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的女人。”我说。
“女孩,女人。随你怎么说,伯尼。反正她不太可能听到,你叫她什么也无所谓了。这位可怜的女士已经僵硬了。”
“在我公寓里。”
“除非你已经搬出来,又另外有人搬进去。你还住在同一个地方吗,伯尼?”
“嗯。”我说。
“我看那儿住人是不错,”他说,“不然你也不会住下去,而且死在里面一定也挺好,因为她就是去寻死的。不过倒也不是没人帮她的忙。”
“她是被人杀死的?”
“我得说是的。偶尔会有人开枪打自己,隔三岔五他们会用刀捅自己,不过很少有人两样都来。”
“她是被……”
“枪杀外加刀戳,没错。肩膀中弹,刀刺中心脏。验尸官说差不多是当场死亡。”
“至少她没受苦,不管她是谁。”我说,“刀伤致命吗?”
“如果致命的是枪伤,”他说,“准是血液中毒,因为她已经把伤口包好了。验尸官不肯妄下结论,不过他说伤口至少是二十四小时之前造成的。她中了弹,包扎完毕,然后跑到你的住处被人戳死。”
“什么时候的事,雷?”
“照情况来看是昨晚,正当你在家里睡大觉的时候。”
“是谁发现尸体的?”
“两名巡警。”
“当时他们刚好路过我家,凑巧发现她在那里?”
“有人报警。”
“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上午大概十一点。有个邻居告诉门卫,说你家三更半夜传出可疑的声响。”
“这么说他是一直等到早上才跟门卫讲的?”
“是她。你认识赫施太太吧?”
“住在走廊另一头。好好女士。”
“哦,她深夜听到声响,不过别问她几点了。因为我已经问过了,就是问不出时间。她回床上睡觉,醒来后觉得奇怪,所以跑去敲你的门,可你没应,之后她打电话给你,也没人接,所以她才告诉了你们的门卫。”
“所以他就报警了?”
“他试过用对讲机找你,然后上楼猛敲房门,可你没应,她也没有。”
“她?”
“死了的女孩。所以他才打电话报警。”
“于是两名巡警才上门撬开我的锁,”我说,“他妈的。”
“放轻松,伯尼。”
“要是你知道我被迫换过几次锁……”
“这回你不用换,因为没人撬。门卫有钥匙。”
“是吗?”
“你留给他的那把。”
“我还以为一定是弄丢了。如果当时他有钥匙,为什么不直接打开?”
“也许他担心不知道会看到什么。也许他的确开了门,从门口看到她,然后就冲了出去,让巡警自己去发现她。又有什么差别呢?今早她死在地板上,而且已经死了一段时间了。”
“你是什么时候介入的,雷?”
“马上。我跟你的资料在局里的电脑里可是紧密相连,伯尼。有面写了我名字的小旗子,只要你的名字一出现,它就会抖动着跳出来。不用多久就会有人给我打电话。”
我看看表。“不过你花了一段时间才过来。”
“嗯,没错。我想为什么要赶呢?何不等着看验尸官有什么话说。再说我也想看看她是什么人,以防万一你没搞清楚她叫什么名字。”
我心里已经有底了,不过我还是得问。“她是谁,雷?”
“凯伦·卡森麦尔这个名字你有印象吗?”
她今早四点半还活生生的,我想道。活色生香,在帕丁顿酒店三○三号房间里铺着床单的床上发出凯旋的声响。然后那个男人便像赶羊羔一样把她带出门,又东拐西弯地把她领到我的公寓,在那儿把刀刺进了她的胸口,留下她独自死去。
“伯尼?”
除非她是自己去了我的住处,在那儿碰见了其他人。我无从得知和她共用过三○三号房的男人是否杀了她,或者另有其人。不过没什么差别,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可为什么要选我的公寓?
“嘿,伯尼……”
也许是因为她知道地方。也许是发现自己身处险境,想到我可以帮上忙。
“喂,伯尼?你跑到哪儿去了?”
“我就在这里,”我说,“我正在动脑筋,就这样。她的名字不叫凯伦·卡森麦尔。”
“当然叫。”
电话铃响了。
“去接,”雷说,“见鬼,说什么她不叫那名字。这可是警察找出来的结果,包括抓了她冷冰冰的死手指按出指纹,送到华盛顿比对。凯伦·雷丝·卡森麦尔,来自……”
“俄克拉荷马,”我说,“俄克拉荷马,亨利埃塔。”
“如果不是她,你怎么知道她是哪里人?还有你为什么不接电话?听得我头痛。”
“他们要的东西都一样,”我说,“你要我接?好,我这就去接,我这就跟他重复我跟前两个人讲过的话。然后我再告诉你,自称凯伦·卡森麦尔的女人其实叫什么名字。”
我抓起话筒。
“我手里没有信,”我大声喊着,“而且永远不会有。现在我有点儿忙。”
“伯尼?是你吗?”
“哦。”我说。
“看来我挑的时机不对,”她说,“待会儿再打好了。”
“等一等。”我说,可是电话已经挂断了。我看了一会儿话筒,不过此举从没奏效过,所以我还是宣告放弃,把它挂回原位。
“呃,”他说,“讲来听听。”
“啊?”
“名字啊,”他说,“死在你家地板上那位女士的真实姓名。”
“她已经不在我的地板上了,对吧?可别说他们还没把她搬走。”
“少拖时间了,她是谁?”
“凯伦·卡森麦尔。”
“我原来就这么说的。你鼓起劲头非要说是别的。”
“没,我没有。”
“你当然有。我知道我说了什么,也知道你说了什么,现在我想知道你差点儿说了什么又是为什么决定不说了。”
“不管是什么,”我说,“那通电话把要说出来的话赶跑了,你逼我接那通电话,这就是你的报应。”
“伯尼——”
“不管是什么,”我说,“我保证根本不重要。要是我哪天想起来了,一定告诉你。”
她名叫爱丽丝·科特雷尔——我要说的话正是这个,如果那通电话没让我大脑空白,肯定也让我改变了主意。
因为打来电话的正是爱丽丝·科特雷尔。
“这儿,”雷说,“看看吧。”
“我最讨厌看这个。”
“可不是嘛,伯尼。你要是爱看的话,我可真得开始担心你了。没人爱看尸体,你说咱们埋尸是为了什么呢?”
“为了不用再看?”
“理由够充分了,”他说,“怎么样?你觉得?”
我转过身子。“没见过她,”我说,“咱们可以走了吗?”
“昨晚我没回家。”我说。
“老天,这话可真叫我吃了一惊。”
“我那样说有我的理由。”
“当然,理由是你是个骗子。有个人以偷窃为生,你可不会把他嘴里冒出来的每个字都当真。我问你的问题里有一半是为了听你会编出什么故事来。”
“你不希望我说实话?”
“如果有这种奢望的话,”他说,“就表示多年来我什么也没学到,因为打从我们见面那一天起,你一直都在跟我撒谎。可我为什么要因此跟你过不去呢?多年来咱们互助互利给了彼此很多好处啊,伯尼。”
“可不是嘛。”
“你的钱包鼓了不少。而我也伸张了正义,逮到几个犯人。”
“有时你逮的是我,雷。”
“可罪名都没成立,对吧?你每次都全身而退。”
“截至目前。”
“你见过这个卡森麦尔吗?”
“没,”我说,“原以为见过。有那么一会儿我把她当成了别人。”
“她看起来眼熟?”
我摇摇头。“我说的是更早以前。认尸前,原以为我公寓里的女人可能……呃,是别人。”
“到底是谁呢,伯尼?算了,不用铆足力气编故事了。还不到停尸间你就挺不住了。要我猜的话,我会说是电话里的人。”
他把车停在消防栓旁边——要是没了它们警察可怎么停车啊——然后我们便绕过转角,到了我的店。我们进门时,亨利正在收钱入账。雷开始缠着我去看已故的凯伦·卡森麦尔时,他已经吃完午饭回来了,所以我便留下他帮忙看店。
先前我没帮他们引见,所以这会儿便当起介绍人来。“这位是雷·基希曼,”我说,“是位警官。这位是亨利·瓦尔登。开过黏土厂。”
“我都不知道黏土要在工厂里做,”雷说,“还以为只要挖出来就好了,跟泥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