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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五日,星期二早上八点半,斯凯思在约克火车站开始了他的监视。前一天晚上,他抵达约克,在火车站附近一家不起眼的商业旅馆里住了一夜。他不想参观大教堂,也不想沿城墙内的鹅卵石路散步,所以投宿任何一个城市对他来说都没有区别。这个城市中的一切都无法令他忘却自己的任务。斯凯思轻装简行,帆布背包里除了鞘刀、卷起来的塑料雨衣、双筒望远镜和一副薄手套之外,多了一套睡衣和盥洗袋。他总随身带着刀和其他行凶工具,并不是说他打算在去往伦敦的旅途中对她下手,拥挤的火车上很难找到行凶的机会,他只是认为有必要随身带着刀。对他而言,那已经不是令人着迷或者恐惧的物件,而是自我力量的延伸,只有紧握刀柄,他才感觉自己是完整的。甚至到了晚上,肩上没有背包,手指无法悄悄探进包里摩挲刀鞘,他总感觉失去了什么似的。
约克火车站的格局十分便于监视,从站外大厅沿着一条拱形长廊一路走到中央大厅。右手边是女性候车室。他站在门外,瞥见里面摆着一张厚重的红木桌子,桌腿雕着精致的花纹,一张凹凸不平的长沙发,墙边靠着一排雕花椅子。未点燃的煤气取暖炉上方挂着一幅不伦不类的现代版画,看起来仿佛一排摊开晾晒的渔网。空荡荡的候车室里只有一位上了年纪的妇人蜷缩在一堆鼓鼓囊囊的行李中睡觉。车站大厅只有一个入口,指示牌显示开往伦敦的火车从八号站台驶发。沿华丽的浅灰色雕花柱向上望,巨大的拱形屋顶映入眼帘。清晨的车站弥漫着清新的空气和咖啡的香气。诡异的寂静笼罩着车站,静候着通勤人潮和第一波闹哄哄的旅客。斯凯思明白,这么早独自一人待在这儿会惹人怀疑,不过他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没有比火车站更公共化的地方了,没有人会找他麻烦,即使真有人怀疑,他可以谎称在等伦敦来的朋友。
书报摊开门了,他买了一份《每日电讯报》。手里有份报纸方便他看见目标时迅速地遮住脸。然后,他坐在长凳上开始等待。他从不怀疑伊莱·沃特金的信用,也没怀疑过今天早晨是她释放的日子。不过,他不由得担心自己会不会认不出她,近十年的牢狱生活或许彻底地改变了她,又或者她狡猾地从他的眼皮子底下溜过去。他翻出钱包里那张审判时他从当地报纸上剪下来的照片。照片出自一位商业摄影师之手,她和丈夫看起来正沿着绍森德散步,两个年轻人在阳光下手拉手,开心地笑着。记者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搞到了这张照片。照片看不出任何信息,当他把照片贴近眼前时,照片中的脸分解成千篇一律的小颗粒,根本不像他最后一次在法院看到的那个女人。
长达三个星期的审判过程中,他每天都独自坐在那里,熬到最后一天时,一切在他眼里都变得不真实。他仿佛活在一个梦幻的世界中,被幽禁在整洁、森严的法庭里,截然不同的逻辑和价值观取代了平常的生活习俗,处于超现实主义的边缘,而那些法官是唯一的现实。其他人不过是些演员,只有那些身披长袍、头戴假发来回走动的人清楚自己的角色,侃侃而谈。两名被告并排坐在被告席上,间隔很远,互相不看对方,就连眼珠都不转一下。如果二人伸一下胳膊,他们的手指或许能触碰到对方,但是他们谁都没有动。脚本中没有提到触摸这个动作。朱莉刚刚遇害的那几天,仇恨像火一样灼烧他的心,驱使他跑到偏远的街道,他茫然地迈着绝望的步子漫无目的地走着,克制自己一头撞向整洁的城墙,或者像条狗般咆哮着要报仇;当他看着他们面如死灰的脸时,这一切都消失了,因为你如何恨一个不存在的人?他们只是客串角色,被选出来坐在被告席上好让这出戏继续下去的小人物。他们本该是最重要的演员,现在却无所事事,不受重视。他们看起来稀松平常,然而从某种可怕的角度看,又不普通;他们不仅是丢掉灵魂的肉体,如果被刺上一刀,恐怕也不会流血。陪审团成员似乎不敢看他们的眼睛。法官也无视他们的存在。斯凯思感觉即便少了他们,这出沉闷、散漫的戏也能继续演下去。
法庭里坐满了人,空气却没有变得污浊。审判无休止地拖延,以便演员从容不迫地说完指定的台词。控方律师冷静地陈述,语速配合法官记录的速度。偶尔没有人说话,或者戴着假发的律师突然直起身子望向法官,又或者法官沉浸于遐想中时,审讯便会一度陷入中断。待这个瞬间过去,法官手中的钢笔再次移动,辩护律师继续冗长的陈述。法庭的气氛难以察觉地缓和下来。
其中一位女陪审员令斯凯思难以移开眼睛。在那之后,无论他什么时候回想起那次审讯,脑海中总浮现出她的脸。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已经逐渐淡忘了被告和法官,但是那位女陪审员的样貌却越来越清晰。她身材矮胖,戴着一副饰有人造钻石的眼镜,身穿红黄绿相间的三色格子披风,灰白的卷发搭配一顶与之相称的帽子。帽檐刚好遮住她吓人的眉毛,帽顶缀了个红毛线制成的绒球。像其他陪审员一样,整个审讯期间她正襟危坐,面色铁青地顶着一顶滑稽的帽子,仿佛机器人一样面无表情地转过头,看向说话的人。
两个被告由同一位辩护律师代为申辩,他试图用平静而理性的声音让陪审团相信,此案的性质属于性侵犯和过失杀人。公布裁决时,法庭的气氛既没有沸腾,也没有如释重负之感。法官宣布了两个无期徒刑的判决,照例说明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判决。他不紧不慢地站起身,其他法务人员也随之起立。旁听者们推推搡搡地走出旁听席,不时回头张望,仿佛不愿意相信这出戏已经结束。律师们一边往公文包里塞文件和资料,一边商量着什么。书记员们在法庭中奔忙,思绪已经被下一起案件占据。审判仿佛一次教区委员会会议一样结束了,平淡无奇。曾几何时,法官宣判时会戴黑色的法官帽,不是真正的帽子,而是一小块黑色的方巾,由书记员放在法官的假发上。从前宣判死刑时,总有身穿长袍的牧师高呼“阿门”。他认为有必要保持这种戏剧性的结尾,庆祝正义获得了伸张,罪犯得到了惩罚。应当留下值得纪念的言行,应当安排更相称的仪式,而不只是陪审团主席在面对书记员的两个问题时毫无感情地回答“有罪”两个字,或者法官宣读判决时公事公办的腔调。有那么一瞬间,他险些跳起来大喊,还没结束,不能就这样结束。在他看来,这场审判更像是一种安抚仪式,而不是司法程序,除了他以外的参与者都获得了教育或者开释。在他们看来一切结束了。对于陪审团和法官而言一切结束了。对于朱莉而言一切结束了。但是对于他和梅维斯而言,一切才刚刚开始。
火车站的时钟急速地转动。十一点左右,口干舌燥的斯凯思想去小卖部买杯咖啡和小圆面包,但是他又怕离开座位后看不见入口的情况。然而就在这时,十一点二十分,他终于看见了目标,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担心会不认识她。斯凯思一眼就认出了对方,因为过于震惊,他下意识地扭过身,甚至害怕站在候车大厅另一边的她察觉出他汹涌的存在感。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近在咫尺的她竟然对相认瞬间的震惊毫无知觉。即使爱情也不会如此迫切地期待回应。斯凯思见她拎着一只小箱子,除此之外的一切他都不甚在意,眼里只有她的脸。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仿佛再次回到了那个法庭,眼睛一眨不眨地紧盯着被告席,然而眼下,他却萌生出一种当时没有的可怕念头:他永远无法摆脱她,反之亦然。他们俩都是受害者。他走到火车站书报摊的书架后面,像个突然抽筋的男人般弯下腰,紧搂住帆布背包,好像弯曲的胳膊能捂住刀,不被人发现似的。他突然发现一个拎公文包的男人关切地看了他一眼。于是,他直起身,强迫自己再次看向那个女凶手。这时,他注意到那个女孩。关于玛丽·达克顿,他无所不知。这个女孩跟她有血缘关系。不难推测,这个女孩太年轻,不可能是她的妹妹,也不可能是她的侄女,甚至不需要强调那张更年轻、更神采飞扬的面孔遗传自女凶手的特征,他完全能够确定这个女孩是玛丽·达克顿的女儿。
女孩走到检票处递过一张票和一张可能是某种旅行证明的纸。站在她身后的女凶手注视着前方,像个被护送的乖孩子。他尾随二人穿过大门,走进八号站台。站台上有大约二十个人在等十一点四十分的火车,女凶手和她的女儿站在距离人群四五十米的地方,一言不发。他不敢离人群太远,以免引人怀疑。现在时间还早,又无事可做,她们很可能会注意到他。斯凯思摊开报纸,半侧着身,背对她们听着火车进站的隆隆声。计划的第一步很简单。火车进站后,他不慌不忙、旁若无人地跟着她们登上同一节车厢。如果他不想在国王十字火车站跟丢她们,同她们待在一起就显得尤为重要。他庆幸现代城际列车有开放式的长车厢。否则老式通廊列车的独立车厢将会给他带来不小的麻烦。一方面要担心这么多年后女凶手是否还记得他的长相,另一方面同她们面对面地坐在一起,膝盖抵着膝盖,感觉对方的目光在自己的脸上流连,他的丑陋和鬼祟可能引发她们的好奇,这些都令斯凯思难以忍受。
火车准时进站。他谨慎地往后靠,让一家带孩子的旅客先过,眼睛时刻盯着那两个浅黄色的脑袋。她们沿着车厢往前走,面朝车头并肩坐下。他在车门旁边找了一个临窗的空位,将帆布背包放在面前的桌子上,再次抖开报纸遮住脸。虽然一坐下来就看不见她们了,但是他可以越过报纸小心地观察远处的车厢门,提防她们换到另一节车厢。不过,进进出出的乘客堵住了门,她们也没有换位置的意思。
然而,他很快就后悔选择了窗边的位置。就在乘警吹响哨子的瞬间,一家三口挤进了车厢,胖乎乎的夫妻俩和十几岁的圆脸儿子满头大汗,心满意足地嘀咕着占据了他旁边的三个空位。胖太太热烘烘的身体紧挨着他的大腿,斯凯思厌恶地朝车窗挪了挪。火车刚驶离车站,胖太太打开一个鼓囊囊的塑料袋,掏出保温杯、三个一次性杯子和一个装着三明治的塑料盒,将奶酪和酸黄瓜三明治分给丈夫和儿子。浓郁的醋酸和奶酪的酸臭味笼罩了小桌。他没法再摊开报纸,只能将报纸叠成小块,假装研究最后一页的出生与死亡名单。他寄希望于自己不用去卫生间。一想到要请胖太太腾出位置,他就胆战心惊。然而他更担心火车到站后自己会被堵在座位上,女凶手和她的女儿或许会趁他下车前甩掉他。
他几乎意识不到时间的流逝。起初,他僵直地坐着,唯恐身边的女人听到他怦怦的心跳,察觉他的兴奋。他久久地凝视窗外英格兰中部地区的荒凉风景,阴雨连绵的田野,湿淋淋的树木,陌生城镇里紧挨着的漆黑房屋和村庄如同荒芜文明中被遗弃的前哨,铁轨旁的电线忽高忽低。大约一个小时后,雨停了,炙热、明亮的太阳拨开云层,被雨水浸透的田野腾起淡淡的雾气,仿佛一团团薄棉絮。阳光一度将整个车厢都反射在窗户上,他看见一排幽灵似的乘客悬在空中,仿佛傀儡般一动不动,灰蒙蒙的脸像死人一样。火车在唐卡斯特市外临时停靠,车厢突然陷入了短暂的宁静,草地边缘一片高大、茂盛的欧芹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纤细的白色花朵仿佛泡沫一般点缀其间,让他回想起小时候常去的循道卫理主日学校,他猜,那时候之所以每个星期日下午都送他去那里,大概是为了不让他碍他妈妈的事。每年八月,主日学校都会举办一次周年礼拜活动,孩子们按照传统用野花装饰教堂。纤巧美丽的花朵在维多利亚式丑陋建筑的沉闷黑石墙的衬托下黯然失色。他似乎又看见教堂靠背长凳尽头的陶盆里栽着枯萎的毛茛,他的新礼拜鞋上沾着欧芹的白色花粉。他安静地蜷缩在自己的座位里,唯恐上帝注意到一群蒙福者中坐着一个克里平,他尽量远离那些他无权分享的东西,担心自己表现出想要得到些什么的样子。主日学校留给他的只是一些《圣经》经文,在他的余生里,每当紧张或者危急的时刻,这些《圣经》便不经意地涌进他的脑海,然而不能保证每一次都时机恰当。回想那些漫长、焦虑的午后,他从来不认为那是一种公平交易。
整个旅途中,只有那个女孩沿车厢走过来时,斯凯思才收回一直望向窗外的目光。她经过他身边,甚至没有瞥他一眼,用力拉开车厢门。斯凯思这才注意到她,暗自琢磨起对方会不会影响他的计划。但愿她不会妨碍他。据他判断,如果朱莉还在世的话,她比朱莉小两三岁。但是朱莉死了,她却活着。面对这种不可挽回的疏离感,她们之间的差异又有什么重要呢。尽管如此,他不由得怀疑他温顺、羞怯的女儿是否能像她这般自信,以如此冷静的目光审视这个世界。女孩在他的注视下原路返回,她穿着一条紧身灯芯绒裤子,上身随意套了一件夹克,肩膀斜挎着皮革帆布旅行包,头发扎成一条粗马尾辫。灯芯绒裤子勾勒出她大腿的曲线,前拉链凸显出她平坦的腹部。她经过他面前时,斯凯思突然被唤醒了蛰伏已久的性欲,短暂的骚动释放了遗忘已久的青春期的羞涩兴奋。
女孩令他感觉困惑。无论他怎么回忆,也想不起审讯期间曾听说过她。不过,他和梅维斯在乎的只是那个强奸犯和女凶手,毫不在意那个家庭的其他成员。他们的存在是令人厌恶的事实,早晚会获得开释。他好奇这些年来她遭遇了什么。她看起来发育良好,家境优渥,神情倨傲,步履自若,看不出被剥夺了什么。既然她们一起搭乘这趟火车,她大概一直同她的妈妈保持着联系;但是,二人看起来并不亲密。在他观察二人期间,她们几乎没有交流。或许,这趟旅途只是尽孝道,女凶手安全抵达目的地后,她便会如释重负地离开。女孩莫名其妙的出现出人意料,情况稍显复杂,不过也仅此而已。女孩端着两个带盖儿的塑料杯和一份猪肉派往自己的座位走,途经他身边时,斯凯思发现她旅行包底部的细带子上系着一个小名签。大小刚好容纳一张探视证,旅行包的皮制包盖遮住了卡片上的名字。他灵机一动,想到下车时或许可以趁乱接近她,偷偷翻一下名签,瞄一眼卡片上的名字。这个念头令他莫名兴奋。余下的时间里,他目不转睛地望着窗外,筹划着如何行动。
两点十五分,火车驶入国王十字火车站,晚点一分钟。火车一减速,斯凯思立刻站起身,抓起雨衣和帆布背包。胖太太勉强地腾出位置,他率先离开座位。女凶手和她的女儿正朝车厢另一端距离她们最近的车门走去。乘客们纷纷起身,拿行李、穿衣服,挡住了他的去路,斯凯思侧身挤过车厢。对方走到门口时,他刚好跟上来。通常,乘客们要花一点时间将行李拖上站台,二人耐心地等着,没人四下张望,这比他预想的顺利得多。斯凯思把帆布背包放在地上,然后弯下腰笨手笨脚地整理鞋带。他抬起眼睛,视线刚好同那个摇摇晃晃的标签齐平。他只要迅速掀起包盖儿就能得到答案。虽然光线很暗,不过没有关系。卡片上的字并不是印刷的小号铅字,而是漂亮的手写黑体字:p.r.帕尔弗里。
但愿她们不要搭乘出租车。站在她们身后排队等车实在太冒险了,即便如此也未必能听到她们的目的地。还记得小时候图书馆的书总这样描写,男主角跳上下一辆出租车,大声朝司机喊道:“跟紧前面那辆车。”他无法想象自己那么做的样子,而且伦敦主要交通枢纽外混乱的路况也不适用这个法子。不过,女孩带路沿着台阶走进地铁,让他松了一口气。这正合他的意。斯凯思保持了二十米左右的距离,尾随在她们身后,一边摸索着口袋里的零钱。不能在售票处耽误时间。运气好的话,如果距离足够近,说不定能听到她们的目的地。或者至少能从售票机上偷瞄到一二。只要能跟着她们就好办。一切都比他预料的顺利得多,他兴奋不已,信心十足。
突然,入口通道处喧哗起来,叫嚷声夹杂着嘈杂的脚步声。想必是又一列火车进站了,一群年轻人跳下台阶,大喊大叫,推推搡搡地经过他身边,斯凯思被挤到墙边,挡住了视线。他奋力往前挤,终于又看见了那两个晃动的浅黄色脑袋。二人穿过去往北线和贝克卢线的入口,一直往前走,然后右拐,沿着宽宽的台阶向下,走进大都会线和环线的候车大厅。大厅里人头攒动,售票处前排起长队。女孩没去排队,也没挤进售票机前叽叽喳喳的人群里凑热闹。斯凯思惊恐地看着她掏出两张提前买好的车票,领着女凶手径直穿过检票口。检票员正仔细地核查每一张车票。他没办法强行挤过去,那样只会引人注意。斯凯思拼命挤到第一台售票机跟前。十便士的硬币仿佛黏在他手指上一样,他颤抖着将硬币塞进投币口。咔嗒一声,硬币掉回退币口。他又试了一次,这回售票机终于出票了。然而,同一时间也传来了地铁进站的声响,当他穿过人群挤进检票口时,那声音也停了下来。斯凯思冲上她们所在的西侧站台,却只来得及眼睁睁地看着环线地铁在他面前关上车门。空荡荡的站台只剩下两个裹着头巾的印度人和一个躺在长凳上睡觉的流浪汉。地铁缓缓启动,他一抬头刚好看见“环线”二字从指示牌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哈默史密斯地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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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利物浦街站后,他才觉得有点饿。登上回程火车之前,他买了一份咖啡配面包卷。待他将钥匙插进门闩时,已经将近四点钟。寂静的屋子好像在预谋什么,仿佛一直在等待他的归来,等着分享他的失败或者成功。虽然时间尚早,斯凯思却感觉疲惫不堪,双腿酸痛。然而,这种真实的疲倦是一种全新的体验,不同于每天下班后的疲乏,那时候车站距离家的半英里路程简直称得上一场小磨难。他为自己准备了一顿下午茶,香肠、烘豆,接着又从冰箱取出四个一包的果酱馅饼,拿出其中一个。他感觉自己饥肠辘辘,必定吃得下这堆东西。他切开香肠,放在烤架上烘烤,炖锅里咕噜噜地煮着烘豆。斯凯思狼吞虎咽,却食不知味,只知道生理需求得到了满足。他在后面的小厨房煮了一壶茶,然后翻出印着玫瑰图案的蓝白色茶壶,这把茶壶还是他和梅维斯度蜜月时买的。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对这幢房子所怀有的某种感情,以及必须卖掉它的些许遗憾。这感觉着实古怪。因为他和梅维斯从未把这里当过家。他们买下它只是因为他们负担得起那笔钱,因为他们需要将所有回忆封存在赛文金斯,而阿尔玛路十九号又刚好在出售。在郊区,如果想隐姓埋名,只要搬离地铁线三站的距离,再换份工作就可以了。斯凯思犹记得他们第一次看房时,梅维斯无精打采地从一个房间踱进另一个房间,希冀获得些反应的房地产经纪人喋喋不休地吹嘘着这幢房子的优点。最后,她淡淡地说了一句:“行了。我们就要它了。”那个经纪人吃了一惊,没想到这笔生意竟然这么容易就谈成了。过去的八年里,他们鲜少打理这幢房子,仅仅重新粉刷过一次,不常用的前客厅贴了新墙纸,此外为了维护房子状态做过一些必要的小幅度的结构性修缮。虽然毫无热情,梅维斯依然尽心尽力地将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它容不得灰尘和磨损,正如它排斥亲密、幸福和爱一样。奇怪的是,他此刻才产生归属感,觉得应该在整洁的月桂树篱后面留下些什么。他对这幢房子的留恋变得如此强烈,他甚至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离开它,担心那些陌生人在这个厨房中取出水壶和炖锅时是否会因为突然的不安停下动作,是否能嗅出空气中的神秘气息,察觉到有人曾经在这里策划过谋杀。然而,他心知肚明自己必须离开。猎物藏匿在伦敦。他需要解脱出来,摆脱对这幢房子的留恋,抛弃个人财产,无论它多么微薄,无牵无挂地隐匿于陌生人中,自由地展开搜寻。
而且,现在他知道自己应该从哪里找起。喝完茶,他打开伦敦地图和地铁线路图,并排摊放在桌子上。她们搭乘环线向西而去。他数了一下车站。圣詹姆斯站大致位于环线的中央,那么如果去往圣詹姆斯站之前的任何一站,搭乘反方向的地铁可能性更大。排除维多利亚站,因为她们完全可以直接乘坐维多利亚线。同理,也可以排除南肯辛顿站和格罗斯特路站,因为这两个车站都在皮卡迪利线上,国王十字站有直达地铁。由此可以断定,她们会从国王十字站至肯辛顿大街站之间的八个车站中的某一站下车。当然,她们也可能从贝克街站或者帕丁顿站下车,换乘其他地铁线路,或者乘英国轨道列车离开伦敦。不过,他并不为此担心。他根本不相信她们会搬到乡下,只有人海茫茫的首都才能给予猎物安全感。伦敦从不刨根问底,又暗藏玄机,其中的数百个城中村满足了一千万人口各种各样的需求。那个女孩不是外地人。只有伦敦人才能如此泰然自若地穿行于迷宫般的国王十字地铁站。她还提前买了车票。也就是说,她一定是当天早上去的约克。没错,她们肯定在伦敦。
他勾勒出大地图上环线的路径,布鲁姆斯伯里站、马里波恩站、贝斯沃特站、肯辛顿站。他不熟悉这些区域,不过他很快就会了解它们。这一天并非没有任何成果。现在,他知道对方有个女儿,以及那女孩的名字。她通过某种契约关系——收养或者婚姻——将姓氏达克顿改为帕尔弗里。不过,他记得那女孩没有戴结婚戒指。唯一令他稍感挫败的是,她竟然费心提前买了地铁票。除非她们急着赶路,但是看她们走路的样子又不像赶时间,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她不希望自己排队买票时她妈妈夹在拥挤的人群里遭罪。如果是这样的话,便意味着她们之间存在着一种他始料未及的关切之情。如果女孩关心女凶手的话,她们很可能住在一起,这样的状况至少会保持一段时间。这无疑增大了找到她们的可能性。即使其他途径都宣告失败,那个女儿或许能帮他找到目标。斯凯思用铜版体在日记簿上悉心地写下八个地铁站的站名,仿佛破解谜语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他随意地移动、排列这些字母,最后,他拼出了他需要的地址。
明天,他将进行下一步计划:直接通过那个女孩追踪女凶手。即便她们没有住在一起,找到女孩的住址无疑也是一大收获。他走到门厅,翻出伦敦电话号码簿l-r分册。虽然没有找到“p.r.帕尔弗里”,不过那无关紧要。如果她被人收养,号码应该列在她养父的名下。首先要做的是将电话簿所列的七个帕尔弗里的号码依次拨一遍。这个办法显然比乘地铁环线上上下下或者在布鲁姆斯伯里广场或肯辛顿广场穿来穿去明智得多;不过,他需要想一个可信的借口或理由,确保接到电话的七个陌生人不会起疑。倘若接电话的是女孩本人的话,他要说些什么呢?最关键的是不能让女凶手有所察觉。如果把她吓跑或者改名换姓的话,他或许要耗费一生时间去追查她,结果却很可能以失败告终。他年长她二十岁。死亡已经剥夺了梅维斯复仇的权利,大概也不会放过他。
他双手捧着茶杯,坐在安静的厨房里,忽然想到了一个主意。那个小小的创意仿佛原本就存在一般,只等着这一刻飞进他的大脑。他越琢磨越觉得这个计划天衣无缝。斯凯思讶异于自己竟然没能早一点想到它。他躺在床上,急切地等待天亮。
3
她妈妈走进房间,静静地站着。她似乎不敢开口,只转动眼珠四下打量。菲莉帕出门后,房间好像缩水了。刚刚油漆过的木板,褪色的地毯,不配套的椅子,它们看起来是不是太凑合,太寒酸了?她是不是兀自美化了眼前的一切?
“你喜欢吗?”她为自己流露出的忧虑而气恼。她已经为这地方倾尽了全力。它总归要比宿舍的合租房好些吧。更何况只住两个月而已。
“非常喜欢。”她妈妈绽放出与那天早上迎接菲莉帕时截然不同的笑容,笑意直达眼底。
“很漂亮。我没想到会这么美。找这样的地方不容易吧。你一定费了一番工夫。”
她的声音在颤抖,菲莉帕发现她妈妈的眼睛亮晶晶的,看起来十分疲倦。长途跋涉,人潮汹涌,想必令她情绪紧张。菲莉帕唯恐噙着的泪水滚落下来,赶忙说道:“我觉得很开心。逛市场非常有趣。乔治,就是楼下卖蔬果的摊贩,帮我找了不少东西。那幅画是我从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带来的唯一的东西,出自十八世纪画家亨利·沃尔顿之手。他的一些作品在我看来过于伤感,近乎维多利亚风格,但是我喜欢这幅画。我觉得这里的光线和壁纸都很衬它。不过,你不一定非把它挂在那儿。”
“我觉得挂在那儿很合适,或者你想挂在自己的房间。你住在哪儿?”
“这边,厨房隔壁。我选了最安静的房间,视野也更好。你那间虽然阳光充足,但是噪声大一些。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们可以调换。”
二人走进后面的房间。她妈妈站在窗前,俯瞰那片院子和杂乱的狭长花园。几分钟后,她转过身环视房间。
“让我住大房间不公平。我们可以掷硬币决定。”
“过去十年来,我一直住大房间。这次轮到你了。”菲莉帕想问她,“你觉得自己在这儿会开心吗?”不过,这个问题似乎预设了前提,言外之意是她很满意自己的礼物。对她而言,这是新奇的体验,她从未如此谨慎地措辞,在意它们可能造成的伤害。这种谨慎本该令她们局促,幸好并没有。
她说:“来看下厨房。我把电视放那儿了。想看电视的时候可以把安乐椅搬过来。”
希尔达曾愤恨地说:“你得租台彩色电视。她在监狱看惯了彩电。这是无期徒刑犯的特权。她看不惯黑白电视。”
她们一起走回前面的房间。菲莉帕说:“我觉得我们应该先休息十天再考虑找工作。我们可以先逛逛伦敦,或者去乡下住几天,如果你愿意的话。”
“都可以。只是有件事,我觉得一两个星期内最好不要让我一个人四处走动。至少别去人多的地方。”
“你不必独自一人出门。”
“我们能先买些衣服吗?我只有身上穿的这身衣服和一套睡衣。我认为可以从两百镑里拿出五十镑用来添置些衣服。然后扔掉箱子里的这些,我不想把监狱里的东西带到这儿。”
“那肯定很有意思。我喜欢买衣服。骑士桥还在打折,或许能买到些物美价廉的东西。然后把你从梅尔大街买的东西都处理掉。”
她们也可以把箱子处理掉,虽然菲莉帕不认为有哪个摊贩愿意为此付上几便士。纤维质地的箱子值不了几个钱,边角已经破旧不堪。比这好的箱子,他们也会扔进运河。她妈妈把箱子放在地板上,跪着打开,取出一套白色棉质睡衣放在床上。箱子里只剩下一个拉带盥洗袋和一只马尼拉信封。她把信封递给菲莉帕,抬起头看着她的脸。
“这是我在监狱里记录的关于朱莉·斯凯思事件的经过。现在别看,再过一两天。你看的时候也不要让我知道。既然我们住在一起,我知道你有权发问,关于那起案子,关于我,关于你的过去。我宁愿你别问,暂时别问。”
菲莉帕接过信封。莫里斯曾经说过:“无期徒刑犯和杀人犯不得不为自己申辩。我说的不是政治谋杀犯或者恐怖分子,他们不必浪费心力编造理由。他们的辩护词可以从二手的或者现成的政治哲学中信手拈来。我说的是普通的无期徒刑犯,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普通人。谋杀是一种无法弥补受害者的犯罪。我们习惯于以厌恶的态度面对它。所以除了精神病患者,所有谋杀犯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他们中的一些人坚称自己是清白的,受了冤屈。有些人或许会相信。”
当时,她说:“有些人可能是无辜的。”
“当然。这正是反对死刑的一个无可辩驳的理由。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可以通过宗教忏悔搪塞过去,如果你喜欢的话,法律称之为悔罪;并声称自己获得了上帝的宽恕,倘若有人坚持死刑的话,舆论便将他们置于道德的不利情形中,这招简单、有效。当然,还有许多杰出人士乐于在情感上帮助你。这种情况下,我大概得转变立场。接着,辩护律师就会提出各种请求减刑的借口,精神不稳定、受人挑衅、贫穷、酗酒,诸如此类。还有一些更粗野的观点声称受害人罪有应得,那是正当杀人。你的妈妈因为一项指控坐了十年牢,她的罪行甚至监狱的女犯都无法原谅。这说明她很顽强,大概也很聪明。等她见到你,无论她给你讲什么样的故事,貌似都十分可信,而且特别符合你的心理状态,这一点我毫不怀疑。”
“无论她说什么都改变不了她是我妈妈的事实。”
他说:“你只要记住,这对她来说很可能是最无关紧要的事实。”
菲莉帕将莫里斯抛诸脑后。没必要急着提问。她可以不设防地了解她。毕竟,她们要一起过两个月。菲莉帕说:“我没有任何权利。我们住在一起,因为这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对我们都有益。你也不必知道过去十年我是怎么过的。”她故作轻松地补了一句,“除了合租者必须承担的任务,例如洗完澡打扫浴室、洗自己的衣服,没有其他的义务。”
她的妈妈笑了。
“从这个角度讲,我可能挺合适。不然,我觉得你应该有更明智的选择。”
然而,根本不存在选择的问题。她妈妈去洗漱时,菲莉帕把信封锁进卧室床头柜的抽屉里。既然要求她过段时间再看,她可以等一等,但是不会等太久。她有种获胜的感觉,几乎欢欣鼓舞。她暗自想到:“你在这儿,因为你是我的妈妈。生或死都无法改变这一点。这是关于我自己我唯一能确定的事实。你的子宫孕育了我。你的肉体将我带到这个世界,你的血液首先沐浴了我,你的肚子为我提供了第一个歇息之处。”她的妈妈喜欢这个房间,乐意与她同住。它会成功的。她不必回到莫里斯身边,承认失败。他永远也不会有机会说:“我早告诉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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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斯凯思只收到一封来自房屋中介的信,信里说那对年轻的夫妇已经获得抵押贷款,合同正在草拟中。他无动于衷地读着空洞的专业术语。房子必须卖掉。一方面因为他需要的钱远远超过微薄薪水带来的积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不相信自己报仇之后还会回到这里。这幢房子里没有什么他想保留的东西,甚至连一张朱莉的照片都没有。朱莉死后,梅维斯销毁了所有的照片。一只行李箱就能装下他要带的全部衣物。其余的物品和家具可以交由专业的房屋清理公司代为处理。他猜测这些公司专门承接处理那些无人在意的老人和孤寡者的遗物,省去遗嘱执行人的麻烦。无牵无挂地迎接未知的未来正合他的心意,孤零零的他就算死在公共汽车的车轮下,这个世界谁也不需要为他负责,谁也没义务强装悲伤。他将盖着尸布、挂着标签躺在公共停尸间里,等待警察找到愿意认领这具累赘尸体的直系亲属。在他看来,归于这样的虚无似乎意味着一种令人陶醉的无限自由。斯凯思煮着鸡蛋,将咖啡粉倒进热牛奶中搅拌均匀时,他突然发现自从着手实施这个计划以来,他越来越关心自己。梅维斯去世之前,他的状态仿佛在自动扶梯上踏步,不停地走,却没有前进一步,然而身侧虚幻世界的明亮影像、放大的照片和生活的蒙太奇却朝着相反的方向不断离去。而他在变幻的世界里执行着相同的动作。每天天一亮起床,穿戴整齐。七点半吃早餐,八点出门,赶八点十二分的火车。中午坐在办公桌旁吃三明治。傍晚回到家,在厨房同梅维斯共进晚餐,吃过晚餐后坐在电视机前看节目,梅维斯在一旁织东西。晚间的娱乐活动由电视节目主导。那些暗淡岁月里,如果碰上她喜欢的剧集,例如《楼上,楼下》《警察狄克逊》《福塞特世家》,她甚至还会费心打扮一番。她早已不为取悦他或者同他一起外出而换衣服,却会为了屏幕上那些转瞬即逝的光鲜影像梳妆打扮。遇上那样的夜晚,他们会用托盘呈上晚餐。这种生活不能称之为不幸。他感受不到“不幸”这种真实的情绪。然而现在,他站在死者的肩膀上,闻到了一种截然不同的空气,虽然凛冽,至少赋予了他生的幻觉。
斯凯思背着帆布背包坐在疾驰的火车上,东郊沿线那些站名突兀的火车站从他面前一闪而过,他琢磨着自己为新身份赋予的古怪而有趣的借口,竟然需要踏上这趟特别的旅程。其实,即使站在家里的前厅给那几个姓帕尔弗里的人打匿名电话,计划也能成功。虽然编造的理由看似逼真,支持了他的谎言不受人怀疑,但是他明白,如果想成功,必须注意每一个细节。没有人质疑他,没有人核实他的谎言,或者求证真伪,然而他必须这么做,仿佛谨小慎微地对待每个细微环节才能保证整个故事天衣无缝。
斯凯思从利物浦街车站上车,搭乘中央线地铁抵达托特纳姆法院路,然后沿着查令十字街一直走。他觉得规模最大的福伊尔书店最符合他的需求。他要挑一本值得为之费些气力的书,但是又不能过于昂贵,否则拾金不昧的好心人捡到后理应上交警察局。非小说类的书籍应该比小说更适合,他寻思了片刻,从书架上选了佩夫斯纳的《英国建筑》第一卷。负责收款的姑娘给他找零钱时,甚至看都没看他一眼。
然后,他步行到沙夫茨伯里大街,乘十四路公共汽车前往皮卡迪利广场。因为料想到需要大量零钱,斯凯思递给售票员一张面值一英镑的纸币。他钻进皮卡迪利广场的一个电话亭。他在袖珍日记本的地址页用铅笔记下了电话簿中所有姓帕尔弗里的人的名字大写首字母和电话号码,幸亏那个女孩的名字并不那么常见。虽然这些人中没有女士,但是也不奇怪。他记得自己曾经在哪儿看过这样的说法,广而告之自己的女性身份只能招来骚扰电话。列完八个电话号码后,斯凯思用铅笔在书店的包装袋写下“p.帕尔弗里小姐”几个印刷体字。尽管没有人会看,但是他依然小心翼翼地勾勒出参差不齐的笔画,尽量有别于平时的笔迹。接着,他拿起话筒,心里默默地复述了一遍准备好的说辞:“不好意思,打扰了,我叫耶尔兰德。我在圣詹姆斯公园的长椅捡到了一本购于福伊尔书店的书,包装袋上写着‘p.帕尔弗里小姐’的名字。我觉得有必要打个电话找一下书的主人。”
一个声音粗哑的男人接听了第一个电话,蛮横地告诉斯凯思他那里没有帕尔弗里小姐。“送到警察局。”对方命令道,然后迅速挂断电话。他明白第一次尝试通常以失败告终,他自己都能听出自己的声音虚假、紧张。或许对方误以为他是个新手骗子,或者想要报酬。他划掉这个名字,拨通第二个号码。
没人接。他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然后在电话号码旁画了个问号,接着拨下一个号码。
第三个电话是个女人接的,估计是个女佣或者寄宿生,带着浓重的外国口音:“太太去哈洛德百货逛街了。”斯凯思阐明来意,他想找帕尔弗里小姐,不是帕尔弗里太太,对方依旧回答:“太太不在家,去哈洛德百货了。请稍后再来电话。”他在这个电话号码旁也画了个问号,虽然心里已经相信这不是他要找的人。
拨通下一个电话号码后,他足足等了二十秒,就在他快要放弃的时候,电话终于接通了,女人不耐烦的声音从话筒里传来,对方拔高嗓门想盖过孩子火车汽笛般刺耳的叫嚷声。显然,她正抱着孩子。斯凯思察觉出她的急躁,没等他说完,对方便打断道,她女儿才六岁,还没买过书,更不可能把书落在公园的长椅上了。“不过,还是感谢您费心打这个电话。”她补了一句,挂断电话。
下一个电话号码也令他大失所望。接电话的是位女士,声音没有抑扬顿挫,语调带着老年人的颤抖。斯凯思花了很长时间才让她明白自己的用意,接着她就此事同她名叫伊迪丝的姐姐讨论了很久,对方大概耳聋,因为二人全程喊着交流,等待的过程中他不得不又投进更多的硬币。伊迪丝称不知道那本书的事,但是她的妹妹不愿意挂断电话,显然认为自己对此事负有责任。
零钱越来越少。下一个电话号码旁标注了“m.s.帕尔弗里”。地址位于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68号。接电话的又是个女人,声音听起来犹豫,甚至有些不安。她小心翼翼地重复了一遍号码,仿佛这串数字对她来说很陌生似的。他说明来意,然后几乎立刻意识到就是这个号码。末了他问:“或许我能跟帕尔弗里小姐说句话吗?”
“她不在这儿。我是说,我女儿现在不在家。”
这下确凿无疑了。对方呼吸急促,声音透露出担忧。斯凯思信心大增,激动不已。他说:“如果您告诉我地址的话,我可以给她写信或者打电话。”
“噢,不行!而且,她们没有电话。不过,见到她时,我会转告她。只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到她。您说那本书叫什么名字来着?”
斯凯思报上书名。
“听着像菲莉帕的书。她喜欢看建筑方面的书。或许,您方便把书寄过来,由我转交给她吗?至于邮费,如果您附上地址的话,她会将钱寄还给您。不过,也可能不是她的书。”
双方陷入了沉默。片刻后,他说:“我想最好将书送还给福伊尔书店。说不定他们知道书的主人是谁。我猜您的女儿或许也会先去那里打听。”
“噢,没错!这样最好。如果菲莉帕打电话或者到这儿来的话,我会转告她您来过电话。谢谢您这么费心。我猜她大概正领着她——她的朋友——游览伦敦。她可能正需要那本书。我会寄明信片给她,告诉她您来过电话。”
如释重负后,她忽然变得殷勤起来。斯凯思挂断电话,手按着话筒站了一会儿。又热又黏的话筒赋予他一种真实感。现在,他知道了她女儿的住址,知道她被人收养了,还知道她们还待在一起,因为对方用了“她们”这个字眼。他知道了女孩名叫菲莉帕·帕尔弗里。菲莉帕·r.帕尔弗里。这一点比起他已知的一切都更为重要。
5
斯凯思的地图显示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位于皮姆利科的边缘,维多利亚桥和埃克斯顿桥的西南方。他从维多利亚地铁站下车,沿着车站侧面的辅路步行过去。这里距离他之前的工作地点不远,只不过坐落在河的另一侧,完全像是另一座城市。那条死胡同隔开了更宽阔、更繁华的科尔德科特路,小巷两侧经过改建的连栋房屋仍然保留了十八世纪晚期的风格。斯凯思一踏进这条胡同便意识到这里绝非他能随意溜达之地,挂着窗帘的高大窗户后或许埋伏着监视的眼睛。他感觉自己像是个闯入者,擅自进入了一个秩序井然、文明、舒适的私人领地。他从未住过这样的街区,也不认识那样的人;却对他们的生活方式抱有先入之见。他们假装看不起贝尔格莱维亚区的现代风格;热衷于谈论混合不同阶层社区的优越性,然而绝不会送自己的孩子去地方学校念书;他们视惠顾科尔德科特路上的小店铺为己任,特别是那些杂货店和熟食店;每到周末,他们呼朋唤友到酒吧开怀畅饮,亲热地同酒保打趣,友好地问候其他顾客。
他沿街的一侧走到小巷的尽头,再沿街的另一侧折返。入侵者的感觉如此强烈,令他萌生出一种罪恶感。不过,既没有人上前质询他,也没有哪扇前门打开过,窗帘更没有任何动静。这条街给他一种截然不同的感觉;接着他忽然发现这条街没有停车标志,路边也没有停放任何车辆。那么,这些舒适房子的后侧一定有由马厩改建而成的车库。意识到这一点,斯凯思立刻沮丧起来。因为他不可能同时监视68号的两个出口,如果帕尔弗里夫人更习惯开车,而不是步行或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话,他便很难跟踪她。他忽略了车的问题。不过,乐观的情绪再次占了上风。他发现专心不仅能赋予他毅力和自信,同时也能带来好运。他找到这里。他来对了地方。他知道了那个女孩和她家人的住址。或早或晚,她或者他们会帮他找到玛丽·达克顿。
终于,斯凯思不再提心吊胆,他沿着街道更仔细地观察两侧的排屋。小巷整齐的布局令人印象深刻;房子的区别仅在于气窗的样式和二层阳台的铁艺窗饰。地下室前的防护栏杆顶端设有长钉,末端装饰着凤梨。大门两侧的石柱烘托出威严的气势,黄铜的信箱和门环闪闪微光。许多房子都装饰了窗槛花箱;红粉交映的天竺葵肆意绽放,斑驳的常春藤爬满石墙。
他走到小巷尽头,横穿马路,来到门牌号为偶数的一侧。68号位于这条街的制高点,是为数不多的几栋窗前没摆花箱、门前没放盆栽的房子之一,却丝毫不影响其优雅。大门漆成黑色。地下室的厨房灯火通明。斯凯思缓缓经过,低头扫了一眼,看见一个女人正坐在餐桌旁,一边吃午饭,一边盯着黑白电视闪烁的画面,面前的托盘里摆着一盘炒鸡蛋。由此看来,帕尔弗里家有个女佣。这不足为奇。他早就料到火车上的那个女孩来自一个雇得起女佣的家庭,住着这样的房子,那天火车摇摇晃晃的车厢中从他身旁经过的金发女孩以其傲慢的性感向他,向所有的老人、穷人和平平无奇的人表明:“看着我,但是别碰我。你们不配。”
斯凯思一边考虑着如何监视帕尔弗里家的房子,一边走回科尔德科特路。这条路同排屋对面的街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商铺、咖啡馆、小酒馆和偶尔出现的营业处杂乱无章地开在街边,一派典型的伦敦内城商业街的模样,昔日的风采早已消失殆尽。这是一条公共汽车线路,一小群郁郁不乐的采买者拎着篮子、拖着手推车站在马路两侧的站牌下等车,而路面上络绎不绝的小汽车和货车加剧了交通的拥堵程度,同时表明这条路是通往兰贝斯大桥和沃克斯豪尔桥的交通要道。如果这不是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他完全可以自在地闲逛。
这时,斯凯思忽然注意到路对面刚好有两家旅馆正对连栋房屋,两幢维多利亚风格的大宅历经时代的变迁、战乱、衰落和拆迁,孤单、破败地夹在一家汽车门市部和超级市场庸俗、招摇的招牌之间,虽然灰泥已经剥落,整幢建筑依然十分宏伟。他可以透过楼上的任意一扇前窗将双筒望远镜瞄准68号的大门,舒服地坐着、观察、等待,从容不迫地思考、筹划他的行动计划,摆脱被发现的恐惧以及不停闲逛的单调和疲惫。
两家旅馆的名字似乎强调了自己与隔壁那家毫无瓜葛。左手边的旅馆名叫卡萨布兰卡,它旁边的那家名叫温德米尔。前者的店名不够温和,但是看起来更干净、更豪华,俯瞰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的角度更佳。旅店的店门敞开着,他走进门廊,发现左侧墙壁悬挂的画框里嵌着一幅地铁线路图,右侧墙壁的镜子上绘有麦芽酒广告。他推开印满仿制信用卡的内门,一股食物、香烟和家具抛光剂的浓郁气味扑面而来。没有人值班,大厅里只有一位年轻的姑娘坐在接待处,守着一台小电话交换机。一条皮毛光滑的棕毛母狗睡在她脚边,松弛的肚皮贴着格子瓷砖起伏,微微地蜷着爪子。斯凯思的到来并未令它提起任何兴趣,它眯着一只眼瞥了一眼来人,然后了无兴致地合上眼,往姑娘的椅子旁拱了拱脑袋。电话交换机的一侧挂着一根白色的导盲犬牵引绳。听到内门转动的声响,她立刻转过头,失焦的双眼快速眨动,似乎在搜寻斯凯思头顶上方的空气。其中一只眼眶中的眼球凹陷、上翻,被眼睑遮住一半。另一只眼睛蒙了一层乳白色的膜。她身材纤弱,温柔的面庞透着热切,淡棕色的直发挽到耳后,别了两个圆形的蓝色发卡。斯凯思莫名地好奇她为什么选择蓝色,她又如何挑选了蓝色,被剥夺了选择这些小饰品的权利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他问:“我想要一间房。请问有空房吗?”
女孩笑了,然而死气沉沉的眼睛里没有任何光彩或者热情,茫然的笑容显得愚蠢、毫无意义。她回答:“请按铃,马里奥先生一会儿就到。”
其实他早就看见柜台上的按铃,唯恐那个女孩可能误会他因为对方没办法服务而不耐烦,碍于她的面子才没按。按铃发出刺耳的铃声。一分钟后,一个身穿白色夹克的又矮又黑的男人穿过地下室的楼梯门。斯凯思开口道:“请问正面有空房吗?我不想住背面的房间。我刚刚退休,想把郊区的房子卖了,在这一带找一套公寓。”
马里奥对他的解释毫无兴趣。如果他自称是爱尔兰共和军恐怖分子,正在寻找一个安全的藏身之处,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些反应。马里奥钻进柜台,翻开油腻腻的登记簿,煞有介事地研究了一番,换上地道的伦敦腔:“顶楼有间面朝正面的单人房。每晚十英镑,包括住宿和早餐,房费预付。晚餐另算。我们不提供午餐。”
“我得回家取东西。”
他记得曾经看过这样的说法,旅馆不信任那些没有行李的住客。他问:“可以从明天算起吗?”
“那时候就没空房了。现在是旺季,懂吗?赶上有空房是你运气好。”
“我能看看房间吗?”
显然,这个要求在马里奥看来十分古怪,不过他还是摘下挂在木板上的钥匙,按下电梯按钮。电梯缓缓地载着他俩晃晃悠悠地爬升到顶楼。马里奥打开房门,抽身走开,留下一句:“那么,楼下柜台见。”
一关上房门,斯凯思立刻走到窗边,瞬间松了一口气,这间房的位置正合他的意。如果往下一层,他的视野或许会被不时驶过的公共汽车和卡车挡住;而透过屋檐下这扇不大的窗户,他能够居高临下地监视进出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的车辆。马里奥带走了钥匙,不过好在房门有门闩。斯凯思插上门闩,掏出帆布背包里的双筒望远镜。68号的大门微微颤动,仿佛笼罩着热浪般影影绰绰。他稳住双手,调整焦距,影像猛地出现在他眼前,建筑物轮廓分明,仿佛他一伸手就能触及闪闪发光的外墙。双筒望远镜扫过房子正面的每一扇窗户,挂着白色纱帘的窗口透露出神秘的气息。阳台上飘着一张纸,可能是从街上吹过来的,不知道它要在那里躺多久才会被人发现、扫走,那是这栋房子唯一的美中不足。
斯凯思收起双筒望远镜,打量起房间。他觉得不该逗留太长时间,以免引人怀疑。但是,他转念一想,又觉得马里奥不太可能起疑心。毕竟,这个阴冷、没有人情味的刻板房间又有什么值得偷窃或者毁坏的呢?他一点也不好奇马里奥为何这么急着离开,想必是为了避免解释或者找借口搪塞他。
地板上铺了一块残破的浅黄褐色地毯,似乎每一任房客都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痕迹;床边有一块不知是茶还是咖啡泼溅的污渍,洗脸盆下的污迹更不堪入目。墙角的一大片水渍正对着天花板一块相似的洇渍,想来屋顶一定渗水。朴素的木制床头板大概是为了防备住客利用领带在床栏杆边勒死自己。一个大衣柜摇摇晃晃地靠在墙边,柜门半敞。尺寸超大的胡桃木贴面梳妆台占据了房间最黑暗的角落,配着一面斑驳的梳妆镜。不过,房间也有一些可取之处。床坐起来非常舒服;床单虽然皱巴巴的,却很干净。他拧开热水龙头,汩汩的水流断断续续地淌了几分钟后,水龙头喷出了热水。他很满意这些小小的额外收获,不过它们并没有那么重要。他不在乎睡硬板床或是洗冷水澡。窗外的视野是他对这个房间的全部要求。
这时,他注意到床边的储物柜。结实的长方形柜子由橡木制成,打磨得十分光滑,一块挡板间隔出两块储物空间,侧面装了一根用来挂毛巾的木制滚轮。他认得这东西。他曾经见过这玩意儿。那是个医院的旧储物柜,大概是医院管理委员会趁着医院升级改造成批、低价卖掉的处理品中的一件。安置被弃之人的房间,用被丢弃的家具装饰真是再合适不过了。拉开柜门,一股浓烈的消毒水味扑面而来,仿佛记忆的催化剂般令斯凯思触景生情。他的妈妈临死前已经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枕着枕头的脑袋焦躁地扭动,染过的头发是她最后的虚荣心,发根处一片灰白,消瘦脖子上的青筋仿佛绳子般清晰可见,手指像利爪一样刮擦着床单。他的耳边再次响起她抱怨的声音:“我这辈子没什么好运气,天哪,一点也不走运。”
斯凯思试图抻平枕头,安抚她的情绪,却被她不耐烦地推开。他明白自己就是坏运气的一部分,即便她临终前,他也没能做些什么或者说些什么让她高兴。斯凯思忽然想知道,如果她现在看见他在这儿,知道他来这儿的原因的话,她又会怎么想呢?斯凯思几乎能听见她的嘲讽。
“谋杀!你?你没有那个胆量。别逗我了。”
斯凯思离开房间,小心翼翼、轻手轻脚地关上身后的门,仿佛消瘦的她一点儿都不舒服地躺在床上。他希望旅馆能换个床头柜,那么这个房间便再好不过了。
6
菲莉帕一向坚信如果不得不同人合租,与其与朋友同住,不如跟一个陌生人合租。而且,这位陌生人如此整洁、安静、容易相处,随和又不奉承,擅长家务又不过分洁癖。她们轻松地制定出共同遵守的日程表。她迅速地熟悉了每天醒来时听到的声音、闻到的气味,不敢相信这些都是近来才出现在她生活中的东西。每天早上,妈妈睡衣轻柔的窸窣声唤醒她,床头柜上静静地放着一杯茶。住在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时,莫里斯偶尔也会为她端一杯早茶。然而,那就像发生在另一个世界的事,住在那里的姑娘已经死了。每天清晨,她准备早餐吃的麦片和煮鸡蛋,她妈妈打扫公寓,然后,她们坐下来喝咖啡,摊开地图,计划当天的行程。那感觉就像带着一个外国游客游览伦敦,只不过对方来自不同的文化,甚至不同的时间维度。这位聪慧、兴致盎然的游客欣然环顾着眼前的景色,只是她的目光似乎超越了面前的一切,努力将每一次全新的经历同记忆中陌生的世界联系起来。她像位游客似的警惕当地人,唯恐失礼的审美惹人注意,有时候分不清十便士和五十便士,或者突然失去方向感。菲莉帕看着她,感觉她的妈妈正同时遭受幽闭恐惧症和广场恐惧症的折磨。她非常害怕人群,仿佛来自人烟稀少的国度。伦敦到处都是游客,尽管她们早早出门,避开最受欢迎的旅游胜地,然而依然免不了在公共汽车停靠站、地铁站台、商店和地下通道碰见人挤人的情况。如果她们不想过隐士般的生活,就得忍受人群的闷热、吵闹和污秽,同几百万的肺共享同一片湿热的空气。
她发现她妈妈喜欢绘画,并拥有一种本能的鉴赏力;这对她妈妈而言也是个新发现。菲莉帕欣喜地意识到自己对于绘画的喜爱源自遗传,莫里斯细心的指导提高了她的兴趣,然而她的兴趣并非他精心培养的结果。最初的一个星期里,二人几乎算得上狂热游客,一大早便带着午餐便当出门,公园的长椅、轮船、公共汽车的顶层、城市的秘密广场和花园都是她们用餐的地点。
菲莉帕觉得自己知道她妈妈从哪一刻开始愿意接受这份幸福。她们住在一起的第三个夜晚,二人将她妈妈从梅尔库姆农场带来的随身物品抛进了伦敦大运河。从那一刻起,菲莉帕清晰地感觉到她妈妈开始接受了这份幸福。当天早上,她们乘公共汽车前往骑士桥,挤进一家正在打折的商场。当人群涌向她们时,菲莉帕看着她妈妈的脸,暗自惊讶内心竟然闪过一丝近乎病态、令人不快的情绪。她们本可以趁九点半游客抵达之前赶到埃奇威尔路的玛莎百货采买。她费尽心思地带她妈妈挤进这乱糟糟的商场,莫非只是为了目睹她穿上昂贵的衣服吗?莫非没有故意考验她胆量的想法吗?或许,甚至是为了满足自己恶劣的趣味——超然地观察她妈妈挣扎于痛苦与忍耐时的反应?当人群涌向电梯最混乱的瞬间,菲莉帕看着她妈妈的脸,突然担心对方会晕过去。她拽住她妈妈的手肘,往前挤。她没有拉她的手。一次也没有,即便在梅尔库姆农场那间阴冷的会客室,她们连手指也没有碰过,也没有过其他的身体接触。
不过,她很满意她们买到的物美价廉的衣服:一条浅黄褐色的亚麻长裤,搭配一件细羊毛夹克和两件棉衬衫。回家后,她妈妈又试穿了一次,转过身,神情古怪地望向她,既懊恼又顺从,仿佛在问:“这是你想要的吗?你是这样看待我的吗?有魅力,聪慧,容颜未老。我的下半辈子没有丈夫,也没有情人。这些衣服有什么用?我又为谁打扮呢?”
之后,她坐在床边看着她妈妈整理行李箱。她把从监狱带来的所有东西都塞了进去:她来伦敦时穿的那身衣服、她的手套、她的内衣、她的挎包,甚至洗漱用品和睡衣。哪怕丢弃一件不起眼的生活必需品都是一种浪费,更何况换掉所有这些东西。但是菲莉帕并没有制止她。对于二人而言,这是一种必要的浪费。
她们赶在曳船道关闭的半小时前出发,她妈妈拎着行李箱,二人一言不发地朝运河走,直至踏上一条树荫遮蔽、人迹罕至的小路。低云密布的闷热夜晚,运河如糖浆般缓缓流淌,无声地流过低矮的桥梁,渗入潮湿的河岸。一群摇蚊在水面飞舞,一片片带着盛夏光泽的油亮叶子随和缓的河流漂荡。空气中弥漫着河岸淤泥的臭气、草坪的清香和运河上游花园飘来的玫瑰花香。鸟儿不再作声,只有远处动物园的大型鸟舍偶尔传来几声哀伤而陌生的啼鸣。
菲莉帕一言不发地接过妈妈手中的行李箱,扔进运河。她先四下张望了一眼,确保曳船道上没有人,即便如此,行李箱溅起的水花听起来仿佛有人落水,她们不约而同地对视了一眼,担心路上有人听见声音。不过,既没有呼喊声,也没有凌乱的脚步声。行李箱慢慢浮起,随水流缓缓漂流,仿佛一艘沉船般翘起一角,翻个身,没入水中。泛起的涟漪渐渐消失。
她听见妈妈轻轻地叹了口气。绿荫在她的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显出格外平静的面庞。菲莉帕感受到一阵生理上的解脱,扔掉的仿佛是她的东西,她的过去——并非她了解的那段过去,而是那些被遗忘的岁月,那潜伏在记忆边缘、已然没有那么尖锐的苦难童年。如今,它们沉没了,慢慢地沉入河底的淤泥中,永远地消失了。她不必再费心回忆它们,不必害怕它们可能跳出潜意识迷惑、恐吓她。菲莉帕好奇她的妈妈在想些什么,她的过去烙印在那么多的记忆中,记录在浅黄色的官方文件里,不可能轻而易举地抛弃。她们静静地站在河边。于是,咒语解除了。她的妈妈转过身,表情放松下来,如同刚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的女人,带着欣喜的笑容。然而,她只说了一句:“好了。我们回家吧。”
7
那天晚上,菲莉帕认定自己已经等得够久了,是时候读她妈妈的犯罪记述了。然而,当这一刻到来时,她却退缩了,不愿意拿出抽屉里的手稿。她甚至希望妈妈从未给过她那个信封,那样她便不必下这番决心。她想看,又不敢看。虽然没有谁阻止她毁掉它,但又不能那样做。既然它就在这儿,她必须读一读里面写了些什么。她扪心自问究竟是什么让她退缩。第一次拜访梅尔库姆农场时,她妈妈已经将事实和盘托出。那个大信封中没有什么能改变那些事实,也不能减轻或者开脱他们的罪行。
温暖的夜色中,她盖着一条单人毛毯,僵硬地躺在床上,凝视着窗外淡淡的薄雾。她妈妈的房间想必也开着窗。窗外间或传来里森树林沿线微弱的车流声和瞎乞丐酒馆外酒徒们的叫嚷和欢笑声。夹杂着花朵和泥土气息的夏日芬芳飘进窗口,仿佛窗外有一座繁茂的乡村花园。
她妈妈的房间没有一点声响,然而她依然耐心地等待着,直至酒馆里的叫嚷声归于平静,整条街安静下来,她才扭开床头灯。等妈妈入睡后再拆信封,这一点在她看来十分重要。菲莉帕慢慢地拿出抽屉里的信封。厚重的红色横格纸上隔行排列着她妈妈刚劲、工整却有些难懂的字迹。工整的笔迹,干净、正式的纸页和红色线格,令这份手稿看起来仿若一份宣誓书或者试卷。手稿用第三人称的口吻写道:
关进霍洛威的第五年,某天在图书馆的书架旁,一个因卖淫和敲诈勒索获罪刚刚入狱的女囚站在她旁边,满怀恶意地斜着眼看她,低声问:
“你是达克顿家的吧?我曾在公立图书馆的一本书里读过你的事。《五十年的血案:1920—1970》,一本关于谋杀案的百科全书,里面记录了最臭名昭著的案件。你的名字归入字母d,残杀儿童案那一章。达克顿夫妇。”
那时,她才意识到她不再是一个人,她顶着达克顿的标签,按照罪行分门别类,是罪恶勾当的同伙,臭名昭彰。不过,令她讶异的是编纂者竟然认为他俩值得浪费笔墨。毕竟,当时他们尚算不上恶名远扬,不过是一场没引发多大公众关注的审讯中两个辩护失败的普通笨蛋,根本无法与流行歌星自杀或者内阁成员的桃色新闻相提并论。想必作者为了填满残杀儿童案那个章节绞尽脑汁。她甚至猜得出他写了些什么。她自己曾经借阅过一本关于死亡的百科全书。
“一九六九年五月,马丁·达克顿和玛丽·达克顿被指控杀害了十二岁的朱莉·梅维斯·斯凯思,两位案犯的父母均出身受人尊敬的劳动阶级。案发时,达克顿任职员,他的妻子是一家医院的病历管理员。她利用业余时间攻读大学的校外学位,自诩热爱文化。人们普遍认为她在那个孩子的死亡案件中起了主导作用。”
她还有其他奢望,幸福、成功以及一种对他们而言截然不同的生活。没错,她确实起了主导作用。她总是带头,即便在二人的共同毁灭中也不例外。
那次谈话后,她决定写下关于这次犯罪的真相,只是有些事实同她的情绪一样飘忽不定,同她的记忆一样靠不住。如同一只蝴蝶,你能抓住它,杀掉它,钉在木板上,精致的细节和色彩的细微差异都一览无遗。然而,这样它就不再是蝴蝶了。她明白这种比喻有些做作,但是她自认为这样才恰当。
她曾经在审讯中发誓坦露事实,全部的事实,唯有事实。她险些脱口说出“愿上帝保佑我”,但是卡片上没有这句话。显然,只有小说里的证人才有那样的台词。证人席的壁架上摆了一摞圣书。穿长袍的书记员打扮得像教堂司事似的,递给她一本《圣经》。她很想知道如果对方拿错了书,假如递给她一本《古兰经》,又该怎么办呢。她用不用重新作证?她厌恶地接过黑色的《圣经》,她相信《圣经》封面一定沾了不少杀人犯的手汗,没有人会费心清理。这就是她对那场审讯的全部记忆。这些都是事实。
她记得那天她所在医院的妇科门诊比平时忙碌许多,她六点多才下班,到家时间稍晚。那天的天气即使在一月份也算得上非常寒冷。薄薄的雾气徘徊在路灯周围,弥漫进前花园,仿佛为树木披上了一件白色法袍,看起来好似被连根拔起,在薄雾中若隐若现。一推开前门,她就听到孩子的哭声。那是一种凄厉的哀号,虽然声音不大,却一声接一声,又很刺耳。起初,她以为那是只猫。不过,这感觉太荒唐了。她恐怕是最善于分辨孩子哭声的女人了。
接着,她看见了她的丈夫。对方站在楼梯中间,低头看着她。那一瞬间的一切都清晰地刻在了她的脑海中,孩子微弱的哭泣声,门厅温暖而熟悉的气味,印着图案的墙纸,她没能完美拼齐的接缝,还有她丈夫的眼神。她记得他羞愧的表情,里面包含着恐惧和绝望的哀求。然而,留在她脑海中的是羞愧。后来,她再也想不起当时他们说了什么。或许什么也没说。反正,那根本不重要。她知道。
谋杀案审判没有预审。你必须一次准确回答。没有解释的机会,只有看似无心的问题,而据实回答正是最危险的答案。她只记得公诉律师问了站在证人席上的她一个问题,而她给出了致命的回答。
“你上楼往孩子那里走时,心里在想什么?”
她想她本可以说:“我想看看她有没有事。我想告诉她,有我在,我会送她回家。我想安慰她。”虽然陪审团中没有谁会相信她,不过说不定有人愿意相信呢。可是,她却说出了事实。
“我得止住她的哭声。”
童年是一所无法逃脱的监狱,是一桩没有上诉权的判决。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服满刑期。十一岁时,她意识到一个事实,她爸爸不打她和弟弟是因为他喝醉了;他之所以喝醉是因为他要打他俩取乐,而他只有喝得酩酊大醉时才有胆量打人。每当他深夜归家,没等他拖着沉重的脚步踏上楼梯,她的弟弟就开始哭号,她赶忙和弟弟爬上床,搂紧他,试图在蹒跚的脚步声和劝诫的牢骚中阻隔他的哭声。十一岁时,她便懂得不要有期望,唯有忍耐。她忍受住了。然而,余生却再也无法容忍孩子的哭声。
杀人犯常常为自己开脱,声称记不得当时发生了什么。或许真是如此。也许理智仁慈地抹去了那些不堪回首的记忆。但是,她依然记得当时的恐惧。为什么这个特殊的时刻只剩下一片空白?她一定冲那个哭哭啼啼的傻姑娘发脾气了,毕竟,她没受什么严重的伤害,肯定有人告诫过她不要跟陌生人走,她甚至没意识到应该停止哭闹,离开那栋房子,保持沉默。病理学家在法庭上公布了验尸结果。窒息导致了死亡,死者颈部留有人手造成的瘀痕。一定是她的手。还能是谁的呢?但是,她完全想不起自己曾经碰过那个孩子,也想不起从何时起她摇晃的不再是一个孩子。
那之后的记忆就像一部不断播放的电影,只有少许图像失传或者不清晰的片刻。她丈夫待在厨房里。她看见厨房的餐桌上摆着两个杯子、茶壶和奶盅。某个瞬间,她冒出个荒谬的念头,以为他要用茶恢复这一切。她说:“我杀了她。我们必须处理掉尸体。”
他接受了残忍的陈述,仿佛他已经料到了,仿佛她说的只是司空见惯的事实。或许他已经被吓傻了,再也没有任何恐惧能够触动他。
他小声说:“可是……她父母呢?我们不能把她藏起来,让他们不断地希望、疑惑,祈祷她平安。”
“他们不会期待太久。我们不必把她转移到太远的地方,搬到埃平森林就行。尸体很快就会被发现。但是绝对不能留在这儿。”
“你有什么打算?”
恐惧令她的大脑转得飞快。如同捏造情节一般,所有细节必须严丝合缝。她反复思考、更改、谋划。他们用得到车。尸体可以塞进行李箱里,但必须事先包裹好。一旦他们受人怀疑,法医科学家势必要搜查车辆。他们会发现孩子的迹证,头发、她鞋子抖落的尘土或者衣服纤维。一条床单就能裹住她,例如烘衣橱里那条干净、普通的白涤棉床单。她向来在自助洗衣店洗床单,这样一来就无法顺着洗衣店的标签找到他们。然而,如何处理床单又成了一个难题,他们得随车带回来清洗。塑料布是更好的选择,例如洗衣店用来罩冬季外套的那种长塑料袋。等他们处理完尸体,可以把塑料袋团成一团,随手丢进任何一个公共垃圾筐,没人能通过一个塑料袋追查到她。不过,他们需要死亡时间的不在场证明,这意味着要快。他们必须立即行动。
她说:“我们先去图书馆还书,我要再借一本厄普代克的作品;它还在预约清单上。如果警方问询的话,图书馆的姑娘可以作证。然后去曼斯山看电影。我们得做点儿什么引起售票女孩的注意。我会借口自己没带够钱,问你要,我俩因为这事儿拌几句嘴。不,我说她找错了零钱更好。那么……我们得付一张五英镑的纸币。你有吗?”
他点点头。
“我想我有。”
他试图掏出钱包,可是两只手抖得像中风了一样。她伸手探进他的夹克口袋,摸出钱包。纸币夹层里塞了一张崭新的五英镑纸币和几张皱巴巴的一英镑纸币。她说:“我们只在电影院里待半个小时。等我们穿过门厅,就拿着各自的票分开走。如果警方怀疑我们,他们调查时只会询问目击者是否看见一对夫妻离开。他们想不到我们会分开行动。而且,我们不要坐同一排,最好坐边座,别挨着任何人。这应该不难。像这样的夜晚,电影院不会有太多观众。但是,你必须看紧我。一旦我起身离开,你就跟过来。我们从直通停车场的侧门出去。然后开车去森林。”
他说:“我不想坐得离你太远。我不想我俩分开。不要离开我。”
他不停地发抖。她不确定他是不是听懂了她的话。她希望能独自一人处理这些事情,塞给他一个热水袋,像照顾一个伤心的孩子一样把他哄上床。但是,那样不行。他,比她更需要不在场证明。她不能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他俩必须同时被人目击。她忽然想起在医院圣诞节派对上赢的小瓶白兰地。她一直留着以备不时之需。她急忙跑进储藏室,倒了一杯白兰地。闻到酒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需要它。但是酒瓶里只盛了几口酒,不够他们俩喝。她把酒端给他,随手拧开电炉的第三档。
“亲爱的,喝了它。暖和一下。待在这儿,等我准备好了再叫你。”
她没想到自己的思维竟然如此清晰。上楼前,她虚掩了前门,没有落锁,然后出门打开汽车的行李箱。街上荒无人烟。最近的街灯距离十码开外,昏黄的灯光晕染了寒冷的薄雾。39号的窗帘全拉上了;空荡荡的漆黑房间躲在帘子背后恭候新房主。43号也放下了窗帘,只有楼下的客厅透出一丝光线,传出一阵阵喜剧节目的欢声笑语。希克森一家是忠实的电视观众,这会儿已经坐下来欣赏晚间节目了。
她取出楼梯下方挂在橱柜衣架上的塑料袋。塑料袋里的外套依然透着一股洗衣液的味道,不知道这股熟悉的刺激性气味是否会令她时常想起今晚。接着,她想到手套。厨房水槽的水龙头上搭着一双洗碗时戴的薄手套。她不喜欢戴厚手套干活。她戴好手套,走上楼。
双人床边的床头灯亮着,窗帘拉着。那似乎是她第一次见那个孩子。她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左胳膊摊开,曲着手指,蓝色的短裤褪到膝盖,看起来十分安详。她的眼镜抖落在床罩上,设计精妙的镜片和金属框架十分小巧。女人捡起眼镜,摸索孩子外套口袋里的眼镜盒,却没有找到。她不免有些惊慌,仿佛保管好这副眼镜至关重要似的。忽然,她注意到地板上放着一个黑色的小背包。她捡起廉价塑料背包,暗自猜测这个新背包或许是为了搭配她的童子军制服特意买的。背包里有一块叠好的手帕,一本女童子军日志,一支铅笔,一个装了几枚硬币的小钱包和一个红色的眼镜盒。女人把眼镜收进眼镜盒里,然后翻开日志;稚嫩的笔迹映入眼帘:马真塔街104号,朱莉·梅维斯·斯凯思。她搞不懂这个孩子为什么绕远路回家,横穿游乐场显然距离更近,那样她也不会死在这里。他们这儿离马真塔街足有一英里远。一两天后,尸体会被发现,警方将挨家挨户地展开调查,每挨过一天,他们就会安全一些。
她拿起孩子的外套和女童子军贝雷帽,放在尸体上,轻轻地拉上短裤。然后,她小心翼翼地用长塑料袋罩住女孩,在孩子的头顶系了个结。女孩没戴眼镜,双眼紧闭,精致、漂亮的小脸罩在透明薄膜下有些变形,不真实。嘴唇微张,矫正牙齿的细金属丝挂着一滴如珍珠般的唾液,闪着湿润的光泽。她看起来宛若一份精心包装的圣诞节礼物,一个送给好孩子的洋娃娃。当她抱起尸体时,甚至能透过薄薄的塑料感受到女孩的余温。
孩子比她预想的重,沉甸甸地拉扯着她的胳膊和腹部肌肉。扛在肩上应该能省力一些,从失火的房子里抢救昏迷的人时不正是这么做的吗?但是不行,她必须轻轻地抱着孩子,像是哄慰熟睡的生病小孩,不能吵醒她。她的脑海中不断地回响:她没有死,只是睡着了。她想祈祷:“哦,上帝,帮帮我们吧,请帮帮我们。保佑一切都好起来。”然而,无济于事。祷告的力量也无能为力。没有人,即便上帝也无法令一切好起来。
他们的车是一辆二手的迷你,刚入手六个月。因为她有工作,他们才得以存钱买下它。即便如此,星期日带罗西去海边时也得精打细算。她驾驶技术不佳,不适应雾天开车,而且她清楚一旦出了交通事故被警察拦住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她开得很慢。他坐在她身旁,像具死尸似的直勾勾地盯着挡风玻璃。她往他的脖子上系了一条厚围巾,遮住了他半张脸;但是她没法蒙住他的眼睛。他俩谁也没有说话。只有她偶尔发生愚蠢的嘶嘶声,像是安抚一匹犟脾气的马。她的左手时不时松开方向盘,放在他的手上。只是她帮他戴了手套,不知道他裹在羊毛手套中的僵硬手指是否能感觉到她的触碰。虽然她常来这里,却从未开车来过,不知道哪儿能停车。她小心地拐进一条辅路,看见路边停着两辆车,谨慎地停靠在那两辆车身后。接着,她告诉他该做什么,他点点头,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听懂了。她推开图书馆的大门,图书熟悉而温暖的气息和地板蜡酸酸的气味扑面而来,一群老人裹着破旧的大衣整日坐在邻近借阅室的报纸堆里,躲避孤独和寒冷。透过玻璃隔断,她看见里面坐着三个老人,一时间不免有些嫉妒,因为他们还活着,马丁却已经死了。那是当天晚上她唯一不知所措的瞬间,她忘掉了那个孩子,以为蜷缩在汽车行李箱里的是他的尸体。然而,他好似行尸走肉似的跟在她身旁。
她拿着三本要归还的书,走向柜台。他依照她的吩咐走到距离最近的小说书架旁。她朝他大喊:“亲爱的,没有时间选新书了,我们得准时赶去看那部大片。我就借一本厄普代克。”
他似乎充耳未闻,仿佛一具橱窗模型般直挺挺地站在书架前。她前面只有一位开朗的中年女人,显然是替体弱多病的母亲还书。女图书管理员一边整理借书表,一边冷淡地听对方喋喋不休地谈论要归还的书、她母亲的健康状况以及她想借的书。她一定是这里的常客。说不定还书是她呼吸自由空气的唯一机会。管理员递给她三张借书表:“谢谢你,耶尔兰德小姐。”
现在轮到她了。她提出想预约一本厄普代克的书,并用粗体的大写字母往预约卡上填了她的名字和地址。她的手竟然一点都没抖,这出乎了她的意料。她费了很大的工夫才在白色卡片上勾出醒目的黑字。即使警察真来核查,也不会有人相信谁能在重压之下写出这么清晰的字迹。随后,她走到丈夫身边,对方像生了根一样,她牵着他出了大门,钻进汽车。
到这里,电影再次停止转动,图像消失了。最难开的路段一定是绕着曼斯山附近的五条迂回道路。不过,她肯定成功地绕出去了,没出任何交通事故,因为她记得下一个场景是她停在电影院门前的画面。停车场里的车比她预想的多,不过这是好事。这说明看电影的人很多,他们退场时不会太引人注目。她寻了个靠近出口的停车位。熄灭引擎,车厢里静得吓人。二人坐在雾气笼罩的车里,她又给他讲了一遍接下来的计划。她问:“亲爱的,你听懂了吗?”他一言不发地点点头。他们钻出汽车,她帮他关上车门。雾更浓了,仿佛高杆街灯泄漏的一团团毒气,起起伏伏。二人蹚过齐膝的浓雾,走进影院门厅。
最后一场电影肯定开始放映了。售票处,他们前面只排了两个人。轮到她时,她递上一张五镑的纸币,买了两张八十六便士的电影票,然后接过找零,往前推了他一把,故意弄掉了四张一英镑纸币中的一张。她转身走回售票处:“我想你少找了我一英镑。我手里只有三张。”
女售票员肯定地回答:“我找了您四张,女士。您看着我数的。”
“可是,这儿只有三英镑啊。”
女售票员又说了一遍:“您看着我数的,女士。”说完招呼起下一位顾客。
她转身离开售票处,大声地说:“不好意思,肯定是我弄丢了。哦,掉在地上了。”
即便当时,她也觉得这个小插曲相当做作,不自然。女售票员耸了耸肩。他们一起穿过门厅,走向放映厅的入口。她递过他的电影票,可是他假装没注意到她轻推的手,没有接过去的意思。她知道他不愿意同她分开,于是只好同他坐在一起。
他们融入一片温暖的黑暗中。只有大屏幕亮着,光影交汇。大屏幕上詹姆斯·邦德的故事刚刚上演。她背过一只手,紧抓着他的外套,跟随着女引座员手电筒针尖般的光束沿座间的过道往前走。引座员将二人带至最后一排的两个座位跟前。这不行。她打算从侧门偷偷溜出去,不再走中间的过道。坐下十分钟后,她悄声对他说了几句,然后牵起他的手,离开座位,领着他朝大屏幕转移,这时她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依稀分辨出观众寥寥的一排只坐了三对夫妇,而且都挨着中间的过道。二人低声致歉,经过他们身边挤到这排末尾,几乎正对着红色出口标志的座位前,落座。
她耐心地等了半个小时才给他信号。此时电影正演到精彩的地方;背景音乐渐强,屏幕里汽车飞驰,人声鼎沸。坐在她前面的观众都聚精会神地盯着大屏幕。她拉了一下他的手,半弯着腰站起身。他尾随她,溜出门,踏上一小截水泥台阶,她推开最后一道门,冰冷的雾气扑面而来,他们走进停车场。她摸了摸外套口袋里的钥匙。没摸到。她立刻反应过来,她把钥匙落在车里了。她一把抓过他的手,拽着他穿过浓雾,奔向迷你车;其实她已经知道等待她的究竟是什么。两条白色停车线内空无一物。迷你车不知去向。
之后,记忆中的影像又中断了。他们肯定走了三个小时,手拉手,拖着沉重的脚步穿过浓雾,走向森林。记忆中的下一个画面是一条没有路灯的林间小路,笔直地向前延伸。
那个夜晚冰冷、寂静。路两侧的树木沐浴着迷雾,望不到边际。她似乎听见轻柔、持续的滴水声,如同滴血般缓慢,暗含着山雨欲来之势。在她的想象中,森林没有尽头,散发着黑瘴气,纠缠的灌木丛里潜伏着恐怖,光秃秃的高大枝丫慢慢渗出黏糊糊的毒液。她看见他俩呼出的一股股白气,融于夜色,牵引着他们向前。四周静悄悄的,只能听见两人漫无目的地走在柏油路上的脚步声,偶尔传来汽车驶近的引擎声。他们本能地躲进漆黑的树影里,直至车灯一闪而过,或许是去参加派对,又或者只是熬过漫长的一天后很晚才回家,总之那些普通人除了贷款、疾病、孩子、婚姻和工作之外,没什么可担心。
他突然停下脚步,语气阴沉,失魂落魄地说:“我累了。跟我进森林,我俩找个地方躺下。我搂着你。你不会感觉冷。我们会在一起。我们永远不用醒过来。”
但是,她让他失望了。她不会跟他走。最后,他苦苦哀求,几乎快哭了,可她还是拒绝了。她说服他转过头,和她一起拖着脚步,沮丧地慢慢往家走。她从小就害怕森林。对她来说,森林并非小学童话中所描绘的那样:斑驳的林中空地,猎角长鸣,牡鹿遍布小径。那里只有一片腐败,掩埋着被谋害的尸体,她父亲曾恐吓她,如果她再大嚷大叫就把她扔进森林。在她幼稚的想象中,缓慢的溪流中流淌着汩汩的鲜血。
不仅仅因为恐怖的森林,更重要的是她不愿意分担——也从未分担过他的悲观情绪。生活对他来说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是一连串要熬过去的日子,并非值得享受的恩赐,而是要忍耐的负担。喜悦常令他诧异。想到死亡,他不觉得痛苦;然而,活着却需要勇气。但是,她不一样。除了无法忍受的痛苦和彻底的绝望,没有什么能让她放弃生命。她生性乐观,希望滋养了她的人生。她忍耐了童年的诸多苦难并不是为了现如今轻易地死去。她安慰自己或许一切没有那么糟糕。偷车贼可能根本不会打开汽车行李箱;他们为什么要那么做呢?汽车本身并不值得偷。那就是说他们只想开一程,用完后便会弃之不顾。警察会适时地找到它,展开调查。但是,通过车追查到他俩并不能成为怀疑她是凶手的理由。强奸犯,无论是谁,都能从他们家门外偷走这辆车。他俩现在要做的是走回家,第二天一早去。
但是,她心里也知道希望渺茫。一旦汽车被人发现,他们就会成为主要嫌疑人。紧接着,警方会调查他俩当晚的行程;到图书馆借书,电影院售票处前的争吵。警察会问询二人,既然他们没有车,又没有直达或者便捷的公共汽车线路,他们是如何赶到电影院的呢?而且,他们不能说汽车是在电影院外失窃的。这样的话,为什么不一出电影院就报案呢?她知道即便是这种初步的盘问,马丁也熬不过去。她一度指望警察过几天再找上他,那时候没有什么能将他们同这起犯罪联系起来,有的只是挨家挨户的例行问询而已。没有对他不利的证据。现在,一切都变了。单凭那个塑料袋就能追查到当地的干洗店。她最近去过那里的事实也将浮出水面。
于是,他们步履沉重地回到家,等待他们的是停在门外的警车,街对面看热闹的眼睛,以及他俩再也不可能单独待在一起的事实。
森林的恐怖源自想象。可即将到来的恐怖却是现实。如果她发自内心地为他着想,她势必会握住他的手,跟随他步入漆黑的树影,在他的怀抱中克服恐惧。她向来更坚强。一直以来都是他向她寻求支持、安慰和庇护。毕竟,她之所以嫁给他,不正是因为他身上没有她父亲所谓的男子气概吗?这是他第一次请她相信他。他希望如此,希望同她一起躺在黑暗中,安慰她直至死亡降临。而她却因为童年的恐惧令他的希望破灭。她剥夺了他以自己的方式、以自己的节奏有尊严地死去的权利。她强迫他站上被告席,接受审判,经历十八个月的牢狱折磨,直至死亡给予他解脱。她曾耳闻囚犯如何对待猥亵儿童者。同他分开的十八个月里,她既无法安慰他,也无法诉说她的歉意。那孩子的死并不是他们有意为之;而是死于她无法自制的暴力行为,是幼年的她杀害了那个孩子。然而,最终抛弃他的行为却是故意的。
他说得对,我应该在那天晚上同他一起赴死,我们别无选择。真正的罪孽是背弃爱情。“全然的爱会驱散恐惧。”满足他的心愿并不需要全然的爱,只需要一点点仁慈,一点点勇气。
手稿到这儿中断了。菲莉帕关上灯,静静地躺着,心脏怦怦直跳。她感觉头晕、恶心,索性爬起来,在床边坐了好一会儿,然后走到窗边,探出头,深吸一大口清新的空气。她没有问自己对这个故事相信多少,也无法判断它究竟是创作还是纪实。她无法再置身事外,就像她无法将写下这些文字的女人弃置不顾一样。她不会告诉她妈妈她已经读过这份手稿,而她妈妈也不会问起。它记录了她被告知的关于那起谋杀的一切,以及她所知道或者需要知道的全部。她静静地凝望着夜空,十分钟后将手稿放回抽屉,上床睡觉。直到那时,她才好奇那天晚上她究竟去了哪里。
8
当天晚上他赶回旅馆,驻扎进他的指挥部。第二天清晨七点半,餐厅一开门,他就赶紧吃了早餐,八点钟开始监视。他闩上门,坐在窗边的椅子里,将双筒望远镜架在窗台上,身旁放着敞开的帆布背包,预备着帕尔弗里夫人一出现,随时收起双筒望远镜,跑下楼。乘电梯花费的时间太长,他必须行动迅速才不至于跟丢她。
九点十五分,一个高大的黑发男子拎着公文包离开68号。这位大概就是帕尔弗里先生。对方一副有条不紊的模样,似乎上午已有安排,斯凯思不认为其中有探望女凶手或其女儿的计划。他的直觉向来很准,他坚信只有电话里那个声音忐忑的女人才能带他找到她们。
九点四十五分,女佣拖着购物车磕磕绊绊地迈上地下室的台阶。两个小时后,她拉着装满东西的小车小心翼翼地原路返回,这期间没有人出入房子。后来,他出门,走进距离旅馆不到五十米的一条小巷中,在咖啡馆点了咖啡和三明治当午餐,下午一点四十五分时回到原位。整个下午,他一直守在望远镜旁,不过对面始终没有动静。刚过六点,那个男人回来了,从正门进屋。
七点钟,他中断监视,吃晚饭,八点钟回到窗边,一直等到天光渐暗,华灯初上,然后是十一点,午夜时分。第一天结束了。
接下来的三天都是如此。清晨九点十五分,男人离开家。十点钟,女佣拖着购物车出门。紧接着的星期一,阳光明媚,一直没什么收获的斯凯思需要活动一下,于是决定尾随女佣。他希望能和对方搭上话,说不定能打听出帕尔弗里夫人是否在家,甚至找借口询问那个女孩的去向。他不知道如何接近她,或者该说些什么,然而跟踪她的念头如此强烈,他一个健步冲下楼梯,当她拐进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时,他刚好跑出旅馆。
她先去了一家当地的报刊经销处,付报纸费。经销商招呼她的名字时,他才知道她是谁。斯凯思暗自恼火,他竟然轻易地认定她是女佣,白白浪费了三天时间。他假装不知道选哪份报纸,偷偷瞥了她一眼,很难将这个瘦小、沮丧的身影,这张焦虑的面庞同他在火车上见过的自信女孩或者68号的女主人联系起来。他买了一份《每日电讯报》,看着她付完账,然后小心翼翼地跟在她身后,前往下一个目的地——肉铺。橱窗里摆着带骨的火腿,斯凯思决定买四分之一磅,留作午餐,回房间吃。他排在她后面,耐心地等她挑选羊前腿肉。这是他第一次见她生气勃勃的样子。屠夫拿出大块肉给她挑,两人以行家的眼光认真地探讨。她要求去骨,店家欣然同意,吩咐副手招呼其他客人,自己亲自接待这位懂行的顾客。
买完火腿,斯凯思尾随她穿过坐落着维多利亚式灰泥房屋的广场,钻进街头市场。她打量着农产品,慢慢地踱过每个摊位,神情似乎有些过度专注,不时偷偷地捏一下番茄和梨。最后,她走进一家熟食店,留他在人行道徘徊,装出一副对风干香肠感兴趣的模样。只见她盯着老板的长刀划入粉嫩的鱼肉,挑起一片油脂丰富的透明鱼片给她验货,接着她买了熏制鲑鱼。斯凯思从没吃过熏鲑鱼,挂在冷藏橱窗那半条鱼的价格令他咋舌。帕尔弗里一家人吃得不错。达克顿的女儿很走运。他一时冲动跟着帕尔弗里夫人走进店铺,买了两盎司熏鲑鱼,打算留在晚餐前吃,品尝一下这种未知佳肴的滋味,体验她的舌头曾感受过的味觉,这两片细腻的鱼肉拉近了二人的距离。
接下来的十天,他的生活模式都是如此。她的活动范围局限于皮姆利科,川流不息的维多利亚街和沃克苏尔桥大街像两条不通航的河流阻隔了她的步伐,她从不越界,他亦如此。每个星期两次,她步行到史密斯街的威斯敏斯特图书馆换书。每当这时,他便钻进阅览室假装翻看期刊,透过玻璃隔板看着她流连于书架之间。他很好奇什么类型的书会被她带回厨房慰藉自己。在他看来,她周身笼罩着一股焦虑和孤独,不过他的情绪并未受影响。他想不起自己的生活何时如这般轻松过。跟踪她不是难事。她时常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几乎不在意周遭的事物,似乎与购物和食物不相干的东西都与之无关。但是,他不觉得慌张或者浪费时间。他坚信自己应该跟着她。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带他找到她们。
天气渐热,阳光越来越明媚。盛夏时节,她时常坐在河堤花园的长椅上,一边吃三明治和水果,一边望着梧桐树低垂的枝叶轻抚水面。他也习惯了到科尔德科特路的熟食店买一份便当,坐在公园里或者旅馆房间的窗边吃午餐。斯凯思坐在距离她二三十码的长椅上,看着她凝望泰晤士河砂堤旁的栏杆、梳理羽毛的海鸥、逆流而上的巨大驳船、拍打堤墙的潮水。吃完午餐,她蹲下身,掌心里托着面包屑,耐心地等待麻雀们赏光,有时一蹲就是十五、二十分钟。有一次,他模仿她耐心地等了片刻,麻雀拍着翅膀飞下来,颤动的羽翼和细小的爪子擦过他的掌心,他会心一笑。某个闷热、狂风大作的清晨,风暴裹挟着满潮而来,她带来一袋面包皮喂海鸥。斯凯思看着她站在栏杆旁,僵硬地挥舞胳膊,笨拙地抛撒食物。刹那间,海鸟齐飞,白翅、尖喙和利爪阻隔了视线,高亢、凄厉的鸟鸣响彻耳边。
斯凯思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快就适应了卡萨布兰卡旅馆,甚至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旅馆谈不上舒适,却也不虚荣做作。餐厅不远处有一间人满为患的小酒馆,几乎每天晚餐前他都会去喝一杯干雪利酒。餐食可以想见:果腹,仅此而已。不过,偶尔又无比丰盛。厨师们似乎在偷偷玩一个游戏,揣摩顾客们不满情绪的临界点,然后突然端上无可挑剔的晚餐平息他们的怒火。然而,大多数时间谈不上厨艺。斯凯思觉得所有汤都是一个味道,同罐头没有什么差别。鲜虾盅用的是又硬又咸的罐头虾,垫着软的莴苣叶,撒上最便宜的瓶装调料;自制的肉酱饼用的是廉价的肝脏香肠;袋装的土豆一成不变地捣碎了端上桌。自从他开始复仇以来,所有的感官都变得更加敏锐;他现在注意到这些细节,不过并不会为此困扰。
这家旅馆似乎由接待他的马里奥经营。斯凯思没发现其他的负责人。其余的职员都是临时工,包括那个上了年纪的跛子弗雷德,他负责给晚上十二点半之后来住店的客人们开门,常常整宿窝在前台后面的扶手椅里打瞌睡。常来投宿的客人大多是巡回推销员。马里奥同他们中的一些人混得很熟,经常穿着白色夹克同他们坐在桌前高谈阔论。打赌显然是他们共同的兴趣。查阅竞技场围栏和晚报,钱在众人之间转来转去。不过,旅馆的大部分生意仰仗西班牙来的外国旅行团。一星期一趟的早班车一到站,旅馆便活跃起来。马里奥像通了电似的,言谈举止突然转换成西班牙式;大厅到处是行李和喋喋不休的旅客;电梯又罢工了;而那条名叫科菲的母狗兴奋得静不下来。
这家旅馆是理想的监视场所。既没有人打扰,又没有人打听他。在卡萨布兰卡旅馆,倘若房客每个星期用现金预付账单的话,便不会引人注意。如果想找人聊天,或者希望听人说话,他就停下来和那个盲姑娘闲聊。他得知对方名叫维奥莱特·赫德利,是个孤儿,曾经在一所盲人寄宿学校上过学,现在同一位寡居的阿姨住在距沃克苏尔路不远的一间公营公寓。作为交换,他告诉对方他的妻子和唯一的孩子都已不在人世,却对自己的事只字未提。她是唯一他能够放心与之交谈的人。无论她如何揣测,那双看不见的眼睛都无法探究他的秘密、他的过去、他的目的,甚至他的丑陋和痛苦。
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上午,斯凯思尾随帕尔弗里夫人穿过新建的广场,走进凉爽、馥郁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他注意到她的手指并没有碰圣水钵里的圣水;显然,她来这儿不是为了祈祷,这只是一种消磨时间的方式。斯凯思混入一群讲法语的游客中,跟着她漫步于宏伟的大理石方柱间,驻足端详每一个小礼拜堂,俯身凝视玻璃棺中圣约翰·索斯沃斯如幼童般的镶银尸体。
此前,他从未造访过这座大教堂,没想到拜占庭式红砖建筑的西门竟然有此等奇观。粗糙、质朴的石砖随光滑的大理石柱向上攀爬,托起或绿、或黄、或红、或灰、或黑的巨大穹顶。它高悬于顶,被黑暗和混乱赋予了一种形式和实质,他感觉自己尽情沐浴在神秘之中。相形之下,流金溢彩、精美绝伦的圣母堂于他而言毫无意义,甚至高大、古朴的大理石柱也只是吸引他仰望壮观的穹顶。他没料到建筑能够带来如此震撼的体验。待一切尘埃落定,他将再次回到这里,仰望深邃的星空,从没有烛光和彩色玻璃的穹顶中寻求慰藉。还有其他建筑物值得参观,或许还可以游览其他城市。生活尽管孤独,却不仅仅是生存而已。然而,眼前的奇景令他萌生出一丝愧疚,他回想起麻雀刮擦掌心时的触感,那个近乎欢欣的时刻。玛丽·达克顿还活着,这时候体味快乐是对死者的背叛。他已经察觉自己受日常生活的怂恿,日益自满、倦怠。他只会再等一个星期。如果到时候还找不到女凶手,如果那个叫菲莉帕的姑娘还没有回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的话,他就要另想他法,无论如何也要从帕尔弗里夫人口中套出她们的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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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许诺自己的十天自由时光转眼结束,是时候找工作了,她们放弃了里森树林的政府就业中心,转而投奔报刊经销店外的晚报和布告栏,因为前者不免叫人联想到令人望而却步的官僚作风。埃奇威尔路北端有家文具店的布告板里贴了一张广告:距吉尔伯恩大街不远的席德鲽鱼店正在招聘厨房工作人员和女招待员。广告体贴地注明:乘16路公共汽车,剑桥大街下车即是;每小时一英镑报酬,包吃。她们计算了一下,如果每星期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六小时的话,她们就能赚到非常充裕的生活费。况且,每天还能额外吃一顿鱼。
席德鲽鱼店两面临街,主营炸鱼和薯条,附带经营咖啡,无论卖相或气味都给人新鲜的印象。在菲莉帕的想象中,席德矮小、黝黑、浑身油腻腻,然而事实上他是个满面红光的金发业余拳击手。他亲自干活儿,同时招呼着店里的生意,只见他掀开炸鱼锅的锅盖,将装薯条的铁丝筐浸入咝咝响的滚油中,一边同吧台旁的顾客们开玩笑,一边用防油纸和报纸打包外带订单,大声地指使厨房的工作人员,然后啪的一声把炸鱼和薯条盛进盘子里推给女招待员,后者时不时地探进传菜口,转述顾客的菜单。店里的喧闹声持续不断,震耳欲聋,席德和他的手下却充耳不闻。菲莉帕很快便搞懂了一点,来席德鲽鱼店吃饭的顾客们不见得需要强健的胃口,但一定要有强壮的神经。
店里的女招待员轮流候在餐桌前服务,倘若端过传菜口的盘子,扔在顾客面前的塑料贴面桌子上也算得上是一种服务的话。这份工作比洗餐具更抢手,因为能拿到小费。席德称大多数顾客或多或少都会留些小费,有时候遇到游客或者刚搬来伦敦还弄不清英国货币面值的移民,甚至能有意外的收获。这种轮流当招待员的方式帮他节省了雇用两个工种的差价,席德美其名曰:“我们是一个有福同享的快乐大家庭。”
他痛快地接受了菲莉帕和她的妈妈,即便他有些奇怪这对受过教育的母女为何到他的店里找工作,却没有表现出来。菲莉帕原本以为在这儿工作既不可能碰见过去的熟人,也不会受人盘问。谁知她错了。同事们没完没了地问这问那,不过好在他们根本不在乎答案的真假。
晚班还有其他三位洗碗工:布莱克·希尔、玛琳和黛比。玛琳把头发染成亮橙色,刺刺的短发看起来仿佛被大剪刀砍过一样,脸颊点缀着两坨亮红色,显然她已经不愿意再用安全别针扎耳洞了,菲莉帕松了一口气。她的前臂刺了文身,一支利箭穿透两颗缠绕的心,周围环绕着玫瑰花环,一艘十六世纪的大型帆船张满船帆。黛比迷上了这艘船,一整晚都兴冲冲地帮玛琳擦拭盘子,站在旁边看着它在洗洁精的泡沫中沉浮。
“沉下去。前进,玛琳!沉下去。”她央求道,玛琳将双臂浸入洗洁精,让泡沫簇拥着小船。
潮湿、简陋的厨房位于咖啡间后身,装了两个水槽,她们二人一组,一边干活一边闲聊,聊头天晚上的电视节目,聊她们的男朋友,聊去西区购物的事。她们的情绪变化无常,动不动就发脾气,经常甩手不干,一副不可侵犯的模样,其实是缥缈又无用的自立在作祟,可是没过几天又回来了。她们背着席德满腹牢骚,当着他的面又跟他打情骂俏。众人有如解剖般巨细无遗地谈论着传闻中席德的性功能障碍,尽管在菲莉帕看来,他的精力显然被生意、偶尔的业余拳击赛、赛灵缇犬和如何令席德夫人快活耗光了。精明、粗鄙的席德夫人每天都会来炸鱼薯条店巡视一次,显然是为了提醒席德,同时告诫其他人,别忘了她的存在。可怜的席德,菲莉帕腹诽道。如果他的女奴隶们联合起来,他肯定受不了。不过,她们狡猾地打起了消耗战,时不时偷一些食物,面包、黄油、糖和茶叶之类的,他心知肚明,却从不捅破。或许双方都暗自视其为一种额外的津贴。不过,菲莉帕发现他从不拿钱箱冒险,总是严加看守。
身材瘦小的黛比,皮肤苍白透明,仿佛生命正偷偷地流逝。她的鼻头和手指尖总是红通通的,一双焦灼的眼睛来回滚动,参差不齐的耳廓像是被啃过,似乎快要渗血。她说话轻声细语,挂着甜美、空洞的微笑蹑手蹑脚地在厨房里走来走去。然而,她是最暴力的那个。同菲莉帕共用一个水槽的布莱克·希尔说:“她十二岁时就拿刀砍了她妈。”
“你是说她杀了她?”
“差一点儿。后来他们把她看管起来。不过,她现在已经好了,但是千万别让她靠近你男朋友。”
“你的意思是她会拿刀捅他?”
布莱克·希尔哈哈大笑。
“不。她会操他。她太可怕了。天哪,那姑娘,太可怕了!”
菲莉帕机械地接过希尔递来的一个个盘子,暗自思忖着,倘若当年她爸爸遇到的是黛比而不是朱莉·斯凯思的话,他现在说不定还活着。没有强奸,没有谋杀,没有收养。他唯一的苦恼是如何摆脱她,阻止下一次见面,不过十先令和一袋糖大概就能打发她。碰到天真又愚蠢的朱莉·斯凯思是他倒霉。
她们仨都对她妈妈心怀敬畏,或许是因为她年长一些,或许是因为她平静的外表下暗藏着一股威慑力。不同于菲莉帕,她似乎向来对冲动的暴力无动于衷。一次,正在洗切肉刀的黛比突然拿起刀指着玛琳的喉咙,她只说了一句“黛比,把刀给我”,便成功说服女孩乖乖地交出了刀。不过,她们也好奇她的身世。某天晚上,她妈妈招待顾客时,玛琳和菲莉帕搭伙儿刷碗,玛琳问:“你妈妈进过疯人院吧?我是说,精神病院。”
“是啊,进过。问这干吗?”
“或多或少看得出来。我阿姨也这样。看眼神就知道。全好了吗,她现在?”
“哦,是的,全好了。医生说她不能紧张,所以我们才找了这份工作。虽然没什么意思,但是下班后了无牵挂。”
没有人再问下去。所有屈尊来席德店里干活儿的人总要有一套说辞。正在旁边水槽搅洗涤剂泡沫的布莱克·希尔语气挑衅地质疑道:“你说话为什么像上流社会似的?”
“这不能怪我。我爸爸去世时我年纪还小,由我叔叔照顾。他和我婶婶都很讲究,我索性就离家出走了。而且,他还想跟我上床。”
玛琳说:“我叔叔也那样。不过,我不介意。他对我不错,过去经常带我去西区过周末。”
布莱克·希尔问:“你念过上流学校吧?”
“后来也逃出来了。”
“你们有地方住吗?你和你妈妈?”
“哦,有,只有一个房间。不过,我们不会在那儿待太久。我男朋友正在给我们买房子。”
“他叫什么,你男朋友?”
“欧内斯特。欧内斯特·海明威。”
众人在一阵轻蔑的沉默中接受了这个名字。玛琳说:“我不能和叫欧内斯特的家伙约会。我爷爷就叫欧内斯特。”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布莱克·希尔问。
“非常喜欢户外运动,经常出去打猎。他喜欢公牛。实际上,他越来越讨人厌了。”
菲莉帕很快意识到她们极易受骗,编造谎言成了她的一大乐趣。要么她瞎编的故事并非离奇得难以置信,要么她们根本没上心。白日梦让她们自己的生活变得没那么难以忍受,他们自然不会小气地不许其他人这么做。真正烦扰她们,显然也令席德发愁的是她和她妈妈出示了二人的国民保险卡要求盖章。炸鱼薯条店里的姑娘们都在领失业救济金,这种正规的做法不免吓到了众人。菲莉帕感觉有必要解释一下:“都怪我的缓刑监督官。他知道我工作了。什么都瞒不过他。”
她们投来同情的目光。众所周知,缓刑监督官没有地方机构的社工好糊弄,不过在她们眼里这种过度的顺从有失身份。城市丛林的生存法则中没有天真这样的字眼。弱者、病患和无知的人总令强者和健康、聪明的人苦恼,每当想起加布里埃尔信奉或自诩信奉的理论时,菲莉帕常哑然失笑。如今他能够在席德的店里找到足够的证据。然而当菲莉帕腰背酸痛、大汗淋漓地俯在水槽旁时,她相信加布里埃尔的世界能熬过玛琳·黛比和布莱克·希尔可悲的蹂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