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没打算来找她。打完给赫尔德特克先生的电话后我出来散步,经过了一家花店,一时兴起想送花给她,等花店老板写好送货单之后,我才知道他们要到第二天才能送,所以我就自己送来了。
她把花插进水瓶,我们坐在厨房里,中间隔着摆了花的餐桌。她冲了咖啡,速溶的,不过装咖啡的罐子是新的,上头有个醒目的商标,它也不是无咖啡因的。
然后,因为我要找人谈这件事,两个人就进了卧房。进卧房的时候,里巴·麦金泰尔还在不停唱着,可是那些歌我们已经听过好几次。录音机会自动换面,如果不去管的话,它就一遍又一遍重复播放。
过了一会儿,她说:“你饿了吗?我可以煮点东西。”
“你喜欢的话就做。”
“可以告诉你一个秘密吗?我从来没喜欢过做菜。我做得不好,而且你也看过厨房了。”
“我们可以出去吃。”
“雨下得很大,你没听到雨打在通风板上面的声音吗?”
“刚才雨下得很小。我的爱尔兰姑妈总说,这样的天气很温柔。”
“雨变大了,听声音就知道。要不要叫外卖的中国菜?他们不在乎天气怎么样,必要的时候,他们会跳上神风突击队脚踏车,闯过冰雹。‘无论下雨飘雪,也无论是大太阳或昏暗的夜晚,你都可以享用蘑菇鸡片。’只不过我不想吃蘑菇鸡片,我要——你想知道我要什么吗?”
“想——”
“我想要麻酱面和猪肉炒饭,还有腰果鸡丁和四味虾仁。怎么样?”
“好像够一个军队吃的了。”
“我打赌你可以全部吃掉。糟糕。”
“怎么了?”
“你还有时间吗?现在七点四十分了,等到他们送来的时候,你就该去参加聚会了。”
“我今天不去没关系。”
“你确定?”
“对。不过我有个问题,什么是四味虾仁?”
“你没听过四味虾仁?”
“没有。”
“噢,可怜。”她说,“那我就非请你不可了。”
我们在厨房的锡面餐桌上吃饭,我想把花挪开,让出一点空间,可是她不准。“我要它们放在我可以看到的地方,”她说,“现在的空间已经足够了。”
早上她出去买过东西。除了咖啡之外,她还买了果汁和汽水。我喝可乐,她拿了瓶贝克啤酒出来给自己,可是开瓶之前,她先问我会不会觉得困扰。
“当然不会。”我说。
“因为再没有比啤酒更配中国菜的了。马修,我这么说没关系吗?”
“什么?啤酒跟中国菜很配?噢,这有待商榷,我想有些葡萄酒商会不赞同。不过又怎样?”
“我不确定。”
“打开你的啤酒吧,”我说,“坐下来吃饭。”每样菜都很好吃,虾仁果然就像她保证的那么棒。她用随着食物附送的免洗筷子吃,我一直不会用,便还是用叉子。我告诉她,她筷子用得很好。
“很容易的,”她说,“只是需要练习,来,试试看。”
我试了,可是手指不灵光,筷子老是交叉,我没办法把食物送进嘴里。“这可以让节食的人使用。”我说,“它让你觉得使用这种工具吃饭的人,一定发明了叉子。他们还发明其他东西,意大利面、冰激凌,还有火药。”
“还有棒球。”
“我还以为是俄罗斯人发明的。”
就像她预言的,我们吃得精光。她清理桌子,打开第二瓶贝克啤酒。“我得习惯新的规则,”她说,“在你面前喝酒让我觉得有点滑稽。”
“我会让你不自在吗?”
“不会,可是我怕是我会让你不自在。我不知道谈论啤酒配中国菜有多棒是否妥当,喔,我不知道。这样谈喝酒没关系吗?”
“你以为我们聚会时都在干什么?全都在谈喝酒。有些人谈酒的时间,比我们以前喝酒的时间还要多。”
“可是你们不会告诉自己那有多可怕吗?”
“有时候会。有时候我们也会告诉彼此以前喝酒有多棒。”
“真想不到。”
“这很平常,而且大家还会当成笑话讲,他们会谈论发生在自己身上最倒霉的事情,大家听了就大笑。”
“我从没想到会是这样,没想到会变成笑话。我还以为应该会谈谈上吊屋的绳子。”
“上吊屋,”我说,“那可能是谈话的主题吧。”
稍后她说:“我一直想把那束花拿进来。真是疯了,这儿根本没地方摆,最好还是留在厨房。”
“反正明天早上还会在那儿。”
“我真像个小孩,对不对?我可以跟你说一件事情吗?”
“当然可以。”
“老天,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好吧,开了那样的头我就非说不可了,对不对?从来没有人送过花给我。”
“真是难以相信。”
“怎么会难以相信?我花了二十年,把自己的心和灵魂奉献给了政治革命。激进的革命分子不会送花给彼此的。我的意思是,我们会谈到你们这些多愁善感的中产阶级,你们这些堕落的后资本主义者。毛泽东说过百花齐放,但那不表示你就应该摘一把花,带回家给你的甜心,你甚至连甜心都不该有。如果这段感情不能为党服务,那你就不该去经营。”
“可是你好几年前就脱离那个组织,跑去结婚了。”
“嫁给一个老嬉皮士。长头发,衣服上镶着鹿皮流苏,还有珠子。他墙上应该挂个一九六七年的日历。他很幸运活在六〇年代,从来不知道那个时代已经终结了。”她摇摇头,“他从不带花回家。会带花尖,但不会带花。”
“花尖?”
“整株大麻药性最强的部分。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正式的名字应该是印度大麻。你抽大麻吗?”
“不。”
“我好几年没抽了,因为我怕那会导致我又回头去抽烟。好笑吧?一般人都是恐吓说抽大麻会导致你去吸海洛因,我怕的却是会致使我去抽香烟。不过我从来就不那么喜欢大麻,我从来就不喜欢失控的感觉。”
早晨时,花还在那儿。
我原来没打算留在那儿过夜的,可是一开始我也没打算去找她。时间就这么从我们之间流逝,我们谈谈话,或者分享宁静,听听音乐,听听雨。
我先醒了。我作了个喝醉的梦,这没什么好稀奇的,只不过我已经好一阵子没作这样的梦了。细节在眼睛张开的那一刻便已忘光,可是我记得梦里有人给我一瓶啤酒,我想都没想拿来就喝,等到想起自己不能喝酒时,人已经醉了一半了。
我醒来时不确定那只是个梦,也不完全确定自己身在何处。时间是清晨六点,虽然还可以倒头回去睡,可是我不想,因为怕又回到那个梦境里。我起床穿衣服,没冲澡,免得吵醒她。正在绑鞋带时,我觉得有人在看我,转头看到她正盯着我。
“还早,“我说,“再睡一下,我晚点再打电话给你。”
我回到旅社,前台那边有个我的留言。吉姆·费伯打过电话来,不过现在回电太早了。我上楼冲澡刮胡子,然后在床上躺了一分钟,竟打起瞌睡来。我根本不累,却睡了三个小时,才头昏脑胀地醒来。
我又冲了个澡让自己清醒点,然后打电话到吉姆的店里找他。
“我昨天晚上没看到你,”他说,“只是想知道你怎么了。”
“我很好。”
“那就好。你错过了一个很棒的聚会。”
“哦?”
“有个从中城的团体来的家伙,演讲时讲了些很好笑的事情。他曾有一阵子一直尝试要自杀,但就是不成功。他完全不会游泳,于是就租了个平底划艇,划了好几里。最后,他站起来,说,‘再见,残酷世界。’然后从船边跳下去。”
“然后呢?”
“结果他停船的地方正好是一个沙洲,底下的水只有两尺深。”
“有时候你就是怎么样都做不成一件事。”
“是啊,每个人都会碰上这样一段日子。”
“我昨天晚上梦到喝醉酒。”我说。
“哦?”
“我喝了半瓶啤酒,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明白过来后,我觉得很可怕,然后把剩下半瓶也喝掉了。”
“在哪里?”
“细节我不记得了。”
“不,我是问你在哪儿过夜的?”
“你这混帐鼻子真灵。我待在薇拉家。”
“她的名字叫薇拉,你喜欢的俏妞儿?”
“没错。”
“她喝了酒吗?”
“没影响。”
“对谁没影响?”
“耶稣基督,”我说,“我跟她一起待了八小时,还不算睡觉的时间,这整段时间里她喝了两瓶啤酒,一瓶配晚餐,一瓶饭后喝。这样就会让她变成酒鬼?”
“问题不在这里。问题是这样会让你不舒服吗?”
“就记忆所及,再没有比那一夜更舒服的了。”
“她喝哪个牌子的啤酒?”
“贝克。有什么差别?”
“你梦里喝的是什么?”
“不记得了。”
“什么味道?”
“我不记得味道了,根本没注意。”
“这是个值得注意的讯号,如果你梦到喝酒,至少要能尝出味道而且乐在其中。我们一起吃中饭吧?”
“不行,我得去办件事。”
“那或许晚上会见到你。”
“或许吧。”
我挂上电话,很生气。我觉得自己好像被当成一个小孩似的,我的反应也变成转成孩子式的愤怒。我梦里喝什么酒有什么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