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得不常常挪动一下屁股,一会儿用左半边坐着,一会儿又用右半边坐着,左左右右来回地换,好让发麻的臀部里的血液重新流通。此外,我还用同样的方式活动着腿、脚、胳膊和双手。那一天最大的挑战,就是在如此狭窄的树杈间始终让肌肉保持活跃状态。在射击方面,我虽然是个新手,但是学得很快,不仅无师自通地想出了一些简单的小技巧来促进体内血液循环畅通,而且我还可以轻松地保持身体平稳,并练习瞄准和射击的动作。等到了黄昏时刻,我已经可以作为一名“树上专业射击手”合格毕业了。同时,我还成了一个鸟类学家,把树上一只来来去去的红雀观察得十分透彻。它是一只鸟妈妈,一直在忙着喂养自己的宝宝,它的鸟窝就建在距离我五英尺的一根繁茂的树枝上。在某个时刻,我突然非常嫉妒这个平安的小家庭,它们惬意地吃着虫子,还叽叽喳喳地欢叫着、炫耀着,仿佛厄运永远也不会降临到它们头上。这群红雀舒适地窝在细枝上那个小小的家里,它们伸出色彩鲜艳的小脑袋,晃来晃去,好像在招呼我跟它们一起欢笑。它们的幸福让我抓狂,我差一点儿就把枪口指向鸟窝的方向了。但是,我冷静了下来,明白这种行为是毫无意义的,因此我定了定神,将满腔仇恨都聚集到黑衣男人和红衣男人的身上。
大约晚饭时分,我看到保姆的男朋友家突然发生了一阵骚动,是我的父母来了。他们跟保姆和保姆的男朋友见了面,互相拥抱、哭泣,场面一片混乱。然后他们几个人便点亮蜡烛、打着手电筒,离开了房子。我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只能听到大门开关的声音。因此,我没有向他们大喊求助,而且我一刻都不会离开莫兹的。以防万一。万一他们开车跑了呢?万一他们离开了,我们再也找不到莫兹了呢?我觉得,我还是应该按兵不动。
如今,我有了更成熟的心智,难免后知后觉地想,当时我本来有一百个能采取的措施,结果我却什么都没有做。我没有一天不在懊恼和自责,痛恨自己那天处理问题的方式实在是太糟糕了。
晚饭时间过后,有一辆金属绿色的小汽车开了过来,在这里掉头。开车的老人慢慢地打着方向盘,大声地唱着一首歌,完全没有注意到头顶的树上还藏着一个男孩儿。有一只松鼠靠得太近了,我抬手挥了一下,把它赶走了。
天越来越黑,夜幕降临了,煤油路灯亮了起来。道路尽头的右边有一盏煤油路灯,暗淡的灯光把这里照得就像古老的伦敦街道一样,仿佛时间回到了很久以前,那时候世界上还没有电灯,只有蜡烛。细细的月牙仿佛指甲边缘的白色部分,洒下的月光十分微弱,就连你想弯下腰系一下鞋带,都看不清楚。
我的腿已经是第十次发麻了,于是我紧紧地抓住自己坐着的树枝,开始小心地摇晃双腿,以促进血液流动。至于我的屁股,几小时前我就懒得挪动它了,现在它已经毫无知觉了。
我一直盯着那栋房子的客厅窗户,那扇窗户的窗帘是半开着的。大约晚上十点左右,黑衣人和红衣人的身影在窗帘的缝隙间迅速闪过。黑衣人正穿过客厅,朝门廊走去,红衣人提着一个背包,紧随其后。他们两个在客厅里来来回回地走着,不停地搬运着一些包裹、纸张和其他物件。他们在打包和收拾东西。我努力地用目光搜寻莫兹的身影,但是却没有看到他。由于这栋房子里亮着灯光,因此屋内和屋外的情况都能看得一清二楚,仿佛这栋房子是黑暗夜空中的一颗孤星。明暗的强烈反差使得寻找目标变得十分容易。
尽管我等了整整十二个小时,而且一直都保持警惕,集中精力地监视着那栋可怕的蓝房子,但是,当侧门终于打开时,我还是心里一惊,变得非常紧张。那个黑衣人走了出来,他的左肩上松松垮垮地搭着一个背包,右手则提着一个帆布包。他扫视了一下面前的草坪,似乎在观察是否有敌人埋伏在草丛中。我戴着“美国大兵乔”系列的数字手表,上面显示时间是夜里的12:02。这时,我突然看到了接着从侧门里走出来的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差点儿叫出声来,于是赶紧抬手捂住了嘴。
是莫兹。他缓缓地拖着步子,一言不发,非常配合地跟在黑衣人身后,吃力地迈出了侧门,而红衣人则在后面推着他往前走。莫兹的双肩无力地耷拉着,我觉得他肯定是被下了很重的幻药,导致神志不清了。他们三个排成一列,朝那辆达特桑汽车走去。在外人眼里看来,他们就像是难民三兄弟,一个怪异的家庭组合,打算连夜逃亡越过边境。
我端起气枪,瞄准了黑衣人的右眼,开火,正中靶心。他一头栽倒在车道上,蜷缩起膝盖,高声号叫着。红衣人一把抓住了莫兹,仿佛要把他当成盾牌。但是,莫兹的个子太矮了,无论那个红衣司机再怎么弯腰躲避,他的头和身体还是完全暴露在了我的视野中。我又开了一枪,这回,打中了红衣人的左眼。又是正中靶心。于是,他也应声倒地了。
“莫兹,莫兹,快跑啊,伙计!朝我跑!快跑,莫兹!”我大喊着从树上跳了下来。这是我当天第二次从树上跳下来了。这一次,由于双腿发麻,我落地的时候没能撑住身体,气枪也从我的手臂上滑落在地。但是,多亏了肾上腺素,多亏了肾上腺素这个好朋友!我挣扎着用虚弱的双腿站了起来,竭力压制住火烧火燎的感觉。我抓起自己的气枪,摇摇晃晃地站着,又一次瞄准了那两个在车道上哀号打滚的人。
“莫兹,莫兹,快跑啊,伙计!”
然而,莫兹似乎被下了太大剂量的幻药,显得神情恍惚、心不在焉。他踉踉跄跄地向前迈了一步,好像看到了我,于是又踉踉跄跄地迈了一步。他距离黑衣人和红衣人只有一英尺远,我必须再走近一些。
我举着枪,枪口朝前,就像一个杀意已决的士兵一样,正在靠近手无寸铁的敌人。我没有开口发出任何警告,就又一次开枪了。这里一条胳膊,那里一条腿,任何无法承受子弹攻击的脆弱部位都成了我的靶子。他们屈服于我的力量,痛苦地在地上翻滚。其中一个人把耳朵转向了我,于是我就瞄准了那个小小的洞口,一枪把子弹打入了他的耳道。我敢肯定,那一枪比打在眼睛上还可怕。好吧,也许不一定,但那无关紧要。
“莫兹,快到我身边来!”我大喊道。
在我身后,终于有人发现了这里的情况。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一个女人在我身后尖叫道。
“报警!”我说,“快报警!”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她本来是出来遛狗的,一只贵宾犬,一只牧羊犬。
地上的两个男人赶紧挣扎着爬了起来,一瘸一拐地冲向那辆达特桑汽车,连门都还没关上,就开始倒车,然后大踩油门,加速驶出了门前的车道、驶出了道路的尽头、驶出了河畔小镇。事后,在西塞罗附近的一家麦当劳店里,这两个白痴跟警察发生了枪战,最后失败被擒。
莫兹倒在了草地上,我跑过去抱住了他。后来证明,他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一无所知。那天夜里,医生给他吃了药,他毫无知觉地睡了一觉,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莫兹从来没有谈起过自己跟那些浑蛋度过的那一天。他从没说过房子里发生了什么。不过,从此以后,莫兹就没再穿过他那件滑稽的红色小披风,再也没有再唱过任何一首有趣的歌了。这么多年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的笑容。莫兹在第二次自杀未遂、第三次婚姻失败后,就搬去跟我们的父母同住了。但是,他坚决不肯进入地下室,不论是家里的,还是其他任何地方的,一次都不行。
有一次,我带莫兹到蒙大拿州去进行一次飞蝇钓鱼的旅行,我希望能把他从内心的囚室里解救出来。然而,他只是闷着头钓鱼。一天晚上,他在自己的帐篷里哭了。我不想让他觉得难堪,所以只能无助地站在外面,围着篝火来回地绕圈。我一边盯着火焰,一边咬着拇指的指甲,不知所措。我不停地祈祷帐篷的拉链拉开,希望他会从帐篷里爬出来,看到我,并且跟我说说话。我非常想走进他的帐篷,去拥抱他,把一切糟糕的回忆都赶走。但是,他始终都没有出来。
即便是到了今天,每当莫兹趿拉着拖鞋摇摇摆摆地走进房间时,我仍然会觉得心痛难当,仿佛有一片巨大的虚无紧跟在他身后,把他身上所有的活力都吞噬一空。他的黑眼圈,他那耷拉着的眼皮,这一切都表明,他正忍受着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
于是,我追捕。我追捕那些一无是处的浑蛋小人,追捕那些道貌岸然的行尸走肉,追捕那些绑架儿童的邪恶魔鬼。这些人连过街老鼠都不如!
我的父母确立了新的目标,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再也不要被带走,于是便无情地把这个责任推到了我的身上。他们把我拽到射击场打靶,还让我学习射箭。趁我睡着入梦的时候,他们就在我耳边低语,说我生来就注定要进入执法部门工作。这是他们强加在我身上的愿望,他们用这种方式来面对悲惨的往事。我的视觉天赋已经人尽皆知了,而我也成了本地射箭记录的保持者,不仅每次都能准确地命中靶心,而且我射出的下一支箭还能把前一支留在靶心的箭劈开。
唉,那些都无所谓了。
重点是:我能命中靶心。不管什么靶心,我都能命中。
联邦调查局最初想让我参与神枪手计划,但是我坚持要担任调查绑架案的工作。也许是我的坚持打动了他们,也许是他们合起伙来故意忽略了我的心理测试显示出的问题。但总之,他们最后同意了我的请求,并且派遣洛拉来作为我的搭档,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说是派她来给我添麻烦。一开始见面的时候,如果有人问我,我绝对会说她是个大麻烦,不过很快我就发现,她其实是一个非常灵敏的搭档。
***
那一天,洛拉和我坐在那辆借来的f-150里,穿过平坦的印第安纳州中部。我的视觉变得更加灵敏,听觉却越发迟钝,心里只想着要拿枪射击什么人。对我来说,任何绑架孩子并且把我耍得团团转的人,都相当于又一次带走了莫兹,又一次吓坏了莫兹,又一次夺走了他的欢笑,一次又一次。我觉得,他们每一个人都该承受无边的痛苦和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