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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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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点四十五分,我已经坐在了一辆青铜色的福特水星黑貂型轿车的驾驶座上。车就停在阿伯巷,前保险杆离巷子里唯一的消防栓不到八英寸。这个距离比法律允许的要近,但我根本不担心违规的问题,因为车是偷来的。

我总是怀疑阿伯巷里会有多少交通警察和开停车罚单的女警——甚至他们之中有多少人知道阿伯巷在哪里——但如果有警察来,我随时能看到,我这样停车就是为了能看见所有进入这条小巷子的人,不管是开车的还是走路的。引擎上没插着钥匙,因为我根本没有钥匙,不过发动一辆车只需要一两秒钟,只要看到警察,我就会立刻发动车子。

我等了十分钟都没人出现,既没有警察也没有普通人,最后终于有人走进巷子来,我发动黑貂车、按响喇叭,因为来的人是卡洛琳。她四处张望,没看到熟悉的车,于是继续走。我又按喇叭,她转过身来,皱着眉,我摇下车窗喊她名字。

“啊,”她说,“好漂亮的车子,伯尼。你哪儿弄来的?”

“七十四街,借来的。”

“是吗?跟谁借的?”

“问住我了。”

“这是你偷来的。”

“勉强算是偷而已,”我说,“我打算还回去的。”

“挪用公款的人也都是这么说的,伯尼。他们都计划要把钱归还的,但不知怎的就是抽不出时间去还。”

“唔,我可是真心诚意打算要归还这辆车的,”我说,“在这座城市有辆车是一件头痛的事。我该停在哪里?弄个车库要花好大一笔钱,可是如果停在街上——”

“就会被‘借用’,”她说,“然后送去解体重组。”

“你知道,”我说,“你越来越不像我的帮手了,倒是越来越像雷·基希曼。”

“这可能是你跟我说过的最下流的话,”她说,“但我想你或许是对的。对不起,伯尼,我有点糊涂了,我不确定你还要去。”

“我说过要去的。”

“我知道,可是今天发生了这么多事,我以为你可能会改变主意。那个胖子就在你面前被枪杀了呢。”

“河谷区离我们有好几英里远。”

“我知道,可是——”

“而且我需要那些钱。”

我也需要赢一次来振奋精神,转转运气。自从我躲在床下那次开始,事情就一直在恶化。之后我被警方找麻烦,家里被一群浑蛋给偷了,还在一桩驾车凶杀案中担任配角。现在该轮到我来做点什么了,不能再被动地空等,看接下来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也许我不能去轰炸伊拉克,但我可以去偷梅普斯家,还不必先弄清法国总理有什么看法。

“你先在这里等一下,”卡洛琳说,“我马上回来。你可不准自己先走。”

我走西城大道,这辆黒貂行进平稳且很好操控,一路畅通,可以一直开着巡航系统,只是街上依旧很吵。在五十七街交叉口碰到红灯时我瞥了卡洛琳一眼。“我猜她没有放你鸽子。”我说。

“没有啊,伯尼。而我坐直了身子。”

“坐直身子?”

“然后睁大眼睛。我先到的,不过只早了一两分钟。我径直走进阿尔贡金饭店的大厅,就像多萝西·帕克或者罗伯·本奇利。”

“还有亚历山大·伍考特和乔治·s.考夫曼……”

“还有那些人,没错。我在大厅里找了张桌子,一位活像是从伦敦男士俱乐部里走出来的侍者过来问我要喝什么,而我不知道。”

“这倒罕见。”

“哦,大厅旁边有个酒吧,想喝酒可以去那里,但大厅是让人会面喝茶的。现在大部分人说要一起喝杯茶,其实见了面都在喝酒。说喝茶只不过是一种表达方式。但她要是真打算跟我喝茶,结果来了看到我像个酒鬼怎么办?”

“你不是在‘相约女同志’网页上说了你爱喝苏格兰威士忌吗?”

“我知道,不过我不知道该不该在第一次约会时喝。你知道有个说法,伯尼。要树立良好的第一印象可没有第二次机会。”

“真有这个说法?”

“我想是的。正当我在那儿权衡利害得失的时候,一个女人进了门,径直朝我走来。她甚至都没花两秒钟扫视一下全场,目光就立刻锁定我,走了过来。”

“结果她只是恰好路过看到你,要来向你推销安利的产品。”

“那是‘鬈发小妞’,伯尼。”

“她长得像网络上的昵称吗?”

“她长得很好看。比我高,不过你认识有谁比我矮吗?深色头发,身材优美,皮肤白里透红,大大的灰色眼睛——”

“灰色?”

“她说以前是蓝色的,但现在退色了。你听说过这种事情吗?”

“我只听说过头发会退色。”

“我想眼睛也会退色的,可是又不像头发可以用染发剂解决。她说她一下班就直接过来了,希望我没久等,我说我也才刚到,都还没点东西,然后她说……”

诸如此类。她逐字逐句把她们的对话转述给我听,法庭记录的详尽程度也不过如此。我没认真听,因为关于外貌的形容吸引了我。

头发、身材、肤色、眼珠——没错,符合很多女人,但我一时间有种感觉,觉得冥冥中有个莫大的巧合在看不见的地方盘旋,我耐心等待着契合的时间。

我回过神来,她正在说她们最后终于点了饮料。“她问我想喝什么,我说或许来杯茶吧,然后她说她以为我喜欢苏格兰威士忌,我说我是喜欢,不过有时候喝茶也不错,然后她说她也天天喝茶,不过到了星期五晚上,她觉得只有苏格兰威士忌才最过瘾,我说既然如此,喝一杯也无妨。因为我知道你工作前不喝酒的,伯尼,所以我也不该喝,不过如果我不进那幢房子,那就不一样了。我不会进去的,对吧?”

“对,我打算自己一个人进屋。”

“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就想,喝一杯应该也没事。”

“所以你喝了一杯。”

“呃,两杯。”

“你刚才不是说——”

“伯尼,谁会只喝一杯呀?那就好像裤子只有一条裤腿或剪刀只有一边似的,这种东西都是成双成对的。没有人只喝一杯酒的。”

“一定有人只喝一杯,”我说,“不然这说法是哪儿来的?‘我想我要喝一杯。”一杯。不是两杯,不是六杯,不是十杯。‘我想我要喝一杯。’大家经常这么说。”

“好吧,大家也常说‘我想我要再喝一杯。’一杯只是测量的起点。总之,我们各自喝了两杯,我还吃了一整盘混合坚果以吸收酒精,我现在没问题。”

“你好像是还好。”

“因为我确实还好,而且开车的又不是我,所以我不必担心酒精测试,何况我又不打算进那幢房子,所以有什么问题?”

“我不认为有问题。我猜你们两个很谈得来。”

“我喜欢她,伯尼。而且我觉得她也喜欢我。”

“你给她留下了一个好印象。”

“这是好事,因为你只有一次机会做尝试。”

“她住哪里?”

“曼哈顿。嘿,我知道你什么意思。我可不希望见了她又为她着迷之后,才发现她在地理上不受欢迎。”

“地理上不受欢迎。这太不幸了,没错。我曾跟一个女孩约会,我们很谈得来,可她就是不肯告诉我她住在哪里。我们总是约在不同的地方碰面,或是去我家。”

“她住布鲁克林吗?”

“在皇后区很远的那边,”我说,“要先乘地铁好几天,然后转公交车,下车还得走十个街区。于是我们就到此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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