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美好的感觉!
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种感觉,只能说此时我的种种感官比平常更敏锐,血液在血管中唱着歌,指尖因兴奋而刺痛;但我把这种感受描述得越精确,整件事听起来就显得越病态。我难描述那种让我着迷的快乐,那种结合了幸福、甚至是享受的感觉。就好像我正置身于我应该出现的地方,做着我应该做的事情。
如果你仔细想想,会发现这种感觉实在莫名其妙。我其实置身于我显然不应该出现的地方,法律明文规定我不许进入的地方。而且我正在做我根本不该做的事情。
但我只能告诉你我是什么感觉。
真是美妙极了。
有几分钟,我只是站在那儿,感受自己的反应,享受其中的点点滴滴。公寓里一片漆黑,我的眼睛逐渐适应了那种黑暗。可以看清后,我花了几秒钟把三道锁全都锁上。然后四处查看一圈。
一进门是整户公寓里居中的房间,是厨房兼餐室。左面,对着第三十六街的是个很大的客厅;往里则是一个几乎和客厅一样大的卧室,窗户开向一个天井,对面就是第三十五街上的建筑。这三个房间都可以作为相当不错的工作室,所以以纽约的标准来说,不管克里利是先生还是小姐,这人都有个很大的居住空间。(相对来说,一个住在伊利诺伊州莫林市郊破烂拖车屋里、领社会补助金的母亲,轻易就能拥有这么大面积的居住空间,还外加屋前的草坪和后院。)
卧室的窗子上都装了遮光帘,我拉了下来,把布窗帘也拉上。不知道克里利会不会是晚上工作、白天睡觉,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卧室有遮光帘,而且主人现在不在家。这样的话,我就有大把时间完成工作了。
我打开一盏床头灯,四处看了看。那张床——中型尺寸双人床,柚木制成的——铺好了,枕头也拍松过。从这一点就能判断克里利是个女人,或者跟女人同住,因为哪个独居的男人会铺床呢?哦,我想军事训练会让某些男人养成这种习惯,但我直觉上认为克里利是女的,而且只要看一眼桃花心木梳妆台——上面有一堆瓶瓶罐罐的化妆品、香水和诸如此类的东西——就可以确定这一点。克里利是一位女士,而且非常女性化,她的衣橱里有裙子,有上班穿的套装,以及休闲时穿的牛仔裤。
我离开卧室,把门掩着以阻隔大部分光线,但又不会完全挡住。借着泄出来的一丝光,我走过厨房,来到客厅,面对街道的前窗也透进来一些光线。客厅的窗户挂着沉重的天鹅绒落地窗帘,想必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的朝鲜战争时期就挂在那儿了。我把窗帘拉上,开了一两盏灯,让自己像回到家一样。
有时我觉得最棒的就是这部分,你可以花上几分钟潜入另一个人的生活,这就像你潜入他家一样容易。我在沙发上伸展四肢躺一躺,在与沙发成套的单人扶手沙发上坐一坐,浏览那个小小的书架(大部分是平装本,显示书的主人时尚、世故、却节俭,不是个浮夸的人)。我慢悠悠地踱进厨房,打开冰箱。鸡蛋、培根、几种香肠,还有一些从布里克街的莫里商店买来的奶酪。没有牛奶,不过有半品脱全脂鲜奶油。没有啤酒,没有面包,没有面包圈。我注意到没有碳水化合物,想起了书架上有本已故的阿特金斯博士最后的著作。克里利女士的冰箱表明她正在实行阿特金斯博士所倡导的低碳减肥法。
从她衣橱里那些衣服的尺寸来看,成效还不错。如果她曾是个胖妞,那么一定早就把肥大的衣服捐给救世军了。
我从她书桌上的电费账单上得知,她的名字是芭芭拉,其他账单和收据也肯定了这一点。我没看到支票簿,估计她放在随身的皮包里了。我知道了芭芭拉·克里利独居,而且看得出来她通常独自入睡,但她显然对未来抱着很高的期望。
我怎么知道?因为衣柜告诉我她是一个人住。如果她有男朋友会过来跟她过夜,那么为了方便起见,一定会有几件衣服留在这里,但没有。中型双人床买来时肯定是打算至少偶尔有人同住的,而从床垫一侧浅浅的凹陷,但另一侧却全无长期使用痕迹来看,她都是独自睡的,而且睡在床的右侧。
没错,我查过了。没错,我把床上的床单拉开并且摸了床垫的两侧,以感觉其坚实程度。我可以向你保证,这些行为不是出于淫欲,而是源于一种能引起同样羞愧程度的强烈好奇心。我翻开她的寝具,戴着手套的双手伸进她的床单里。当然事后我把床重新铺好,但这并没有消除精神上的污点,对不对?
几年前卡洛琳有个朋友家里遭了小偷。不管是谁干的,那个小偷都没偷走太多东西——因为办不到,她根本没什么东西好偷——但她告诉我们,她失去的是最基本的东西。“他去过我的住处,”她颤抖着说,“他碰过我的东西。我真想把我的衣服全烧掉,把整个住处罩起来进行烟熏消毒。我想搬走,想搬回内布拉斯加,你知道我有多讨厌内布拉斯加的。天哪,我觉得被侵犯了。”
我完全明白那种感觉。我自己的公寓被人很外行地乱翻过后我也有同样的感受。就是这个词,“乱翻”;那些笨蛋把我架子上的书全给翻了下来,在地板上散成一堆。我突然间明白了曾被我拜访过的人会有什么感想。我告诉自己那是两回事,我离开时从不曾留下一团混乱或损坏任何东西,但那又怎样?侵犯还是一样的。
啊,好吧。也许有一天我会改过自新。眼前,我还是可以乐在其中。
我得开始工作了。
有个源自陆军工兵团、后来在t恤和汽车保险杆贴纸上广为流传的标语。字句或有出入,但主旨就是:往往火烧眉毛的时候,人很容易忘记自己原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