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市政厅隔壁那个街区一家名叫“坏玛丽”的酒吧和雷蒙德·格鲁利奥碰面,那儿有简便的午餐,进出的都是律师和政府官员,店里的招牌菜是牧羊人派,上头撒了英式奶酪,下头烤得焦黄。不过现在吃午餐还太早,店里空荡荡的,只有吧台坐了几个疲倦的人,可能是前一夜喝酒喝到现在的。
硬汉雷蒙德看起来也好像是前一夜没睡的样子。他一脸皱纹,眼睛下头有黑圈。我到的时候,他正坐在高脚凳上喝咖啡,我告诉侍者我要一杯眼他一样的。
“不,不一样。”格鲁利奥说,“他要的是普通咖啡,不要奶精和糖,对吧?”
“黑咖啡。”我附和道。
“我这杯也是个硬汉。”他说。侍者走了之后,他解释说他那杯是掺了酒的,我告诉他我猜得到。
“嗯,你脑袋转得很快。”他说,“我很少早上就喝酒,不过昨天一整夜可真难熬。总之,我好久没睡觉了,九点开庭后,还得过街去。我申请延期了,不过得出席去正式提出要求。他啜了口那杯加料的咖啡。“我喜欢直接喝到酒,”他说。“让你感觉一下禁酒时代会是个什么样子。我也喜欢在咖啡里掺一份酒,免得咖啡因弄得你很焦虑。”
“完全正确。”
“你以前这样喝过吗?”
“嗯,偶尔,”我说着,拿出那张画像的复印件递给他。他打开来,看了一眼,摇摇头,然后又折起来。我伸出一只手阻止他。
“天哪,”他说,“这张丑脸我看过太多次了,现在连做梦都会梦到。而且我发现我到处在找他,你懂我的意思吗?今天早上来这里的出租车上,我一直偷看司机,想看看会不会是他。刚刚我还又好好看了侍者一眼。”
“请再看一眼那张画像,一眼就行。”我建议。
“我能看出什么之前没看到的吗?”
“你以前认识这个人,”我说。
“我告诉过你他看起来很面熟,可是——”
“你三十年没见过他了。你认识他的时候,他才二十多岁。”
他计算着,皱起眉头。“他现在不是四十八岁吗?三十年前他应该是——”
“他谎报年龄,可能是为了与假身份证相符,不然就是因为怕去应征保安人员年纪太大。他一定少报了八九岁。反正他撒过更大的谎。”
“老天,我认识他,”他说,“我想起他的脸,想起他讲话的样子,几乎还能听到他的声音,提醒我一下好吗?”
“你知道他的名字。他是你们的会员之一。”
“我们的——”
“多年来,”我说,“你们全都以为他已经死了。”
“我的老天,”他说,“是他,对不对?”
“你告诉我吧,雷蒙德。”
“那是,”他说,“是塞佛伦斯。”
“来这儿之前,我还进行了一些事情。”我告诉他,“我到路易斯·希尔德布兰德的公寓,趁他离家去上班前跟他碰面,也去过埃弗里·戴维斯的办公室跟他谈过。他们都认出画像里面的人就是詹姆斯·塞佛伦斯。事实上戴维斯说,他想过凶手跟塞佛伦斯长得很像,本来想说些什么的,可是他知道塞佛伦斯已经死了。每个人都知道他死了,你更不例外,几年来你都在聚会上朗读过他的名字。”
“他没死?”
“我昨天去了一趟华盛顿,”我说,“去查他的名字,看有没有刻在越战纪念碑上。”
“结果没有?”
“对。”
“我不知道这是否证明了什么,马修。那个纪念碑上的名字不是很准确。有些人的名字被遗漏了,还有人没死,却发现自己的名字刻在碑上。说不定塞佛伦斯是被列为战地失踪人员,他被遗漏有太多可能的原因了。”
“他没当过兵。”我说。
“他没去过越南?”
“他没当过兵,就是这样。我去过后备军人行政处,找到一个认识五角大厦里头的人。他们彻底查过兵役记录。结果塞佛伦斯从来没在任何一个单位服役。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被征召过,或他有没有去报到。这些记录更难查,而且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没死在越南,好像也没死在别的地方。因为他还活着。”
“有可能。”
“埃弗里·戴维斯说,这就好像活到三十岁才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似的。”
“我明白他的意思。我跟塞佛伦斯一点也不熟,他很少开口。我一年见到他一次,几年后,他因为服役而没法出席年度晚餐。第二年还第三年,霍默就念了他的名字,从此我每年都会听到他的名字一次。”
“他是怎么进入俱乐部的?”
“不知道,要不是某人的朋友,就是霍默自己找上他的。路易斯或埃弗里——”
我摇摇头。“他们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坎宁安餐厅,他们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被挑上的。我不懂他如何假造自己的死亡,你们是怎么知道他的死讯的?”
“我想想,”他喝了一杯他的硬汉咖啡,“老天,那是很久以前了。我仿佛记得,霍默读了一封他写的信,解释说虽然身体穿上军服,但他的心与我们同在。还有,他希望能很快再见到我们,如果出了什么意外,他已经安排好尽快通知我们。”
“他骗了你们。”
“我想是。应该是一年之后,霍默就念了他和菲利普·卡利什的名字,解释说他几个月前收到一封电报。”
“谁发的?”
“我不认为他提过。当时我大概以为是陆军总部或者塞佛伦斯的亲戚发的。显然都不是,不管署名的是谁,那封电报根本就是塞佛伦斯自己发的。”
“没错。”
“当时他已经计划要杀掉我们了吗?”
“很难说。”
“为什么呢?看在老天的分上,我们对他做过些什么?”
“我不清楚,”我说,“你知道的,我见过他几次,我曾隔着桌子坐在他对面。”
“你提到过。”
“我也见过在世的会员,大部分都见过。总之,很难想象他和你们其他人坐在一起吃晚餐。我想正当你们都在努力工作、开创成功人生的同时,他却住在便宜的旅社、去小餐馆吃饭,而且做的工作都只能糊口而已。过去三十年你们走过截然不同的路,也造成了某些差异。可是我想,他一开始就跟你们很不一样。”
“嗯,要命,”他说,“有件事我很不愿意说,因为我曾认为他是我们之中光荣死亡的一位,但我现在可以说了,对不对?结果他是个失败者。”
“失败者。”
“他是个无名小卒,一个没用的人,那种不会奋力求成功的人。你说得没错,他跟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他不是属于那种跟我们同聚一堂的人。”
“或许他自己也明白了,”我说,“或许这激怒了他。”
他想推测塞佛伦斯的动机,以及他心里可能有的想法。他说,早些时候,他还不知道凶手是谁,也不知道凶手因何行凶之时,曾突发奇想,认为整个事情可能是某个色情狂的某种收集形式,因此被攻击的对象会固定集中于某类人,通常都是名人。“比方说那个一直闯到大卫·雷特曼1家里的女人,”他说,“或者那个杀了约翰·列侬的神经病。”
1大卫·雷特曼(davidletterman),美国著名谈话节目主持人。
“以后,”我说,“我们会有很多时间去弄清他的动机。”
“以后?”
“他被抓到以后,”我说,“我想现在越早确定这件事越好。雷蒙德,恐怕我已经做了所有能做的了。现在我准备把这个案子交给专业人士去办。”
“我从没把你当作业余人士。”
“如果要全面追捕逃犯,那我就是业余人士了。而只有全面通缉,才能尽快抓到他。警察追捕、小报炒作,再加上通缉令,他无路可逃。”
他盯着我。“那我们呢?”
“俱乐部的故事会曝光,”我说,“如果你指的是这个的话。但这是无法避免的。”
“是吗?”
“我看不出有什么避免的方法。”
他双手托着下巴。“假设他在纽约的话,”他说,“你有办法找到他吗?”
“不惊动警方?”
“不惊动警方和新闻媒体。”
“我没有他们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