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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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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话就此打住。

“嗯,”我说,“今晚不行。简,到底有多紧急?”

“有多紧急?”

“如果很重要,我可以立刻赶过来,不然就等明天。”

“明天吧。”

“你还去福赛思街星期天下午的聚会吗?我可以在那里跟你碰面。”

“天哪,我不知道多久没去那里了。不过,反正我不想跟你在那里碰面。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你可以来我这里。”

“没问题,你定个时间。”

“你说吧,我整天都在家。”

“两点钟?”

“好,就这样。”

挂了电话后,我坐在床边纳闷。我不知道她到底想要我帮什么忙,为什么她不能在电话里说。我告诉自己很快就会知道,而且显然我也不太在乎,不然现在我立刻赶过去也行。在我去找埃莱娜之前,并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必须得做。我打算看世界体育播出的中量级拳赛,不过没人说这是了不起的世纪之战,不看也无所谓。

我再拿起电话拨了七一八,一名男子接的电话,我说请找托马斯先生。他说:“呃,你说的是托马斯先生?还是你想要找汤姆?”

我查了留言条。“是托马斯先生。”我说,“不过我的留言条不一定准确,得看是谁接的电话。我叫马修·斯卡德。有人留了两次话,要我打这个号码找一位托马斯先生。”

“哦,我知道了,”他说,“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是我打电话给你的,不过他们记名字时犯了一个小错误。我没说‘托马斯’,我说‘汤姆·s’。”

“我猜我是在聚会里认识你的。”

“老实说,”他说,“你根本不认识我,事实上我不确定我是不是真的找对了人。先请教一下,你有没有参加过一个叫‘此时此地’的聚会?”

“‘此时此地’?”

“那是一个布鲁克林团体,我们每星期二及星期五在格里森大道的路德教堂聚会。”

“我想起来了,那一次有三个人演讲,一个叫昆西的家伙有车,所以由他开车,但我们迷了路,差一点迟到。这是两年前的事了吧。”

“大概三年。我记得相当清楚,因为当时我戒酒刚满九十天。当时,我还在聚会宣布这件事,赢得了不少掌声。”

我差点要恭贺他。

“让我先确定我找对了人,”他继续,“你曾经是纽约市警察,辞了工作,改行做私家侦探。”

“你的记忆力很好。”

“嗯,现在我听过一个人的资历,十分钟后马上忘得一干二净,但先前几个月听过的却印象深刻。那天你演讲时,我记住了你讲的每个字。我问你,你还在做同样的事吗?还干私家侦探?”

“不错。”

“太好了,这正是我所希望的。你看,马修,很抱歉,可以叫你马修吗?”

“可以,”我说,“那我就叫你汤姆,我也只知道你叫汤姆。”

“天哪,你说得对。我还没说我的姓。真愚蠢,我讲得颠三倒四的,是不是?或者最好从我的姓开始,那个s代表萨德斯基。”

经过一分钟的沉寂,我才出声,“哦。”我说。

“乔治·萨德斯基是我哥哥。我不想留下我的姓,因为,呃,我就是不想这样做。并不是我对有这样的兄弟感到羞惭,千万别搞错了,我可不。对我来说,他是英雄。从某些方面来说,他现在仍然是。”

“我猜他的日子很难过。”

“好多年了。他们把他从越南送回来之后,他就一直不对劲。哦,其实没去之前他就有点问题,你不能把所有事全怪在战争头上。最先我们一直等他恢复正常,等他处理好自己的生活。但二十多年都过去了,上帝啊,很久之前就可以看出来,他不可能有任何改变的。

“早些时候他试过很多工作,但都干不长。他没法跟人相处。倒不是跟人打架或什么的,他就是不能跟人好好相处。

“之后他便完全找不到工作,因为他的样子非常奇怪,特别是脸上那副表情,而且他开始不洗澡。我知道你的聚会在第九大道,你就住在那附近,说不定你认识乔治。”

“只是见过。”

“所以你清楚我说的。他不肯洗澡也不肯换衣服,也不整刮胡子和理头发。你给他买衣服等于是在由费钱,因为就算他衣柜里还有六条裤子,他不把身上的那条穿得稀烂绝不脱下来。

“好像是他有一套自己的生活方式,你不可能改变他。他有地方住,你知道吗?或许你不知道。他们给他贴上游民的标签,人人就信以为真了,其实在五十六街的一个地下室,他有一间房间。他自己找的,而且是他自己付的房租。”

“靠回收铝罐付的钱?”

“每个月他都收到几张支票,退伍军人的,以及社会安全福利,除了付房租之外,还有一点剩余。在他租下房间后,我和我姐姐跟房东说好了,如果乔治没给房租,我们会负责。但这从来没发生过。你看到这么个家伙,脏兮兮的流浪汉躺在公园椅子上,你想他一定什么事也干不了。但他每个月都按时付房租。就拿这事来说,你得承认他并不是没有这个能力。”

“他现在怎么样?”

“还好吧,我想。昨天下午我去看了他,他们把他关在瑞克斯岛1,我大老远开车跑去,发现他被移到贝尔维医院做心理检查。他在十九楼的犯人区,我只跟他在一起待了几分钟。我不想离开他,但我得告诉你,我真高兴离开那个鬼地方。”

1rikersisland,是纽约市最大的监狱,岛位于东河上,在皇后区和布朗克斯区之间。

“他看起来如何?”

“哦,我不知道。我猜很多人会说他看起来不错,因为他们多少把他清洗过了,不过我只注意到他眼睛里的神色。乔治常常瞪眼,这是让很多人不舒服的原因之一,但现在他那种迷乱的眼神真让你伤心。”

“我猜他已经找了律师。”

“啊,当然,我原来打算给他找个律师,不过他们已经帮他指定了一个,人看起来还不错。他正在考虑几个方案。他可以以精神失常或行为能力不够为理由,让我哥哥脱罪,他也可以替他安排,以较轻的罪名服刑,他可以不必受审直接判刑,而被送到疗养院去。其实两种办法都差不多。他还是会被长期关起来,只是不在监狱,说不定他还能得到某种程度的照料和帮助。”

“那乔治自己的想法呢?”

“他也同意了,他说他最好服刑,好像他觉得是他杀的。”

“那么他已经承认他杀了霍尔茨曼。”

“是啊,他觉得是他杀的,觉得他一定做了。他虽然不记得,但明白证据对他不利,他可不笨,他知道警方证据相当充分。他的反应是,他不能发誓是他干的,但他也不能发誓他没干,因为他们说不定是对的。”

“当时他是不是神志不太清楚?”

“不是,不过他的记忆力向来不是很可靠。他会记得一些事,但把前后发生的次序全搞混,或是完全记错,跟真正发生的事件或谈话完全不同。”

“嗯。”

“你对我这样有耐心,马修,谢谢你。我知道我弄了大半天还没讲到重点。”

“没关系,汤姆。”

“现在的情况是,”他说,“每个人都很满意,你知道吗?警察结了案,记者不再找麻烦。检察官手上有个案子,不论出庭与否,他都只赢不输。而无论他的律师作了什么决定,乔治都会跟着走,他的律师呢?他只想少费周章结案了事,同时他知道这样处理对所有相关人员都再好不过。我姐姐说一旦乔治进入精神病院,她就不用老担心睡不着,怕他吃不饱,怕他有危险,怕他冻死,或有人伤害他。我太太也这么说,她还说他可能早该住在病院里,这样对他对社会都好。是我们走运,他没有杀死一个无辜小孩,她说,真正的悲剧是,他没有早去住院,不然格伦·霍尔茨曼今天还活着。

“所有人都告诉其他人,这样最好不过了,而我坐在那里,好像是油罐里唯一的一只苍蝇。每个人见了我就头痛。你以为我哥哥真是疯子?我才真快疯了。”

“什么意思,汤姆?”

“因为我不相信是他杀的,”他说,“我知道这听起来有多无稽。但没办法,我就是不相信他杀了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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