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晚上我正喝着咖啡看电视,手机响了起来。
“我觉得自己真像个他妈的间谍,”露易丝说,“我现在在餐厅的女厕所里。我们差不多要回我家了。你有我家地址吗?”
我说有。
“这件事真是太诡异了。我要带他回家跟他上床,同时你要躲在外头等着跟踪他回家。告诉我这不算太诡异吧。”
“如果你希望我不——”
“不,这么做很合理,只是诡异透顶。如果他真是自己所说的那个人,那么他永远不必知道这件事。如果他不是,那我就必须知道这回事。”
我问他是否可能在她家过夜。
“如果是,那就是破天荒头一遭了。他通常会过来待三四个小时,不过今天我们吃过晚饭了,平常不会的,所以我们会很晚才开始。现在几点,八点半吗?不,快九点了。我猜他不会待到十一点半以后。”
我问他身上穿什么,以确定不会跟错人。牛仔裤和一件海军蓝的马球衫,她说。我建议她等他一离开公寓,可以把电灯迅速开关五六次,她说这个点子真棒,不过她住的那户在大楼的后方,所以我从街上根本看不到。
“不过我无论如何还是会照办,”她说,“因为这好像玛塔·哈莉1那种很酷的超级女间谍会做的事。嘿,慢着。你不是会带着手机吗?所以他离开时我打个电话给你不就得了?然后我还是会开关灯,只是为了好玩。”
1玛塔·哈莉(matahari,1876-1917),生于荷兰,一九〇五年赴巴黎成为知名舞女,据信她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为德军搜集情报,一九一七年被法国逮捕,以间谍罪处死。
她估计得差不多。我的手机在十一点四十分响起。
“我是玛塔·哈莉,”她说,“就交给你了。我得告诉你,晚餐很好,但甜点更棒。拜托你帮个忙好吗?明天打电话,告诉我他是大卫·汤普森,而且是单身,他唯一瞒着我的秘密是他非常有钱。”
我告诉她我会尽力而为,然后挂了电话,接着看到门打开,他走了出来。或许不用打这个电话我也猜得出是他。他穿着牛仔裤和深色马球衫,我看过的那张照片跟他本人很像。
如果你有一整队人马去跟踪某个人,那事情就会很复杂,半打人在车上,另外半打走路。但我只有tj做伴,另外还有个名叫利奥的开出租车的收了我五十元,答应当我两个小时的专属司机。
露易丝住在百老汇大道和西端大道之间的西七十八街,是上城的一幢褐石建筑。就像大部分单数号码的街道一样,八十七街是往西的单行道。如果大卫·汤普森住在奇普斯湾或那附近,他或许会搭出租车回家,而且或许会走到百老汇大道上叫车。如果他想搭车到其他地方也是如此。而如果他想乘地铁,他会走到八十六街和百老汇大道交叉口的那个车站,所以他还是会走到百老汇大道,跟车行的方向相反。
我们依此安排对策。tj和我会站在露易丝那幢公寓正对面的大楼门口,利奥的车则停在百老汇大道上一个消防栓旁边。如果有警察来赶他,他就会在那个街区绕一圈,不过这个时间不太可能。如果有警察来问,他只要说他在等客人就行了。
汤普森离开那幢大楼后,我们就打算跟踪他走到百老汇大道,然后上利奥的车,跟踪他搭乘的出租车。如果他走到八十六街搭地铁,tj会跟在他后面到的地铁站。他会设法跟我用手机联系,我则乘出租车设法在他和汤普森下车时赶到场。
汤普森走出门,下了门口的台阶,看看手表,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一开始没人接,然后有人接了,或是转接到语音信箱,因为他起劲地谈了一两分钟才按钮断线。他拿着手机看了一下,然后收起来,拿出一根香烟点燃,吐出一缕烟雾,开始往前走,不过不是往百老汇大道,而是朝反方向的西端大道。
妈的。
“b计划。”我说,跟在汤普森后面走,而tj则拔腿跑到百老汇大道的街口,转弯去利奥正在等的地方,利奥原来正把早版的《每日新闻报》摊在方向盘上看。但tj上车之前,他已经发动引擎。纽约的交通规则是遇红灯一律不准右转,因为交通实在太混乱了,要是允许右转会更糟。不过脱口秀主持人大卫·雷特曼有一次指出纽约人只把交通规则当成参考而已,而且利奥觉得成人应该能够运用自己的判断力。他绕过街角,在街区中段接我上车。
我上了后座,利奥开到街口碰上红灯停下。汤普森走到街角时,可能站到人行道边缘招一辆往南的出租车,也可能步行往南穿过八十七街,或者等绿灯亮时穿越西端大道,往河滨道走。
如果他选了上述三种可能性中的任何一种,我们跟踪他就不会有问题,偏偏他右转,朝上城方向走。利奥可能会愿意再碰一次运气,来个红灯右转,可是他之前没转到右线道,而且这是一条单行线,所以实在没办法右转。
“狗娘养的!”他气冲冲地说。
“开到河滨道,从八十八街绕回来,”我说着,打开车门下车,“我会设法盯住他。”
等我赶过去,他已经在我前头领先有半个街区,这应该不是问题,可是他在八十八街右转,我就看不见他了。我加快脚步来到他刚刚转弯的街角,发现他不见了。
利奥载我们回到第九大道和五十七街交口,不肯收任何钱。“我还以为会有一场冒险,”他说,“‘跟踪那辆出租车!’我还以为可以表演一下我的驾驶技术,跟踪那个王八蛋穿越布鲁克林,到那些连熟知纽约的《每日新闻报》专栏作家彼得·汉米尔都会迷路的角落。结果我竟然只是开车绕了那个他妈的街区一圈而已。”
“我把人跟丢不是你的错。”
“的确,都是他的错,因为结果证明他是个滑头的混蛋。你把钱收起来,马修。下回再打电话给我,我们玩得开心点,到时候你可以付我双倍。不过这次免费。”
他在晨星餐厅门口放我们下车,不过我和tj都不想进去。我们过街到凡登大厦,上楼回家。埃莱娜正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莫妮卡推荐她看的小说,说绝对能让人获得有罪恶感的快乐。“她说这本书等于一部哭湿三条手帕的电影,”埃莱娜说,“我承认她说得没错。怎么了?”
“那家伙绕过街角把我们甩掉了。”我说。
“这狗娘养的胆子真大。你们要吃点什么吗?”
“我真希望这一夜可以从头来一遍,”我说,“不过很难。我不想再喝咖啡了。我什么都不想要。tj你呢?”
“我喝可乐吧。”他说,然后自己去拿。
我跟着他到厨房,两人一起坐在那里,想弄清刚才在西八十几街那边到底是怎么回事。“看起来好像是他耍了我们一场,”他说,“可是他的行动看起来不太像。”
“我不明白的是,”我说,“他怎么就这样消失了。”
“他走在路上,用魔术把自己变了成一家杂货店。”
“真的就像这样,对吧?他转弯时离我没多远。一百英尺?不会太远,而且我应该把距离缩得更短了,他一转弯我就看不见了,于是就加紧脚步追上去。我到了转角,却发现他不见了。”
“就算他转过弯就开始叫车,但你马上就会到那个转角,应该可以看到他了。”
“我本来以为是这样。”
“除非他走进那幢大楼。”
“转角那幢公寓?我也想到过。靠街上的那扇门没上锁,任何人都可以进入前厅。然后你就得有钥匙,或者谁按键开了里面那扇门让你进去。我往前厅里看过,没看到他,不过我不是马上就看的,是在街上找了一阵子后才去看的。你知道,他没往百老汇大道走,而是走到西端大道,这好像很奇怪,但如果他住在那里——”
“那他只是回家罢了。”
“一个男人住得离一个女人很近,却告诉她说自己住在几英里之外的东三十几街。”
“也许他不希望她每隔一天就跑来借一罐糖。”
“比较可能是借一包香烟。不过我的确可以理解。你在网络上交到一个女朋友,希望她不是住在遥远的布鲁克林或皇后区,免得要搭地铁、换巴士才能去到那里,可是接下来你又发现她就住在附近,于是你明白,原来住得太近也不是好事。”
“不知道,”他说,“她如果在附近看到他,不是会认出来吗?”
“照理说是这样。纽约人可能不认识隔壁的邻居,但通常见到会认得脸。另外别忘了一件事,他打过一个电话。”
“就在他点烟抽之前。”
先前埃莱娜也进来厨房泡茶。“他是打给他太太,”她说,“看是不是该买一夸脱牛奶回家。”
“或是一罐糖,”我说,“或一条万宝路烟。如果他已婚,会找个住在附近的女朋友吗?”
“除非他真的很想死,”她说,“他是跟谁在通电话,男的还是女的?”
“我们听不到他讲话。”我说。
“从他的肢体语言看不出来吗?在电话那头的是个男人或女人?”
“看不出来。”
“tj呢?”
“如果要我猜,我会说是个女人。”
“是吗?”我说,“为什么?”
“不知道。”
“他才刚跟一个女人约会过,”我说,“而且根据露易丝的说法,他表现得非常好。如果他不是打电话给他太太说他得留在办公室加班到很晚——”
“不可能,”tj说,“如果他家步行五分钟就能到的话。他直接回家不就得了。”
“你说得没错。所以他不是打给他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