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早上,卡洛琳和我数了钱。我们直接到她的银行,她和一位职员坐下来,办理租保险箱的手续。那家银行只剩最小尺寸的保险箱,不过已经足够她存放随身带着的六万五千美元大额钞票了。她分到的钱不止这些,另外还有两千多美元,不过都是些小面额纸币,她就放在家里慢慢花。
接着她回去开店,我则乘出租车去上城。乘地铁会比较快,但我身上带着那么多钱。一号地铁在百老汇大道和七十九街交会口有个车站,多年来我在那个街角的花旗银行都有个保险箱。乘地铁十分钟就可以到那里,但我为了偷这些钱花了太多工夫,不能冒险让什么小毛贼给抢走。虽然乘出租车时间比较久,但下车时身上只少了十美元,这对我来说没问题。
我进入银行,坐在被指引到的桌前,在一张签名卡上签下了威廉·约翰逊。这是我开户时用的名字,故意挑了个让人很容易忘记的,但我不担心自己会忘记。威廉·约翰逊是我小时候第七团童子军的辅导员,我一直很喜欢他。那些报道流传时,我跟所有人一样惊讶。
那位银行职员之前从没见过我,但她把我的签名跟原来开户资料上的比对过后,便让我进入金库,用我的钥匙和她的钥匙把我的保险箱取出来。那是个大号保险箱,至少有卡洛琳保险箱的十倍大,但银行职员张女士轻易就可以拿得动,因为是空的。我从没把任何东西长期存放在这里,因为这保险箱只能防贼,防不了警察或国税局,他们可以毫无困难地拿到法院命令来打开它。他们没来开我保险箱的唯一原因是他们不知道它的存在,但早晚他们会发现,我希望届时保险箱是空的。所以我现在只是把这个保险箱当成一个暂时的储藏处,在想不出更好的地方之前,可以先放这里。如果我的秘密暗格还在,东西就可以放在那里,但眼下只好放在金库的保险箱里了。
张女士带着我来到一个小房间,我进去后锁上门,把整整十二万五千美元从带来的那个人造麂皮公文包里挪到保险箱中。我分到的部分是将近十三万五千美元,但已经花掉了一些,剩下的则放在卡洛琳的浴缸里,藏在猫砂底下。
再有就是马丁的那份,我离开银行时还放在公文包里。分给他的是三万五千多一些,足够说服我再叫一次出租车到书店。我开了店门,不过没费事把特价书桌搬出去,因为此时已经快十一点了,再过一个小时我还得把它拖进来。卡洛琳已经喂过拉菲兹了,不过它照样缠着我的脚踝磨蹭,想哄我再开一罐猫罐头。这招偶尔会奏效,但这回我没上当。
我打开那个公文包,拿出卡洛琳帮我从几个不同的网站下载打印的资料。我之前浏览过一遍,不过现在我有更多时间仔细看看那几页东西,这会儿全世界的读书人与藏书人都未能找到通往我店门的途径。我正仔细把那些资料看第二遍的时候,门上的铃铛响起,宣告顾客的到来。
“欢迎,”我头也没抬地说,“请随便看看,需要我帮忙尽管吩咐。”
“没什么机会让你帮忙喽,伯尼。因为我在这里能看见的,除了书还是书。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雷。只是一些印刷品,跟书一样,不过没装订就是了。”我折起正在阅读的资料收到旁边。他试图不露痕迹地看一眼,结果形迹败露了也没看到,不过他倒是注意到了我放在柜台后面地板上的公文包。
“不错的公文包,”他说,“我以前好像见过。”
“这个嘛,有可能。我有这玩意儿好几年了。”
“里面有兔子吗,伯尼?”
“兔子?放在公文包里?”
“就像我说过的,我见过这个公文包,而且不止一次见你从里面拉出兔子。如果这回你又要变魔术,我希望能在场。”
“好像不太可能有什么魔术,”我说,“不过如果我要变出兔子来,一定会让你坐在前排。”
“后排座位更好,伯尼。这样我就可以守着门口。”他凑上前来,压低声音。店里没有客人,但或许他不希望被拉菲兹听到。“我查了那个电动剃毛刀上的指纹。东西可以还你了,不过换了我是你的话,我会买个新的。那玩意儿已经裂了,而且出故障不能用了。”
“我知道。你查到那些指纹的主人是谁了吗?真快。”
“电脑的功劳,”他说,“所有事情的速度都加快了,连华盛顿的回复速度都变快了。当然此事不必经过华盛顿,因此就更快了,指纹刚好属于某个纽约当地人,我们已经有他的档案了。”
“我想到过可能会是本地人的指纹。”
“指纹中有一部分不完整,看大小像是女人的,不过我没传到华盛顿去查,因为我想你有兴趣的是另一套指纹,也就是最新印上的那批,既完整又清晰,而且的确查到了点苗头。你对威廉·约翰逊这个名字有印象吗?”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