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算是场小胜利。”我说,“还好我们算是赢的一方?”
“妈的,是啊。”他说,“看看我,我拿正义公理去恐吓软心先生那个卖冰淇淋的小贩。你知道这名字是创办人太太的狗名吗?真是够呛。”
在我们面前,有一个穿直排滑轮鞋的小女孩,哗啦哗啦的溜着,“人行道上不能溜直排轮。”他说,“不过,算了,这次就放过她吧。我已经处理了软心先生,今天的配额已经完成了。我们是不是再谈一下纳德勒医生?”
“当然。”
“去年,他买了那把枪,锁在抽屉里。三月,他和他太太出门,回家就发现家里被偷了?他送了份失物报告给他的保险公司。到目前为止,没有错吧?”
我点点头。
“两三天之后,他打开抽屉,忽然发现手枪也不见了。他有没有解释他为什么要打开抽屉?”
“我记得没有。”
“我的话一点也不夸张:他坐在桌子前面,想起抢劫这码事,于是呢,越想越多,天啊,如果当时我在场,我该怎么办?我是不是应该拿我的手枪出来自卫呢?于是他打开抽屉,看看手枪,不见了。于是他赶紧申报,对不对?”
“对。”
“但是,他没有把这把枪列在赔偿清单里。”
“他懒得去改赔偿清单了。”我说,“也可能是他不知道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所以错过了申请时间。这点我觉得有点不合理。”
“没错,是有点不合理。但也许他是不好意思。‘我买枪是为了保护我的家人,结果,居然被人偷了。’法律规定枪支失窃一定要向警方报案,可没有规定他一定要请求赔偿。他愿意怎样都可以。”
“对。”
“时光匆匆,一下子就过了几个月。”他说,“七月底、八月初的时候,先是霍兰德夫妇命案,接着是布鲁克林两个人先后惨死。”
“比尔曼和伊凡科。”
“枪留在现场,看起来好像是自杀,弹道分析证实这是一把点二二手枪,就是纳德勒医生失窃的那把。是点二二吧?我说对了没有?”
“对。”
“好了。”他说,“接下来就是我编的了。这把枪其实根本没有失窃,对不对?”
“窃案呢?整个事件是不是他自编自导?”
“可能不是。”我说,“但也不是不可能。他跟他太太到了大厅,然后才记起来票还放在抽屉里。”
“所以他又上楼去,到家里翻箱倒柜,顺手拿些值钱的珠宝,然后呢?他总不能把一大袋的东西带到戏院吧。”
“他顺手到床上,拿了两个枕头套,”我说,“装了东西,往办公室里的那个柜子里一塞,然后再下楼,跟太太一道去看戏。”
“从城里回来,到了家,假装大吃一惊,赶紧报警。这是有可能的,但你觉得不是这样。”
“我猜是这样的,”我说,“他家真的发生了失窃案,丢掉的东西就跟他最初申报的一样。小偷破门而入,见了值钱的东西就拿,然后装在两个枕头套里溜了。两天之后,他想到了一个妙计,他可以用他自己的枪,追不到他的身上来,真是万无一失啊。他向警方申报他的枪不见了,将来追究起来,警方就会说,对,没错,枪是他的,但是他已经报失了,有人闯进他家,把枪偷走了。”
他慢慢地点点头,前后想了想。“我在想,”他说,“这还真有点聪明,我们的人就是太聪明了,弱点也太明显了。”他转向tj,“如果你将来想当狠角色,千万别耍小聪明,懂吧?三思而后行。”
“免得踩在软心先生身上。”
“你想,为什么一开始他要买这把枪?你觉得他会设想得那么远吗?”
我其实是有点怀疑的。“有可能。”我说,“这么说吧,他决定弄把枪,但他是上西城的名医,怎么知道上哪儿去弄不必登记的手枪?他是可以跨过几个州,到枪械弹药展上买把手枪,就不用登记了,但你觉得他弄得清楚这种细节吗?”
“你是说他早就想好要用枪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说,“这起抢案就可能是他设计的,因为他不可能坐在那里,等陌生人按照既定计划闯进他的家里。要不,就是他还没把细节想清楚,特别是自杀那一部分,所以只好按兵不动。反正只要找不到枪,就不用担心警方会查到他的头上来。”
“然后抢案就这么发生了,他一定觉得这是老天爷送给他的礼物。”
“我的想法是,”我说,“他知道他马上要动手杀人,也有非杀人不可的理由,只是不知道该怎么下手。这时恰巧有人闯进他家,顿时,灵感涌现。”
“不但可以顺理成章地把登记在他名下的枪支变成杀人的凶器,而且,还可以利用这起民宅抢劫案来掩护谋杀案。”
“他也因此知道民宅抢劫案是什么样的。比如说,赃物用枕头套来装,就是个好方法。我最初以为纳德勒家被盗和霍兰德夫妇命案的犯罪手法相同,纯属巧合。伊凡科先闯进纳德勒家,偷走那把手枪,再持相同的凶器,杀进霍兰德夫妇的豪宅,道理也说得通。”
“他家遭窃,反而刺激了他。”温特沃思说,“他抄袭别人的犯罪手法,计划出自己的阴谋。他完全可以用自己的枪,反正也死无对证。天啊,这家伙还真是会耍小聪明,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