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没什么区别。”
“几乎没有。什么样的蓝色?”
“嗯?”
“深蓝,浅蓝,知更鸟蛋般的蓝,普鲁士蓝,钴蓝,灰蓝……到底是哪一种蓝色?”
“有什么不同吗?”
“我只是不想错拿了别的蓝盒子而已。”
“那倒不用担心。”
“你这么说就行。”
“把那个蓝皮盒子拿给我,别打开。”
“知道了。”
这次谈话后,我花了好几个小时去想到底要不要打开那个盒子。我太了解我自己了,每一道锁对我来说都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我越是刻意不去打开,那道锁的吸引力就越大。
何况我已经不是孩子了。如果你已经被关过两次,判断力也应该有所提高。打开那个盒子似乎只有危险,无利可图。
不过在为这个问题烦恼之前,我得先找到那个盒子,在找到盒子之前,得先打开书桌的抽屉。但我还没打算动手干活。首先,我要感受一下这个房间。
有些贼和恋人一样,只是想进去再出来。有些贼则喜欢追寻房间主人的心路历程,感受房间摆设传递的信息。和他们不一样,我喜欢全身心投入周遭的环境,想象我如果是这里的主人会过怎样的日子。
我现在就把j.弗朗西斯·弗兰克斯福德的公寓变成了伯纳德·格林姆斯·罗登巴尔内心的小城。我坐进宽敞的安乐椅中。这把椅子背后有羽翼状的装饰,用墨绿色皮革裹住。我把腿往脚凳上一放,神态悠闲,开始打量我的新生活。
墙上挂了好几幅画,画框隐隐泛着金光。其中一幅是风景画,画风颇似透纳,但画技显然逊色不少。两幅岁月悠久的素描被装进恰到好处的椭圆形画框——一男一女在一尘不染的壁炉前深情相望,若有所思。他们是弗兰克斯福德的祖先吗?或许不是,但他会想象他们是吗?
没关系,我就认定他们是我的祖先,凭想象胡乱编个故事。壁炉里应该有火,暖融融的。我拿了一本书、一个杯子,坐在摇椅上,一条狗依偎在我的脚边。应该是那种大狗,上了年纪,不大会叫,也不莽撞。也许毛绒狗玩具最适合现在的情境……
书。我身边有盏落地灯,灯光的高度恰巧适合阅读。身后的墙壁前是一排排的书架和装满书的箱子。椅子的一边是个可移动的书架,我坐在椅子上伸手可及,另一边是张矮桌,上面有个装香烟的银盘和一个很大的玻璃烟灰缸。
好吧,我坐在这里读了很多书,是那种很有品质的好书,不是流行的快餐垃圾。也许架子上那些真皮装订的书不过是摆摆样子,书页还没有裁切开。如果我真的住在这儿,或许情况就不一样了。我要在手边放两个凸肚酒瓶,一瓶装白兰地,一瓶装上好的红酒。只要把香烟盘丢掉,就有地方可以放酒瓶;烟灰缸可以留着,我喜欢它的大小和式样。我也许会重拾烟斗,以前我总是被烟斗烫伤舌头,时光流逝,智慧增长,说不定我可以想出解决方法。我把脚往脚凳上一放,翻开手上的书,白兰地和红酒触手可及,壁炉中火光摇曳,满室生春……
我花了好几分钟遐想,琢磨着我搬进弗兰克斯福德的公寓之后会过怎样的日子。我知道做这种事很蠢、很孩子气,也很浪费时间,但我这么做是有目的的——可以让自己不那么紧张。我每次闯空门,心都悬着,连气也喘不过来。胡思乱想一下,会让我觉得这里是我的家;哪怕只是轻松一下,似乎也很有帮助。我依然不明白最初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以及为什么会保持这个习惯。
我其实没浪费多少时间,因为我戴上橡胶手套开始工作之前看了一下手表,当时是九点十七分。我用的橡胶手套很紧、很服帖,就是医生用的那种。我在手套的手掌和手背之间割了两个开口,以免汗出得太厉害。跟其他的橡胶紧身制品一样,这种手套不会影响你的敏感度,而且能让你心里踏实很多。
这张书桌有两道锁。第一道锁锁住了那个可以收卷起来的桌面,另一道锁住了右手边的第一个抽屉,只要将它打开,其他抽屉也会应声而开。我觉得可以找到钥匙——很多人喜欢把抽屉的钥匙放在书桌附近——不过,用我自己的工具开锁更简单,也快得多。到目前为止,我还没遇到过打不开的书桌锁。
这两道锁也不过如此。我把桌面推开,开始研究里面的东西——一格一格的,这里一个小抽屉,那里一个小暗格。我们的祖先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是处理琐事的好办法。我一直觉得把零碎物件到处藏,还不如把它们全放在一个箱子里,想要的时候再去找。但我想这世上有很多人相信每样东西都有属于自己的地方,应该井井有条地各归其位。有人把鞋柜里的鞋按照高矮排好,有人每三个月换一次轮胎,还有人会每周固定一天剪指甲。
他们会把指甲刀放在哪里呢?一定是规规矩矩地放在抽屉的某个格子里吧。
蓝盒子没放在桌面底下。我那个身材像梨子的顾客比画得很清楚,盒子不可能塞到某个暗格或是小抽屉里去。我打开锁,把扣住下面抽屉的暗扣松开,先抽出右边最上面的抽屉。大部分人会把珍贵的物品藏在右边的第一个抽屉里——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一个抽屉、一个抽屉地找,却找不到那个盒子。
我翻抽屉的速度很快,但也不至于快得失去头绪。虽说尽早脱身总是对的,可眼睁睁地看着公寓里的财物从眼前溜过,这实在不是我可以容忍的损失。许多人把现金放在家里,也可能是旅行支票、珍奇钱币、可以轻易变卖的珠宝,或是别的可以放进购物袋的好东西。交货之后,我可以收到四千美元的尾款——一千美元的预付金现在正鼓鼓地塞在我的裤子后口袋里——不过,外加点红利也不错。这套公寓的主人绝对不用愁他的下一餐在哪里。如果运气好,五千美元甚至会让我明年所有的生活开支都有着落。
只有在逼不得已的时候,我才会想干活儿。我也知道这不好。但活儿干得越多,被抓的机率也越大。空门闯多了,迟早会被发现。只要被抓到一次,接下来你就会连续被捕。一年做个四次五次,或者六次,也就够了。几年前我不是这么想的,也许我还想证明什么吧。只要还活着,就会学乖,人生通常就是这么回事。
我尽快翻了一下抽屉,从这一边搜到那一边,只找到一些文件、账本、相册、几串好像什么都开不了的钥匙、一本面值三分钱的邮票——还记得那东西吗——一只小孩用的毛手套、一副你妈会叫你戴上的那种耳罩、一个一九四九年水牛城海上信托公司印的万年历和一本跟扑克牌差不多大小的钦定版《圣经》、一副和《圣经》差不多大小的塔里-荷扑克牌、一沓里面可能还有信的信封、很多张用旧橡皮筋捆着的、用过被退回的支票——大概包括过去二十年来所有的票子,还有一大堆回形针,多得可以串起来给小孩跳绳玩,说不定连大人都可以……此外,就是一张来自沃特金斯·格伦的明信片。几支钢笔、圆珠笔,还有一大把铅笔——笔尖全都断了。
没有值钱的钱币,没有现金、旅行支票、记名债券、股票、戒指、表、宝石——不管是打磨过的还是没打磨过的,不过这里倒有一块挺雅致的石木,镶在厚木板上,可以做镇纸。我也没翻到金条、银链,连比三分邮票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天哪,更惨的是我也没找到蓝盒子,别说是镶皮的,连个盒子都没有。
妈的。
我当然不高兴,但也不紧张。我撑直身体,轻叹一口气,寻思着弗兰克斯福德把威士忌放在哪里。此时我突然想到自己在工作的时候一向滴酒不沾,但一转念又想到了放在银盘里的香烟,只得再次提醒自己很多年前就戒烟了。我又叹了口气,还是再看一遍抽屉吧,里面的东西乱七八糟,就算是雪茄盒般大小的东西也很有可能看漏。我瞥了一眼我的表,还差二十三分就十点了,我想我在十点前离开为好,最晚也不能超过十点半。再把抽屉搜一遍,然后就去起居室,看看有没有别的可藏东西的地方,如果还有必要,再到其他房间转转,之后就该说再见了。我朝微微冒汗的手掌吹了口气,想凉快一下,可是裹在橡胶手套里的手掌一点都感觉不到。我正想叹第三口气,却听到了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顿时僵立住没动。
弗朗西斯·弗兰克斯福德应该在十二点左右才会回来,大个子说得很清楚。
同样,蓝盒子也该在抽屉里才对。
我转向门边,屁股抵住桌子。我听到钥匙转动,扣环被挑起,然后弹簧门把被扭开,随即是一阵死寂。门向内推开,两团蓝影倏地闪了进来。两个男人拿着两把枪,枪口对着我。
“别紧张。”我说,“只有我一个人。”
地狱厨房(hell’skitchen),指纽约曼哈顿一个犯罪率极高的社区,包括第三十四和第五十七大街之间的地区,大致从第八大街到哈得孙河。
布哈拉(bokhara),乌兹别克斯坦西部的一个地区,以地毯闻名。
阿波特(abbott)和科斯特洛(costello)是一九四○到一九五○年间好莱坞著名的喜剧搭档。
透纳(josephmallordwilliamturner,1775—1851),英国风景画和水彩画家,代表作包括《严寒的早晨》、《渡过小河》等。他终身未娶,对私生活讳莫如深,行为孤僻。
钦定版《圣经》(kingjamesversionofthebible,简称kjv),是《圣经》的诸多英文版本之一,于一六一一年出版,由英王詹姆斯一世下令翻译。钦定版《圣经》不仅影响了随后的英文版《圣经》,对英语文学的影响也很大。为了让更多未受良好教育的普通人也能知晓“上帝的旨意”,该部《圣经》的总词汇量只有八千个常用的英语单词,十分容易理解。
沃特金斯·格伦(watkinsglen),纽约西部的度假胜地,有壮观的峡谷和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