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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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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胖子拿走了这本书。”

“对。”

“不过他并没拥有太久。枪杀他的人拿了书,开车走了。”

“对。”

“那个胖子以为这本书是另外一个东西,杀死他并把书抢走的那个人也是。”

“对。”

“然后这本书出现在梅普斯的书房。车里的人是梅普斯吗?梅普斯杀了他吗?”

“他是个带屎的,”我说,“但马丁从没说他是刺客。那个人是个整容医生,他用的是手术刀,而不是ak47。”

“那个胖子就是被这种枪射杀的吗?”

“是某种自动武器。只要按下扳机,子弹就会连续冒出来。我对枪唯一的了解,就是最好离远一点。”

“我也是。要么就是梅普斯在车上,要么就是车上的人是替梅普斯去取书的。”

“挺合逻辑的。”

“可是那本书跟罗戈文夫妇有关,只不过那不是他们真正的姓。我忘了他们姓什么。”

“莱尔和施尼特克。”

“他们跟梅普斯有什么关系?”

“不知道。”

“反正,我是什么也不知道。车上那些人是谁?我的意思是,他们会是杀了罗戈文夫妇的那帮人吗?哦,应该是莱尔和施尼特克。是他们杀了莱尔和施尼特克吗?”

“我就是这么想的,不过现在还不确定。我的公寓被彻底翻过,是被那帮杀了莱尔和……唉,算了,我决定就称他们为莱尔夫妇算了。我不知道他们是夫妇还是同居还是只是好朋友,不过我实在觉得施尼特克读起来很麻烦。”

“舌头会打结,对不对?”

“是啊,没错。总之,做这两件事的是同一伙人,因为他们对付门卫的手法都一样。”

“同一种模式。他们就是我们之前称之为‘那伙嫌疑犯’的人。”

“没错,那伙嫌疑犯。我不知道谁是谁,卡洛琳。这一切对我来说都太深奥了。我只知道那本书放在梅普斯的书房里,而它不该在那儿的。”

“然后你把书拿走了。”

“我知道,别问我为什么。这可能不是明智之举。我闯进了他的房子,把他的保险柜偷个精光,手法利落,不留痕迹,然后我拿了那本书,结果就把嫌疑犯的名单从所有小偷缩小到了一个对康拉德的某本著作有特殊兴趣的小偷。我简直就像拿蚀刻工具在保险柜上签了名。”

“伯尼,他刚刚损失了二十五万美元。”

“不到。”

“很接近了。他刚损失了一户公寓的钱——”

“唔,还是很不错的公寓,位于高端地段。”

“——而你认为他会注意到那本书不见了,或者即使注意到了,他会在意那个不值钱的鸟玩意儿吗?何况,那本书并不是真正的‘麦高芬’,而是假的,抢到的人一发现那不是他们要的东西,就根本不会在乎了。”

“你说的都没错。”

“伯尼——”

我站了起来,举起双手掌心向外阻止她继续发问。“这对我来说太深奥了,”我说,“每件事都是。”

“伯尼,你要去哪儿?”

“酒吧。”

“你想喝醉吗?伯尼,你可以待在这儿。我家里就有很多酒。”

“那就不像是喝酒了。”

“啊?”她摇摇手赶走思绪,好像是在对付一只讨厌的苍蝇,“你才刚喝了很多咖啡,现在又要跑出去喝酒?你会醉倒,躺在那里因为咖啡的效力而发抖。我看你还是不要去了吧,伯尼。”

“我不是要出去喝醉,”我告诉她,“我只是打算去喝酒。我是要去默里山的一家酒吧。我想看看这几天究竟有多少巧合发生。”

我搭了辆出租车到帕西法尔。要从西村到那里,搭出租车是唯一合理的方式,尤其是在这个时间,而且只要想到卡洛琳浴缸里的那些钱,我就觉得自己花得起。

时间很晚了,但稍早时我在那儿一个劲儿地喝圣培露时,就觉得这家酒吧是那种会开到很晚,直到法律规定的最晚营业时间为止的。纽约的法律规定可以营业到每天凌晨四点,除了星期六必须提早一小时,三点就得打烊。(纽约饮酒法令的特色,就是肯定违反你的直觉。)

帕西法尔的人比稍早时少一点,不过这些人的声音可不小,好像吸收酒精后能提高他们的个人分贝量。整体来说,他们加起来的声量低于一般汽车的引擎运转声,不过却比劳斯莱斯优雅的低鸣要大声得多。我还可以听到自己思考的声音,不过我为什么会想听到,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还是那个金发女郎酒保当班,我不知道她怎么会记得我,可是她问我要不要圣培露,证明她的确记得。我摇摇头,说我要喝苏格兰威士忌。

“这样好,”她说,“想喝什么牌子?我们的店内酒是提切斯。”

“你们该不会有格兰·德拉姆纳德罗希吧?”

她皱起鼻子,说她没听过这个酒厂,我也不怎么意外。我只见过一次这种酒,在麻州伯克郡一个古怪的旅舍里,回家时往行李箱里塞了三瓶。我尽可能慢慢喝,不过现在都喝光了,我很怀疑是否能再喝到那么好滋味的酒。

光是这个想法就让我没法喝提切斯,所以我要求喝纯麦威士忌,他们酒吧里有不少种。我点了拉弗格,或许只是因为我很得意自己能念对这个酒厂的发音,然后要了双份。这种威士忌的味道很独特,你一定尝得出来。我几年前喝过,不过和德拉姆纳德罗希一样,都早已在记忆中消逝,所以我啜了一口,再一次领略那种味道。这种酒就是该慢慢品。每次像麻雀似的啜一小口,然后不断告诉自己你喜欢这个味道,等到喝完一杯,你就会发现自己真的喜欢了。

我喝下第一口,心想,是了,这是拉弗格,没错。我已经忘了它的滋味了,不过就是这个,我走到哪里都认得出来。稍后我又啜了第二口,足以判断自己对这个味道有什么感觉。我认定我不喜欢这个味道。大约到了第五口,到了一种熟悉的程度。我适应了,而我是否真正喜欢它也没什么关系了。它就好比是个表哥。上帝知道,那个人是你表哥!你说你不喜欢他是什么意思?你喜不喜欢他,他都是你表哥!

我正准备啜第六口拉弗格表哥时,一个女人走到吧台前,与我隔着两张凳子坐下。此时快凌晨两点了,但她看起来好像是刚从办公室过来的一样。她穿了一套炭灰色的法兰绒裤装,深色头发在头顶盘成一个髻,你们已经知道她是谁了,但我却过了好一会儿才明白,因为上次我看到她时——也是我唯一见她的一次——她的头发是放下来的,没穿衣服,张着嘴。

那个高个子金发酒保认识她,也知道她喝什么。“嗨,”她说,“g和t吗?”

“多放些g,”那个褐发女郎说,“加一点点t就行。”

“没问题。你今天来得有点晚,对吧?”

我用眼角偷偷瞄着,所以没有真的看到那个褐发女郎翻白眼,但我觉得她确实这么做了。“我根本没想到会来,”她说,“还在想你们能不能打包。”

“我想纽约州酒类管理局不会批准的。”

“那现在是不是该有个测试性案例了?”此时她的金汤利已经调好了,放在她面前的吧台上,她拿起酒吞了一大口,比我啜五小口的量还要多。“啊——!”她说,一副真心喜欢的口吻,“我需要这个。西格丽德,在你决定展开酒保这份事业之前——”

“先慢着,当酒保不是一份事业,我也没有决心投入。”

“没有吗?”

“当然没有。没有人会下这样的决定,就算有也不是在纽约。你一方面决定投身艺术领域,一方面又端盘子维持收支平衡,然后你慢慢明白当酒保赚的钱比较多,还不必工作得那么辛苦,而且你把一整盘意大利面掉在一桌坐满了来自新泽西州山脊道的人面前也不会被骂——”

“你碰到过这种事吗?”

“没有,不过有可能。所以你去美国酒保学校上课,这没什么难度,毕业后找了份工作,调马提尼和螺丝起子,那反正也不是脑部外科手术,直到老板把手伸到你的裙子里,你就辞职了——”

“你碰到过这种事吗?”

“没有,不过有可能。于是你找到另一份工作,终于有一个地方合理地对待你,然后有一天你发现你好几个月都没有参加角色或模特儿甄选了,一时之间你因此产生了罪恶感,不久后变成因为自己没有罪恶感而觉得不安,最后就是这样了,你此生已经注定,你就要一辈子调咸狗或者哈维撞墙这些鸡尾酒,永无尽头地调下去。但这并不是你的事业。”

“哦。”

“抱歉,”西格丽德说,“我说得太多了。”

“不,其实还挺有趣的。”她又喝了些金汤利,我也趁机啜了口我的拉弗格。味道果然越来越好。

“不知道我怎么会说上这么一大堆,”西格丽德说,“只不过今天晚上节奏很慢,加上一个小时前又有个家伙想勾引我,让我更烦。”

“哦,行了。这种事情你一定经常碰到。”

“的确,但大部分我只是跟他们说不,少部分却让我忍不住说‘去你的’。这家伙以为他是上帝的恩赐,不敢相信我竟然拒绝他。仔细想想,他以前来过,而且——”

“而且怎样?”

“没有而且了。”她咧嘴笑了,“我的思绪开始乱飞了,我只是在胡说八道。你知道,你刚才正要问我问题,我却说了一堆话。”

“是吗?我只是好奇,你有没有想过当律师,不过刚刚你已经回答了。你原来想当演员的。”

“其实是演员兼模特儿。”

“哦?真没想到你当不成模特儿。”

“镜头偏爱那种很瘦的人,镜头后那些厌女症患者也是。不过我还是接过模特儿的工作,只不过没有人愿意跟我合作第二次。我以前工作态度不好。”

“哦。”

“我现在的工作态度还是不好,不过当酒保就还可以,尤其是我有身材。不过答案是不,我从没想过要当律师,为什么这样问?”

“因为今天晚上我开始希望我没进入这一行。不过这个——”她举起自己喝空的酒杯,“绝对是有帮助的。”

“再来一杯?没问题。那你呢?你的拉弗格还好吧?”

我说我很好,于是她就忙着去调下一杯金汤利了。

“她刚才说你喝的是什么?”

“拉弗格。”我说。

“听起来是这个音。那是某种甜酒吗?”

“是苏格兰威士忌,一种艾拉岛的纯麦苏格兰威士忌。”

“那里接近弗斯湾吗?”

“一定很接近,你不觉得吗?”

“我想是吧。好喝吗?”

“开始变得好喝了。我想再喝三口就会觉得棒极了。”

她聪明地点点头。“那是一种需要时间慢慢领略的滋味,你还没完全领略到。”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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