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几次,但我没跟她讲述其中的任何一次,而是编了另外一个。“几年前,”我说,“一个小偷从防火梯爬进我家。他把我的电视机搬到窗边,但我猜他觉得搬出去太重,就扔在那儿了。他偷走了一台组合音响和我刚买的cd机,还有里面的一张cd,害我花了好久才买到同一张。”真好笑,一句谎言能引出更多谎言。我勒住缰绳,或者该换个隐喻,把方向盘使劲往右边扳。“他也拿走了一点钱,屋里有的他全拿走了。不过真正让我困扰的是,他拿走了我的高中纪念戒指,因为那是无法再买个新的来取代的。”
“这就有趣了。”
“是吗?当时我可不觉得好笑。”
“不,我指的是这事情奇怪得有趣,而不是可笑得有趣。因为我也找不到我的高中纪念戒指了。”
“你在开玩笑吧。你觉得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干的?”
我们都笑了,她说她不确定是不是那个人拿的,说不定戒指已经丢了一阵子了。“因为他没拿走那一对很好的耳环,还有一块手表,和一条我从没戴过的手链。手链是黄金的,上头还有一串金币。我的意思是,任何人看到那条手链都会知道值点钱。可是高中纪念戒指,呃,黄金的成色最多十k金,而且上面嵌的是玻璃。”
“听起来很像我被偷的那个。如果能当十块钱,那当铺老板一定很大方。你的高中纪念戒是什么颜色的?也许他觉得颜色跟你的粉红色电动剃毛刀很配。”我翻过身侧躺着,一只手放在她身上,“芭芭拉,你喝的那些金汤利的劲儿现在应该都退了吧?我是说,你明天早上会记得这一切吧?”
“怎么忘得掉?”
“我只是在想,或许我们应该再加深一下记忆。”
“哦,”她说,然后抱住我,“哦,天哪,这主意太妙了。”
事后我穿上衣服,她则闭着眼睛躺在床上。我们进门后她就把头发放下来了,然后才转身投入我的怀抱,此刻她的头发披散在枕头上,就像我第一次看到她时那样。她当时也是赤裸着,但这回我觉得不需要用床单盖住她。我可以欣赏她,不再觉得冒犯。
我走向房门,她说:“伯尼?你怎么知道那是粉红色的?”
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那一刻我唯一能想到的粉红色的事物是……唔,算了。
“我的剃毛刀,”她说,“他拿走的那个。你怎么知道那是粉红色的?”
哦,要命。“你说过它是粉红色的。”我说。
“是吗?”
“一定是。”
“但我心里一直认为那是桃红色,制造商是这么标示的,所以如果我说过,我应该会说桃红色。”
“也许你的确是这么说的,只是我记成了粉红色。”
“嗯,可是我想我没说过。”
“啊,”我说,“你确定你没丧失记忆吗?不,真的,我可能只是心里假设它是粉红色的。我印象中没看见过其他颜色的女用剃毛刀。有其他颜色的吗?”
“当然有。”
“啊。我还以为全是粉红色的呢。怎么?有什么不对劲吗?”
“没有,”她懒懒地说,“我只是好奇,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