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十一点三十分我离开旅馆,打算参加法尔赛的午间聚会,这是西六十三街基督教青年会那个聚会团体的名称。我没有到那里去。
走路已经不像昨天那般辛苦,我的身体依旧僵硬,仍然感到相当疼痛,但是肌肉已经不再那么紧张,也不再容易感到疲累。今天暖和多了,没有冷风,湿气也不重,一般人都会说是个踢足球的好天气。穿上冬衣似乎太热,但是凉爽的温度又会让人想随身放一瓶威士忌。
我沿着第八街慢慢踱步,向南而非向北,朝城中心方向走去。来到了托妮住处,我低头注视着她落下的地点,然后又抬头仰望莫特利把托妮推出的窗台。我心中不时有个声音浮现,告诉我托妮的死都是我的错。
那声音说的没错。
我绕着大楼走一圈,然后又回到原点,就像我在生命中扮演的角色一样。我凝视着托妮的窗口,猜想她当时是否明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或许莫特利会告诉她,因为她是我生命中的女人之一而遭到这种处罚,由于莫特利总是称呼我的姓氏,所以或许他向托妮提到我时,也只说出我的姓氏而非全名。
但托妮知道我姓什么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就跟我先前也不知道她姓什么一样。她因为我遭到杀身之祸,很可能到临死之前,都还不知道这个凶手说的究竟是谁。
这件事其实并不重要。当时她遭受痛苦与恐惧的双重折磨,想要弄清楚凶手动机可能是层次最低且最后才想到的一种情绪吧。
伊丽莎白·斯卡德呢?她临死前,是否想到我这个给她惹来灾祸的远亲马修?如果不是因为她的公寓在一里半之遥的城南,我大概也会走去站在她家楼下发呆吧。她家那栋大楼同样无法给我任何线索,托妮家也一样。
我看看表,发现已经错过聚会的时间,虽然聚会正在进行中,但等我赶到时,聚会一定已经结束了。其实这也无妨,因为我并不是真的想参加。
我在路边摊买份热狗,到另一摊买了炸饼。吃了一半,我又去速食店买杯咖啡,站在路口慢慢喝着热腾腾的咖啡。还没喝完我就不耐烦地把剩下的咖啡倒入水沟,拿着纸杯找到垃圾桶才扔掉。有时在路上连一个垃圾桶都很难找到,因为有些住在郊区的人会偷这种东西,最后总是在韦斯特切斯特区的住宅后院发现这些垃圾桶的踪影。这种桶子非常耐用而且适合用来焚烧垃圾,使得这些垃圾桶的新主人得以对于当地社区的空气污染贡献一己之力。
然而我却是个怀有公德心的理想公民,从不乱扔垃圾、污染空气,或从事任何足以降低纽约市民同胞生活品质的事。我只是每天平平凡凡过活,任凭一具具尸体堆积在我身边。
好极了。
我不是特意要走到酒铺去的,但却不知不觉站在了一家酒铺门前。橱窗里装饰着感恩节的摆设,有厚纸板做的朝圣者和火鸡,还铺了满地落叶以及印第安玉米、几个塞软木塞的玻璃瓶、季节性的装饰品和其他的东西。还有许多酒瓶。
我站在那儿,注视着那些酒瓶。
以前也曾有过这种情形,我脑中一片空白随意在街上闲晃,也没有刻意想喝酒。但当我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竟站在酒铺前,直盯着橱窗里的酒瓶,欣赏各种酒瓶的形状,并思索着什么酒该配什么食物。一般人认为这是即将开始饮酒的前兆,这是来自潜意识中的困扰,对于戒酒不再感到完全自在的状态。
当然,这种想要喝酒的征兆,并不见得一定就是警示,不必急忙赶去参加戒酒聚会或打电话给辅导员,或是读戒酒书,以强化戒酒的决心。虽然没有必要去做这些事,但做了也无妨。这种状况只不过是在戒酒半途,晃眼看见黄灯闪过,提醒自己警惕罢了。
回家吧。我告诉自己。
但我推开酒铺的门,走了进去。
没有警报声响起,也没有汽笛的鸣声。秃头店员全身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就像对其他的顾客一般,他最怕我会忽然掏出枪来,要求他交出收银机中所有的钱,但显然我顺利解除了他的疑惑,让他觉得我不是前来滋事的。
我找到波本酒区,直盯着那些酒瓶。金宝、丹提、老泰勒、老福斯特、老费兹杰罗、还有野火鸡。
每一瓶酒都从我脑海中勾起某些回忆。我可以走遍全城的酒吧,确实指出我在该店曾经喝过的品牌。对于谁带我去的、或是曾和谁一起喝酒这类的事情不很清楚,但我能明确记得杯中的每一种酒及产地。
昔时年代。老爹。老乌鸦。早年时光。
我喜欢这些琳琅满目的酒名,特别是最后一种,早年时光。这个牌子,听起来就好像举杯敬酒时常说的祝词:“来吧,敬罪犯一杯。”“敬已经不在的朋友。”“敬早年时光。”
确实是该敬“早年时光”。时间相隔很久后再回顾,总觉得事情变得更加美好。有什么事情不是这样的?
“需要我为您效劳吗?”
“拿一瓶早年时光。”我说。
“二百毫升瓶装?”
“一品脱的就够了。”我说。
他把酒瓶放入棕色纸袋中,扭紧袋口,从柜台上交给我。我把纸袋放入外套口袋中,掏出钞票付账。他把金额打入收银机,找了零钱给我。
俗话说,饮酒一杯稍嫌多,千杯饮酒嫌不够。但对于刚开始的人来说,一品脱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