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伦德尔小姐,4月4日晚上,你喝了多少酒?”
我想把棘手的问题摆在前头。
她回答时往陪审团的方向靠了靠,仿佛是在聊他们之间的私事。
“上台之前,经理拿了一瓶香槟来更衣室给大伙儿喝,所以我喝了大概──一杯吧?”
“你说你跟斗殴中的两人相隔约莫20米,实际上的距离有可能是24、27或30米吗?”
“不,没有那么远。我敢说最多就24米。”
“西洛可俱乐部是不是跟城里那区大部分的夜店一样──灯光明亮、照明充足呢?”
她笑出声来,用手掩着嘴,对陪审团眨动睫毛。
“不,当然不是,那边很暗。”
“但你身上的打光很亮。你是他们的明星之一,身上可能有两三盏聚光灯吧?”
“其实是四盏。不,等等──对,我想是四盏。”
“西洛可俱乐部可以容纳多少人,两三千人?”
“4月4日是周五晚上,所以店里挤满了人。对,我想可能轻轻松松就有两千人吧,但也只能就我看到的说。我刚刚讲了,是相机的闪光灯引起我注意,让我看到那个人,也就是被告,在攻击杰拉多先生。我清楚地看到了他。”
她受过很好的训练,知道要如何利用每个可能的机会明确强调她认出被告。
“那么,让我整理一下。你摄取了酒精,上完班后想必相当疲劳,又有四盏明亮的大聚光灯打在你脸上。此时的你,隔着24米的距离,在两千个人当中,清楚地看见了被告?”
妮基·布伦德尔松开交叠的双腿,又叠了起来,在几秒之间迅速眨了几下眼,看着陪审团说:“是的。”
几位陪审员往后靠,双臂环胸。他们开始怀疑自己对妮基·布伦德尔的第一印象了。
“你在第一时间对那场斗殴没有多想,是在报上刊出杰拉多先生的照片、你读到报道之后才联络警方。你的证词是这样说的,对吗?”
“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