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刀锋之先》小说信息

第10章(第2页,共2页)

字体:

我从自己房间打电话给薇拉。“我正看着你的花。”她说。

“那是你的花,”我说,“我已经送给你了。”

“没有附带条件,嗯?”

“没有条件。我只是很好奇,你会不会觉得像在演电影。”

“什么电影?”

“不知道,我六点左右去接你好不好?我们可以去百老汇看电影,看完再去吃点东西。”

“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我请客。”

“你昨天晚上请过了。”

“昨天晚上干嘛了?喔,我们吃了中国菜。是我付钱的吗?”

“当时你坚持要付。”

“喔,狗屎。那今天晚餐可以让你请。”

“我就是打算这样。”

“可是看电影我出钱。”

“电影我们各付各的。”

“等你来再说吧,你说什么时候?六点吗?”

“六点左右。”

她又穿了那件宽松的蓝色丝衬衫,下身则是松松的卡其工装裤,裤脚束紧了。她把头发扎成两束麻花辫,像个印第安少女。我拿起她的辫子,放在两旁。“每次都不一样。”我说。

“我留长发大概嫌太老了。”

“这种说法太可笑了。”

“是吗?管他的,反正我根本不在乎。我留了好几年短发了,能够留长发真好玩。”

我们互吻对方,我从她的气息里闻到苏格兰威士忌的味道。这回不那么震撼了,一旦习惯了,闻起来还挺不错的。

我们继续吻下去。我的嘴移到她的耳旁,然后滑到她的膀子。她抱紧了我,热气从她的腰和胸传来。

她说:“几点的电影?”

“我们几点到就看几点的。”

“那我们不必赶时间,对不对?”

我们到时代广场的首轮电影院,哈里森·福特战胜巴勒斯坦恐怖分子。他比不上埃尔罗伊·弗林,不过比里根强一点。

看完电影我们又去巴黎绿。她试了比目鱼排,觉得不错,我还是老样子,奶酪汉堡、薯条和沙拉。

她点了白酒佐餐,只喝了一杯,然后往餐后的咖啡里加了白兰地。

我们谈了她的婚姻,然后再谈谈我的。喝着咖啡,我发现我在谈简,还有我们之间是怎么不对劲起来的。

“还好你留着旅社的房间’”她说,“如果你退租之后还想再搬回去,得花多少钱?”

“一定租不起,住旅社太贵了,他们最便宜的房间一晚上要六十五元。那一个月是多少?两千元?”

“差不多。”

“当然包租的算法不一样,不过至少也要一千多。如果我搬走的话,就不可能再搬回去了。我得去别处找个公寓,而且可能负担不起曼哈顿的房租,”我思索着,“除非我认真一点,去找份真正的工作。”

“你有办法吗?”

“不知道,一年多以前,有个家伙想找我跟他合伙,正式开家侦探社。他认为我们可以接到很多企业界的业务,缉查商标盗用、防止员工监守自盗这类事情。”

“你没兴趣?”

“我动了心。那是个挑战,可以积极点做事情。不过我喜欢我现在所创造的生活空间,我喜欢能够随时去参加戒酒聚会,或者在公园散散步,坐下来看看报。而且我喜欢我住的地方,那儿是个垃圾堆,不过很适合我。”

“你住在原来的地方,也还是可以开个真正的侦探社。”

我摇摇头,“可是我不知道那样适不适合我。成功的人总是会落入一个成功陷阱,辩驳说自已必须投入那么多的时间。他们花太多钱了,而且习惯了之后,也需要那么多钱。我喜欢自己不需要太多钱的事实,我的房租便宜,我真的很喜欢这样。”

“真滑稽。”

“什么事情滑稽?”

“这个城市。不管你一开始的话题是什么,最后都会谈到房地产。”

“我知道。”

“根本无法避免。我在门铃旁边贴了个牌子‘目前无空屋’。”

“我看过。”

“可还是有三个人来按我门铃,确定一下没有房子要租。”

“以防万一。”

“他们以为我只是一直贴着那个牌子,免得太多人来询问。而且有一两个人还知道我刚失去了一个房客,所以大概他猜想,我忘了去把那个牌子取下来。今天时报登了个消息,有个房地产大亨宣布,要在第十一大道西边盖两栋双薪收入的住宅,提供给全家收入低于五千元以下的人。天知道这真的很需要,可是我不认为这样能改变什么。”

“你说对了,一开始我们在谈男女关系,现在我们在谈房子。”

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今天星期几?星期四吗?”

“再过一个多小时吧?”

“我什么时候碰到你的?星期二下午?好像很不可思议。”

“我知道。”

“我不想太急,可是我也不想踩刹车。无论我们之间怎么样——”

“唔?”

“保留你旅社的房间。”

我刚戒酒的时候,第三十街和列克星顿大道之间的马拉文教堂有个午夜聚会。后来那个聚会搬到艾乐侬屋举行,艾乐侬屋是个类似匿名戒酒协会聚会中心的地方,就在时代广场边,有一个大办公室。

我送薇拉回家,然后往时代广场走,去参加那个聚会。我不常去,那儿参加的人都很年轻,而且太部分人看起来以前嗑药,问题比喝酒严重多了。

不过我也不能挑,星期二晚上之后我就没参加过聚会,我已经连续错过了我家附近的两次聚会,这对我来说很不寻常,而且我也没有去参加任何白天的聚会让自己振作。更重要的是,过去五十六个小时我有很多时间跟酒精作伴。我跟一个喝酒的女人睡觉,又在酒吧泡了一下午,还是那种种族歧视的酒吧。我应该做的,就是去参加聚会,把这些事情说出来。

我到那儿时,聚会正要开始,我只来得及拿杯咖啡坐下来。发言人戒酒快六个月了,还处在我们所谓的滑稽期——混乱、困惑、没有重心。要把他的话听进去很困难,我的思绪飞驰,在自己的轨道上徘徊。

他的发言结束后,我却没有勇气举手要求讲讲话。我以前碰过很多一副“吾比汝圣洁”的家伙给我一大堆我根本不想也不要的忠告,比方说,我已经知道从吉姆·费伯和弗兰克那儿会听到什么建议:“如果你不想堕落,就别去会让你堕落的地方。没有事不要进酒吧,酒吧是喝酒的地方。你想看电视,就弄一台放自己房间;你想射飞镖,就去买个飞镖靶。”

老天,我知道任何一个戒酒几年的人会跟我讲些什么。那是换了我也一样会讲的建议。“打电话给你的辅导员,密切参与戒酒阶段课程,加倍参加聚会,早上起床时,祈祷上帝让你保持清醒,晚上上床时谢谢他。如果没办法参加聚会,就读一读《戒酒书》和《十二阶段与十二传统》这两本戒酒协会的书,打电话给某个人。不要独处,因为当你只跟自己在一起时,你就是一个糟糕的同伴。还有记住这个:你是个酒鬼,你现在并没有更好。你永远不会痊愈。你现在只不过是一个不会喝醉的人罢了。”

我不想听这些废话。

休息时我走掉了。我很少这样,可是现在很晚了,而且我也累了。反正我在那个房间里觉得很不自在。我比较喜欢以前的午夜聚会,即使得搭出租车去参加。

走回家的路上,我想着那个想找我开侦探社的乔治·博安。我是几年前在布鲁克林认识他的,我刚升警探时跟他搭档办过一阵案子,他退休后替一个全国性侦探社工作,学到了这一行所需的知识,而且也拿到了私人侦探执照。

机会来叩门的时候,我没有回应。不过或许现在是时候了。或许我已经习惯某个固定模式,陷入老套了。是很舒服没错,可是不知不觉时间就这么匆匆溜走了。我真的想成为一个住在一家旅社的孤单老头子,排队等着领食物兑换券,去老人中心排队领食物吗?

老天,这种想法真恐怖。

我往北走上百老汇大道,碰到乞讨的人,还没开口我就摇摇手把他们赶开。如果我真的开了侦探社,我心想,或许我可以让客户的钱花得更值得,或许我不会像四〇年代电影里那些逃难的流民一样到处乱窜,我可以更有效率。更管用。比如说,如果碰到保拉·赫尔德特克出国,我可以打长途电话找华盛顿特区的侦探社,査出她是否使用过护照。我可以在她爸爸能负担的范围内雇很多助手,花几个星期清查她失踪期间的飞机旅客名单。我可以——要命,我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

或许都没用,或许任何寻找保拉的额外努力都是浪费时间和金钱。若是如此,我可以放弃这个案子,去办另一个案子。

事实是,我一直想着这个该死的案子,是因为没有其他事情可做。德金曾说我像条追着骨头不放的狗,他说对了,不过不单是因为这样。我是一条只有一根骨头的狗,一旦失去了那根骨头,除了尽力去追回之外,我别无选择。

这样过日子的方式真蠢,过滤一切蛛丝马迹,想要找到那个失踪的女孩。为一个死去的朋友夜不成眠,想确定他死时处于没喝酒的美好状态,或许是因为他生前我没能替他做什么事。

而且,如果我没做这两件事的话,我就没有理由不去参加戒酒聚会。

协会里的人说,戒酒计划是一架生活的桥梁。或许对某些人适用,对我来说,那是隧道的另外一个出口。在出口的尽头,有另外一个聚会等着我。

他们说,参加聚会永远不嫌多。他们说,参加愈多聚会,你就会愈快。愈容易复原。

但那是对刚戒酒的人而言。大部分戒酒两三年以上的人,都会逐渐减少参加聚会。我们有些人一开始整天都去参加,一天去个四五次,可是没有人能一直持续下去。他们以前曾经靠参加戒酒聚会而活,但现在他们开始靠自己而活。

看在老天的份上,我还斯望在聚会上听到什么新鲜话呢?我已经参加三年多了,同样的话我已经听过太多遍,最后完全是左耳进右耳出。如果我有自己的生活,如果我曾经打算有的话,靠自己而活是迟早的事。

我可以把这些话告诉吉姆,可是现在打电话给他太晚了。何况我所得到的回答,永远就是那些老词儿。“放轻松,戒酒很简单,一天戒一次,其他顺其自然,交给上帝,活着好好过日子。”

操他妈老人的智慧。

我可以在聚会上发言,这就是聚会存在的目的,而且我确定那些二十来岁的小混蛋们可以从我这里听到一大堆有用的忠告。

老天,谈起如何种盆栽植物,我也一样可以讲得很好。

我什么都没做,只是走到百老汇大道上,自言自语。

走到第五十街,等着绿灯时,我忽然想到去看看葛洛根晚上的样子应该很好玩。现在还不到一点钟,够我打烊前过去喝杯可乐。

该死,我曾经是个进了酒吧才觉得回到家的人,我不必喝酒,也照样可以享受那儿的气氛。

为什么不?

小说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