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夜里睡得很香,早晨醒得很早,穿了衣服出门,没吵醒卡洛琳。她蜷缩在沙发上,看起来很幸福,于是我没因占了她的床而产生过多的负罪感。我往市中心走,途中在书店停下来,匆匆喂了拉菲兹并替它换水,然后在联合广场搭上irt线地铁,到六十八街和列克星敦大道交会口的亨特学院站。我往上城走了六个街区又往右走两个街区,途中在一个熟食店买了杯咖啡和一个硬面包圈。到了目的地之后,我找了个门廊躲在里面,啜咖啡啃硬面包圈消磨时间。我瞪大眼睛,终于看到此行要看的东西后,就按原路回去,但这次没去熟食店,而是直接到地铁站。
我搭了另外一班车,往市中心去,在华尔街那站下了车。星期天的早晨,商业的引擎暂歇,全纽约再没有比这里更平静的地方了。但这里不可能完全荒废,我看到有人在跑道上慢跑,一路跑远了,还有一些形单影只或成双成对的人在此享受这份宁静。
我是来这里打电话的。
别处有更方便的电话,包括书店和卡洛琳的公寓,但你永远没法确定对方的电话有没有装那种能显示来电号码的设备。我基本上确定,雷·基希曼在森尼赛德的家里应该不会有这类玩意儿,只因为他不会想每月多花一块九毛八,或者随便多少的额外费用。不过他有纽约市警察局的资源,说不定可以叫电话公司的人替他追踪。
如果他追踪到西格林尼治村的一个公用电话,就会猜到我在卡洛琳的公寓。所以我必须去别的地方,而华尔街好像是个比任何地方都好的选择。让他追踪这通电话吧,也让他猜猜我是不是想要闯空门去纽约证券交易所。
虽然如此,我还是把他留到了最后一个。
我的第一个电话打给了那个胖子,而我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是,那张名片上的电话是假的,或者我拨错了号码。因为接电话的人听起来不肥。
我知道,我知道,买书不能只看封面(不过如果他这本书的封面有污渍,或者被水泡了,甚至干脆消失了,你大可跟老板砍砍价),也不能光凭声音就判断对方的身材,这对色情电话那一行来说是件好事。即便如此,我听到的声音依然不像出自一个重达三百或三百五十磅、有鹰钩鼻、穿了一套白西装的人之口。相反,这声音的主人听起来好像小学没毕业似的,说话时嘴巴几乎不动,大部分时间手里都拿着台球杆,不打球的时候,他也瘦得可以藏在球杆后面。
我要求找查诺夫先生,他问我有什么事。
“查诺夫,”我自信地说,“你不是他。告诉他,我是昨天不在书店的那个人。”
安静了片刻后,一个声音——浑圆、丰润的声音,把每个元音和辅音都咬得很清楚,而且每个音节都铿锵有力、余韵犹存——说:“事实上,先生,我们这儿没有任何人昨天去过那个书店,或者在任何时间去过任何书店。”
现在听起来比较像了,这是我心目中的那种声音,可以为《魅影魔星》做介绍的声音。
“我非常同意,”我说,“我们的书店是旧书店,先生,来的常客都是怀旧的人。”
“啊,”他说,“很高兴你打电话来。我相信你那儿有属于我的东西。希望你知悉,归还这件东西你将有一笔相当不错的酬劳。”
我问他可否形容一下这件东西。
“一个上有烫金的皮信封。”他说。
“里面呢?”
“里面有好几样东西。”
“酬劳总额是多少?”
“啊,我没说过吗,先生?丰厚,肯定相当丰厚。”
“先生,”我说,“我必须说,我很喜欢你的风格。如果我有你在找的东西,毫无疑问,我们可以达成交易。”
暂停了一会儿,不过不太长。“你用了虚拟语气,”他说,“似乎是在暗示,先生,你的答案是否定的。”
“我是故意暗示的,”我说,“暗示得非常明显了。”
“而且你话中有话,你还想说什么?”
这种对话真是愉快,不过也是一种负担。“我最诚挚的希望,先生,就是能够告诉您情况不是如此,告诉您那个东西在我手上,从而向您要求丰厚的报酬。”
“你希望,先生?”
“我希望,也期待。”
“先生,我想听到的远远不止希望而已,我想要允诺。可否请教,这个期望何时可以实现?”
“日后。”我说。
“日后,”他重复道,“这个字眼充满魅力,却不够精确。”
“的确。‘不久’可能会比较精确。”
“恐怕我无法苟同,不过这个词比较令人振奋。”
“这就是我的意思,”我说,“今天晚些时候我再打电话给你,或者明天,我们碰个面。打这个电话能联系到你吗?”
“没问题,先生。如果我本人不在家,你可以留话给接电话的小兄弟。”
“我会再跟你联络。”我说完便挂上了电话。
***
下一个电话是打给我的搭档查尔斯·威克斯的。我告诉他,我一直等到他早晨的散步结束之后才打电话过去。
“你的预估差得很远啊,”他说,“恐怕到了我这个年纪,人就成了习惯的动物。我每天不必设闹钟,就会在同样的时间醒来,现在《纽约时报》周日版已经看了一半了。”
“那堆厚报纸。”我说,“我想在赫伯曼的事情上你是对的,是坎德莫斯杀了他。”
“那似乎是最可能的解释,”他说,“但坎德莫斯好像消失了,让我们干瞪眼,不知道该怎么办。”
“关于这一点,我有几个主意。”
“哦?”
“不过现在没法说,”我说,“我也不想在电话里讲。”
“嗯,我也觉得不好。”
“我能不能去你的公寓,就今天晚上,可以吗?晚一点,如果你方便的话,十一点怎么样?”
“我会煮好咖啡的,”他说,“不过那么晚了,你也许想喝无咖啡因的?”
我告诉他,浓咖啡没有问题。
没别的事了。我又花了二十美分打电话到雷·基希曼位于皇后区的家中。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后,我说:“嗨,基希曼太太,我是伯尼·罗登巴尔,雷在吗?星期天一大早就打扰你们真不好意思,不过我现在人在新罕布什尔。”
“我去看看他在不在。”她说。这句话总是让我纳闷,无论秘书还是老婆说都一样。我的意思是,骗谁啊?他们在不在家,她们不知道吗?或者她们以为我不懂这种事?
她的勘察行动耗时数分钟,但愿她的两腿真的动了。我手边有大把二十五美分的硬币,但我不希望一个录音的接线生插进来要我再投钱,再投一枚硬币也不会让我编的瞎话成真。
投入的钱发出微弱的声响,不过确实换来了人声。“新罕布什尔,”这是雷的第一句话,他对这个字眼投以十足的轻蔑,“位于猪眼之内,伯尼。”
“我本打算去猪眼呢,”我告诉他,“不过所有汽车旅馆都客满了,所以我最后跑到了汉诺瓦。你怎么会知道的?”
“我唯一确定的,”他说,“就是你说你在新罕布什尔,就跟说你在新西兰一样假。”
“你怎么会这么确定,雷?”
“你在胡说八道,你这么告诉我老婆,为的是让她赶快叫我来接电话。如果你真在新罕布什尔,伯尼,告诉我老婆是你最不可能做的事情。不,我收回,这是你倒数第二件最不可能会做的事。”
“那倒数第一件是什么?”
“就是大老远打电话给我。你会等到回来再打。我看,你是跟那个矮个子拉拉耗了一夜,你们俩都捞到了好处。接着你想着最好打个电话给我,然后故意跑到别处以防我追踪电话,可我在自己家里接电话,能怎么追踪?”
“继续。”我说。
“我不得不猜想,”他说,“你是过了桥跑到布鲁克林高地去了吧。从你那儿看得见步行道吗,伯尼?”
“看得到,”我说,“在晨雾中看起来特别美。”
“今天是晴天,如果有雾,也几个小时前就散了。总之,我收回,如果是布鲁克林的话,背景会更嘈杂。这是星期天早晨,对吧?我猜你现在是在华尔街。你看不见步行道,但我赌一块钱你看得到证券交易所。”
“真高明,雷。我发誓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办到的。”
“这话听起来会让我以为我猜错了,但我想我是对的,因为我的直觉一向很准。伯尼,你真想知道我是怎么猜中的吗?只因为我们彼此认识太久了。想想我们曾经共同经历的一切,现在我这么了解你,也就没什么好意外的。”
“雾没完全散开,雷。有些钻进了我的双眼,让我喉头哽咽。”
“让你哽住了,嗯,伯尼?也许下面的事可以让你不哽了。前几天有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在下东区巡逻,碰到一个当地的小混混,带他们去皮特街和麦迪逊交会口的一幢废弃建筑。顺便说一声,是麦迪逊街,不是麦迪逊大道。”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是在下东区。”
“是啊,但这解释了那些小混混要给他们看的东西了吗?让你猜三次,伯尼。”
“就算我不猜,”我说,“你也会告诉我。”
“一具尸体。”
“感谢上帝,不是我的。”我说,“但听到你关切的声音真好,雷,我没想到你会在乎。”
“你要不要猜猜是谁?”
“如果不是科雷特法官,”我说,“那很可能就是吉米·霍法,对不对?”
“手表和皮夹不见了,”他继续,“这你能猜到,想想除了那些小混混,还有天知道其他什么人进出过那个地方。但这家伙的衣服底下藏着一条包钱的带子,只是里面的钱不多。”
“除非制服警员发挥自主精神。”
他用舌头和牙齿发出一个声音,不过我想并不是试图要说查诺夫。“伯尼,”他说,“你太小看纽约警察了,你该为此感到羞愧。如果他们从那具尸体上拿走一个子儿,我也不会知道,所以我只能告诉你他们没拿走的东西有哪些。你看怎么样?”
“我觉得这样好极了。”
“首先是护照,上面有那个家伙的照片,所以你马上就可以看出护照不是别人的。他的名字也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