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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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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搭配早餐阅读《纽约时报》,然后回到房间打电话给简。我们决定一起参加苏荷区圣安东尼教堂的聚会。我说我希望会后再共进晚餐,不知她意下如何。她说没问题,因为午餐她刚好也吃得较晚。

“本来昨晚就该打的,”我说,“不过到家已经太晚了。昨天我拜访的那位,是个典型的夜猫子。”

“听来你已经上工啰。”

“没错,”我说,“虽说不明白这么做的意义,不过我已经收了钱。”

“这不就是重点吗?”

“你说得对。我得走访一些人,不知道找不找得到他们,今天的时间都得用来做这件事,所以我才提议晚餐延到会后再吃。”

我干吗唠叨得如此详尽呢?我干吗凡事都要解释得一清二楚啊?看在老天分儿上,我们又没结婚,而且就算结了——

“那我们就在苏荷见啰,”她兴高采烈,完全不知道我正在跟自己展开辩论,“会后我们可以去汤普森街找一家意大利餐厅共进晚餐,你可以把你的案子一五一十跟我说个够。”

除了杰克·艾勒里,我还有五个人名要请教丹尼男孩。他扫视了一遍名单,擎起食指戳戳一个名字。“艾伦·麦雷许,”他说,“又名派柏·麦雷许。有些人是这么叫他的。”

“因为他是苏格兰人吗?”

“原因之一吧,不过我看跟笛子的关系不大,更像是源自拿来揍人脑袋的水管。”

“水管是他的专用武器?”

“就我所知没错,”丹尼男孩说,“其实他只耍弄了一次,因此坐了牢,这名号也就挥之不去了。你知道皮耶造桥专家的故事吧。”

“当然。”

“‘噢,先生,那桥是我盖的。我造了好几十座桥哪。但他们可有封我为造桥专家皮耶吗?没。’”

“就这故事。”

“‘可是只要吸过一次老二,一辈子都甩不掉同性恋的封号。’哈哈,笑话还是老的妙。所以它们才会历久不衰啊。”他顺手拿起魔方,看了一眼,又放下去。“我很确定水管工又去吃牢饭了。他在一笔毒品交易里扮演中间人,洛克菲勒毒品法判了他好长的刑期。几年前的事了,现在还没出来。”

接下来两个名字他完全没印象。“克斯比·哈特。从没听过名叫克斯比的人,听过的话我应该记得。下面这人又是另一个极端。罗伯特·威廉斯?你说叫这名字的人有几箩筐呢?”

“这人倒不一定是道上的,”我说,“他是杰克的朋友。杰克跟他老婆上了床,而且觉得搞不好还弄大了她的肚子。”

“换句话说,就是要找个老婆四处乱搞的罗伯特·威廉斯。这下子范围缩小了许多。”

另两个名字丹尼男孩虽有耳闻,但他不知道他们最近在干什么行当,或者行踪在哪。“有个叫沙腾斯坦的家伙,住在上城,好像是卡碧尼大道吧,总之在那附近。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专门销售赃物,可是后来却人间蒸发。弗兰基·杜克斯(frankiedukes),嗯,这名字我熟,只是不知道它的来路。公爵是他的姓呢,还是因为他拳头够硬?”

应该不算太硬,我想。q狠狠揍了他一顿/q,杰克在名单上如此注记。q打断了他的鼻子还有两根肋骨/q。

“反正啊,总有人知道些什么,”丹尼男孩说,“或者认得哪个知道情况的人吧。你也明白其中奥妙。”

我是明白其中奥妙。我回到旅馆房间,看着名单画掉了艾伦·麦雷许。“q害惨他了。/q”杰克在名字后头注记道,看来他八成是艾伦坐牢的幕后黑手。他还加注说,要还清这人的债相当困难。仔细再读一遍后,我发现水管工确实是在蹲苦牢,杰克心知肚明。“q得想办法拿到探视权,并取得批准跟他通信才行。可是有门路吗/q?”

还真是没门路。

这一来就只剩下克斯比·哈特、马克·沙腾斯坦、弗兰基·杜克斯,以及戴绿帽子的罗伯特·威廉斯了。我翻开曼哈顿的电话簿,指头在纸面上游移。是有姓哈特的人,但无克斯比;是有姓杜克斯之人,但无弗兰基。单单找到一个马克·沙腾斯坦,地址在东十七街。

下一步很简单。我拨了上头的号码。铃响四下,转至答录机,一个男音邀请我留下口信,但语调不甚热衷。

我挂上电话,抄下沙腾斯坦的地址和电话。然后让我的双脚游移到哥伦布环形路口,搭乘地铁去往城中。

如果是前不久,我一定会再打通电话给艾迪·柯勒。他是我在纽约市警局的守护神,我会调到第六分局他功不可没——他是该局的警探组组长。他总是可以在电话中解决我的问题,省得我还要长途跋涉到城中,而且一边行善一边还会老调重弹,催逼我重返警界工作。

多年前我于华盛顿高地发出的一颗流弹误杀了一个小女孩,没多久我申请了辞职。那起事件并非我辞掉分局职务的关键,也不是我结束婚姻的主因,不过还真是加速了这两个结果的到来,也让我之后几年有了酗酒不断的好理由。

以纽约市警局的立场来看,我是立了功。我追捕的两名抢匪杀了一名酒保,我的子弹则杀了一名抢匪,并伤到另一个——成果斐然。当时已是深夜,而目标物又在移动。打中孩子的子弹是反弹过去的,速度飙快,结局让人鼻酸。她死得悲惨,但我并未被记过,因为我没犯下任何失误。我反倒得到了嘉奖。

我一直觉得正义没有伸张。我发射警枪,一个孩子死了,这两起事件理当有个关联。日后我写下自己的第八步清单时,埃斯特利塔·里韦拉想必会名列前茅,但我要怎么做才能赎罪呢?

讲这些还真是扯远了。想当年我决定戒酒时,吉姆和我谈到未来的方向,最重要的是,我打算如何谋生。重返警界是我们讨论的一个选项,这个问题我也和简聊过。其后,过了退休年龄却还在警局工作好几年的艾迪·柯勒递上了辞呈并卖掉房子,搬到佛罗里达州去了。

我原本是可以申请重返原职的,不过我就爱慢慢来,拖久了以后,兴致逐渐淡了,实务上的操作也更困难。我离职多年,想吃回头草的话,还真得拉些关系才行,可是能帮忙拉的艾迪已然不在,我在警局里的朋友又都没有他吃得开。

总之,现在连查案碰到了问题,都只有搭地铁,而非打电话就能解决。

我还清楚记得跟我一起看着杰克·艾勒里和其他嫌犯列队站成一排的那位警员,我可以看到他高高的前额、亮蓝的眼睛,以及斗牛狗样的下巴,但我不记得他叫什么。我是走到离西十街警局大约一个路口的地方,才想起来——姓朗尼根吧,但名字还是叫不出来。我告诉柜台警卫我要找朗尼根警探时,他的脸一沉。

“应该是比尔·朗尼根。”他说,还告诉我他三四月间才退休。他给了我电话号码,当我转身往门口走去时,他又把我叫回去,要我用局里的电话。“省得你自己花钱打,”他说,“而且你恐怕得走好几条街才能找到没坏的公共电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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