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雷·基希曼,他身上套着深蓝色西装,打了条红蓝条纹领带,想必一定穿了干净的内衣裤——出于为他着想的心态,我希望内衣裤比那套西装合身。他看看我,摇了摇头,看看卡洛琳,再次摇摇头,然后便走过来倚在柜台上。
“我听说他们把你放出来了,”他说,“很抱歉不得不先把你关起来。这种事我没有选择。”
“嗯,”我说,“我看是没有。”
“你没放在心上吧,伯尼?”
“没放在心上,雷。”
“这我就放心了。伯尼,我得告诉你,以你的年纪在酒店里爬上爬下是老了点儿。这是年轻人的把戏,可你已经不是小孩了。你现在都算是敲上中年人的门了。”
“要是这么说的话,”我说,“我也是在轻轻地敲。如果他们不放我进门,我可不会撬锁进去。”
“那可就是几百年来第一扇你不撬的门了,”他说,“你昨晚在老小姐的房间里,对吧?”
“你怎么会这么想?”
他换上狡猾的表情。“没什么。”他说。
“没什么?”
“什么也没有。没有盗窃工具,没有大捆钞票,没有金币,没有珠宝。那个英国佬是怎么说从来不叫的狗来着?”
到底是怎么说的?我想了想他这句话,假设所谓的英国佬是福尔摩斯,那只狗一定不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主角(一般人常会犯这个错误),而是《银斑驹》里那只像巴仙吉犬一样沉默的狗。不过当时我唯一能想到的英国佬只有雷德蒙·欧汉隆,上回我读到这个人的时候,满脑子都是美洲豹、蝎子、叮人的蚊子,咱们的老朋友牙签鱼就更别提了。他才不会谈论什么狗呢。
“不知道,雷,”我说,“他是怎么说那条狗的?”
“它会咬人,伯尼。你的故事也一样,说什么住进酒店的房间去跟哪个女孩约会。像你这种人会花大把钞票开房间只有一个原因,非得是大宗盗窃案不可。你跑去那个地方是为了找你要偷的东西。”
“也许吧。”
“伯尼——”
“卡洛琳,”他说,“没人学过你不要插嘴吗?”
“有人很努力地学过我,”她说,“不过我这个人教得很慢。伯尼,他昨晚对你说了一遍米兰达警告,记得吧?所以说话要小心,因为说不定会被当成证据。他完全可以站在法庭里发誓你说过。”
“我想怎么说都行,”他很有说服力地表示,“不管伯尼说了没有。没办法在证人席上信口胡扯的话就不必当警察了。不过现在的重点不在法庭,伯尼。重点是你我要香喷喷地从这堆屎里全身而退。你是让我继续讲下去呢,还是要我走人?”
“我说了算吗?”
他愤怒地瞪着卡洛琳,我啜下最后一口奶油苏打。“讲下去吧。”我说。
“你就在这家酒店,”他说,“而且可不是为了什么浪漫情事而来的。你当时在六楼,因为你说在那儿遇见了高低椰。”
“高低椰?”
“你已经把她忘了吗?那个黑女孩,在你想偷偷溜出大堂时高声尖叫的那一个。”
“艾西斯·戈蒂耶。”
“对啊,正如我说的。高低椰。”
“我是在走廊里碰到她的,”我说,“我觉得我们聊得还算投机。”
“就说她对你印象深刻好了,伯尼。她直接找到了前台服务员,要他马上拨打九一一:‘别再往头发上抹鞋油了,眼下正有个可疑人物在这儿偷偷摸摸地爬来爬去呢。’”
“真不明白她怎么会说我是可疑人物,”我说,“我明明从头到尾都没起过什么疑心。”
“你啊,”他说,“简直比黄瓜还要冷静,虽然都已经成了腌黄瓜。说到这个,那一根你还吃吗?”我摇摇头,他便一把抓走了黄瓜,两三口吞了个精光。“谢了,”他说,“依我看,伯尼,你是听说了那个叫朗道的女人的事和她那些信。你跑去找信,结果不小心撞见了尸体。”
“你的意思是,不是我杀了她喽?”
“当然不是,伯尼。你不是杀手。你是个贼,还是贼里面最能干的那种。不过说到暴力的话,你简直是集甘地和耶稣于一体。”
“那正是我啊。”我说。
“总之你看见了朗道,”他说,“而且她已经死了。于是你就赶快跑了,顺手锁上了门,连同链锁什么的全闩上了,像你过去每一次做的一样。这是你的注册商标,伯尼。”
“谁让我生来就是个讲究的人呢,”我承认,“不过——”
“让我讲完。你自己闯进去,找到了一个死女人,然后又自己跑出来,却撞上了一个活女人。”
“艾西斯·戈蒂耶。”
“黑皮肤那位,”他表示同意,“有个法国名字。她正要出门。你怎么不干脆跟她一起锁进电梯离开犯罪现场算了?那样一来,等警察控制酒店大堂的时候,你已经安全自在地躺在自家床上了,不是吗?”
“我相信你已经知道为什么了,雷。”
“当然,”他说,“狗。”
“什么狗?”
“不讲话的那只狗。我们搜过你,伯尼。把你从头到脚摸了一遍,也把你四楼房间里的每个角落翻了一遍。结果你知道我们找到了什么?”
“一些袜子和内衣裤,”我说,“还有一只泰迪熊——除非纽约的精英分子把它偷走了。”
“你对警察的期望太高啦,伯尼。没人偷走你的泰迪熊,再说了,它是酒店的财产,本来就不属于你。我们找了半天依然两手空空,一样盗贼的工具也没找着。”
“所以呢?”
“所以东西到底在哪儿?”
“你尽管搜啊。”
“我们搜过了,记得吧?”
“记忆犹新。”
“你没把东西留在家里,”他说,“不然你怎么能打开朗道的门,甚至还在离开前把门反锁?总之它们是你的美国运通卡,是你离家时的必备物品。不过你知道自己一定会被搜身,所以就把它们丢到了什么地方。”
“而且只要咱们知道工具在哪儿,”我说,“就可以用它们闯进五角大楼,窃取政府机密。”
“如果咱们知道工具在哪儿,”他说,“找到的就不会只是一套偷窃工具,还能找到那些信。别问我是什么信,伯尼。如果读了今早的报纸,你也该知道——如果你原先真不知情的话。某个我没听说过的名作家写的信,所以他能有多出名呢?从没在脱口秀里见过他。这样一来,怎么可能有人知道他是谁啊?”
“你可以试着读一读他的书。”
“如果我想看书的话,我还是继续看畅销作家——温鲍、康尼茨、艾德·麦克班恩的书吧。起码他们头脑清楚,不像那种会把所有的信都写在紫色信纸上的大白痴。信全不见了,伯尼。我们搜过她的房间,因为那里就是犯罪现场。没有信。”
“也没有盗窃工具。”
“正如我刚才说的。”
“也没有狗,”我说,“雷,你刚才说了我没杀她,记得吧?”
“就像昨天发生的一样清楚。”
“是他杀,对吧?还是自然死亡?”
“有人朝她的头猛敲,”他说,“再往她胸口上插了把刀,所以自然造成了她的死亡。凶手把刀一起带走了。他有可能把刀留下了,你也有可能带走了刀,和你的盗窃工具还有信一起藏起来了,可他为什么要留下刀,你又为什么要捡呢?这都说不通嘛。”
“很少有什么事情说得通,”我说,“我还以为她是被枪打死的。”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因为我闻到了火药味。“不知道,”我含糊地说,“可能是听到的吧。”
“那你听错了。不过就算她中了弹,开枪的也不是你,因为昨晚我们给你做了石蜡测试,你表现完美地通过了。”他扯了扯下嘴唇。“当然,你可以戴手套。还记得你以前总是戴着橡胶手套,在掌心处挖个洞,以便通风。那是你的另一个注册商标,就像偷了马以后把门锁上一样。”
“我了解伯尼,”卡洛琳说,“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雷。他从来都没偷过马。”
他瞪了她一眼。“橡胶手套没办法帮你通过石蜡测试,”他继续说,“因为你的掌心还是会沾上硝酸盐粒子,不过现在你改用一次性手套了,塑料膜做的那种。”他禁不住露出了一个微笑。“只不过昨晚你什么手套都没戴,对吧?”
“怎么说?”
“你留下了一个指纹。”
怎么可能?我清楚地记得,在扭开弹簧锁,把自己关进安西亚·朗道的房间之前,我明明套上了塑胶手套。而且戴上手套以后,我马上擦了我有可能碰过的门把、门和门框。一直到我整个人都出了套房之后,才把手套脱下来。脱下手套时,我已经到了套间楼下的防火梯。
“你不打算问我在哪儿发现的吗,伯尼?”
“有这个打算,”我说,“不过我有种预感,你一定会告诉我。”
“在一个信封上。”
“哦,”我说着皱起了眉头,“什么信封?”
“哈,”他说,“我就知道。”
“知道什么?”
“知道你连自己漏下了两封信没拿走都不知道。紫色信封,两封都是寄给安西亚·朗道的。安西亚到底是个什么名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