吧?”

“就两个路口?还是节约点吧。”

“呃,你陪我走到西端大道就行了,”她说,“然后我只要自己走过那两个路口,而且——”

“别再说了,”我说,“我一直陪你走到家。真的没关系。”

致命啊,致命。

她告诉我,通常她不会这么晚回家。今晚有课,下课比平时晚了点,之后又跟几个同学出去喝咖啡,大家聊天聊得忘了时间。

我问她都聊些什么。

“什么都聊,”她说,“开始是谈到我们早先排过的一场戏,之后又说起体验派表演法的种种道德问题,然后,呃,从一个话题岔到另一个话题,没完没了。”

通常都是这样。“你是演员。”

“嗯,是修表演课,”她说,“也许算是演员吧,不过现在说这个还太早。这就是我上这个课的原因。我想知道答案。”

“而与此同时——”

“我是律师。只是这样说也不太贴切。我其实是律师助理,目前在攻读法律专业准备当律师。每周一三五到曼哈顿法学院上课。”

“星期四上表演课?”

“星期二和星期四。”

“白天你做律师助理?”

“对,一星期五天,朝九晚五,在哈伯与克罗威尔事务所。不过他们几乎每星期都要我周六也去,我也几乎都到。你或许觉得我的时间表实在排得太满了,没错,可我喜欢这样——至少现在如此。这阵子几乎没什么空余时间,不过我很愿意这样。我知道这些都是私事,而且人们通常也不会跟陌生人谈自己的事。不过我有点害羞,也许该说是有点怕生,再说反正你也不算陌生人,因为你就住在这一带。再说这里是西端大道,如果你没有绅士风度的话我们早就各走各的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可话说回来你哪有机会开口,对吧?都是我在不停地讲。我叫格温多林·库珀,你是……”

“伯尼·罗登巴尔。”

“伯纳德的昵称。不过大家都叫你伯尼?”

“通常是这样。”

“格温多林就有好几种选择了。我可以叫作格温、温蒂或者就叫琳。”

“或者多尔。”

“多尔?哦,第三个字。多尔·库珀。或者朵莉,不过不行,真的不行。多尔·库珀。你能想象这名字出现在戏单上吗?”

“总比出现在法学学士文凭上要容易想象。”

“哦,恐怕那上头得写‘格温多林·比阿特丽丝·库珀’才行——假如我能坚持到那时候的话。多尔·库珀。你知道吗?我喜欢这个名字。”

“它是你的了。”

“对,我就是多尔。你做什么职业,伯尼?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问的话。”

“我卖书。”

“就像多尔顿或者沃顿书店那样吗?”

“不,我自己开店。”我告诉了她店名和地址,这才发现她的最大幻想就是自己开一家二手书店。

“而且还开在格林尼治,”她说,“听来真是太完美了。你肯定很喜欢。”

“确实如此。”

“每天上班的路上,你嘴里一定都哼着歌。”

“呃——”

“要是我就会。啊,我就住这儿,有遮阳篷的那幢。你真要陪我走到门口?我原来还在想如今真正的绅士都到哪儿去了,看来他们在格林尼治卖书。”

门卫坐在一把折椅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一本八卦杂志。他在看的那篇文章的标题暗示外星人和加州的彩票之间有某种关联。“嗨,艾迪。”她说。

“哦,你好呀。”他说,眼睛都没抬。

她扭过头,做了个翻白眼的动作,然后又扭头看着门卫。“艾迪,你知道纽金特夫妇什么时候回来吗?”这次他抬头了,一脸茫然。“纽金特夫妇,”她说,“住在9g的。”g是g点的g,我想着。她又说:“他们去欧洲了。你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吗?”

“哦,这可问住我了,”他说,“你得问那几个值白班的。”

“我总是记不住,”她说,也许是对我说的,因为八卦杂志又占据了门卫的注意力,“我早上从这里出去的时候脑子一片茫然,只知道找地铁站。哦,天哪,看看现在的时间!明天早上我会比平时更茫然的。伯尼,你真是天使。”

“你是多尔。”

“我现在是了,这得谢谢你。”她微微一笑,露出一口完美的牙齿,然后踮起脚,吻了吻我的嘴角,便消失在大楼里。

然后我往南走了三个街口,朝我家的夜班门卫点了点头,也得到了个点头作为回报。自从发现我每次半开玩笑般地练习西班牙语的对象原来是阿塞拜疆人以后,我对门卫就没那么热情了。现在我通常只是点点头,他们也是一样,现在大家真正需要的人际关系也就是这样了。

我上楼回到自己的公寓,在黑暗里站了好一会儿,感觉像是立在高台上准备跳水。

呃,至少我可以再朝边缘移一点,甚至把脚趾钩在上面。

我打开灯忙活起来。我脱掉脚上的富乐绅,套上一双旧跑鞋;然后从卧室柜子里的小夹层掏出一串像钥匙一样的工具——虽说不是钥匙,不过只要落到合适的人手上,它们完全可以发挥钥匙的作用,甚至更多。我把它们放进口袋,又塞了一支光束很细,并且照不远的手电筒。接着我来到厨房,在放塑料袋和铝箔的抽屉里找到一卷一次性塑胶手套,医生和牙医都喜欢用这个,更别提那些把拳头当成动词使用的人了。

我以前都用橡皮手套,把掌心部分划开以便透气。可是你得跟着时代前进。我撕下两只塑胶手套,塞进口袋。

我今天一直都穿着蓝色开领衬衫,外罩棒球夹克配上卡其裤。现在我加了条领带,再把棒球外套换成海军夹克,又从梳妆台抽屉里抓了副听诊器塞进夹克口袋完成最后一道工序——耳塞无意间稍稍露出来一点,只有敏锐的眼睛才能看到。

出门前我又花了一分钟查看白页电话簿里住户的号码。不过我没打。不能用我自己的电话拨号。

一点二十四分,我收拾妥当、志在必得,离开我住的大楼走向七十二街,然后多走一个街区来到我遇见多尔·库珀的路口。我往投币孔塞了一枚二十五美分的硬币,拨了我刚才查到的号码。

四声铃响。然后是电脑合成的人声,请我留个口信给琼或者哈伦·纽金特。我挂上电话,迈上百老汇大道走向七十五街的韩国熟食店,买了满满两袋子东西。我专挑又轻又大的物品——三盒麦片、一条吐司,还有几卷纸巾。没必要把自己累得气喘吁吁。

出了商店后往左,走过一个街区回到西端大道,再次向左,走到七十四街转角处她住的那幢楼。还是同一个忠实的门卫。“嗨,艾迪。”我说。

这次他抬起头来。他看到一个穿着讲究的家伙,一整天都在忙着摘除脾脏,在享受短暂但应得的休息前要先完成最后一点家务琐事。他有没有注意到听诊器从我侧面的口袋探出头来?如果注意到的话,他知道那是什么吗?你和我都只能猜测。

“嗨,你好呀。”他说。

我轻松地过了他这关,上楼拜访纽金特家。

金发姑娘(goldilocks),民间故事中的人物,她在森林里散步的时候看到一间房子,房子的门开着,于是便进去查看一番。

查理·罗斯(charlierose,1942—),美国电视脱口秀主持人。

多尔(doll)是朵莉(dolly)的昵称。

有一部舞台剧叫《哈啰,朵莉》。

多尔(doll)有洋娃娃的意思。

富乐绅(florsheim),美国皮鞋品牌,一八九二年诞生于芝加哥,是美国首屈一指的男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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