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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刘罗杰探长(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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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拉急匆匆地向医护人员描述了局长和副局长的状况,然后她迅速地亮了一下警徽,同时无声地用手势向我示意,让我也把警徽掏出来。我的耳朵里依然呼呼作响,所有人的说话声都淹没在其中,我一个字也听不见。那个穿着居家服、推着购物车的女人把电话递给我之后,就步履蹒跚地走到了商场的另一端,弯下腰去翻一个垃圾桶,仿佛对周围的警笛声和尖叫声充耳不闻,也毫不在乎冲天的火焰和弥漫的烟雾。我不禁想,要是我也能这样置身事外,那该多好啊!

洛拉扶着我朝维京女人的那辆f-150走去,就好像我是个醉汉,喝了一整夜的酒,刚刚才放下酒杯一样。洛拉负责开车,她把车挡依次挂上一挡、二挡、三挡,最后换到四挡。开车时,我看着她把鼻子从驾驶座旁的车窗伸出去,仿佛在用嗅觉探路。虽然很奇怪,但是洛拉的这个样子突然给我带来了一种巨大的虚无感,耳中呼啸的风声也都消失殆尽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无边的寂静。我并没有惊慌,相反,我感到松了一口气,并且发现我的视觉又恢复了一贯的敏锐,甚至比以前更加犀利了。

我有没有说过,早在刚入行的时候,我就通过训练成为了一名神枪手?我有没有提到过,我的视敏度要远远高于20/20?我跟洛拉组合在一起,就成了一个拥有千里眼和灵鼻子的超人。也许正因如此,当初联邦调查局才让我们两个互相搭档吧。现在,噪声的困扰消失了,如果面前没有群山和建筑的阻挡,我说不定都能一眼看到得克萨斯州呢。

洛拉缩着肩膀,皱了皱鼻子,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我努力把注意力从无声的寂静中转移出来,将目光投向窗外。我们正在一条笔直的道路上笔直地行驶着,两旁闪过一些孤零零的杂货铺和饭店,我开始集中精力看那些店铺招牌上的字。外面的冷雨下得十分恼人,看不出什么时候会停,也看不出是否会越下越大。这是一场让人心情忧郁的雨。虽然时值正午,但天空却黑得像傍晚一样。

路边有一个张着大嘴的鲈鱼信箱,让我想起了童年时居住的街区,不过话又说回来,我办过的每一个案子,都会让我想起童年。我有点像得了超忆症,但是跟真正患有超忆症的人又不同,我平时可以很好地控制住这种“超凡的记忆力”,不过在那一刻,我却不由自主地陷入了我不愿去回想的记忆中。这段记忆是关于我童年里的一天,那一天的情景不断地闯入我的思绪,就像在生命中循环出现的一个旋涡一样,时不时地就要把我吞噬。好吧,我就不卖关子了,一直瞒到现在,也到了该告诉你这个小秘密的时候了。我在前面提到过,我之所以决定要加入联邦调查局,是为了“让父母高兴”,又或者是因为我大学时期的女友将要跟我结婚了。不过,那是在这本双人回忆录刚开始叙述的时候,当时我跟读者诸君还不熟,所以才那样说。

当我长到十三岁的时候,我父亲得到了一份工作,负责给芝加哥的一家大型建筑公司设计发电厂。于是,我们全家便从布法罗的繁华地带搬进了芝加哥郊区小镇的一座红砖小屋子,那里名叫河畔小镇,距离芝加哥西城区有二十分钟的车程。河畔小镇上全都是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的杰作,处处可见悠闲的小鸟、高大的树木和宁静的街道,镇上还有一家令人难忘的冰激凌小店,名叫“暴脾气小子”。

设计河畔小镇的人,就是曾设计过中央公园的弗雷德里克·罗·欧姆斯特德先生。欧姆斯特德想要设计一个小镇,让人们在镇子上的每栋房子里都能看到一个公园。所以,湖畔小镇的街道布局就像一串串相连的环状绳结,其间点缀着一些楔形的小草坪和完整的小公园,比如乌龟公园,那座公园里有一只漆成绿色的水泥乌龟,因此而得名。

在我还是个小男孩儿的时候,由于河畔小镇的布局设计如此独特,不动产经纪人总是声称当地犯罪率很低:一般情况下,抢劫犯总是能在街道又脏又乱的拐角处轻易逃脱,但是在湖畔小镇,却没有那么容易了。想要在湖畔小镇犯罪,就必须得知道这里的布局,了解每条环状街道都通向何处,还得避免被那些弧形的公园误导了方向。总之,最好是对湖畔小镇非常熟悉才行。

乌龟公园坐落在湖畔小镇的正中央,周围是一环扣一环的街道,仿佛是一个层层编织起来的葡萄藤花环一样。正是在这个公园里,发生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并且由此让我意识到自己具有超出于常人的视觉能力。我所说的重要的事情,指的是那种意义深远到能完全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的事情,它会把你已有的任何情感和恐惧都彻底颠覆,它会带来许多你想都没想过的崭新的恐惧和担忧;这种事情发生之后,它会一直潜伏于你的记忆之中,就像人生乐章的一段主旋律一样,萦绕在你活着的每一分每一秒里,时时呈现、挥之不去。

也正是那件事情,给我的父母留下了痛苦的心病:从那以后,他们便希望我可以进入执法部门工作。但是,在我接下来的童年、少年和大学时光中,我始终都在挣扎,想要把那一天的回忆彻底埋葬,于是我开始写喜剧剧本、创作连环画,并且亲自参加戏剧演出,想要以此来逃避现实。

然而,到了大四那一年,圣约翰大学里常跟我下棋的一个耶稣会神父劝我应当直面恐惧。我不仅非常重视这个神圣的忠告,而且还采取了最彻底的做法:我毅然决然地踏入了联邦调查局,开始负责那个像噩梦一样长期纠缠我的领域——绑架案件。

***

那天,我们全家一起出了门:十三岁的我、我的爸爸、我的妈妈,还有八岁的弟弟里斯。不过我们从来不叫他“里斯”,而是叫他“莫兹”。当时正值七月,天空又高又蓝,万里无云,天气很热,一丝风都没有。于是,我的父母便带着我们兄弟俩从家里出发,步行去“暴脾气小子”店里买冰激凌。那家店铺距离我们家大约有八个街区。买完冰激凌,我们又折返回家,走到一半时,在乌龟公园停了下来。

我和莫兹已经把整个小镇都逛了不下二十遍,有时是骑着自行车,有时则是跑步。还有些时候,负责在白天照顾我们的保姆也会跟我们一起出来走走。我的记忆力非常烦人,就像在随时撰写自传一样,把一切都事无巨细地记录了下来。因此,小镇的每一个角落都在我的脑海中,整个小镇变成了3d模型。我知道,弗兰克·劳埃德的宅邸长得像一架长方形的星际飞船,它的位置在乌龟公园的一角,距离我们家0.5英里。我知道,那座宅邸前的车道上有一块篮球大小的岩石,顶上有十处划痕。我知道,乌龟公园周围总共有五栋维多利亚风格的房子、三栋石头房子、两栋新建的大房子、一栋尖顶房子、一栋有复折式屋顶的房子,还有一处已经废弃的农场。房子与房子之间的距离足以让我和莫兹进行竞走比赛,其实我原本可以轻易赢得每一场比赛,但是我经常会故意输掉。我的弟弟戴着厚镜片的眼镜,个子也不高,我之所以那样做,就是想给他一点儿信心。我很爱莫兹,他是一个非常阳光的孩子。我母亲总是叫他“傻小子”。他是所有人的开心果,大家都认为,有朝一日,他肯定会成为一名喜剧演员。

我们已经买好了冰激凌,化掉的奶油从甜筒上顺着手一直流到了手腕。我们全家都坐在乌龟公园里,就像一群绕湖的鸭子,而那个大大的水泥乌龟就是我们的湖面。莫兹吃完冰激凌,把黏糊糊的甜筒扔进了垃圾箱,说道:“捉迷藏,捉迷藏,我来藏,你来找。快跑!”然后他拔腿就跑,我紧跟其后,妈妈也晃晃悠悠地站起身,加入了我们的行列。爸爸把自己吃剩下的甜筒也扔进了垃圾箱,说:“开始喽!”然后便用袖子捂住了眼睛。

在乌龟公园和另一个有棒球内场的公园之间,有一条u形道路将两处隔开,道路两旁长满了枫树和橡树。莫兹闷着头向前冲,穿过了那条道路,一直跑到第二个公园最远的那头。我没有离开乌龟公园,而是就地爬上了一棵树,藏身在茂密的树冠中。我从树上能把莫兹看得一清二楚,我看到他钻进了二百码之外的一个灌木丛中。

第二个公园的另外一边还有一条弯曲的道路,那条路紧紧地贴着公园里的绿色草坪,就像是镶嵌在边缘处的一条细细的黑丝带。莫兹藏身的位置距离那条丝带道路大约只有两英尺。路上经过的司机能看到他,但是爸爸看不到他,因为爸爸正闭着眼睛数数,而妈妈藏在一个滑梯下面的方格铁架中,面朝另一个方向,也看不到莫兹。现在想来,就算他们都朝着莫兹所在的方向看,我怀疑以他们的视力也看不到那么远。但是我可以。不过,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与众不同的地方,我以为自己能看到的,所有人都能看到。

一辆棕色的达特桑汽车在距离莫兹十码的地方停下了,然后慢慢地沿着公园外围朝莫兹藏身的灌木丛开过去。那辆车的车牌一闪而过,但我已经把它看得一清二楚,并且发现那个车牌非常眼熟:爱达荷州,xxy56790。后来在法庭上,他们传唤了一名眼科医生来证明我的证词,那名医生说,大部分人可以在“三至四个车长的距离之内”看清车牌上的内容。他还说,尽管我爬上去的那棵树距离那辆车有“四十个车长的距离”,但是,我的“视敏度”已经“超过了已有的最高纪录,几乎达到了目前难以估测的水平”。这些话是在驳斥被告律师,他们声称我绝无可能从那么远的距离之外看清车牌。他们辩称:“这小男孩儿显然是受人指使了。”就连我做证说看到了那辆达特桑汽车的司机,他们都提出了反对。

当那辆车开到莫兹身边时,司机位和乘客位的车门同时打开了。两个身着运动服的男人下了车,一个人的运动服是红色的,另一个人的运动服是黑色的。那个司机站在敞开的车门旁边放哨,不过周围根本就没人往那个方向看,只有躲在树上的我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注视着。另一个人,也就是穿黑色运动服的那个人,不紧不慢地走向莫兹,一把将他从灌木丛里拽了出去,用胳膊夹着他拔腿就跑,一只手还死死地捂住他的嘴。那个人先把莫兹推上了达特桑汽车的后座,然后他自己也上了车,就坐在莫兹的身边。在整个过程中,他一直都用手捂着莫兹的嘴,不让莫兹发出声音。我看到了司机的口型,他说:“午夜。”接着,那辆汽车就飞速开走了。

我从树上跳下来,脚掌着地,用弯曲的双腿撑住了身体。我站起来,一边全速狂奔,一边回头冲尚未察觉情况的父母大喊:“莫兹!他们带走了莫兹!他们带走了莫兹!他们带走了莫兹!”

我来不及等他们赶上我,也来不及等他们明白过来,我只是不停地向前奔跑,同时嘴里一直在大喊着:“他们带走了莫兹!他们带走了莫兹!”我根本就没有时间停下来跟他们解释,其实那辆带走莫兹的达特桑汽车,就在我记忆中的地图上,我甚至能清楚地说出那辆车之前常常停靠的房子有几扇窗户和几扇门。

我跑了四个街区回到家中,一路上连气都来不及喘。我从门口的小地毯下拿出爸爸妈妈放在那儿的备用钥匙,迅速地打开了侧门,径直冲到地下室。我抓起自己的bb型气枪,拿了一盒bb气枪弹,转身跑回屋外。我们家的房子旁边就是学校,我先把气枪和子弹扔过栅栏,然后自己翻了过去。我听到父母在一个街区之外大声喊我,但是他们并没有看到我翻过了栅栏,我也没有等他们,继续往前跑。

我绕过教学楼,穿过操场,跑上绿树成荫的环形道路。我沿着一条条道路一圈又一圈地向外跑,最后来到了小镇的外围地区。小镇内部有漂亮的小房子,有劳埃德·赖特家的星际飞船,还有维多利亚风格的建筑,但到了小镇外围,常见的建筑就变成错层式房子和小农场了。我们的保姆带我们散步时,曾经有三次走到过这里,因为她的男朋友就住在这一片。

我来到了一条道路的尽头,这里有三栋错层式房子,它们围成了一个半圆形,中间是一小片新月状的草坪。汽车可以在这里调头,孩子们也会在这儿用遥控器操控“风火轮”打转炫技。保姆的男朋友就住在两条道路之外的一个带车库的房子里,但是由于道路曲折,再加上橡树和无花果树的树冠十分茂密,如果我要去他家求助,就看不到那栋我必须要监视的房子了。不可思议的是,除了这三栋房子,周围什么都没有。没有哪一栋房子可以让我藏身,并且毫无阻碍地朝这个方向射击,在这条路拐弯之前的直道部分的两边,也没有其他房子。附近的空地上只有一些没人管的烂尾建筑,我根本就求助无门。这个地方跟镇子其他的地方不同,这里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偏远地带。道路尽头这三栋房子的建筑外形非常相似,显然是同一个开发商建造的。一栋房子是白色的,看上去无人居住,因为房门口的报纸已经堆积如山了。另一栋房子的下半部分是白色的,上半部分刷成了棕色。门前的野草无人修剪,整栋房子连窗帘都没有,里面空无一物。再加上残缺的楼梯周围拉着黄色的警示带,可以确认,这是一处废弃的房产。第三栋房子,也就是最左边的一栋,漆成了深蓝色,但是墙皮已经有些脱落了。这栋房子有着白色的百叶窗,看上去也像无人居住,但是门前的车道上却停着那辆棕色的达特桑汽车。它所在的位置和我脑海中地图模型上标记的位置一模一样。车牌也是同一个:爱达荷州,xxy56790。这栋深蓝色错层式房子的纱门正在自行慢慢地关上,显然数秒钟前刚有人打开它走了进去。

数据显示,大多数绑架案的受害者都会被罪犯藏起来,或者直接被杀害,尸体就丢弃在距离绑架发生地点不远的地方。

我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地步。一方面,我没法孤身闯入,因为我害怕那两个成年男人会制服我,然后把我也绑走。而且,我担心里面不止他们两个,说不定还有别人。另一方面,我不敢把视线离开这栋房子,万一他们打算带着我挚爱的弟弟莫兹逃走怎么办?我的内心十分煎熬,只希望他们先前提到“午夜”的意思是他们打算午夜时分离开。若果真如此,到那个时候,我就能做好准备伏击他们了。我只有一个选择:藏在房子对面的无花果树上等待,盯好前门和侧门,一旦午夜降临,他们打算逃跑,我就拿枪射击他们。

现在还只是中午。

只有上帝才知道,莫兹在里面受着怎样的折磨。

在树上度过的那一天啊!唉,在树上度过的那一天!

假如你在读这一部分时,觉得心烦意乱,甚至冲着这一页大喊:明明还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啊!那么,你确实很了不起。不过,我当时只有十三岁,并不像你一样见多识广。

我把bb型气枪挂在背上,将子弹装进口袋,然后迅速地爬上了树干。向上爬了大约十英尺后,我看到了一根又平直又结实的树枝,简直就是上帝为挂秋千而造的。

我把一条腿搭上去,接着是另一条腿。于是,我坐在那根天赐的粗树枝上,身体的一侧靠着树干,抬手抓住头顶上另一根较细而弯曲的树枝来保持平衡。然后,我就等着。一直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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