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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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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不是你的战场了。”

“是的,这不是。”

“你不会参与的,对吧?”

我摇摇头,“他是我的朋友,”我说,“你喜欢讲人的前世和佛家那些因果轮回之说,我不知道自己相信多少,但我也不排除是这样,米克和我有某种极深沉的牵连,这是很肯定的。”

“但你们活在不同世界。”

“完全不同,他是个职业性罪犯,我指的是他日常的所作所为,我呢,虽然说不上死后会成为圣徒,但基本上,我们两人是分别站在法律相对立的两边。”我想过这些。“我这么说是假设法律只有泾渭分明的两边,我不确定是不是真的这样。上个月我帮雷·格鲁利奥办的案子,目的就是让他的当事人能无罪开释,然而我清清楚楚地知道,那个混蛋绝对是罪有应得。因此,在某些特殊的案子里,我的工作是看看正义有没有机会得到实践,我当警察时,我做伪证的次数多得自己都记不清了,我作证让其被定罪的人,有些的确是干了他们被控诉的事,也有些干的事,我们根本无法用法律来制裁他,我从未害过一个无辜的人或他妈的让一个不该蹲监狱的人被关,但我用谎话送他进去,这样我该算站法律的哪一边?”

“真是辩证深刻。”

“是啊,我是老苏格拉底。不,不会的,我不会介入米克的个人麻烦,他得自己去处理,我想他能处理得了,不管这是什么一种样的麻烦。”

“我希望这样,”她说,“但我还是很高兴你能置身于这件事之外。”

这是星期二的事。我们回到家时看到tj留的口讯,但时间实在太晚,我只能等第二天早上才回电话。tj在电话中告诉我,他和名单中每个人联络过,包括那两个没留电话的。

“电脑让你长了全世界最长的手臂,”他说,“你好像变成塑料人1,你可以就坐在这里,把手伸到别人的口袋里,可如果口袋是空的那也是白搭。”

1一个卡通形象,由于被酸液浸泡,可以随意改变自己身体的分子结构和形状。

也就是说,他的查询结果是没有结果,名单中只有一个人在事发当天去了e—z库房,她印象中没看到或者听到什么特别的,更不要说产生怀疑。若说那里真有人开了辆满满一卡车的酒,她没注意到;如果说那里响过枪声,或其他随便什么异常的声音,她也没听到。

我打电话到葛洛根给米克,留了口信要他回,又试了他另外几个电话,还是没人接。他在市里有好几处公寓,想睡觉或自己一人喝酒不愁没处去。我去过其中一处。那是内林附近一幢战后老建筑里的单室套公寓。里面的家具少得不能再少,只有一个柜子,里面放了两件换洗衣服;一台有兔耳式天线的小电视机,厨房架上有两瓶詹森牌威士忌,最重要的的,租约上写着别人的名字。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花工夫试打每个电话,最终放弃挂上电话时,我也不怎么在意没找到他。说真的,所有我得报告的就是没有报告,因此,半点都不急,我能等。

我戒了酒并开始出席匿名戒酒聚会,听很多人讲过很多他们如何保持清醒的方法。最终来说,我发现并无通则可循——某方面很像是生命本身——你要采用什么方式,完全看你自己。

一开始我远离酒吧,但和米克结识之后,我发现自己偶尔会在他店里和他坐上一整夜,喝可乐或咖啡,看着他一杯一杯灌他的十二年爱尔兰威士忌。这样的经历一般来说不值得肯定——我当然也不推荐别人采用——但到目前为止,我并不感觉有何危险,或哪里不恰当。

聚会里的智慧之言,某些我遵行不悖,某些我则没有当真。关于戒酒十二步骤,我曾花了相当的心思在上面,然而我不得承认,近些年来它们很少在我意识里占醒目的位置。与此同时,不管是祷告或是冥想都让自己感觉非常好。

但无论如何,有两件事我一直信守着。每一天,我都没再喝一杯酒;以及这么多年了,我仍持续参加聚会。

我不像以前去得那么频繁。一开始,我的确他妈的等于生活在聚会里。然后有一阵子,我开始想,我是否滥用了基本权力,去得太频繁了,从而占用了别人也需要的椅子。我问吉姆·费伯——这是在我请他担任我辅导员之前——他要我不必担忧。

那些日子里,我很少一整星期不参加一次以上的聚会,我估计正常情况下约两到三次,其中最常出席的是——除非我周末出城,要不然我几乎没误过——每个星期五我们这一组的聚会,地点是阿波斯托的圣保罗教堂,在第九大道和六十街交会口,离我住处三个街区。在过去喝酒的日子里,我到这间教堂点蜡烛,并寻求慰藉似地把钱默默塞入救济箱中。戒酒之后,我改坐地下室的折叠椅子上,饮用保丽龙杯里的神圣咖啡,然后扔一块钱到篮子里。

开始的那段日子,聚会里听到的种种我多半不信,虽说这些故事本身已经很不寻常了,但对我而言,更难以相信的在于,这些人每天晚上自愿上台发言,把自己最隐私的秘密讲给满屋子的陌生人听,然而,最不可置信的还在后头,几个月以后我发现我也一样开始表白,从此接受别人这些私密心事就非常自然了。于是我不再去细究这些故事的真假,只是单纯地被它们感动,我也一直乐于听到更多的故事。

聚会结束我和吉姆·费伯到火焰餐厅喝咖啡,这些年来他始终担任我的辅导员,我们也一直保持着每星期天一起吃晚餐的惯例。当然偶尔会因为他或我有事而不得不取消,不过总的来说我们见面的次数还是远远超过取消的,地点是附近一家中国餐馆。谈话便从酸辣汤开始,一直到最后的幸运饼干。最近几次我们讨论他的困扰比较多一些——他的婚姻生活一直起起伏伏,还有他的印刷生意几年前几乎倒闭。就算我们成功解决了彼此的难题,这个世界也总是有新的麻烦让我们讨论。

我们喝完咖啡,各自付了账。“走吧。”他说,“我陪你走回去。”

“我还不回家。”我说,“不过我去的地方也正好顺路,我得去报个信,你不会喜欢到那里去的。”

“是酒馆吧,我猜。”

“葛洛根。我替巴卢跑了一整天,现在得过去一趟,把我调查结果告诉他。”

“就是你稍早时候说的那件事?”

聚会中,偶尔我会有限度地谈到自己的困境,今晚我也提了一下手中这件案子带给我的困扰,只是所有细节部分完全隐去。

“在你还不知道事情究竟如何时,”我告诉吉姆,“实在很难作出正确的抉择。”

“这一点那些宗教狂热者就比我们厉害,”他说,“他们总是知道。”

“只能说不如他们了。”

“是啊,”他说,“而且差距似乎越来越大。每一年,我都会有几样弄不明白的事物,最后我做了个结论,人真正成熟的标示是,你不确定的事物越来越多。”

“如此说来我八成已经长成了,”我说,“时候也该到了。我们这星期日照常吗?”

他说照常。走到五十七街拐角处,我们握手互道晚安,他往右转,我过马路,一开始我无意识的自动朝凡登大厦入口走进去,猛然想起,才抽回脚步继续前行。我非常疲惫,其实大可打电话联络巴卢,把该告诉他的事用电话讲给他听。

然而我还是按原计划,绕过我住的大楼,径直往第九大道走。我又走了三个街区,经过埃莱娜的店,然后等绿灯过街到第九大道西侧,又走了一个街区,就在我一脚踩下五十三街人行道边时,一名矮而壮、满头黑发紧黏着脑袋的男子忽地窜到我面前来,拿着一把枪在我脸前舞挥着。

我的第一反应是生气。这家伙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怎么他接近我时我会一点知觉也没有?这些时候犯罪率是降低了些,街上也感觉安全不少,但你还是得保持警觉,我这辈子无时不保持警觉,这会儿是怎么了?

“斯卡德。”他开口。

我听他叫我名字,感觉好些。最起码我不是那种莫名其妙的倒霉鬼,因自己一时糊涂沦为抢匪的俎上肉。这是让人安心了一点,但改善不了眼前的局面。

“到这边来。”他说,用枪比了比方向。我们过了人行道,走到街边的阴影下。他站我面前,手枪片刻不离我脸部,此时第二个人出现在我背后,正背后,因为我看不到他,但我清楚感觉到他的存在,还闻到他混着啤酒和烟草的呼吸气味。

“你最好别再到新泽西那个库房里问东问西。”

“好的。”

“啊?”

“我说的是。你要我别插手此事,我也乐意退出,没问题。”

“你这是识时务?”

“我这是想活活好着,”我说,“而且省得我们两边头痛,尤其是我。我接了个工作,查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我正要去告诉那个人,要他另请高明。我是个结了婚的人,不再年轻好胜了,一时意气不适合我。”

他鼻孔掀动着,眉毛挑高成弓形,“他们说你是个硬骨头。”

“几年前是。等你到我这把年纪,你看看到时候自己有多硬、有多难缠。”

“你真打算把这档子事全忘了吗?新泽西,一箱一箱的酒,那两名爱尔兰佬?”

“哪两名爱尔兰佬?”

他瞪着我。

我说,“你看,我这不全忘了吗。”

他死死地看了我一眼,我看得出他表情中的失望之色。“好吧,”他说,“看来说服你比原先想象的容易,但该做的还是得做,”我应该听得懂他的话,我背后那人架起我双臂并且紧紧夹住时,我更知道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我前面那家伙把枪插回皮带,右手紧握成拳。

“大可不必如此。”我告诉他。

“当保证金吧。”

他准确地击中我腹部腰带处,用了相当的力气。我有充分时间凝起腹肌,这帮我顶住一部分力量,但他这拳很漂亮,肩膀又跟着上来。

“抱歉了,”他说,“再打两下,嗯?”

去他的,我才不要再挨两下。我准备反击,把整个动作先在心里模拟一遍,趁他拳头往后拉的空当,我抬起一条腿,用尽全力往架着我的混蛋脚背猛踹下去,我感觉出骨头碎裂的咔嚓声,他惨叫一声,松了手,我立刻倾身向前,顺势一记快速右拳跟过去,这一拳擦中另外那个混蛋的脸颊。

我想,在对手有能力反击时,这家伙压根不想以拳技一较高低,他往后退,想抽出插在皮袋上的枪,我毫不放松地跟上前,先出一记右拳,然后瞄准他肋骨右下方,把全身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在一记左钩拳挥出去。

我击中了我瞄准的地方,这一拳的效果也和我想象的一样。我看过太多拳手,只要肝脏处中一拳,人就整个不支地垮了不来。我的力道当然没职业拳手重,但我也没带拳套作缓冲。他像膝盖以下忽然被切断似的栽倒下来,在人行道上打滚,抱着自己身子呻吟着。

枪也掉落在人行道上,我抓起来,一转身,正好来得及对付另一个,也就是脚被我踹伤那个。这家伙拼命般地冲过来,一见我手上有枪,又停住了。

“动手啊,”我说,“来啊,动手啊,你他妈等什么!”

他的脸藏在阴影里,我看不出什么表情。他盯住我看,盘算着如何是好,我手指头紧扣住扳机,他大概注意到了,更可能这个发现帮他做了决定。他开始后退,退到阴影的更深处,然后不声不响绕过街角,跑了。按理说这家伙该有点行动不便,因为我伤他的脚伤得不轻,但他还是很迅速。这家伙穿着球鞋,我注意到了,我则穿着寻常的皮鞋,不大可能追得上,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这样皮鞋对球鞋,我那一脚可能踹不开他的挟持。

这时另外一个家伙,就是头发像黏在头皮上那个,仍躺地上不住地呻吟,我用枪指着他,这把枪握在手上比它瞄住我脑袋时感觉小多了。我刚刚挨他那一拳时,恰巧一缩肚子柔软的部位,让我的皮带挡掉了一些力量,只是我腹部已不再结实了,明天早晨醒来一定比现在难受十倍。

他其实大可不必出手的,这个混蛋。

我怒火往上冒,俯身瞪着他,发现他也正看着我,我一抬脚就往他脑袋踢过去,踢他该死的脑袋,这混蛋。

但我克制住自己,放下脚来,我没踢下去。

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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