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应该不在乎,就算在乎也没办法了,总之我要跳过接下来约半个小时的细节。只能说某些事情不像品尝拉弗格,不会淡忘也不需要温习。有些事情一旦经历过,便再也不会忘记。比如骑自行车,还有游泳。
“有件事是确定的,”她说,“那不是你。”
“什么不是我?”
“星期三晚上。我的意思是,我早就知道不是你,但现在我更确定了。”
“怎么确定的?”
“如果那是你,”她说,“我一定会记得。”
“如果那是我,”我说,“我不会等到今夜才来重新唤起你的记忆。”
“最该死的就是这个,伯尼。昨天我醒来时头痛欲裂,而且当然忘了设定闹钟,所以不得不匆匆赶去上班。我吞了几颗阿司匹林,急急忙忙冲了个澡,没有像平常先喝杯咖啡,就冲出了家门。我跳上出租车,冲到办公室对面的星巴克,九点时已经坐在办公桌前了。”
“真了不起。”
“然后我坐在那里,想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能记起我在酒吧里跟一个人聊天,却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子,也想不起任何有关他的事。接下来我只记得我醒来时头很痛。”
“所以也许你根本没带他回家。”
她摇摇头。“我也这么想过,可是我昨天晚上到家,看得出前一晚有人来过这里。不管他是谁,显然把这里当成了自己家。真有点令人毛骨悚然。我是说,他碰过我的东西,还把我的东西移动过。”
“的确令人毛骨悚然。”
“我的首饰不是平常放的样子。但他一定只是看看而已,因为他什么珠宝也没拿走,不过你知道他拿走了什么吗?”
“什么?”
“唔,你一定会觉得我疯了,他拿走了我的电动剃毛刀。”
“我不觉得你疯了。我觉得他才疯了。他为什么——”
“我知道,很奇怪,对不对?可是我到处都找过了,就是找不到,我平常都放在同一个地方的,就在浴室的置物架上。一个小小的雷明顿女式剃毛刀,形状正好适合女性小巧的手。我的意思是,什么男人会想要这种玩意儿?”
我握住她女性化的小巧的手。“肯定不是想跟你结婚的那种。”
“完全没错。我第一个能想到的,就是他准备把剃毛刀带回家送给他女朋友。”
“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嗯,如果他想留个纪念品,不是该拿个比较私人的物品吗,比如内裤或胸罩?”
“的确。”
“他搜过我的皮包,可是却没拿一分钱。事实上我发现钱比我原来以为的还要多。所以他不是常见的那种小偷。你被偷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