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作格列佛·菲尔伯恩,他会恨死这一切。
他们给我戴上手铐,带到了警局——一切都毫无尊严可言,按下我的指纹,让我摆好姿势,拍了面部特写和半身照。这是不折不扣的侵犯隐私——你试试去跟两个值了漫长的一班、即将换岗的警察说这句话吧。接着,他们要我脱光衣服搜身,然后把我扔进了拘留室。当晚剩下的时间,我就是在那儿度过的。
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店里的办公沙发上,或是帕丁顿的四一五号房里,都比在牢里睡得好。总之,我几乎没睡,等沃利·亨普希尔一大早跑来把我保释出去时,我简直是步伐踉跄,又臭又脏。
“我跟他们说,他们什么证据都没有,”他说,“你住的酒店里死了个女人。这算什么犯罪事实?他们说有个目击者看见你在谋杀案发生的楼层出现,而且你不应该出现在那儿。再加上你入住登记用了假名,警察局里又有一张列了你一长串逮捕记录的单子。”
“可是只有一次罪名成立啊。”我指出来。
“让法官听到的话,”他说,“就等于你坦白认罪了。我强调说你是零售商,有自己的店,要你丢下一切逃跑根本不可能。我想为你申请自签担保释放,可媒体正大肆攻击上一个没让凶手办保释就把他放走的法官,然后——”
“我不是凶手,沃利。”
“这我知道,”他说,“再说了,这根本不是重点,重点是:我把保释金砍到了有希望凑齐的五万美元。”
“有希望凑齐?”
“你出狱了,对吧?你总可以谢谢我,为了你缩短了晨跑路程,一大早就抖擞起精神来到这里。”沃利正在为纽约马拉松大赛训练,比赛日益临近,他每个星期的总英里数也一直在增加。法律是他的职业,跑步才是他真正的热情所在。“而且你也可以谢谢你的朋友马丁·吉尔马丁,”他补充道,“保释金是他出的。”
“马丁·吉尔马丁。”我说。
“你皱什么眉啊,伯尼?你还记得他,对吧?”
我当然记得。我前阵子才跟马丁·吉尔马丁碰过面,就在我因偷了他的棒球卡收藏而被捕以后。其实不是我偷的,不过要提供不在场证明,就得告诉警察我当时在城里另一头行窃,所以我想我还是闭口不言为妙。结果皆大欢喜,马丁和我结成了利益联盟,我不费吹灰之力就闯进了他的几个想诈领保险金的朋友家中。事成之后,我们各自拿到了一大把钞票,我那一把则是多得可以买下书店所在的那幢楼。这下子我可不用担心贪得无厌的房东了,因为我自己走了大运,摇身成了他们中的一个。你知道,总有人爱说恶有恶报,对吧?其实,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记得啊,”我说,“就像昨天还见过一样。要是我刚才皱眉了,那是因为我原本打算让你给他打电话。可我没告诉你,对吧?”
“没有,”沃利说道,“而且我也没有,我是说,我没给他打电话。”
“是他给你打的。”
“没错。他说,他听说你惹上麻烦了,问我怎么救你脱身。我说可能得靠上帝行个神迹才能让你摆脱麻烦,不过救你出狱只需通常保释金的十分之一即可,也就是五万。他派人送来了一个装着五十张百元大钞的信封,你真应该邀请他参加你的圣诞派对。然后,你现在人在这里,自由了。”
“我人在这里,自由了。”我同意道。
“他们以谋杀罪名起诉你,”沃利继续说,“不过,我看他们不是认真的。罪名不可能成立。当然,如果能找到那个杀了叫朗道的女人的真凶,你的日子就好过多了。”
“我要是知道是谁的话,”我说,“一定马上通知他们。不过我现在最好去开店。我养了一只最恨不能按时吃饭的猫。”
“我很理解你的猫,伯尼。不过你确定不用先回一趟你的公寓吗?”他皱起了鼻子。“你好像应该冲个澡。”
“是烟味,”我说,“我待的那个房间烟雾缭绕,就跟他们开会决定提名哈定当总统的那个房间一样。”
“那时我还没出生呢,”沃利说,“而且你身上不只有烟味。”
“你如此热爱跑步,”我说,“怎么还介意清爽健康的汗味?”
“清爽健康的汗味?”他说,“是监牢里的汗臭吧。回家吧,伯尼。冲个澡,换上干净衣服。你的公寓楼有焚化炉吗?”
“是垃圾处理机。”
“随便叫什么吧。赶快把你现在穿的这身衣服扔进去吧。”
现在声称要烧掉自己的衣服是个时髦话题,可有哪个还残留一丝理智的中产阶级真的将此付诸行动了?我把衣服捆好,赶着送到转角的洗衣店。
我的公寓位于西端大道和七十一街交会处。我从东二十一街的十三辖区(电视里的警察会管这儿叫“一三”)搭出租车过去,冲澡、刮胡子、换了衣服之后,我又搭出租车来到店里。我通常都搭地铁——地铁更快,空间也更宽松,而且不用听杰基·梅森总在收音机里催你系上安全带。不过在牢里过了一晚可真让人对外头的这些繁文缛节心存感激——虽然人们也没因此变得多有教养。
我到店里时是十一点左右,拉菲兹夸张地表示它很高兴看到我,以它们种族的习俗——蹭着我的脚踝一个劲儿地摩挲来迎接我。我很高兴你回来了,它在说,如果你喂我的话我会更高兴。我照它的话做了,而它也的确高兴了起来。等店里一切安排就绪以后,我找出马丁·吉尔马丁的号码拨了过去。
“我想跟你道谢。”我说。
“小事一桩。”
“要是你在牢房里待过一晚,”我说,“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我可不想有这种体验。那就不必客气了,还有我很高兴有机会为你效劳。好久不见了,伯尼。”
“的确,”我表示同意,“几百年不见了,除了偶尔的闪电会面。”
“没错。我午饭已经有约了,哎呀,见鬼,要迟到了,今天下午你有空到俱乐部小坐吗?三点半如何?”
这就意味着我得提早打烊,不过没有他帮忙的话,我连店门都开不了。我告诉他三点半可以,然后便挂上电话,等着今天的第一个顾客上门。第一个顾客大概将近四十岁,穿着海军蓝长裤和扣错纽扣的运动衫。此人瘦得皮包骨头,手腕的骨头突出,喉结明显,稻草色的头发似乎是在美发学校剪的,给他剪发的学生想必成绩不怎么理想。他眯起无框眼镜后面的那双眼睛,看着拉菲兹——它刚匆匆吃完早饭,正朝着前窗溢满阳光的地点迈进。那家伙扑通一声便躺下了,没有原地转上三圈,证明了自己绝没有狗族的血统。之后,这位书呆子模样的家伙便把那双淡蓝色的眼睛转向了我。
“它没有尾巴。”他说。
“你也没有,”我说,“不过我可没满世界嚷嚷这事儿。它是马恩岛猫。”
“我听说过,”他说,“这种猫没有尾巴,对吧?”
“它们已经进化到不长尾巴了,”我说,“就跟你我一样。不过,既然说起来,如今猫还长尾巴做什么用呢?”
我只是想找个聊天的话题,可他却当真了,眉间出现了几条深深的皱纹,认真地思考着。“我在想,”他说,“尾巴对于动物保持平衡是不是起了重要的作用。”
“它每个星期见一次心理医生,”我说,“而且它有问题的时候,我们会一起讨论解决。”
“我的意思是,身体平衡。”
嗯。我让他继续深思尾巴这个附件在维持动物身体平衡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以及马恩岛上这些无尾生物在进化过程中所占的优势,不过我本人除了偶尔点个头哼一声之外,对这场谈话的贡献不多。我不想在他身上浪费我的机智,因为他似乎根本不知道机智是什么东西,而且我也不想深入探讨拉菲兹的出身。
因为,如果你非要问清楚的话,我可从来都不确定拉菲兹是不是真的马恩岛猫。拉菲兹跟我在照片里见过的马恩岛猫并不像,也不具备该品种典型的跳跃步伐。说实话,它看起来就像一只平凡的灰色虎斑猫——曾在没列入官方记录的意外中失去了尾巴,也学会了如何离开尾巴生活。
天知道,它还失去了好几样出生时拥有的东西,但已经学会了在没有它们陪伴的情况下生活。虽然它还会想在家具上磨利爪子,不过爪子其实只是记忆,在命运(也就是卡洛琳·凯瑟)把它带进我的生活以前,它就已经动过了除爪手术。而且,虽然它的气势和个性都是雄性猫族的杰出典范,但代表它雄风的两个标志,很不幸地,也都遭遇了类似的移除手术。
最后这一点说明了它根本不可能让自己的血统得以延续,所以追究它的血统也是多此一举。对我来说,它是马恩岛猫,而且是非常合算的纯种猫。至于它是怎么变成这样的,我根本不在乎。
“……格列佛·菲尔伯恩。”我的访客说道。
这个词引起了我的注意,他先前一直在成功地让我的注意力流失。我抬眼看见他站在那里,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等着我回答一个我只听到最后几个字的问题。我做出一副茫然的表情,我得承认,这个表情对我来说毫无挑战性。
“我可以解释一下。”他说。
“这样再好不过了。”
“我只需要,”他说,“复印件。原稿你怎么处理都行。我感兴趣的不是那些信,而是信的内容,我想知道信里讲了什么。”
我本可以告诉他那些信就和拉菲兹的尾巴一样下落难寻,不过急什么呢?现在他比刚才谈论我的猫时有趣多了。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说,“我叫……”
“罗登巴尔,”他说,“我把音发对了吗?”
有些人会弄错第一个音节。第一个元音是长音。“你要是没发对,”我说,“就是我父母对我撒谎了。那你是……”
“莱斯特·埃丁顿。”
我期待这个名字能灵光一现唤起某个记忆。如果你开书店的话,会记住成千上万个作家的名字,毕竟他们算是你挣饭吃的家伙。有些作家我也许一无所知,也许他们写的书我一个字也没读过,不过我总是乐于知道他写的所有书的书名,以及应该放在书架的哪个位置。
我只知道这家伙是个作家,不过从没听说过他的名字。等他自己解释之后,我知道了原因:除了我有幸错过的几篇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他还没出版过任何作品。不过这并不表示他没有写作。近二十年来,他一直在辛勤笔耕,那本书的主题从——你没想到吧——他十七岁开始就念念不忘,挥之不去。
“格列佛·菲尔伯恩,”他说,“我读了《无名之子》,这本书改变了我的一生。”
“每个人都这样说。”
“不过我是发自内心地这样认为。”
“每个人也都这样说。”
“大学时代,”他说,“我写了一篇又一篇关于格列佛·菲尔伯恩的报告。除了英美文学以外,还能在很多其他课程中谈论他,说出来你会大吃一惊。《从格列佛·菲尔伯恩的作品看转变中的美国种族意识》——大学一年级的社会学。在艺术史这门课上,我写过《小说是抽象表现主义的文学表现》。在把他融进地球科学课时我碰到了一点儿小麻烦,不过其他所有的课程,我都在谈论格列佛·菲尔伯恩。”
他的硕士论文主题是菲尔伯恩,毫无意外,而且还被扩充成了博士论文。他一辈子都耗在这所大学或那所大学里任教,一直在更换雇主,从没争取过终身教职。不管走到哪里,他一定会教几门大学一年级英文,外加一门专门研究你也知道是谁的课程。
“可是他们其实都无心研究,”他说,“他们只想坐在一起聊《无名之子》有多棒,又是怎样改变了他们的一生。而且,当然了,也要讲到菲尔伯恩真是个‘酷毙了的家伙’,说他们多想半夜给他打电话谈谈阿切尔·曼纳林和那本书的内容,可他是个如此神秘的人,他们根本找不到他。你知道他之后写过几本书吗?”
我点点头。“我有几本放在书架上。”
“嗯,你是应该有。你干这一行嘛。不过这人每隔三年就出本新书,永远在冒险,而且越写越好,但根本没人注意到。小孩子不在乎这个。他们不想读他的后期作品,而且从他们交的报告来看,大多数都不知道他之后的书。”
“可是你读过他所有的书。”
“他写的东西我全都看过,”他说,“外加所有关于他的文章。他是我的生活重心,罗登巴尔先生。等我写完以后,我会交出一本有关格列佛·菲尔伯恩生平及其作品的最高权威著作。”
“这就是你想要看到信件复印件的原因。”
“当然。安西亚·朗道是他的第一个经纪人,也是唯一和他有过亲密关系的。”
“算不上亲密吧,”我说,“据我所知,他们从来没见过面。”
“或许是事实,尽管信件可能证明真相恰恰相反。这只是信能回答的问题之一。他们见过面吗?他们的关系比作家和经纪人更亲近吗?”他叹了口气。“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或许都是否定的。不过说起来,恐怕没有人比她更有机会接近他了。他在信里吐露过什么?他对于当时正在写的书说了些什么?还有他的思想、感情,他的内心世界和真实生活。这下你明白我为什么需要那些信了吧,罗登巴尔先生?”
“我明白你为什么想要,”我说,“只是不明白,就算你看了那些信,又能有什么用。菲尔伯恩曾经为了阻止别人引述信件内容而闹上法庭。你凭什么以为他不会再闹一次?”
“我知道他会。不过不管要等多久,我都熬得住。他比我大将近三十岁。我不喝酒也不抽烟。”
“真不赖,”我说,“可这样诅咒人又算什么呢?”
“我不是个伪君子。”他说,可信程度就和某某总统坚称他不是恶棍或者另一位宣称他没吸过大麻一样。“不过我的弱点都不会有损健康。我不知道菲尔伯恩抽不抽烟,不过我有可靠消息说他喝酒。”
“黑麦威士忌。”我说。
“传言中是这样的,而且据我推测,他喝的量还真不少。哦,我是希望他可以活得长长久久,罗登巴尔先生。我希望他能写更多的书,多多益善,也希望我有机会一一拜读。不过凡人终将归于尘土——虽然某些人活着的时候可以创造出不朽之作。而且,虽然他有可能再活三十年,而我今天下午就可能会被巴士撞倒……”
“不过你比他晚死的概率更大。”
“保险公司的统计员会这样说。只要他还活着,我连出版这本书的念头都不会有。相信我,只有不用担心他怎么看这本书,我才能放开手来痛快写。只要他不在人世了,我想什么时候出版都可以。至于目前呢,我唯一关心的事就是让书里的内容尽可能地准确,而且尽量涵盖所有细节。”他调集了所有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电影里党卫军军官的温暖,微笑起来。“这也就是我来找你的原因。”
“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你说什么?”
“信不在我这儿。”我说。
“哦?”
“连张明信片也没有。我以前的确是因为偷窃被起诉过,而我昨晚也的确在安西亚·朗道入住的酒店被捕了。不过我没有偷朗道的信。”
“菲尔伯恩的信。”
“不管是谁的。”
“你也只能这么说了。”
“匹诺曹也只能这么说,”我说,“如果他不想长出长鼻子的话。”
“要是你手里没有信,那是谁拿了呢?”
问得好,我也希望我知道答案。我告诉他实话之后,他露出了狡猾的表情。“就算是落到你手里好了,”他说,“要是这些信正四处乱飞的话,总会落到个什么地方吧,所以谁敢说不会跟着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