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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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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已经开始觉得好喝了。”

“每一小口都越来越好。”

“要小口小口地喝,”她说,“如果你一口干掉,那还没开始喜欢就醉倒了。”

“正是如此。你今天晚上有什么不愉快吗?”

“只是觉得我永远无法从那个该死的办公室脱身了。我是律师。你大概已经猜到了。”

“我碰到二和二,”我说,“就把它们加在一起。”

“我工作的那家律师事务所离这里十个街区,非常方便。我走路去上班,大半时候工作都还挺好的,但偶尔会碰到要赶时间弄完的案子,超过期限一切就完蛋,得从头再来,有时还会更糟。我们今天就碰到了一个得在午夜前弄完的案子,当然进展得非常糟糕。”

“当然。”

她伸手拿起那杯不知不觉间神奇地出现在她面前的金汤利。西格丽德注意到我们两个正在讲话,不发一语地放下酒就离开了。这招不知道是不是美国酒保学校教的,不过确实应该教。

“是关于路易斯安那州什里夫波特一家饭店的交易,原来可能还更糟,我们也许得跑去什里夫波特把案子结掉。但既然买主和卖家都住在上东区,彼此只隔着几个街区,所以我们就决定,嘿,管他呢,我们就在这里解决吧。”

“那你代表谁?买主还是卖家?”

“我代表放款人。所以意思就是,哪方获利都无所谓,反正权状在我们的客户手上。总之,事情进行得很不顺利,我们一定得结案,但看起来没希望,而最糟糕的是给我帮忙的那个律师助理是个低能儿,因为我喜欢的那个助理,就是每次都把事情弄得好好的那个,在他妈的六点整就离开了该死的办公室,去赴约了。”她举起杯子,“请原谅我讲拉脱维亚文,可是我想到就说出口了。”

“拉脱维亚文?”

“我养成了不说‘法语’的习惯。你知道,比如改说‘自由薯条’?”

“哦,对。”

“现在已经不流行了,不过我喜欢那个音韵。‘请原谅我说拉脱维亚文。’你真的喝得很小口,对吧?现在觉得怎么样?”

“简直是太好喝了。我很愿意请你尝一口,不过你一定不喜欢。”

“那就算了。”她看着我,褐色的眼珠很专注。“我是芭芭拉。”她宣布。

“我是伯尼。”

她想了想。“芭芭拉·克里利。”

“伯尼·罗登巴尔。”

“我没听过这个名字。”

“不仅是你,几百万人都没听过。光是在中国就有——”

“而且你看起来也不眼熟。我可以发誓我以前没见过你。”

“所有住在上海的人也都没见过我。”

“除非我是眼角扫到过你什么的。你常来这里吗?”

“不。你觉得哪里不对劲吗?”

“哦,真不敢相信我问出了这种问题。‘你常来这里吗?’其实我根本不这么觉得。”

“觉得什么?”

“感觉,”她说,“我有种感觉,好像我在某种近乎神秘主义的层面上非常了解你。而且我觉得你也真的了解我。”她皱起眉头。“真荒谬。我不认为是喝了酒对我的影响,但显然有。我现在像个白痴似的说个不停。”

“更像小溪潺潺。”

“你嘴巴真甜!你叫伯尼?”

“没错。”

“如果你喝完了,我想请你再喝一杯拉——叫什么来着?”

“拉弗格,”我说,“不过我这一杯就够了。何不让我请你喝下一杯?”

“谢谢,但是不用了。我其实不太能喝酒的,可能你看我第一杯喝得那么快,就以为我很能喝。”

“你需要那杯酒。”

“我想是吧。我常来这里,不过很少喝超过两杯。不过前几天晚上……”

“怎么?”

“发生了件奇怪的事。我和平常一样喝了两杯酒,不是什么花哨的酒,就是老样子,金汤利,然后我觉得我一定是失去意识了。”

“哦?”

“我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离开酒吧的。醒来时发现这辈子没宿醉得这么严重过。我的意思是,我从来不会宿醉的,也从来不会醉晕过去。我想之前唯一一次是我上大学一年级那年,我们玩‘真心话大冒险’,只不过把冒险全换成了喝酒,要一直喝。上帝知道我那时都喝了什么,不过肯定比我前两天晚上要多得多。”

“啊,年轻真好。”

“我当时很年轻,没错。也没有宿醉,第二天醒来觉得还可以,只是不记得前一夜最后一个小时发生了什么。其他人都说我当时看起来好得很,没做什么诡异或放肆的事情。”

“那就是没出丑了。”

“可是前天晚上,”她皱着眉头说,“你那天晚上没来这里,对吧?应该是星期三。”

“我之前只来过这里一次,”我说,“就是今天稍早些的时候。工作后进来喝了一杯。”

“拉弗格?”

“圣培露。你不可能从这水里尝出什么味道,但也不需要。”

“只是解渴的。你喜欢这里,然后又回来了。”

“没错。”

“你刚才说,你是工作后过来的,什么工作?”

“我有家书店。”

“真的?你是巴恩斯先生还是诺博先生?”

“这个嘛,从没人叫我诺博先生。我得说我比较像斯特兰德先生。我开的是二手书店,不过比斯特兰德书店要小得多。”

“听起来很有意思。我认识的一半律师都想辞职去开旧书店。另一半律师则根本不识字。你的书店在哪里?就在这一带吗?”

“百老汇大道和大学广场之间的第十一街。”

“你下班后刚好经过这里?”

我断定,她在房地产业真是屈才了。她该去给证人录口供和进行交叉询问。我告诉她,我刚好来这附近给一个老顾客送书,发现了帕西法尔。

“然后你就进来点了一杯圣培露。”

“其实是想喝巴黎水的,不过他们只有圣培露。”

“圣培露也可以接受。”她把手放在我手上。那只是谈话间的惯性动作,但我注意到另有含义。如果一个女人开始触碰你,那就是个好兆头。

“事情真的很奇怪,”她说,“你知道,我星期三夜里不是单独回家的。”

“你这么说是想吓唬我吗。”

“别傻了,”她说着又碰了碰我的手,“你没有理由被吓着,可我倒是有点吓着了。不是被带个人回家的念头吓到,我的意思是,如果两个成年人彼此都有某种强烈的欲望,这有什么不对呢?”

“我想不出有什么不对。”

“可是我却不记得了,伯尼!我不知道那家伙是谁,也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吓到我的是这个。其实我甚至有点害怕。我到底带谁回家了?可能是哪个爱泡酒吧找一夜情的。”她之前低垂着眼睛,此刻抬起来看着我,“那不是你,对吧?”

“真希望是我。”

“这是你第二次嘴巴这么甜,距离上一次多久,十分钟吗?伯尼,我知道那不是你,不可能是你,你之前从没来过。但为什么我觉得我们曾经是——”

“情人?”

“唔,很亲密,情感相通。我走进店里就有这种感觉了。”

“前世吧,”我说,“前世的情缘。”

“你这么觉得吗?”

“不然还有什么解释?”

“伯尼,你也有相同的感觉吗?”

不知怎的我抓住了她的手,并且很喜欢握在手里的感觉。有某种感情在滋生,持续了好久,但我一开始没意识到。

“你带某个人回去的公寓,”我说,“在附近吗?”

“就在街角。”

“我在想,”我说,“说不定我去过。”

“伯尼,你觉得这有可能吗?”

“我觉得我们应该搞清楚。”

“我想你说得没错,”她说,“我想我们应该这么做。”

见《图书馆里的贼》。

原文为ginandtonic,缩写为g&t。

美国人说粗话时,常会习惯上加一句“请原谅我讲法语”(pardonmyfrench.或excusemyfrench.),以委婉谑指粗话。但二○○三年初因法国不支持美国出兵伊拉克,美国政界掀起一股反法情绪,也影响民众发起抵制法国货行动,甚至将许多包括french的菜名改名,最著名的便是将炸薯条(frenchfries)改称“自由薯条”(freedomfries),法国吐司也改为“自由吐司”,因而产生许多笑料。

指巴恩斯与诺博(barnesandnoble),全美最大的实体连锁书店。

斯特兰德(strand),纽约知名的大型二手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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