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设法不去听。
之前我已经足够热心地四处刺探芭芭拉·克里利的私人生活了,但这个不同。刚才她不在,我所做的也不过就是把她的东西搜一遍,感觉一下物主是什么样的人。然而现在,她跟我同在这户公寓里,外加那个男人。不难猜测他们现在进了门打算做什么,而除非他们热情过头把对方的衣服扯掉、在厨房里就办起事情来,否则他们就会在我的正上方做那件事。
天哪,我刚才已经回到家了,已经把我的小偷工具收好,放在秘密夹层里。我已经在家里安顿下来,本可以安然度过今夜的。为什么就不能乖乖地去睡觉呢?
但我偏不,那样就太轻松了。所以我没舒舒服服躺在自己的床上,而是塞在了芭芭拉·克里利的床底下。这儿空间很挤,等到一对身体交叠在床垫上,还会更挤。
而且只要有人朝床下看,我就完蛋了。塞在床下可没法迅速脱身,只能待在原地,等警察来把我给拖出去。
“真困。”女人说。
“是啊,你今晚会睡个前所未有的好觉。”那个男人说。
“我眼睛都睁不开……”
“如飞丸会有这种效果。”
“我怎么会在这里?”
“你住在这里,昏了头的婊子。天哪,你住得挺不错的,不是吗?你撑着点,先让我把你的衣服脱掉。”
“太困了……”
尽管不情愿,我还是听到了,而且听到一半时恍然大悟。那男人说的一件事——如飞丸会有这种效果——足以提供线索。如飞丸(roofie)是氟硝西泮(rohypnol)的别名之一,这种现代医药科学的奇迹产物是一种强效镇静剂,即一般人所说的“约会强奸药”。芭芭拉·克里利已经遭了小偷(虽然她还不知道),现在又要遭到强奸了(虽然她也不知道)。
我忽然觉得自己该做些什么,可是能怎么办?如果我试图从床底下钻出来,早在能做些什么之前就会惊动那名男子。刚才我是头先钻进来的,所以要出去会是脚先出现,而等到我的头也移出床下,他就可以等在那儿,用个什么往我头上敲。即使我能在他做出反应之前就钻出去,好吧,接下来呢?我没学过武术,没练过拳击,我上一次打架是十一岁那年。我的对手是凯文·弗格森,他把我打得鼻血直流,大概也是我活该,因为我朝着他学鸟叫“啾,啾,啾”。(他的姓是“鸟之歌”的意思。如果换成菲尔德茅斯,我很可能就会学老鼠喊“吱,吱,吱”,然后照样被打得流鼻血。我十一岁的时候可真是讨人嫌。)
重点是我从来不擅长打架,也不是光凭外形就能吓倒对手的大块头。事实上我觉得可能正好相反。我没看到那个用药迷昏芭芭拉的家伙,可是他的脚步声沉重,嗓音低沉响亮,我脑子里浮现的形象是个大个子,花过很多时间在健身房举那些金属器材。当然因为我心地纯洁,所以有可能我的力气会增为原来的十倍,但这对我有什么用处?他的力气很可能是十一倍,即使他的心肠比奶牛的肚子里还黑。
我本能地想发挥骑士精神,实际上却办不到,我只能待在原处,就像画中之船静待在画中之海,让那个恶棍任意对待她。
接下来十或十五分钟的情形我就不说了,多讲也没好处。我没法关掉声音,也没法停止在脑中编织种种配合声音的画面,不过我不打算跟任何人提。芭芭拉·克里利必须忍受这些,但至少她不必知道发生了什么,你们也不需要知道。
我说过她不知道这件事,但这并不表示她从头到尾都没知觉。其中有一刻,她的声音有如铃声般清晰地响起:“你是谁?你在做什么?”
“闭嘴。”他说。
“这是怎么回事?”
“你正在爽,”他说,“不过明天早上你什么都不会记得。你只会想不通为什么下身酸痛,以及床上那块湿漉漉的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