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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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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封信显然是在看过马蒂·麦格劳最近一篇专栏文章之后写的,就是那篇间接邀请威尔粗鲁地解决掉纽约洋基队老板的专栏。标题是“给马蒂·麦格劳的一封公开信”,信的一开头提到了马蒂·麦格劳那篇文章的最后一段。“你问,当你们需要我的时候,我在哪里,”他说,“只要想想我是什么,这个问题本身就已经是答案了。人民的意志一向就存在,甚至就如同大家也一向都需要它。这种意志化身为某个特定的血肉之躯,写了这些信,而且在最近几个月被召唤去进行几次行动,只不过是人民意志的具体显现罢了。”

他继续用这种抽象的笔法写了一两段,然后转入正题。虽然信的标题写着马蒂·麦格劳,但他并不是威尔的目标,洋基队那位自大的老板也不是。反之,他列出了三个纽约人的名字,指控他们众所周知的恶劣行为违背了公众的利益。

第一位是运输工人的工会领袖彼得·塔利,他已经威胁要以公共汽车和地铁罢工迎接新年。第二位是马文·罗梅法官,他审案一向偏袒,从来还没遇到过他不喜欢的被告。最后一位是《纽约时报》资深的剧评家里吉斯·基尔伯恩。

那封信的复印件,我是后来才看到的。“你一直在摇头,”乔·德金说,“你会觉得自己该打四十大板吧。”

“这封信不是威尔写的。”

“你已经说过了。我记得还讲得非常详细。”

白天我们都在第一警察局广场的一个会议室度过,我不断把自己的想法重复说给不同组的警探。其中一些表示很佩服,但是也有一些表现出一副讽刺或居高临下的样子。不过无论是什么态度,他们都一再质疑我的说法,好像这是他们分内该做的事情。他们看起来都无比的年轻,我想也的确是。他们的平均年龄想必是三十五岁左右,跟我差了二十来岁。

我不懂为什么同样的问题要问那么多遍。部分原因或许是要核查我的说词是否互相矛盾,或能否提供进一步资料,但其实我猜这只是他们已习惯的一套例行公事。多听几遍我的故事,要比他们自己用脑袋多思考容易多了。

同时,其他人出去做自己的事情。他们派了一组人去搜查阿德里安的公寓,还有另一组去搜查他的办公室。他的照片被传到奥马哈和费城,还有中西快捷总公司所在地密尔沃基。他们不一定都告诉了我,但我猜想某些切实的证据开始出现了,因为那天下午三四点左右,他们对我的态度有了转变。那时显然他们开始知道,我讲的事情不光是胡说八道而已。

整个过程乔也参与了。他没有一直待在会议室,中间我一度以为他已经回家或回他自己的分局了。不过他又重新出现,带了一个三明治和一杯外带咖啡给我。没多久他又不见了,不过当我终于获准可以回家时,他正坐在外头办公室的一张椅子上。

我们走过了两个街口,中间经过了几家警察常去的酒吧,最后来到巴克斯特街一家越南餐厅的吧台。那个地方几乎是空的,只有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边,另外一个人缩在吧台的角落慢吞吞地喝啤酒。吧台后面的女郎看来颇具异国风情,不过一脸厌倦的表情。她替乔调了一杯马丁尼,又给了我一杯可乐,就走开了。

乔喝掉三分之一杯的马丁尼,然后把杯子举高。“我点这个,”他说,“不是因为我喜欢这些东西的味道,而是因为经过像这样的一天之后,我想喝点东西松弛一下神经。”

“我懂你的意思,”我说,“这也是为什么我会点可乐。”

“的确。别告诉我你从没有过那种冲动,想喝强烈点的饮料。”

“我常有那种冲动,”我说,“那又怎样?”

“不怎么样。”他对着酒保那个方向点点头。“谈到冲动,”他说。

“嗯?”

“你觉得是怎样的,黑人父亲和越南母亲?”

“差不多吧。”

“一个背井离乡的寂寞美国大兵,一个年纪很轻却拥有东方古老知识的女郎。你仔细听我说,可以吗?不过很有趣。你看到某个人长得如此有异国情调,觉得很特别,不过这只是你自己心里在想罢了。”

“你现在懂得从两种不同的角度去看天上的云了。”

“哦,去你的。”他说。

“大家都这么告诉我。”

“是啊,我明白为什么。来,我复印了一份。我想我不应该弄的,而且我知道我也不该给你看,不过我敢跟你打赌,这玩意儿明天早上一定会见报,所以干吗让你最后才知道呢?”

说着他把威尔的信递给我。

“完全不对,”我说,“威尔没写过这封信。”

“如果威尔是惠特菲尔德的话,”他说,“而且假设惠特菲尔德不是装死,那么这一切还用说吗?他当然没写过这封信,死人不会写信的。”

“他死前可以先写好,他已经写过一次了。”

他从我手上把信拿去。“信里引用了麦格劳昨天登过的专栏,马修。而且他谈到了塔利威胁要让运输工会罢工的事情,那只不过是一个星期或十天前的新闻。”

“我知道,”我说,“有太多证据都可以证明,阿德里安并没有写这封信然后安排在死后几星期之后寄出。但就算我从没怀疑过阿德里安,只要看看这封信,你就知道不是原来那个人写的。”

“是吗?可是风格很接近啊。”

“威尔二号的文笔很好,”我说,“对语言很敏感,而且我猜他下了一番工夫模仿威尔一号。我手上没有其他几封信可供比较,可是我觉得我应该可以辨认出是不是出自以前那个人之手。”

“我不懂这些。我同意两者很近似。不过以前那些抄袭威尔的人,不也都想尽办法模仿他吗?”

“不一定每个人都能做得到。”

“不一定吗?”他耸耸肩,“也许没那么容易。你知道,他不光是抄袭写作的风格,其他也抄袭。看到签名没?”

“那是把原件垫在下面描出来的。”

他点点头。“其他人也是这样。你在会议室里头被那些人搞得团团转时,我跟几个家伙谈过,问了一些科学监定方面的问题。”

“我正好奇呢,”我说,“我觉得要证明新的这封信是用另一部打字机打出来的,应该不会太困难。”

“哦,那当然,”他说,“如果信是用打字的话。”

“如果不是打字的,”我说,“那他用手写出来这种东西,就未免太奇怪了。”

“我是说用打字机打字。这封信不是,前面几封信也不是。这些信都是在电脑上打好,然后用激光打印机打出来的。”

“他们没法用科学方法鉴定是哪部电脑吗?”

他摇摇头。“如果是打字机,每个键磨损的程度部不一样,这个键会偏一点,或者e和o会糊掉。或者键的表面会不一样。打字机就像指纹,每一台都是独一无二的。”

“那电脑呢?”

“用电脑的话,你每次都可以选择不同的字体,按两个键就可以让字体大一点或小一点。你看到这个草写的签名吗?只要选草写字体,就会印成这样。”

“所以无法辨认两封信是不是从同一台电脑印出来的?”

“这件案子我并不完全了解,”他说,“不过也知道得挺多的。从威尔一号所写的几封信看来,他们认为用的印表机不只一台。”

他又继续说了些我无法完全了解的东西,比方你可以在一台电脑上写信,复制到磁片上,然后用另外一台电脑和打印机印出来。我没有仔细听,最后举起一只手阻止他继续讲下去。

“行了,”我说。“我被折磨死了。每次跟tj讲话,一定要听他说电脑有多神奇。我不在乎字体或纸张,或者他是不是在东区的电脑写好,跑到西区去印出来。我甚至不在乎行文的风格。最让你没办法忽视的地方,就是他所说的事情。”

“你是指什么?”

“他的名单。”

“原版的威尔都是写公开信给受害者。”他说,“这个人却是写给麦格劳。而且一口气就列了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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