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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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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魏·克林登公园占了两条街,一边从五十二街到五十四街,另一边从十一大道到十二大道。一个环绕着十二英尺防风篱笆的棒球场就占了一半面积。剩下的场地主要是给儿童玩耍的,同样也围了起来。我到的时候,棒球场里一个人也没有,但另一边有很多小孩在玩耍,有的荡秋千,溜滑梯,在杠子上爬上爬下,也有的在专门留下来的一块大石头上尽情攀爬。

公园东南的角落有个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纪念雕像。那是一个比真人尺寸还大的步兵塑像,一身铜绿,肩上挂着一支来复枪。雕像底座刻着几行字:摘自《在法兰德斯的旷野里》

如果你有负那些逝去的人,

我们将不能安眠,

纵然罂粟花仍旧开于,

法兰德斯的旷野。

我记得在高中的英文课上念过这首诗。作者是那种专门写战争诗的人,但我不记得是谁了,鲁珀特·布鲁克1或威尔弗雷德·欧文2或是其他人。雕像底座并没有刻出作者名字。想来这些诗句也可能出自于一个不知名的士兵之手。

1鲁珀特·布鲁克(rupertbrook,1887一1915),英国战争诗人。

1威尔弗雷德·欧文(wilfredowen,1893一1918),英国战争诗人。

雕像的右边,有两个比我年轻很多的男子互相站得很近地在交谈。一个是黑人,穿着一件芝加哥公牛队的运动夹克,另一个是西班牙裔,穿一件漂白牛仔衣。说不定他们在讨论是谁写了这首诗,不过我看不是。让他们有兴趣的罂粟不会长在法兰德斯的旷野。

我前几次去十一大道时并没有注意到有毒贩子,但我也几乎没有注意到这个公园,当时一个人影也没有。现在已近傍晚,不过它仍旧远远不如布赖恩特公园或华盛顿广场那种毒品超市。年轻男子散落在各处,或落单或成群,有的坐在长条椅上,有的靠着篱笆,总共大概有八个人。还有两个坐在空荡荡的棒球场本垒位置上。当我经过的时候,他们大都眼睁睁地看着我,有些人小心翼翼,有些人看生意来了,其中几个轻声地招徕,“抽烟吗?有好烟。”

我从公园的西端看着十二大道交通繁忙的状况,现在已经开始堵车了,下班的人朝着大桥及北边的郊区赶去。车流之外就是哈德孙码头。我试着想象穿着件破军用夹克的乔治·萨德斯基,他闪过车流以便赶到码头去把枪丢入河里。当然他也可以等到半夜再做这档子傻事,那时候要躲的车就少多了。

我转过身看几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男人在打墙壁手球。他们脱下夹克及运动裤,一股脑儿堆在球场边,身上只剩短裤球鞋及头上绑的毛巾带。他们有一般中年男子那股专注的劲头,拼命地击球,好像想把墙壁砸个洞。几年前简和我也看过一次相似的较劲,一场在格林尼治村举行的非正式篮球赛。简故意装出一副深呼吸的模样。“男性荷尔蒙,”她说,“我可以闻到男性荷尔蒙。”

给我一把枪,她说。我的脑子里出现一幅图景,她双手拿枪,深深地吸一口那钢条发出的油味。我可以想象一声枪响,她脱离躯壳的声音盖过枪声。火药味,她会说,我可以闻到火药味。

我从公园的西北角离开,见到的第一个公共电话就在十二大道与五十四街之间。我听到可以拨号的声音,但没有丢硬币,有人把那部电话的号码牌给撕了,所以你可以打出去,但别人不能打进来。

五十四街与十一大道上有部电话有号码,但它不收我的两毛五分钱。我试了四个不同的硬币,它都不接受,立刻吐了出来。我一一取出再朝北走去,结果我所用的电话就是格伦·霍尔茨曼生前最后用的电话。上面有号码,你可以拨,而且它也收了我的钱。只要没人想杀我,我就没问题。

我拨了号,铃声响起时,我键入了我正在用的这部电话的号码,然后挂断电话,一面把听筒凑在耳边,另一只手却暗暗扣下电话,所以路人看来我是在打电话,而不是在等电话。我并没有等多久。我接了电话,有个声音说:“谁找tj?”

“三大州的警察,”我答,“还能有谁。”

“嘿,大哥啊,你人在哪里?马修,有事找我吗?”

“说不定,”我说,“你今天下午有没有空?”

“没有,不过我最讲道理了,你在哪儿?”

“我在离德魏·克林登公园一条街的地方。”我说,“我不知道你认不认识这个地方。”

“我当然知道,那是个公园不是学校,对不对?我跟你在那个指挥官的雕像旁见面。”

“你是指那个士兵?”

“我知道他是一个兵,但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所以我就叫他指挥官法兰德斯。”

“我想你把他的官阶搞错了,”我说,“他的制服像是个小兵。”

“是吗?他是白人,所以我想他一定是军官。二十分钟之内见。”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好主意。”

“那你为什么打来?你刚才说——”

“我只是不觉得我们应该在公园见面。”我四处张望想找个地方,但在这条街上不像有合适的地点。“第十大道跟五十七街,”我说,“角落里有个咖啡馆。阿姆斯特朗在其中一个角落,斜对角有座公寓大楼,另一个角落就是那个希腊馆子。”

“那是三个角落,”他说,“第四个角落有什么?”

“我一时想不起来。有关系吗?”

“跟我没关系,大哥,但你既然已经告诉我另两个无关的地方,索性全说了。你要跟我在咖啡馆见面,你只需要告诉我哪个咖啡馆,我一定找得到,不需要告诉我所有的路标。”

“二十分钟?”

“二十分钟。”

我不疾不慢地走过去,边走边看五十七街上的橱窗。我走了十五分钟才到那家咖啡馆,tj已经到了。他坐在一个靠前面的雅座,正在猛吃一个奶酪汉堡和一盘炸透的薯条。tj是一个在街上混的黑人小孩,从表面看来,他跟其他在布赖恩特和港务局公共汽车站间西四十二街上的小孩差不多。过去有一个案件把我引到了那个颓败的区域,我在那里遇见了tj。

我们是老友,现在又在共事,是好伙伴,但我对他的了解少得惊人。我只知道他叫tj,但不知道这几个字母代表什么,或它们是否真代表什么。我不知道他到底多大,如果非猜不可,我估计他十六岁。我也不知道任何他家里的事。从他的口音及用语,我猜他在哈莱姆1长大,但有时他一下子转变了口音,不止一次我听他说话像那种身穿布克兄弟2名牌衣服的上流子弟。

1harlem,纽约黑人区。

2brooksbrothers,美国经典服装品牌,创立于一八一八年。

他醒的时候多半混迹于时代广场,在那里练习必备的求生技能。我不知道他在哪里睡觉。他坚称他不是无家可归,说他有一个地方可住,但关于这个话题他一直不清不楚,非常神秘。刚开始时我没办法找到他,他打电话来,但我没法回电话。后来他拿我付给他做了一夜工的钱去买了一个寻呼机,声称这是项投资。他对拥有这寻呼机非常骄傲,而且一直保持每月付费。他觉得我也应该有一个,他不明白为什么我没有。

不论他别的赚钱方法是什么,只要我给他一件事做,他好像总愿意立刻丢下别的事赶来。如果我不找他,他就会找我,坚持我一定可以找到能给他做的事,声称他精力十足,点子最多。天知道,我并没有给他多少钱,而且我确定如果他在街上替人做点小差,帮着赌纸牌骗钱一定能赚得更多。但他坚持说侦探这行是他自己选择的事业,而且期待有朝一日我们两人能合伙办案。不过目前他似乎很满意只扮演一个次要角色。

他一边吃,我一边告诉他有关格伦·霍尔茨曼及乔治·萨德斯基的事。他已经听说了——在这附近,恐怕很少人会没听说过——但比起一些较安定的区域,tj常出入的杜斯1已对暴力司空见惯。一个哥们儿杀了另一个哥们儿,我可以了解在街上混的那些小子会这样一笔带过,这有什么了不起的,这种事天天发生。

1deuce,纽约的一个区域,有很多电影院、性用品商店、皮条客和毒品交易者。

不过现在他有理由得注意这两个哥们儿,我跟他解释时,他听得非常仔细。我讲完后招来服务员,给自己再要杯咖啡,又给tj点了巧克力蛋奶。

他的蛋奶来了,他喝了一口点点头,好像一个老品酒师在表示那瓶波马特酒还不错。请注意,佳酿谈不上,但还可以。他说:“在那个公园和街上,总有人买这个卖那个。”

“白天没什么,”我说,“但晚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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