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案子是晩上发生的,所以你想也许有人会看到什么。不过他们只要看你一眼就知道你大概是警察,所以你没法跟们谈。”
“我压根儿就没试。”
“没有人会把我当警察。”
“我也这么想。”
“如果他们看到我跟你一起,他们想想就明白了。所以我们不去公园,在这里见面。”
“想得真周到。”
“嗯,这并不需要一个火箭科学家才想得到。”他低下头吃蛋奶,半晌他抬头来喘口气说,“我去比较合适。没问题。说不定还会碰到我认识的哥们儿。不太可能就是了,克林登公园不是我的势力范围。”
“只差几条街而已,你以前一定去过,你记得那个法兰德斯指挥官。”
“哦,指挥官跟我是老朋友了,这里是我的城市,我是想认识每条街,但这不表示不论我去哪里,我一定认得在街上走动的哥们儿。你想问的人大都不怎么走动。如果有新人出现,他会被细细看过,说不定他是竞争者,说不定他肚子里另有算计,说不定他是警察,也说不定他是给警察办事的。他问得越多,他看起来越像是个麻烦。”
“如果可能有危险,”我说,“那就算了。”
“过街有危险,”他说,“不过街也有危险。不能一辈子站在街角。你怎么办?还不是向两头张望,然后过街。”
“你的意思是?”
“可能得花好几天工夫,没法一上去就问人问题。得慢慢来,这样才自然。”
“你就慢慢来,”我说,“不过这案子没多少钱。汤姆·萨德斯基没给我多少订金,恐怕也不会再有。事实上,我有种感觉,最后我可能会把全部或部分的钱还给他。”
“我不喜欢听你这样说。把钱还回去。”
“那的确令人不舒服,”我说,“但有时我别无选择。”
“这样的话,”他说,一边把账单向我推过来,“我最好让你付账,趁你还有钱的时候。”
等他朝公园走去之后,我站在咖啡馆前的人行道上看着格伦·霍尔茨曼的公寓。我告诉自己,应该另外选一个咖啡馆跟tj见面的。这样的地方多得是。在曼哈顿,这样的咖啡馆就跟在阿斯托里纳的希腊馆子一样多,都有相似的菜单,相似的气氛,你也可说同样地没有气氛。为什么我偏要选上这个角落,面对我最不想做的事?
凶杀案的侦查得从被害人开始。从我站的地方,我可以上数二十八层楼看见被害人家里的窗户,在窗后我很可能找到被害人的妻子。无疑,莉萨·霍尔茨曼是第一个我应该去访谈的人,是最有可能提供我想要的资料的人。
但她是我最不想见的人。她失掉胎儿时,我没有打电话去。她丈夫被杀后,我没有打电话去。自从四月我们四个人消磨了一晚之后,我就没有跟她说过话,而且我对她丈夫想和我做个朋友的表示不予理会,虽然谈不上有罪恶感,我总觉得很不舒服。想到现在要去打搅她,在她最悲痛的时候,问她我非问不可的那些唐突的问题,我的不安就急速地增加了起来。
我数着窗户往上看。我知道他们的公寓——她的公寓——在第二十八层,但我不能确定要数几个窗户,因为我以前没有注意到他们有没有十三层。大部分纽约的大厦都跳过这个号码,但也有几个建筑商拒绝向迷信低头。(哈蒙·鲁滕斯坦,一个星期前从自己家的阳台跳楼自杀的大亨,在这点上特别直言不讳。有好几个专题报道都说他表示生命太短,不必信这个邪。有一个写讣闻的特别指出,他住的是他自己的地产之一,这幢六十二大厦是真的有六十二层,如果是其他类似的建筑,则会只有六十一层。)我告诉埃莱娜,不论是哪一层,都是那最后的半英寸会要你的命。
就我所知,霍尔茨曼所住的就是一座哈蒙·鲁滕斯坦的大楼,但我不能完全确定,所以不知道到底哪扇窗户是他们的。当然至多只有两种可能。此时西沉的太阳反射在大楼朝西的那一面,所以无论如何,我看不出来他们可能住的公寓是否开着灯。
我想,天哪,为什么不去打个电话。
角落里有两部公用电话,一部坏了,另一部不收硬币,只收电信公司的电话卡。电信公司每个月寄账单来时都要给我一张电话卡,但我懒得再多带一张卡,所以直到目前一概拒收,不过如果投币电话再不断消失的话,我就非得搞一张不可了。然后就像其他人一样,我会开始奇怪怎么可以没有它。
我过街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打了电话。以前我几乎就像住在阿姆斯特朗一样,所以当我刚开始戒酒时,我总刻意避开这个地方。我没去光顾的时候,吉米失去了他的租约,他的店从五十八街和第九大道交汇的东南侧搬到现在的地址。我同样避开他的新店。不仅如此,我也绝不踏进在原处新开的店,那是一家毫不相干的中国餐馆。(有一次吉姆·费伯建议星期天晚上去那里吃饭,我告诉他那不成。“在那家餐馆没开之前,我常去那里喝酒。”我解释给他听。他并没有对我的句子或逻辑多加追问。只有另一个曾经酗酒的人懂得我的意思。)之后的一天,另一个朋友,也是一个终于戒了酒的酒鬼,建议去阿姆斯特朗吃晚饭,自此之后如有需要我就去。现在我有理由去,但我心里有一个声音在挑战我的选择。难道附近没有其他电话?难道不能用那个咖啡馆里的电话?为什么我找借口在酒吧外面流连?
浪费心智可能是件可怕的事,但听从它是更糟糕的选择。我告诉我的心,多谢费神,走进去打了电话,先打一一四,再打我抄下的号码。莉萨·霍尔茨曼的电话响了四声,接下来我听到她丈夫录下来的声音,他告诉我现在没人在家,要我在听到哔一声后留话。“现在请稍待。”他说。不错,我是等到了那一声“哔”,但我接着挂了电话。
这不是我第一次听一个已经死去的人的声音。多年以前一个叫波尔蒂亚·卡尔的英国应召女郎被一个顾客杀死——她的顾客,不是我的——有一天我喝得大醉,醉得打电话给她,但一听到她的声音,我就立刻惊醒过来。当然这是她的应答机,等我一明白怎么回事,我又不省人事了。
应答机当时还不多。现在除了我之外,每人都有一个,而我们也习惯听到死者的声音。不久之前我打电话给一个朋友,是汉弗莱·鲍嘉1的声音接的电话。一个星期之后我再打给他,换成是塔卢拉·班克黑德2。你可以买一种录音带,通过现代神妙的科技,让早已仙逝的名人为你接电话。“亲爱的,我的伙伴杰里·帕尔米耶里现在不能来接电话,不过如果你留下电话号码,等我们捉到了那批一直在名单上的嫌疑犯,他会立刻给你回电话。”
1汉弗莱·鲍嘉(humphreybogart,1899-1957),美国着名演员。
2塔卢拉·班克黑德(tallulahbankhead,1902-1968),美国着名女演员。
格伦·霍尔茨曼的声音不比波尔蒂亚·卡尔的更吓人,也不比塔卢拉的令人惊奇。但我一开始就有点不平衡,在一个我不想去的地方打一个我讨厌打的电话,而我只要有一点儿借口就想溜走。在这种情形下,就算是约翰·韦恩1接的,我也会立刻把电话挂了。
1约翰·韦恩(johnwayne,1907一1979),以西部片着称的好莱坞明星。
回到旅馆后我又试了一次,再次听到他声音时,我还是决定不要留话。跟她说话是一回事,要她打电话给我是另一回事。我再一次静听那一声“哔”,再一次,我没有回答。
我打电话给埃莱娜,告诉她我不记得我们晚上有没有计划。她说没有。“但我想要看到你,”她说,“只是我不想离开家。”
“我也是。”
“那我们想要在一起就难了,”她说,“除非我们打一个晚上电话,把时间用个精光。”
我们找到了解决办法。“离开我的地方没问题,”我说,“我只是不想离开你的地方。”
“哦,你永远不需要走,”她说,“你随时来嘛,我会烧饭,或我们叫点菜。在家静静过一个晚上。”
“在甜蜜的家。”
“嗯,是呀。我要看点书及处理一些文件,但不会花多少时间。嘿,你来的时候带盘录像带过来。”
“有没有你特别想看的?”
“没有,给我一个惊奇,但我不想看有妖魔鬼怪的,别的都可以。”
“在真实生活里,妖魔鬼怪已经够多了。”
“那你什么时候来?”
“我要赶一个聚会,八点左右过来。你觉得怎么样?”
“那真是——”她说,“太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