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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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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发生了好几件事。

我去了三趟日落公园区,有两次是独自去的,第三次是和tj一起去的。有一天下午我很烦,便传呼他,他几乎是立刻就回了电话。我们在时代广场地铁站碰面,然后一起坐车去布鲁克林,先在一家熟食店吃了午餐,再去那家古巴店喝古巴咖啡,然后在那附近逛了一阵。我们聊了很久,结果我对他仍然知道不多,他倒是对我了解不少——如果他一直在听的话。

等待回曼哈顿的火车时,他说:“这样吧,今天你不必付我半毛钱,因为我屁事都没做。”

“你的时间应该也值钱吧。”

“工作了才算,今天只是在混,大哥,我混了一辈子,都没拿过钱。”

另一个晚上我正准备出去参加聚会的时候,接到一通丹尼男孩打来的电话,害我忙不迭地冲到科罗娜一家意大利餐厅去,据说有三个突然变成暴发户的蠢货,要到那里去散财。虽然听起来不太实际,因为科罗娜位于皇后区北部,距离日落公园不知有几光年,但我还是去了。我坐在酒吧上猛喝桑·佩黎洛气泡矿泉水,等待三位穿着丝质西装的家伙进来天女散花。

那地方的电视开着,到了十点,五台的新闻播出三位涉嫌抢劫及殴打四十七街一家珠宝商而遭到逮捕的嫌犯照片。

酒保说:“嘿,你们快看!那几个屁眼连续三个晚上都在这里混,花钱像流水,我就觉得有鬼。”

“他们用的是最古老的赚钱办法,”坐在我旁边的男人说,“偷。”

那里离希叶露天球场1只有几个街区,不过离大都会球队仍有数百里之遥,他们那天下午在瑞格里球场2以微弱的劣势输给了小熊队,洋基则主场迎战印第安人队。我走路去乘地铁回家。

1sheastadium,美国着名的露天体育场,位于纽约皇后区,是大都会球队的主场。

2wrigleyfield,小熊队的主场。

另一次是德鲁·卡普兰打电话来,说凯利和他在布鲁克林刑事组的同事要帕姆到华盛顿联邦调查局总部匡提科暴力犯罪分析中心走一趟。我问她什么时候动身。

“她不去。”他说。

“她拒绝去?”

“在她律师建议之下。”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说,”公共关系部门向来都只讲门面,不过据我所知,那个部门做的连环杀人犯档案非常完整,我觉得她应该去。”

“嗯,”他说,“真可惜,你不是她的律师。我的责任是要保护她的权益,朋友,而且反正现在大山正向穆罕默德移来1,明天他们要派个人过来。”

1出自“ifthemountainwillnotcometomohammed,thenmohammedmustgotothemountain。”字面意思为“如果山不向穆罕默德移去,那么穆罕默德只好向大山走去。”这句话出于穆罕默德向阿拉伯人传教的传说,比喻如果对方不肯按你的意志行事,你就只得迁就他。

“结果如何一定要让我知道,”我说,“当然是在和你雇主的权益不抵触的情况下。”

他笑了。“别在那儿酸溜溜的,马修。为什么她该老远跑去华盛顿?叫他们来嘛!”

和负责档案建立的人谈话之后,他又打电话告诉我那次经历实在够戗。“那人一副漫不经心的德行,”德鲁说,“仿佛那才杀了两个女人,切割了第三个的家伙,不值得他纡尊降贵似的。我看杀人越多的凶手,才越能博取他们的青睐。”

“说得通。”

“没错,不过对于后面的受害者可不是好消息。我想他们会宁愿警方早点将凶手缉拿归案,也不愿意让凶手有机会证实他有多么值得档案中心重视。他跟凯利说他们刚替西岸一个变态建立了非常完整的身世档案,那家伙小时候搜集的邮票,几岁做的第一次刺青,他们统统可以如数家珍,可是到现在还没逮到人,目前受害人数已到第四十二号了,另外还有四位疑似受害者。”

“难怪雷和他朋友是小巫见大巫。”

“他对频率也毫无兴趣。他说连环杀人犯通常活动极为频繁,也就是说作案间隔不会超过数个月。他说要么雷他们还没真的玩顺手,要么就是很少来探访纽约市,真正杀人地点其实在外地。”

“不对,”我说,“他们对纽约市了如指掌,不可能是在外地。”

“你为什么这么说?”

“嗯?”

“你怎么知道他们对纽约市了如指掌?”

因为他们让库利兄弟跑遍了布鲁克林,但我不能说。“他们使用两个外区墓园做弃尸地点,”我说,“还有森林公园。你说哪个外地人可能在列克星顿大道掳走一个女人,最后再把她丢在皇后区的墓园里?”

“任何人都可能,”他说,“只要那个女孩不是他想要的。让我想想他还说了些什么。他说这帮人可能刚过三十岁,可能小时候是受虐儿,还作了些非常空泛的描述,不过有一件事他说得我毛骨悚然。”

“什么事?”

“这个人在他那个部门里待了二十年,相当于部门元老,就要退休了。他说他很高兴。”

“因为他受够了?”

“不止是受够了。他说类似案件上升的频率简直骇人,而且根据统计曲线的走向,从现在到世纪末这段时间更有暴增的趋势。他称之为‘猎杀’,说现在这种事已经变成九十年代流行的休闲活动了。”

我刚戒的时候他们没这么做过,不过现在的戒酒协会的聚会通常都会邀请清醒日数少于九十天的新人来做自我介绍,报告天数。报天数时,大部分的聚会者都会给他们掌声。不过圣保罗的聚会却不然,因为以前有个会员连续两个月每天晚上都来参加,每次都说:“我叫凯文,我是个酒鬼,我恢复了一天了。昨晚我喝了酒,但今天我是清醒的!”大家对于为这句话鼓掌感到厌烦了,因此在接下来的正式会议中,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大家投票决定全面废除鼓掌一项。“我叫阿尔,”某人会说,“我恢复了十一天了。”“嘿,阿尔。”我们会说。

我从布鲁克林高地一路走到湾脊去跟凯南·库利拿开销费的那天是星期三,隔周的星期二我在八点半的聚会上听到房间后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我叫彼得,我是个酒鬼,也是毒虫,我恢复了两天。”

“嘿,彼得。”大家说。

本来我想在休息时间找他,可是坐在我旁边的女人跟我聊上了,等我转过头去找他时,他已经走了。聚会结束后我从旅馆里打电话找他,可是他没接电话,于是我打电话去他弟弟家。

“彼得是清醒的,”我说,“至少一个小时前是。我在聚会上看到他。”

“今天稍早的时候我跟他通过话,他说大部分的钱还在,而且车子也没事。我告诉他我一点都不在乎那笔钱或那辆车,我在乎的是他,他说他没事。你觉得他看起来如何?”

“我没看到他,只听到他发言,等我回头去找他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我只是想打电话告诉你他还活着。”

他说他很感谢我。隔了两个晚上,凯南打电话来说他就在楼下大厅。“我在旅馆前面双行停车1,”他说,“你吃了晚餐没有?下楼来吧,我们外头见。”

1指将车停于另一辆停靠在人行道边的车旁,常属违章停车。

上了车,他说:“你对曼哈顿比我熟,你想去哪里?挑个地方。”

我们去了第九大道上的巴黎绿餐厅。布赖斯直呼我的名字,给我们安排了一张靠窗的桌子,加里也在吧台后面夸张地对我挥手。凯南点了一杯葡萄酒,我叫了一瓶皮埃尔矿泉水。

“好地方。”他说。

点了餐之后,他说:“我不知道,老兄,我没有理由进城。我上了车,到处转,发觉没地方可去。以前我也常常这样,开车到处兜风,为石油危机和空气污染尽一份心力。你会不会这样?哦,怎么可能,你没有车。如果你想出城度个周末,你怎么办?”

“租一辆啊。”

“哦,当然,”他说,“我没想到。你常常出城吗?”

“天气好的时候经常会。我和我女朋友到纽约州北部,或去宾州玩。”

“哦,你有个女朋友啊?我正想问呢。你们俩在一起很久了吗?”

“不是很久。”

“她是做什么的,不介意我问吧?”

“她是搞艺术史的。”

“非常好,”他说,“一定很有意思。”

“似乎她觉得挺有意思的。”

“我是说她一定很有意思,是个有意思的人。”

“非常有意思。”我说。

那天晚上他看起来好多了,理了头发,刮了胡子,不过仍有种疲惫的神情,还隐藏着一股焦躁。

他说:“我不知道该拿自己怎么办。我坐在家里,都快疯了。我太太死了,我哥哥不知道在干什么,生意一塌糊涂,自己也不知所措。”

“你的生意怎么了?”

“或许什么也没有,也或许是大麻烦。上次出国的时候我谈了一笔交易,下个星期货就应该到了。”

“或许你不应该告诉我这些。”

“你尝过鸦片大麻没有?如果以前你只酗酒,可能就没尝过。”

“没有。”

“我就在等那玩意儿,在土耳其种的,转经塞浦路斯进来,至少他们是这样告诉我的。”

“问题出在哪里?”

“问题出在我应该抽身的。这笔交易里的人有些我根本不该信任,我介入的理由是最不应该的理由:我是因为没事干才去的。”

我说:“关于你太太的死,我可以替你工作,我可以不管你的谋生方式,甚至为你触犯几条法律。不过一旦牵涉到你的职业,我就不能替你工作了。”

“彼得说如果替我做事,会引诱他回去吸毒。这也是你拒绝的因素吗?”

“不是。”

“那个东西是你绝对不想碰的。”

“也许吧,是的。”

他想了一会儿,然后点点头。“我可以理解,”他说,“我也能尊重你的选择。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希望你能跟我合作,因为有你做后援,我可以放心。而且这种生意利润很高,你知道的。”

“当然。”

“可是很脏,对不对?我知道,我怎么会不知道?这是一个很脏的行业。”

“那就别做了。”

“我正在考虑。我从来没打算把它当成终身职业,总是想再做个两年,再做它个几笔,在国外再多存点钱。老生常谈,对不对?我真希望他们赶快让毒品合法化,让大家都好过些。”

“前一阵子刚有个警察这么说过。”

“绝对不可能的。或许也有可能。告诉你一件事,我肯定很赞成。”

“然后你要干什么呢?”

“卖别的东西啊。”他笑笑,“上次出国碰到一个家伙,跟我一样是黎巴嫩人,在巴黎的时候我一直跟他和他太太混在一起。‘凯南啊,’他说,‘你最好赶快退出这一行,它会杀死你的灵魂。’他要我跟他合伙。你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吗?他是军火商,天啊!他是卖武器的。‘老兄,’我说,‘我的买主只会用货自杀,你的顾客还会去杀别人。’‘那不一样他坚持,‘我只跟像样的人,有身份地位的人做交易。’然后他跟我讲了一大堆他认识的重要人物,中央情报局的,还有其他国家的国防部的。所以说,或许我会退出毒品交易,摇身变成响当当的死亡商人。你觉得这样是不是比较好呢?”

“难道那是你唯一的选择?”

“说真的吗?当然不是。我可以买卖任何东西,或许我老爸以前讲到腓尼基人做贸易时有点言过其实,不过你不能否认,全世界都有做贸易的黎巴嫩人。大学退学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国旅行,去拜访各家亲戚。整个地球到处都有黎巴嫩人,老兄。我有个叔叔跟婶婶住在尤卡坦,中南美洲到处都有我的表亲。我还去了非洲,我妈那边的亲戚住在一个叫多哥的国家。去之前我从来没听过那个国家。我的亲戚在多哥的首都洛美做黑市货币交易。他们在洛美市中心一幢建筑里租了一大间办公室,大厅里没有招牌,还得爬一屋楼梯,可是还挺公开的。每天人流不断,都拿着钱进来换钱,换美金、英镑、法郎、旅行支票。金子,他们还买卖金子,先用秤称,然后就算价钱。

“一整天,钞票就在他们的那张长桌子上推来推去,我简直不敢相信他们经手的钱有多少。那时候我还年轻,从来没看过大笔现钞,但那里的现钞是论吨的。每笔交易大概只赚个百分之一或百分之二,可是交易量惊人!

“他们住在城市边界上一个四周有围墙的大宅子里,因为仆人太多,所以房子一定要大。我只是个从伯根街出来的小鬼,从小就跟哥哥合用一个房间,我这位表亲居然家里每位成员都可以分到五个仆人,包括小孩。我没夸张。起先我觉得很不自在,觉得他们很浪费,后来他们解释给我听,如果你很富有,就有义务雇用很多人。你是在制造工作机会,为人民做点事。”

“‘留下来嘛。’他们对我说,想叫我加入。如果我不喜欢多哥,他们还有个姻亲在马里做同一行。‘不过多哥比较好。’他们说。”

“你现在还能去吗?”

“那是二十岁干的事,去一个新的国家,开始新生活。”

“你现在多大,三十二?”

“三十三,现在入门有点老了。”

“或许你不必从跑腿的干起。”

他耸耸肩。“妙的是弗朗辛和我还讨论过这件事。她不愿意,因为她怕黑人。在一个黑人国家里当少数的几个白人,她觉得很可怕,她说,万一他们决定夺权怎么办?我说,亲爱的,什么叫做夺权?本来就是他们的国家,他们是主人。不过一谈到这个话题,跟她就没理可讲。”他的声音突然变硬,“结果你看看带她上货车的是什么人,杀她的是什么人?白人!你怕一样东西怕了一辈子,结果却不小心栽在另一样东西手上。”他的眼睛盯住我的眼睛,“就好像他们不止杀了她而已,他们把她整个抹掉了,她不复存在。我看不见尸体,只看见身体各个部分、肉块。半夜三更我去我堂兄家的兽医院,把那堆肉块变成灰烬。她不见了,只留下我生活里的这个大洞,而我不知道该拿什么放进去。”

“别人都说时间能够治疗一切。”我说。

“我可以分点时间给他们,我的时间多得我不知道该怎么打发。我整天一个人待在家里,发现我居然会自言自语。还讲得很大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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