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却转身回家去了。当时是深夜,位于第八大道和四十七街交界处的书报摊已在贩卖早版的《纽约时报》。我抵达旅馆,任由双脚明智地将我带进旅馆大门而非路口。我上了楼再次更衣,把椅子拉到窗口,我坐了一会儿,但没有特意在看什么。
我先前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是因为有个问题想问;我决定转身离开,则因为这是我这一年最接近酒精的一天,而那又是我戒酒满一周年的前一天。我并不想喝酒,我没有这个需要,但过去三百六十四天习得的经验告诉我,目前我有多脆弱,而那间酒吧对我来说又有多危险。
嗯,我是可以打电话求援,找个滴酒不沾的朋友陪我进门提问。但觉得没必要。我可以回家上床睡觉。我的问题明天还是会等在那里。
我不知道自己能否睡着。我上了床,关了灯,在陌生的床垫上伸展四肢,并把我的脑袋放在陌生的枕头上。
我恢复意识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早餐后我首先便是打电话给丹尼斯·雷德蒙。他人在警局,我打去时他正要出门。我告诉他,我很确定自己掌握了新的线索。他说:“你是说艾勒里的案子吗?因为斯迪尔曼的案子摆明了就是自杀,想翻案怕是难上加难。”
“戴克·雷恩斯,”我说,“还有玛西·康薇尔。”
“这两个名字好像蛮耳熟的。”
“几年以前,”我说,“发生在格林威治简恩街的双尸案。据《邮报》描述,是波西米亚式的爱巢,而且——”
“那个案子我记得,还是悬案,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怎么?难不成你知道凶手是谁吗?愿闻其详。”
“杰克·艾勒里。”
“搞什么。”
“他已经承认了,白纸黑字。”
“而且你还读过了。”
“就在我手里。”
这话他想了想。他说:“想来他不是孤军奋斗一手包办吧。”
“他有个同伙。”
“而且艾勒里找到了信仰,或者随你怎么称呼的什么好了,于是同伙整天担心他会大嘴巴。妈的,我得出去透透气才行。你还记得先前我跟你碰过头的那家店吧,叫吟游男孩。今天下午两点行吗?还有,马修,告白书请你带去好吧?”
我挂上电话,铃声几乎马上响起。是简打来的,她祝贺我周年快乐。我们之间的谈话有点奇怪,因为没说的话把说了的话都淹没了。她说她很为我高兴,还说我这一年用心戒酒非常辛苦,我则告诉她,感谢她从一开始就意志坚定地持续给我支持,我感激不尽。她挂上电话以后,我突然很想立刻回电给她。但我能说什么呢?
我还有几通电话得打,不过铃声马上又响起来,这回是吉姆。他粗哑着嗓音问我头脑是否清醒。我说没问题,算是个奇迹吧。然后他说确实是个奇迹,我要永远铭记在心。接着他跟我贺喜,告诉我头一年最是艰辛。“接下来的每一年也都好不到哪儿去。”
“昨晚你离开以后,”我说,“我翻来覆去一直睡不着。”
“所以你就倒出三颗安定,混上一品脱的伏特加吞下去。”
“我换上衣服,出门走到阿姆斯特朗酒吧。”
“真的假的?”
“我有个问题想请教酒保。”
“然后呢?”
“我觉得问题可以等,而且我好像不该晚上去。重点是,现在我又要过去了,因为搞不好轮日班的酒保可以回答我的问题。如果他没办法的话,今晚我只好第三度上门了。”
“打电话四处问问吧,得找个人陪才行。”
我说我再看看。
阿姆斯特朗酒吧通常十一点左右开门,我到的时候大约已过了二三十分钟。我先前电话讲了一阵子,并匆匆跑到中城北分局的命案组待了一下。绕行至转角以前,我并没有打电话求援,所以我是独自一人踏进酒馆的。空中弥漫着一股还不算坏的烟酒味道。
有两张桌子已经坐了人,吧台一端有个家伙手里护着杯啤酒,正在细细阅读日报。路西安站在吧台后头调配血腥玛丽,我一凑近,他全身立刻僵住。他看到我很惊讶,可是又想掩饰。
“颜色调得很美,”我赞美起他的手艺,“不过我来这不是为了酒。我只是路过,想顺便问个问题。”
“请说,马修。如果我不知道答案的话,也会随口编一个。”
“请问最近有人上门打听我的事吗?”
“打听?没有吧。打听什么样的事呢?”
“比方我以前爱喝什么酒。”
“哪有人这等无聊?不过,几天前你倒是有个老友跑来这儿逍遥。”
“哦?”
“他就坐在这里,点了两杯。酒一送上他就付钱了,还摆摆手不收零。‘甭找了,给你自己买一杯。’你知道吧,这种客人点下一杯的话,我们一定斟得更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