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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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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街的长度只有两个街区。在布里克街往南一个街区处,由第七大道朝向西南斜伸出去,与巴洛街平行。第一个街区是的街道两旁都是三层楼高的红砖建筑,属于联邦政府机关。大部分都是住宅,但一楼有些是出租店面。有个橱窗挂着律师的招牌,下面还有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我也涉猎古董”,橱窗里是一些古董和文物。隔两户是一家健康食疗法餐厅,菜单上有豆腐、海藻,其他还有什么则没有提起。

经过贝德福德大道之后,就到了商业街的第二个街区,这儿的建筑风格更加多样。不同高度、形状、风格的建筑挤在一起,就像高峰时间地铁车厢里的拉环一样。而街道则好像对于这种风格的突变感到困惑似的,在街区尽头忽然向右急转弯接上巴洛街,在此戛然而止。

樱桃巷戏院就位于这个突然转向之前的街区中段,雷蒙德·格鲁利奥的房子有四层楼高,两扇窗户很宽,位于一排住宅的最尾端,另一头接着一排较宽矮的建筑。我爬上一段阶梯,门上有个狮头形状的铜门环,我正要去抓门环的时候,看到了门铃,于是把手移过去按了门铃,不知道有没有响,总之我没听到那扇厚重的门后没有任何声音。正打算回去敲门环的时候,门从里面打开了。是格鲁利奥本人。

他是个高个子,大约六英尺三三寸,瘦骨嶙峋。头发原本是黑的,如今已褪成铁灰色,而且长过衣领,肩膀上搭着一片卷发。时光就像漫画家的笔在他脸上留下痕迹,加长了他的鼻子,凸显了他的眉骨,让他的两颊更凹陷,下巴更突出。他打量着我,然后灿然一笑,好像看到我真的很高兴,好像有人对这个世界开了个超级大玩笑,而我们两人就身处这个笑话之中。

“马修·斯卡德,”他说,“欢迎,欢迎。我是雷蒙德·格鲁利奥。”

他让我进门,一面道歉着说家里很乱。其实对我来说还好,那种乱还不至于让人不舒服——嵌入式的书柜里书多得挤不下,都堆到地板上了,有扶手的单人沙发椅上放着一叠杂志,维多利亚式的沙发椅背上搭着一件西装外套,同一套的西装裤则穿在他身上。他上身穿着一件白衬衫,领口敞开,袖子卷了起来。脚上套了一双凉鞋,勃肯牌1的,看起来很怪,因为鞋子里头还穿着一双和那套黑色细条纹西装搭配的黑色袜子。

1德国著名休闲鞋品牌。

“我太太在萨格港1,”他解释说,“明天下午我要去跟她会合,然后星期一早上再赶回来出庭,除非我打电话告诉她我工作太多了忙不完。我有可能真的会打,赶出城去度周末,然后再赶回来,这样到底有什么意义?这样就算是休息吗?”

1sagharbor,美国纽约州东部一旅游景点。

“有些人一向如此。”

“有些人会去参加拉卡车比赛,”他说,“有些人会拉朋友参加安利的直销。有些人相信地球是个中空的球体,里面那层发展了一整套的文明。”他说着耸了耸肩。“有些人就是不断结婚。你结婚了吗,马修?”

“实质上结了。”

“实质上,我喜欢这个说法。我可以叫你马修吗?”我说没问题,“你叫我雷蒙德就行了。‘实质上’,我想意思就是住在一起吧?哦,你是个没执照的私家侦探,为什么不能当个没执照的配偶呢?我猜你之前结过婚。”

“没错,结过一次。”

“有孩子吗?”

“两个儿子。”

“我猜都长大了吧?”

“是的。”

“我结过三次婚,”他说,“跟三任太太都有孩子。我现在六十四岁了,可是有个女儿今年三月才满两岁,而她有个下个月就满四十岁的哥哥。他真差不多可以当这个小妹妹的祖父了。天哪,我有个三代同堂的家庭。”他摇摇头,一副苦恼的样子。“等到我八十岁,”他说,“还得付小孩的大学学费。”

“据说这样会让你保持年轻。”

“那是自我解嘲,”他说,“都忘了给你倒饮料了。你要喝什么?”

“无味苏打水就行了,谢谢。”

“毕雷1行吗?”

1法国南部产的一种冒泡的矿泉水。

我说很好。他在餐室的餐具架边倒饮料,两个玻璃杯都装了毕雷矿泉水,他自己那杯里加了爱尔兰威士忌。我认得那个酒瓶的形状,是詹姆森牌特级的。我认识的人里,唯一也喝这种酒的人是个职业罪犯,在地狱厨房1开了家酒馆。他喝的时候是不加苏打水的。格鲁利奥把饮料拿到前面房间来,腾出一张椅子给我,然后自己坐在沙发上,长长的腿撑着。“马修·斯卡德,”他说,“前几天我听到你名字的时候,觉得完全陌生。其实我很意外,我们过去几年所走的路居然没有交会过。”

1hell‘skitchen,指纽约曼哈顿的一个社区,包括第三十四和第五十七大街之间的地区,大致从第八大街到哈得孙河。

“事实上,”我说,“有的。”

“哦?别告诉我你当过我的证人。我总说我绝对不会忘掉任何一个有敌意的证人。”

“我从没被传唤去替你的案子作证。不过我曾在刑事法庭大楼和那附近几个餐厅见过你,里德街的罗吉尼餐厅,还有公园道的一个小法国餐馆,现在已经没了,我忘了店名。”

“我也忘了,不过我知道你说的那家。”

“还有,几年前,”我说,“在五十二街地狱厨房西边的一家夜间酒吧,你曾坐在我的邻桌。”

“哦,天哪,”他说,“就在一个爱尔兰实验剧场的楼上,两边都是烧毁的楼房,街对面是个布满瓦砾的空地。”

“就是那家。”

“老板是三兄弟,”他回忆着。“他们姓什么,我想说莫里森,不过不是。”

“莫里西。”

“就是莫里西!他们很野性,红色胡子留到胸膛,冰冷的蓝眼珠让你觉得随时都有死亡会发生。谣传他们跟爱尔兰共和军有关系。”

“大家都这么说。”

“莫里西。我这些年很少去那里,大概加起来最多两三次。我想,我每次在那里都是醉醺醺的。”

“嗯,我有一阵子常常泡在那里,”我说,“每个人到那里都是醉醺醺的。每个人都很规矩,莫里西三兄弟会看着,不过你四下里看看,也绝不会以为自己是在参加卫理公会的草坪宴会。”

“想必是二十年前了。”

“差不多。”

“当时你还是警察吗?”

“不是,不过刚辞职不久。我搬到那个区,就在附近的酒吧喝酒,现在大部分酒吧都不见了。到了半夜所有酒吧都已经打烊,我却还想喝酒时,莫里西永远敞开大门。”

“下班后去喝杯酒可以放松神经,”他说,“天哪,那阵子我喝得比现在凶。现在多喝两杯我就会想睡觉了,以前酒是我的燃料,喝下去可以支撑我整天整夜。”

“你就是在那里学会喝爱尔兰威士忌的?”

他摇头。“你知道那句形容成功的谚语吗,‘英国式穿着、犹太式思考’?哦,虽然不押韵,不过我要加上‘爱尔兰式饮酒’和‘意大利式食物’,这两个原则我是在格林尼治村学到的。我在白马酒吧和狮头酒吧,还有对街的蓝磨坊学会喝爱尔兰威士忌。你在第六分局的时候知道蓝磨坊吗?”

我点头。“食物不怎么样。”

“是不好,很差。蔬菜都是罐头的,而且都是那种有凹痕的烂罐头,不过他们的牛排价钱只有别处的一半,只要你的刀子够锋利,能切得动。”他笑了,“如果你想跟一群朋友喝到打烊时间,那真是个他妈的好地方。现在那里改名叫农庄,食物改善多了,可是你也别想进去安安静静喝一杯,因为你会连自己的说话声都听不到。那里的顾客全是我老婆那个年纪的,有的还更年轻,天哪,他们可真吵。”

“他们好像就喜欢那么吵。”我说。

“那些噪音一定对他们有种魔力,”他说,“可是我从来没搞懂是什么。我唯一的反应就是头痛。”

“我也一样。”

“听听,”他说,“我们简直是两个糟老头。你比我年轻多了,你五十五岁,对吧?”

“看来我脸上写着自己的年龄。”

他看着我的眼睛。“我研究过一些你的事情,”他说,“你应该不惊讶。我想你也做了同样的事。”

“你的信用评分相当好。”我说。

“哦,让我松了一口气。”

“还有,你是六十五岁。”

“我几分钟前说过,对不对?你可不是从我那份资料的标题下方看来的。”他往后靠,一只手伸长放在沙发的椅背上。“我是三十一俱乐部年纪最大的,当然除了霍默之外。霍默·钱普尼是建立我们这一章的人。”

“我知道。”

“当时我三十二岁,替法律救援会工作,正考虑要加入格林尼治村独立民主党员团,同时尝试打入政坛。麻烦的是,我发现那个改革民主党员团比民主党更可恶,老民主党团根本狗屁不通,不过至少他们有自知之明,而改革派人士则是一小撮伪善的狗屎。谁知道呢,如果我懂得跟着他们往上爬,我可能就会成为埃德·科赫1。”

1edkock,纽约市前市长。

“说不定。”

“弗兰克·迪乔里奥比我大十个月左右,我不太了解他,但是我喜欢他。很诚实可靠。你知道,他死了。”

“去年九月。”

“我在《纽约时报》看到了讣告。现在我看报纸,第一个看的就是讣告版。”

“我也一样。”

“我就是这样定义中年的,当你拿起早上的报纸首先是翻看讣告,那你就进入中年了。弗兰克突然死的时候,我心里告诉自己,哦,格鲁利奥,该你准备随时要走了。”他蹙起眉头,“好像下一个就会轮到我似的。结果没想到轮到的是艾伦·沃特森。很好的人,很正直,凶手刺死他只为了他的手表和皮夹。没想到福瑞斯特山会发生这种事情。”

“那一带的街头犯罪近来显然增多了。发现他的是一个私人保镖,有必要的话,你根本不会去雇保镖。”

“时间的征兆,”他说,“很快到处都看得见。”他往下看着手上那杯威士忌加苏打水。

“我接到了费利西亚·卡普打来的电话,”他说,“我不知道她是谁,她告诉我她是弗雷德·卡普的遗孀时,我还没明白过来,弗雷德·卡普?天哪,谁是弗雷德·卡普?是律师、黑帮混混,还是激进分子?别忘了,我只是每年跟他吃晚餐时碰一次面,三年前他从他办公室的窗子跳楼自杀后,我从此没再见过他。所以我还想了好一会儿,然后她继续说,有个侦探去找过她,这个小子告诉她说她丈夫可能根本不是自杀,而是被谋杀的。她在某个俱乐部的名单上看到我列在上头,她认得这个名字,所以就抱着希望打电话来,希望我能注意一下这件事。”

“接下来呢?”

“接下来我就努力隐藏自己的无知,当时我根本完全摸不着头脑,然后我告诉她,我会看看自己能查出些什么。当然我打了几个电话,然后对你有足够的了解之后,就打电话给你。”他露出迷人的微笑,“于是你就在这里了。”

“于是我就在这里了。”

“你的客户是谁?”

“我不能告诉你。”

“你不是律师。你没有保护消息的特权。”

“我们也不是在法庭上。”

“没错,当然不是。我必须假设你的客户是我们在世的会员之一,除非你是受雇于某个会员的遗孀或者其他人。”他说话的时候看着我的脸。“我不会泄漏出去的。”片刻后他说。

“我的客户或许愿意让你知道他是谁。但我必须先问过他。”

“‘他”,你用这个代名词,不太可能是寡妇。不过我想你说不定你很狡猾,马修,你是个狡猾的人吗?”

“基本上不是。”

“我怀疑。不过,反正一定是会员,对吧?还有谁会知道其他所有会员的名字呢。不过我猜有些人会跟自己的太太公开讨论俱乐部的事情。”他又笑,这个笑容淡多了。“应该说是我们的第一任太太,”他说,“就算你第一次离婚什么教训都没学到,至少也学会了谨慎。”

“谁雇用了我很重要吗?”

“或许不重要。我喜欢知道所有关于人的事情——陪审员、证人、对方律师。你知道,这是为了预习。法庭的戏剧性或许让我成为巡回演讲的热门人物,但我是靠开庭前的家庭作业赢得官司的。我喜欢打赢官司。”

他问我还要不要再加点毕雷,我说不用了。

他说:“马修,你觉得最有可能的,就是有个人正一步步要把我们全杀死吗?或者这也是机密?”

“这个俱乐部的很多人都死了。”

“我不需要一个侦探来告诉我这个。”

“有几桩谋杀,几桩自杀,还有几件意外可能是安排的。所以看起来不完全是巧合。”

“嗯。”

“但也有可能是巧合。凶手大概肯定是你们其中之一,可是没有动机、没有钱的诱因,至少据我所知没有。或者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

“没有,”他说,“早些年我们谈过,要买箱不错的波尔多葡萄酒,留给最后在世的人喝。后来我们认定不管是谁最晚死,都老得无法享受这箱好酒了。此外,这样好像不太适当,甚至是轻浮。”

“所以凶手一定是疯了,”我说,“而且不是突发性的疯狂,因为他持续了很多年,一定是长期发疯。可是你们十四个人看起来都神智很清楚,生活也非常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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