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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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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卡德先生——”

“当你打开一罐头的虫时,要把它们再全塞回去是不可能的。有很多事情会挑起情绪,我要看看它们会怎么样。我现在不想停下来。”

他脸上有一种奇怪的表情,好像他有一点怕我。也许是因为我提高了音量或是看起来有点恐吓的意味。

“放轻松,”我告诉他,“我不会去打扰死人。死人是不会被打扰的。你有权力要求我放弃这个案子,而我也有权力告诉你去他妈的。我是一位正在进行一个非正式调查工作的普通市民。假如有你的帮忙,我会做得比较有效率。但是如果没有你的帮忙,我照样会继续下去。”

“我希望你不要再调查了。”

“我希望你支持我继续调查。对你和我而言,希望不是马匹1。我很抱歉事情的发展不像你所期望的。我本来想告诉你案子可能已经有点眉目了。但我猜你已经不想听了。”

1这句话来自于英文俗语:ifwisheswerehours,beggarswouldride。(如果愿望都能实现,乞丐早就发财了)意指愿望不能代替实际。

下楼时,电梯几乎每一楼都停。我走到街上,天气仍旧阴郁而且比我记忆中的还要冷。我走过一个半的街区才找到一家酒吧。我很快地喝完一杯双份波本然后离开。我再往前走过几个街区,又在另一家酒吧停下来喝了一杯。

我发现了一个地下道。我先走向通往住宅区的月台,随后又改变心意去等开往布鲁克林的火车。我在杰伊街下车,从这条街往上走,再从那条街往下走,最后走到波朗坡区。我在一家位于修莫虹街的圣灵降临教堂停下来。布告栏上有许多用西班牙文所写的告示。我在那里坐了几分钟,希望全部的事情能在心中自行整理平静下来,但是做不到。我的思绪不断地围绕着死亡事件跳来跳去——死去的狗,死去的婚姻,一个在厨房里死去的女人,一条死掉的线索。

一个秃头的人,穿了一件褐红色的衬衫,外面罩着无袖毛衣。他用西班牙文问我一些问题,我猜他是想知道能不能帮我忙。我站起来,离开教堂。

我在附近走了一会儿。我觉得实在很奇怪,我居然觉得我现在比芭芭拉的父亲炒我鱿鱼前更加有决心要找出杀死芭芭拉·埃廷格的凶手。这原本就一直是一个没有指望的追寻,现在失去了委托人的合作,事情更加没希望了。但是,我相信我对他说过的那种被挑起的情绪所产生的力量。死去的人是一点都不会被打扰的,但是我一定会对还活着的人造成困扰,而且我感觉到这个案子会有名堂的。

我想到可怜的斑德斯耐奇,它总是喜欢玩检木棍的游戏或者去散步。它会拿它的玩具来给你,表示它很想玩。如果你站起来,它就会把玩具丢在你脚下,但是如果你想抢走它的玩具,它会把玩具紧紧咬住不放。

也许这一点我是跟它学的。

我走到怀科夫街的那栋大楼。我按了唐纳德·吉尔曼和罗尔夫·瓦格纳的门铃。他们不在家。朱迪·费尔伯恩也不在。我走过到简曾经和——他叫什么名字来着?——爱德华或艾迪,住过的地方。

我在一家酒吧停下来喝一杯。一杯单份纯波本酒,不是双份的。我只是为了一个目的:持续喝酒可以抵抗寒冷的天气。

我决定去看路易斯·皮内尔。就只为了一件事,我要问他是否每一次杀人都使用不同的冰锥。验尸报告对这方面完全没有提及。那时候的法医学也许还没有发展到如此高度。

我想知道他是在哪里取得冰锥的。冰锥对我而言,是一件十分过时的工具。除了谋杀,你还会拿它来做什么?现在一般人都不用大冰库了,也不需要请送冰的人送大冰砖到家里来。现在大家都自己在制冰盒里放水做冰块,或是在冰箱里装一个可以自动生产冰块的小装置。

赛奥西特区家里的冰箱就有一个自动制冰器。

你在哪里可以买到冰锥呢?一支要多少钱?我突然满脑子都是冰锥的问题。我在附近绕,找到一家廉价商店,我问一位家用部门的店员在哪里可以找到冰锥。她叫我到五金部门去,到了那里另一位店员告诉我说他们没有冰锥卖。

“我想冰锥已经过时了。”我说。

她连答都懒得答应我一声。我又到附近多绕了一会儿,在一家出售五金和厨房用品的店门口停下来。柜台后面那个家伙穿了一件开襟长袖的骆驼毛毛衣,嘴里嚼着一段短短的雪茄。我问他有没有冰锥卖,他一言不发地转过身去,拿了一支钉在纸板上的冰锥回来。

“九十八分,”他说,“加税总共二元六分。”

我不是真的要买冰锥。我只是想知道价格,还有它容不容易得到。我还是付了钱。在外面一个钢制的垃圾桶旁,我把棕色的纸袋子和那片厚纸板都扔了,査看着这支我买来的冰锥。锥刃有四到五寸长,锥头很尖。把手是一块黑色圆筒状的木头。我两手轮流握来握去,然后把它放进口袋。

我走回店里去。刚才卖东西给我的那个人正在看杂志,他抬头看着我。

“我刚向你买了一支冰锥。”我说。

“有什么问题吗?”

“它很好。你卖掉了很多冰锥吗?”

“一些吧。”

“多少?”

“不要再追问了,”他说,“偶尔卖出去一支。”

“一般人买这个做什么?”

他用一种警戒的眼光看着我,只有在别人怀疑你神志不清时,才会用那种眼光看你。

“不管他们拿来做什么,”他说,“我认为除了不会拿冰锥去剔牙外,他们做什么都可以。”

“你在这里很久了吗?”

“什么意思?”

“你开这家店很久了吗?”

“够久了。”

我点点头,离开。我没有问他九年前谁向他买过冰锥。假如我这样做,他就不会是唯一怀疑我神志不清的人。不过,如果在芭芭拉·埃廷格死后不久就有人来问他或布鲁克林这一带其他的五金行或五金经销商这个问题,如果他们又给这些人看几张适当的照片,也许他们那时候就可以找出杀死芭芭拉的凶手了。

没有理由这么做。没理由产生其他的怀疑,这看起来不过像是冰锥大盗又添了一项记录。

我在附近绕着走,我的手抓着口袋里那支冰锥的把手。方便的小东西。你可以用它来砍人,用它来戳人,但是对某些人而言,还是可以用它来做好多事情。

带这个东西在身上合法吗?依照法律上的分类来说,它不属于致命武器,但它是一种危险的工具。致命武器指的是装有子弹的枪、弹簧刀、折叠刀、短匕首、警棍、黑皮短棍和铜钩爪这些没有其他功用只能用来谋杀攻击的东西。虽然卖冰锥的不愿意透露,但冰锥确实具有其他用途。虽然如此,这也不代表带冰锥在身上是合法的。像印第安砍刀,以法律的眼光来看,是危险工具,不是致命武器,但带着这种东西在纽约街道上走来走去仍旧不被允许。

我把它从口袋里拿出来看了好几次。在路上某一个地方,我从铁栅栏空隙把它扔进排水沟里。

用来杀芭芭拉·埃廷格的冰锥是不是也被用同样的方法扔掉了呢?有可能。它甚至有可能就被丢进同一个排水沟的铁栅栏里。任何事情都有可能。

风不但没变小,反而还愈吹愈大。我停下来又喝了一杯。

我完全忘了时间。当我突然想到看手表时,已经三点三十五分了。我应该在四点钟去和林恩·伦敦见面的。我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才能准时到达。但是,她在切尔西区,应该不需要很长的时间。

后来我想通了。我有什么好担心的?我何必拼了命去赶赴一个她很可能会爽约的约会?因为她的父亲可能在今天一大早或昨天深夜和她联络过了,她已经知道现在伦敦家族的政策已经改变了。马修·斯卡德已经不再代表伦敦家族的最佳利益。这个人为了他自己的理由坚持要做愚蠢的事情,也许他有权力这么做,但是他不能指望查尔斯·伦敦和他在学校任教的女儿继续跟他合作。

“你说什么?”

我抬头往上看,看见酒保热诚的棕色眼睛。“自言自语罢了。”我说。

“这没什么不对劲的。”

我喜欢他的态度。“再给我一杯,”我说,“给你自己也弄点东西喝,我请客。”

我从布鲁克林打了两次电话给简,两次她的电话都在占线。我回到曼哈顿,在阿姆斯特朗又打了一次电话给她,还是在占线。我喝完一杯掺有波本的咖啡,试着再打一次电话给她,结果仍旧是在占线。

我请接线员检查线路。她告诉我话筒没有挂好。其实,就算你把话筒拿起来,他们还是有办法让电话铃声响,我本来想假装是警察,让她帮我这个忙,但是最后还是决定作罢。

我没有权力打扰这个女人。也许她已经睡了。也许她有朋友在。

也许有个男人在那里,或者是一个女人。这都不关我的事。

我吃了一些东西下肚,胃里面好像有块热煤似的炽热。我又喝了一杯掺有波本的咖啡把它浇熄。

夜晚飞快地过去。我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心漂浮不定。

我有很多事情要想。

我突然发现自己拿起电话拨了林恩·伦敦的电话号码。没有人接听。没错,她告诉过我她有音乐会的票。而我自己也不记得到底为什么还要打电话给她。我已经料定她那里没搞头了。这也是我为什么不去赴约的原因。

她应该不是想要炫耀自己,只是不想让我像个傻瓜一样站在那里。

我又打了一次电话给简,仍旧在占线。

我想到她那里去。搭出租车不用太久。但是去做什么呢?一个女人不会因为希望你去敲她的门而不把电话挂好。

去他妈的。

回到酒吧里,有人在谈第一大道砍杀狂的事。我猜他仍旧逍遥法外。一个还活着的受害人曾经形容过那个人在亮出武器攻击你以前是用什么方法先试着与你交谈的。

我想到我以前曾经读过一个关于抢匪问路和时间的小专栏。我想绝对不可以和陌生人交谈。

“今晚这地方有麻烦了,”我说,“这么多陌生人。”

有几个人看着我。隔着吧台,比利问我是不是还好。“我很好,”我向他保证,“只是今天晚上人太多了。简直无法呼吸。”

“也许这是个适合早点上床的美好夜晚。”

“你说得对。”

但是我不想上床,只想他妈的离开那里。我走到街角处的麦戈文,很快地喝了一杯。这地方死气沉沉的,所以我没待着。我到对街的波莉酒吧,那里的自动点唱机弄得我开始神经紧张时,我就离开了。

外面的空气绷得很紧。今天我已经喝了一整天了,而这空气他妈的好像又灌了我一堆酒,但是我想我可以应付得很好。不会对我有什么影响的。我完全清醒,神志清醒,头脑也清楚。离我能睡得着的时间还有几小时。

我绕着街区转,在第八大道围墙上的一个洞口前停了一下,然后又在法雷尔酒吧停下来。我觉得静不下来而且杀气腾腾,酒保不知道说了什么惹怒了我,我就走出来了。我不记得他到底说了什么。

然后我又继续走。我在第九大道从阿姆斯特朗那儿过街,往南走,空气中好像有什么东西似的使我提高了警觉。就在我觉得奇怪时,一个年轻人从我前面十码处的一个门口走出来。

他的一只手上拿着香烟。当我走近时,他故意走到我面前,问我借火柴。

那些王八蛋就是这么做的。其中的一个人先把你拦下来,衡量一下你的身材,另外一个人则溜到你背后,用前臂压住你的气管,再拿一把刀架在你脖子上。

我不抽烟,但我的口袋里通常都放着一盒火柴。我擦着火柴。他把烟塞进两片嘴唇中间,身体往前靠过来。我把燃烧的火柴弹到他脸上,走上前去,抓住他使劲一推,把他跌跌撞撞地推到后面的砖墙上。

我转过身来,准备应付他的同伙。

我身后没有半个人。什么都没有,就只有一条空空荡荡的街道。

这样就比较简单了。我转过来面对着他,他张着嘴,睁大眼睛,离开那面墙。他和我一样高,但体格比我单薄,十几二十岁出头,一头蓬乱的黑色头发,一张脸在街灯下看起来惨白如纸。

我很快地走过去殴打他的肚子。他向我挥拳,我往旁边一站闪过他的拳头,然后一拳打在他腰带扣环上一到两寸的部位。这一拳打得他双手垂下来。我挥起右手臂,用手肘撞他的嘴巴。他两手捂着嘴往后退。

我说:“转过去,把手放在墙上!快点,你这王八蛋。把手放在墙上!”

他说我疯了,他什么都没有做。透过捂在嘴巴上的手,他说话的声音很闷。

但是,他还是转过身去扶着墙。

我走近他,钩着一只脚伸到他身体的前方,把他的脚往后拉,如此一来他就没有办法轻易离开那面墙。

“我什么都没做,”他说,“你是怎么搞的?”

我告诉他把头顶在墙上。

“我只是问你要一根火柴。”

我叫他闭嘴,然后开始搜他的身。他站着不敢动,有一点点血从他的嘴角滴下来。没什么严重的。他穿着一件那种有软毛领子、胸前两个大口袋的皮夹克。我想一般人都称之为飞行夹克。夹克左边的口袋里有一叠卫生纸和一包云丝顿淡烟。另一个口袋里有一把刀。我把手腕轻轻一挑,刀刃就亮出来了。

是一把折叠刀,七种致命武器之一。

“我只是带着它。”他说。

“做什么用?”

“防卫。”

“防谁?矮小的老太婆?”

我从他臀口袋都拿出一只皮夹。里面有张身份证,他的名字叫安东尼·斯风札克,他住在皇后区的伍德赛。我说:“你大老远地跑来这里,汤尼1”

1汤尼是安东尼的昵称。

“那又怎样?”

他的皮夹里放了两张十元和一些零钱。长裤的口袋里有很厚一叠用橡皮筋捆起来的钞票。在他皮夹克下面那件衬衫胸前的口袋里,我发现了一个用完即丢的丁烷打火机。

“没油了。”他说。

我轻轻一按。火焰往上跳,我拿给他看。热气升上来,他把头扭向一边去。我放开大拇指,火苗就消失了。

“以前油用完了。打不亮。”

“那你干吗还带在身上?为什么不把它给扔了?”

“随便扔掉是违法的。”

“转过来。”

他慢慢地离开那面墙,双眼保持警惕,一小股血从嘴角流到下巴。他嘴巴被我用手肘打裂的地方已经肿起来了。他不会因为这一点伤死掉的。

我把皮夹和打火机还给他,把那叠钞票塞进自己的口袋里。

“那些钱是我的。”他说。

“你偷来的。”

“他妈的我就是偷来的!你现在打算怎样?留着自己用?”

“你想怎样?”我挑开那把刀子拿在手上,让光线照着刀锋闪闪发光。“你最好以后不要再在这一带出现,还有你最好不要在全纽约市有一半警察都在捉拿第一大道砍杀狂的时候在身上带刀。”

他瞪着我。他的眼神告诉我,他希望我手里没有拿着一把刀。我们互相盯着,我把刀子收起来,扔到我身后的地上。

“动手吧,”我说,“来当我的座上嘉宾。”

我站稳双脚,等着他。一时之间,他好像有点心动,我真希望他采取行动。我觉得血液奔腾,直冲太阳穴。

他说:“你疯了,你知道吗?你真的是疯了。”他侧着身体移动了十码到二十码,然后大步跑到街角尽头。

我站着不动直到看不见他。

街道仍旧是空的。我在人行道上找到那把折叠刀。对街,阿姆斯特朗的门打开了,一对年轻男女走出来。他们手牵手,沿着街道往下走。

我感觉很好。我没有喝醉。我喝了一整天的酒,居然还能撂倒流氓。我的直觉本能还很好,反应能力一点儿也没有变慢。酒对我没有影响。这只能算是补给燃料,让油箱永远保持满满的。错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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