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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释放令(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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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脑海中时常浮现两幅生动却矛盾的画面:暑假里某个晴朗的星期六清晨,披着开司米羊毛衫的加布里埃尔钻出他的阿斯顿·马丁汽车,一边喊着她的名字,一边雀跃地跑上68号的台阶;而布莱克·希尔弓着背把五个孩子要洗的一大包脏衣服背到厨房的角落,打算回家时用婴儿车推到自助洗衣店。或许莫里斯的脑海中也有同样生动的画面,正是这种差异令他成为一位社会主义者,即使现在也依然如此,尽管他信奉的理论只能将加布里埃尔的阿斯顿·马丁汽车转让给一个跟他一样的特权阶层,在这个世界中没有哪种经济制度能将阿斯顿·马丁转给希尔,把洗衣服的活计和五个孩子转给加布里埃尔。

某次朝夜间公共汽车站走的途中,她妈妈问:“你不觉得我们在利用她们吗?”

“怎么利用?想想看,我们刷的盘子比她们多一倍,你更应该说她们利用我们。”

“我想我的意思是,我们假装友好,假装是她们中的一分子,可是回到家就把她们当作某种物件或者标本议论、取笑。”

“她们确实很好笑啊,比一般办公室里的同事更好玩。她们又不知道我们怎么议论她们,有什么关系呢?”

“她们或许没关系。但是我们可能不一样。”

沉默了几秒钟后,她问:“你打算写她们吗?”

“我没这么想过。那不是我们来这儿工作的目的。我想我会默默地把她们储存在潜意识里,需要时再说。”

她原以为她妈妈会问:“你也会把我储存进去吗?”但是,她什么也没说,二人一言不发地继续走。

上了公共汽车,她妈妈问:“你说我们应该在席德的店里干多久?”

“只要我们还没厌倦炸鱼和薯条。我承认有时候我也琢磨法兰西盾之家酒店是不是也缺人刷盘子。”

“你常去那儿用餐吗?”

“只有遇见某些特殊场合时才去。法兰西盾之家、快乐的轻骑兵和蒙普拉斯尔是莫里斯最喜欢的几家餐厅。他每天都会光临贝尔多瑞利。有时候我会去那儿跟他一起吃午餐。我喜欢贝尔多瑞利。”

菲莉帕想知道莫里斯现在是不是还去那儿吃饭,贝尔多瑞利先生有没有问起过另一个世界的她。她妈妈试探着说:“如果你不觉得太累或者无聊的话,或许我们可以再干一两个星期。我不介意吃鱼,我挺喜欢的。”

“我一点也不觉得无聊。我们随时可以换工作,反正保险卡已经盖完章了,我猜如果我们向席德施压的话,他还能帮我们开一份介绍信。你有没有发现,他不怎么开账单,三分之二的生意靠现金交易,没有交税凭证,我敢打赌只要稍稍提一下这件事,他肯定痛痛快快地付我们一年工资而不是代通知薪金。”

“我们不该那么做。他对我们不错。”

“总之,我们随时可以走。那儿也挺有意思。等你吃够了鱼就告诉我一声。”

10

她们享受着无拘无束的自由,以蒙蒂蔬菜水果商店楼上的三个小房间为圆心,遍及整个伦敦。二人享受着这座城市的自由,穿过圣詹姆斯公园榆树下起伏的草坪,避开趴着的游客和他们的背包,寻一块空地躺下,透过斑驳的树影沐浴耀眼的阳光,聆听午间乐队的演奏。演奏台周围的一圈折叠式躺椅早已坐满了老听众:来自郊区或外省的大块头女士们随身带着三明治和遮阳帽,戴着戒指的胖手紧紧地护住大腿上鼓鼓囊囊的手提包。一旦飘起毛毛雨,她们便翻出包里的雨衣遮住膝盖,抖开一块六角风琴似的薄塑料盖住帽子。既然已经付了折叠式躺椅的租金,没道理被英国变幻莫测的天气哄骗,放弃欣赏四十分钟的黄铜管弦乐,接受乐队指挥轻快的致意。

尽管这些行程几乎算得上日常,然而对于菲莉帕和她妈妈而言,二人的生活仍然以德莱尼大街和梅尔大街为中心。菲莉帕自认如果想隐姓埋名,伦敦找不到比这儿更合适的地方了。这里有属于它自己的生活方式,社群意识源自熟悉的面孔,而不是探听它们背后的隐私。德莱尼大街是一条僻静的死巷,居民以住在自家小店铺楼上的中老年人为主,自给自足,宛若一座古老而寂静的村庄,又似一湾滞水坐落在湍急的马里波恩路和埃奇威尔路之间。许多住户自父辈起便生活在这条街上,例如旧货商店的图克夫妇,两位疯疯癫癫、整天领着一群小狗在梅尔大街闲逛的佩格小姐。他们潜移默化成一个严密的小圈子,总像交换信息似的,喜欢默默地站在左邻右舍的门廊,即使最暖和的日子似乎也爱挤在一起取暖;面对不速之客或者新住户,他们或冷眼旁观、或看好戏、或面露嘲讽,如同本地土著看着又一批受骗而来、很快即将幻想破灭的移居者。他们最关注的莫过于地方当局计划开发这片区域的传闻和威胁,凝视荒地四周波纹栅栏的冷漠目光不时流露出担忧。好奇的菲莉帕偶尔不经意地提起,并从乔治口中得知了一些关于他们的情况。如果她和她妈妈常去瞎乞丐酒馆喝酒的话,说不定知道得更多,不过她们觉得还是保持距离,谨慎为妙;经常光顾酒馆就别妄想不被人刨根问底。她们自认被这条街所接纳,邻居们礼貌、友善,对视时偶尔微笑致意,却从未打听过什么。

星期六是梅尔大街的集市日。上午九点,警备车就位,立起路障,封锁整条街的交通。集市虽然不大,却热闹非凡,应有尽有,同时洋溢着英国特色。讨价还价的双方既幽默又好脾气,偶尔还会用旧币交易。一大清早,摊贩推着木制大手推车运来二手地毯,摆了一地。任凭顾客们踩来踩去,没有人在意,也没有人制止。集市本身充满了节日的氛围。晚些时候,集市摇身变成东方露天市场,铜货商贩叮叮当当地摆出各式器皿,巴基斯坦人的摊位悬挂起木制珠帘兜售廉价珠宝。布料摊上堆着大捆的艳丽布匹;瓜果蔬菜、鸡鸭鱼肉、花草树木和锅碗瓢盆,各类摊贩高声叫卖;空气中不乏热狗摊令人作呕的气味;街道的拐角,一个文弱的男孩佩戴着“耶稣爱我”的徽章,耐心地为来往的冷漠人群发放小册子。几只猫或在货架间打闹,或躺在旧衣摊的毛线套衫上伸直懒腰一动不动,店铺外的狗,或瞪着亮晶晶的眼睛兴奋得停不下来,或蜷卧着轻声哼唧,半闭着眼睛沐浴阳光。菲莉帕和她妈妈翻找着旧衣摊的手织毛衣,其中一些旧得根本没法再穿。买回来后,她妈妈便动手拆掉,重新清洗、整理。浴室里似乎总晾着一绺绺毛线。收纳零碎杂物的盒子里收藏着她们搜罗的宝物,其中有一块手工刺绣的亚麻茶巾,经她们缝补、洗烫,每逢星期六下午茶便隆重地拿出来铺上。

货摊后面坐落着各色的小商铺;老式布商依然出售长袖长裤的羊毛紧身衣和卫生衫,橱窗里挂着粉色的系带束身内衣,垂下的细绳荡来摆去;希腊熟食店弥漫着糖浆和浓郁的地中海酒香;干净的小杂货店光线总是很暗,散发着香甜的气息,戴维斯夫人经过挂着铃铛的店门,从昏暗的店铺里端出牛奶、黄油和茶;此外,还有五六家稍大一点的旧货商店,店里塞得满满当当,后院堆着旧家具,墙边的架子上摆着五花八门的陶器、锅和绘画,方便顾客翻找中意的物件。她们在这儿淘到了两个完好的杯子,一个是早期的伍斯特瓷,另一个是斯塔福德瓷,配套的茶托缺了一角,另外还有一个形状讨喜、落满灰尘的盘子,清洗过后露出蓝白色的花纹,原来是一只十七世纪的斯旺西陶器。逛集市仿若玩过家家,重现了她们俩都不曾体验的童年乐趣。

她妈妈的过去,菲莉帕几乎一无所知。她们偶尔简单地聊起曾经的狱中生活,不过却从未提及那次犯罪以及她们早年间一起生活的经历。菲莉帕不问任何问题。她认同l.p.哈特利的观点:过去犹若异乡,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要不要回去。既然她妈妈没那么选,她也无权强迫,脆弱的她很难再次踏上那条鹅卵石小路。她已经读过那起谋杀案的记述;她告诫自己,就目前而言这已经足够了。她不能利用公寓、陪伴,以及维护妈妈不受新世界聒噪的干扰,兑换一份并非自愿奉献的信任。没有承诺,意味着双方都不必承担责任。然而,她意识到自己越来越无法想象她们终将分离的场景。她几乎强迫她妈妈跟她住在一起,因为她需要了解自己的身世。眼下,她正以一种从未预期或谋划过的方式渐渐挖掘自己的过去。至于她妈妈的身世则是另一回事,等等再说。不必急于探寻过去,体验现在已经趣味无穷,更何况她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

11

十天后,她妈妈的缓刑犯监督官造访了公寓。虽然菲莉帕心知肚明这种拜访在所难免,是她妈妈获得假释的前提条件,却依然抵触对方的到来。他曾致信提前知会了登门的时间,菲莉帕却借口送洗床单逃出门,看似是为二人腾出单独谈话的空间,其实是回避同对方打照面。然而,待她回家时,刚掏出钥匙打开门便听见她妈妈清晰、自然,甚至有些活泼的说话声。缓刑犯监督官正端着马克杯,坐在厨房里喝茶。反应过来时,她发觉自己正同一个目光柔和、健壮结实的年轻人握手,对方蓄着乱糟糟的黄褐色胡子,已经谢顶。他身穿蓝色的斜纹布裤子和浅黄褐色的运动衫,搭配一双棕色的凉鞋,出奇地整洁,浑身上下干净利落。莫里斯的一些同事穿着也很休闲,不过他们只是想和学生们打成一片,虚有其表。而眼前这个男人的衣着很适合他。她妈妈帮他做了介绍,菲莉帕一时语塞。她不想认识对方,甚至不想知道他的名字。

他带来一株自己栽培的非洲紫罗兰。菲莉帕看着他帮她妈妈把花种进花盆,心里涌起一股怨气,她讨厌他,讨厌她妈妈俯首帖耳地听命于这种温和却有辱人格的监视,讨厌他侵犯她们的私人领地。她明白这种情绪源自嫉妒。她在照顾她妈妈,她们相依为命。她们不需要政府精确配给的官僚主义关怀。后来,她妈妈和他一直在聊种在厨房窗台上的一盆盆香草,趁她妈妈去找纸笔记花草名字的间隙,菲莉帕问:“你觉得十年后社会能否不再干涉我妈妈?你要知道,她不会对任何人构成危险。”

他轻轻地回答:“假释的规定对谁都是一样的。法律不能厚此薄彼。”

“但是又有什么用呢?不是针对我妈妈;我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指的是那些更普通的当事人。你们称其为当事人,对吧?要我说,你倒是像情感银行经理人。”

他没理会最后一个问题,回答了第一个。

“用处不大。更重要的不是避免他们伤害别人,而是尽量帮助他们不伤害自己。”

“但是,你具体要做什么?”

“条例规定:‘劝告、帮助、待其如友。’”

“可是,你没法利用《议会法案》同人交朋友。任何人,即使一无所有,难道会满足于这种虚假、退而求其次的友谊?”

“退而求其次是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友谊如同金钱,人们需要的其实不多。他们给予我的友善远胜过我的付出。你的欧芹长得不错。可它的生长并不是为了我们。你是从种子开始种的吗?”

“不是,从贝克大街的保健食品商店弄的根茎。”

菲莉帕摘了一小把欧芹递给他,作为紫罗兰的回赠。这样她们就不必觉得亏欠他什么。他接过欧芹,掏出手帕,就着厨房水槽的热水龙头洗了洗,又换冷水冲干净,然后小心翼翼地包好叶片。他的手很大,手指短扁上翘,动作轻柔,从容不迫。他弯腰俯在水槽旁,运动衫随着他的动作向上撩起,露出一小片如鸡蛋般光滑的棕色肌肤。她突然涌起一股触碰一下的冲动,想知道他在床上会是什么样子。加布里埃尔做爱时像个芭蕾舞者,自恋地沉浸于自己的身体,每个动作都力求完美,似乎边做边想:“虽然这是缺乏美感的生理需求,不过,我得努力保持优雅。”眼前的男人则完全不同,文雅直率,既无矫揉造作之态,又无内疚自责之感。他包好欧芹,开口说:“见到这个,玛拉一定很开心。谢谢。”

菲莉帕猜玛拉大概是他的妻子或者女朋友。她知道如果她问,对方肯定会回答她,但是他不会主动提起。他似乎超然地看待自己和周遭的一切,面对他人的善意只取其表面的意义,仿佛善意是生活中的通用货币,言简意赅地回答问题,仿佛洞察不到其背后的动机。或许他的工作要求他只以表面看人。面对她明显的敌意,他没有任何反应,而且也不像在刻意克制自己。菲莉帕觉得可以将他的态度归纳为:“我们血脉相通,受困于同一条沉船。指责、辩解和惊慌都无济于事。只有彼此友爱才能获救。”

探视结束后,菲莉帕开心地听到他跟她妈妈说:“大约一个月后吧,或许您愿意顺道来我办公室一趟。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外出探视或者出庭,不过星期二和星期五的九点到十二点半待在办公室。”

她很高兴他不会再来了,公寓又成了她们俩的私人领地。除了帮她搬家具的乔治和短暂造访的乔伊斯·本格尔德之外,他是唯一闯入这里的人。菲莉帕觉得自己还没做好准备同那种或许生来便如此善良的人打交道。

12

周末的晚上,或者不需要工作的星期一,她们时常将卧室的两把柳条椅搬进厨房,一起看电视。看电视对菲莉帕而言是件新鲜事。以前,她的大部分时间都忙于准备普通水平考试、高级水平考试和剑桥大学奖学金,整条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的人都很少开电视。如同许多专家学者一样,莫里斯虽然从不拒绝在电视上抛头露面,然而除了少数几个曲高和寡的节目之外,对待其他节目总是一副嗤之以鼻的态度。现在,她和她妈妈迷上了滑稽、荒唐的家庭连续剧,剧中的角色们周而复始地现身新一集,身心毫发无损,伤口愈合后没留下任何疤痕,甚至精心打理过头发,准备迎接新一轮情感与身体的洗礼。这种活在当下的实用能力传达了一种潜在的信息:过去可以置诸脑后。菲莉帕觉得,应该杜撰一个新词描述这种虽然平庸却坦白的享受。对电视剧的沉迷怂恿二人提早打开电视机,刚好赶上莫里斯同主教对谈节目的最后十分钟。

莫里斯看起来神情自如,与周遭的环境相得益彰,置身于一把黑色皮革和铬合金制成的休闲转椅中,跷着二郎腿,小幅度地转动。菲莉帕分辨出他短袜上的图案——小巧的箭头指向脚踝,以及锃亮的手制皮鞋。他向来讲究衣着。大块头的主教僵直地靠在相同的转椅里,看起来不太舒服;身着紫袍的他胸前挂着单薄的银十字架。菲莉帕看不起这种羞于维护自己信仰的模样。倘若一个人信仰某种东西,应该派头十足地佩戴精美、有分量的护身符。而眼前的主教显然落入了下风,阴郁的脸上满是尴尬,挂着些许难为情和若有若无的讨好笑容,就是那种清楚自己无力反击又力图掩饰的表情。

莫里斯表现得无懈可击。他的小动作,菲莉帕了若指掌,忽而耸动左肩,忽而别过头,忽而扣紧右膝上瘦骨嶙峋的双手,耸起肩膀,仿佛思绪都倾注于争论的焦点。这些古怪的举止并不是因为紧张,只是大脑和身体互相影响的外在表现,躁动的精神和肉体受困于这个由钢铁和皮革制成的时髦玩意儿;纸板墙上挂着他们精心设计的节目名:《针锋相对》。莫里斯的声音相较于平时更高亢,一副学究气。

“好吧,我们扼要重述一下您要我们笃信的是什么吧。您宣称上帝是一种精神,我理解为非物质,您的教义不是称上帝没有形态、没有实体、没有情感吗?——他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人,生而有罪。我不会抓着您重温那个讲述天堂皇家植物园和禁果的寓言——用您的话说,他辜负了上帝的荣耀。每个孩子降生时都烙着原罪的印迹,然而并不是因为自己的过错。上帝不要求人类供奉血腥的祭献赎罪,反而将自己唯一的儿子送到世间遭受最残暴的折磨,用死亡满足父亲复仇的欲望,调停人类及其造物主重归于好。而且,这个儿子还是童贞女所生。顺便提一句,上个星期您告诉我们,某种意义上讲性欲是神圣的,皆因拜上帝所赐,我奇怪的是他为什么看不起他自己创造并恩准的生育法则。我们被要求相信这位由上帝创造、伴随神迹降临的人从生至死不曾有罪,却为人类最初违抗神旨而赎罪。现在,我们或许尚未掌握大量关于耶稣生平的历史证据,不过我们确实了解很多罗马的极刑手段。我有幸说,尽管您或我都未曾目睹过钉十字架,然而作为一种处决方式,我们认同它痛苦、不体面、耗时长、残忍、血腥。无论您或我,倘若真的看见有谁被拖上十字架,并且能救下他的话——当然,前提是不以身犯险——我想任谁也不能置之不顾。然而,慈爱的上帝显然乐意,事实上,也希望此事发生在他唯一的儿子身上。您不能要求我们相信这样的上帝,他甚至不如他最卑微的创造物富有同情心。我不再有儿子了,但是我难以苟同这种父爱。”

她妈妈站起身,一言不发地调低了电视的音量。她问:“不再有儿子,他这话什么意思?”

“他有过一个儿子,不过奥兰多和他妈妈在一起车祸中丧生了。于是,莫里斯和希尔达收养了我。”

这是她俩第一次提及菲莉帕的养父母,她耐心地等着,好奇二人之间的沉默是否能就此打破,她妈妈会不会过问过去的那十年,她在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过得是否开心,她在哪儿上学,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但是,她妈妈只问了一句:“作为一个无神论者,他就是这样教养你的吗?”

“嗯,九岁那年,他告诉我宗教是无稽之谈,只有傻瓜才相信,并明确地表示我必须自己思索其中的道理,自己拿主意。我想,他从未信过教。”

“嗯,他现在相信了,否则他为什么如此憎恨上帝?即便主教请他相信小妖精或者地球扁平论者的观点,他也不至于这么慷慨激昂。可怜的主教!如果他想获胜的话,就只能说些他难以启齿,同时也是bbc电视台、观众——特别是基督徒们——最不愿意听的话。”

菲莉帕好奇,什么话呢?她问:“你相信上帝吗?”

她妈妈回答:“噢,是的,我相信。”她瞥了一眼屏幕,莫里斯仍在表达自己的观点,却只剩下无声的装腔作势。“主教并不一定知道他热爱什么,但是他热爱他认为他信仰的东西。你父亲知道,但是他憎恨自己所知道的。我相信,但是我不能再爱。他和我都是不幸的人。”

菲莉帕想问:“你相信什么?又有什么分别呢?”仿佛第一次踏上危险、未知的土地,她的心中混合了兴奋、好奇和忧惧的情绪。她说:“但是你不能相信地狱。”

“一旦身陷地狱,你就相信了。”

“但是,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可饶恕的。我的意思是,这难道不是宗教的意义吗?你不能将自己凌驾于上帝的仁慈之上。我认为基督徒们只需祈求。”

“你还得相信。”

“好吧,你确实相信,你刚说过。你很幸运。我不相信。”

“还要悔悟。”

“那有什么难的?我认为心怀歉意是最简单不过的事。”

“不只是心怀歉意,你做了某件事,结果不尽如人意。不仅仅是希望自己没做过。那很容易。悔悟意味着‘我行此事,我担罪责’。”

“唔,有这么难吗?如果立刻祈求原谅,并以来世作为补偿,似乎是个公平的交易。”

“我不能花十年时间为自己开脱,说我没有责任,说我只是没能及时阻止自己犯错,当我重获自由——如同过去一般的自由,当社会认为我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当其他人不再关心那件事时,我并没有像获得上帝宽恕那般宽慰。”

“为什么不行?记得海涅临终前的遗言:‘上帝会宽恕我,这是他的本分。’”

她妈妈没吭声。显然,话不投机,她的表情因不愉快的对话变得回避。菲莉帕自顾自地说:“您为什么不愿意谈论宗教呢?”

“你不信教,不是也过得不错吗。”

她瞥了一眼屏幕,突然起身关掉电视机。主教亲切、窘迫的面孔瞬间分解成像素消失不见。紧接着,菲莉帕的脑海中冒出一个更切身的念头。她问:“我受洗了吗?”

“受了。”

“你从没告诉过我。”

“你以前从没问过。”

“我受洗时叫什么名字?”

“罗斯,取自你祖母的名字。你爸爸叫你罗西。你应该知道自己叫罗斯,出生证明上有记录。被收养之前,你叫罗斯·达克顿。”

“我去煮些咖啡。”

她妈妈似乎想说些什么,又改变了主意。她离开厨房,回到自己的房间。菲莉帕取下厨房置物架上的两个马克杯,放在餐桌上,双手发抖,提着水壶灌水。她当然早就知道自己叫罗斯,当初拆开那封相貌平平的信封,抽出她的出生证明时,她就知道了。不过,当时她只当它是一个新标签,没怎么在意,虽然莫里斯把它改成了中间名,容许她保留一些过去的记忆。壶口抵着水龙头,发出咔哒咔哒的声响。她小心翼翼地把水壶放在滴水板上,弯下腰,紧抓住冰冷的水槽沿,似乎强忍着恶心。罗斯·达克顿。罗西·达克顿。菲莉帕·罗斯·帕尔弗里。一排书的书脊写着罗斯·达克顿。仿佛那串三音节的密码同她没有任何关系。我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为你施洗。一捧水淋向她的额头。它几乎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莫里斯大笔一挥便将其抹去。她好奇自己在哪里受洗,赛文金丝街昏暗的郊区矮尖塔教堂吗?罗斯。这名字甚至不适合她。如同皮斯、斯卡利特·旺德和艾伯丁一样,是人名册中常见的名字。她本以为自己早已习惯关于她的一切都是假的,就连名字也不例外。那么,她现在为什么抖成这样?

她止住颤抖的身体,如同一个被委派了陌生任务的孩子,小心翼翼地灌满水壶。罗斯。奇怪的是她妈妈从未叫过她那个名字,甚至不曾无意间叫错,毕竟,那是她起的名字,至少获得过她的同意,那个名字她叫了八年,过去孤独的十年中,她一定曾记起过那个名字。如果她相信上帝,那个陌生、古怪的存在,她——菲莉帕,她——罗斯,祈祷时一定会提到那个名字,如果她真的祈祷的话。上帝保佑罗西。自她们第一次见面起,她肯定时常费心提醒自己她叫菲莉帕。每次当她叫出拜莫里斯所赐的新名字时,她就扮演一次违心的角色。不,这不公平。虽然介意这些事很荒唐。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希望她妈妈能抛掉谨慎,喊出她的真名,哪怕只有一次。

13

吃过早餐后不久,斯凯思突然涌起一股寂寥之感,仿若有重物压得他喘不过气,突如其来,令人心烦意乱。梅维斯去世后,他早已习惯了孤独,却没料到能再次真切地感受这种情绪,也没料到烦躁和无聊的余波再次侵扰了他。十一点时,帕尔弗里夫人仍未露面,他猜她不太可能再现身了。上个星期日也是这样。或许星期日是他们夫妻二人一起出门的日子,据他调查有条路直通屋后的车库,他们很可能开车沿后面的车道离开家。只有跟踪她才能帮他摆脱眼下的无聊。他的生活已经同她息息相关,她每天的外出路线就是斯凯思的活动轨迹,现在少了她,他甚至感觉形单影只。

旅馆人满为患,星期六傍晚新来了一个西班牙旅行团,提供给其他客人的服务变得敷衍了事。餐厅里一片嘈杂,大厅堆满他们的行李。马里奥喋喋不休,手忙脚乱,火急火燎地往返于前台和餐厅之间。斯凯思早早地坐在卧室的窗边,避开拥挤,不抱希望地将双筒望远镜对准68号。这天清晨天气变化无常,先是疾风骤雨猛烈地敲打窗户,接着雨过天晴,乌云消散,太阳出来了,人行道蒸腾起徐徐的水蒸气,炎热而晴朗。十一点半时,他愈加坐立不安,于是下楼找科菲。维奥莱特一如既往地守着交换机,狗卧在她脚边。因为对方依赖声音,斯凯思便开口说了一句“看见太阳真开心”,随即意识到自己用词不当赶紧止住了声。他应该说感受阳光。她笑了笑,无神的眼睛寻找着声音的来源。令他意外的是,他竟然听见自己说:“今天下午,我打算去摄政公园赏玫瑰。你星期日下午没班吧?带着科菲一起去怎么样?”

“太好了。谢谢你。我俩都愿意去。”

她摸索到狗脑袋,摸了摸。狗动了动,竖起耳朵,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盯着她的脸。

“你想先吃顿饭吗?我是说,午餐?”

她红着脸,点了点头,看起来似乎很高兴。斯凯思发现她浅黄褐色的开襟羊毛衫下穿了条簇新的蓝色棉质夏季连衣裙。听到他说完那些话,她双手轻抚了一下裙子,绽开笑容,好像很高兴自己费心换了这条新裙子。斯凯思告诫自己他已经干了一件蠢事,现在又干了第二件。此刻再收回那些话,为时已晚,而他也不想那么做。他思忖着该带她去哪里吃午餐。维多利亚大街有一间他偶尔光顾的小三明治吧,不过他不确定星期日是否营业。那家店干净,但不是很上档次。但是他转念一想,反正她也看不见,隔间简陋、狭窄与否似乎也没什么关系,这个念头一起便令他羞愧难当。不能因为她看不见就欺骗她。他必须筹划一次特别的用餐。毕竟,她是斯凯思结婚后,除梅维斯外邀出去的第一个女人,对他来说意义超乎她的想象。无可否认,她是个盲人。不过,如果她看得见,就不会接受他的邀请。斯凯思记得火车站附近有家意大利餐厅。说不定那里星期日还营业。他发现那间餐厅不欢迎带孩子的客人,但是没人在意狗。至少,科菲不会有什么问题。

斯凯思豁然开朗。是时候休息一天了,同别人散散步,聊聊天。他俩约好,临近十二点时他来前台喊她,然后斯凯思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推开房门时,他忽然意识到今天似乎没必要再背那个装着谋杀工具的帆布背包了,但是他不确定把它锁在房间里是不是安全。不过,这个背包几乎已经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倘若右肩突然少了熟悉的重量,走路的姿势也会怪怪的。为什么不背呢?他突然想起,他一时冲动选了最合适的人选陪他走一走。她不会好奇背包里装了什么,更不会问。案发后,即便事情败露,警察追查到卡萨布兰卡旅馆,也不会请她指认他的身份。

14

八月二十七日,她们同居后的第二个星期日,吃过早餐,她妈妈突然问:“你想去教堂吗?”

菲莉帕吃了一惊,随即征求妈妈的意见,仿佛那只是个稀松平常的提议而已。她曾经接触过一段时间的布道,自认能像谈论教堂建筑风格一般介绍各个教堂的宗教仪式和音乐。她询问她妈妈的看法:喜欢马里波恩教区教堂严谨的仪式和高水平的唱诗班,还是喜欢玛格丽特街诸圣公会弥撒炫目的镶嵌画、镀金的圣像和彩色玻璃?又或者圣保罗大教堂富丽堂皇的巴洛克式建筑?她妈妈说想去一个幽静、近一点的地方,于是她们选择了十一点在尼尼安·康珀爵士凉爽、整洁的圣塞浦路斯教堂举办的诵唱圣诗礼拜,清一色的男声唱诗班站在楼厅上清唱祷告文,声音柔和的牧师一丝不苟地布施天主教义,浓郁、芬芳的玫瑰焚香笼罩着高高的祭坛。由始至终,菲莉帕垂首静坐,既然自愿来这儿,至少应该表现出象征性的礼貌恭顺。他们没有强迫她来。既然信与不信无关紧要,又何必冒犯似的炫耀自己的不信仰。毕竟,听一听未被修订者修改得面目全非的克兰麦经文也无妨。伴随着轮流吟唱的洪亮韵律,弥留之际的简·奥斯汀从哥哥手中领受圣餐,获得了慰藉。这个事例本身便足以平息不敬之念。菲莉帕看着她妈妈垂着头,紧握双手,不禁好奇她同她的上帝正交流些什么。她一度猜测:“或许她在为我祈祷吧。”这个念头令她隐约萌生出一股欣喜之情。她虽然不会祈祷,却喜欢唱赞美诗。浑厚的嗓音时常出乎她的意料。雄浑的女低音比她平时的说话声更低沉,甚至不像她的声音,似乎她性格中自然、莫测的那部分只能通过贫乏的韵文和怀旧的校园集会曲调释放。

施圣餐时,她妈妈并没有往祭坛走,反而趁着最后一首赞美诗悄悄地溜出门,尾随其后的菲莉帕明白这样才能避免在牧师和会众面前介绍自己,也不必费心同陌生人攀谈。无论这种不领圣餐的奇特宗教仪式对她妈妈意味着什么,至少不用在圣堂喝咖啡或者在门廊闲话告别,菲莉帕心存感激。最后一首赞美诗临近结尾时,二人轻轻关上身后的门,决定不做午餐,趁天气晴朗多在外面逛一逛。她们可以先去贝克街找个价格便宜的地方吃饭,然后前往摄政公园,消磨整个下午。

虽然住得很近,这却是她们第一次游览摄政公园。清晨的雨已经停了,湛蓝的天空缓缓飘过沐浴着阳光的云朵。湖对岸,远处树丛上方映着淡紫色的晴空。铁桥两侧的天竺葵和常春藤垂下长长的枝条,拂过湖面上划桨游客们笑意盈盈的面庞。雨后的公园重焕生机。堆在树下躲雨的折叠式躺椅重见天日,一个个小家庭坐在椅子上凝视着玫瑰花圃,眺望远处的风景,椅腿陷进潮湿的草地;更令人宽慰的是,洗手间和咖啡馆都近在咫尺。星期日风雨无阻来散步的人牵着爱犬,漫步在薰衣草和飞燕草间,咖啡馆前的队伍越排越长。玛丽皇后玫瑰园里粉红色的哈里尼玫瑰、亮黄色的夏日艳阳玫瑰、埃娜·哈克尼斯玫瑰和和平玫瑰被雨水浸润,纤细的花瓣还挂着残留的雨滴。

她妈妈在灌木丛中徜徉,菲莉帕在一大片白玫瑰间寻到一条长凳,坐下,掏出挎包里的袖珍本《多恩诗集》,那是她花十便士从某个市集摊位淘来的;头顶的玫瑰花轻轻摇曳,百花绽放,飘来阵阵芳香,偶尔有白色小花瓣和金色的花蕊撒落在三叶草草地上。阳光暖暖地抚过她的脸,勾起昏昏欲睡的惆怅。她记不得上一次来玛丽皇后玫瑰园是什么时候的事,或许她从未来过。相较于自然风光,莫里斯更喜欢建筑物,即便如摄政公园这样规划得井井有条的自然园景,他也没什么兴趣。菲莉帕的记忆中有一座玫瑰花园,不过那座花园在彭宁顿,她想象中的父亲穿过绿树丛朝她走来。奇怪的是如此清晰、强烈的回忆——伴着芬芳、温暖、柔和的午后阳光,甚至充斥着痛苦——只是孩子气的幻想。不过,眼前这片花园很真实,莫里斯关于建筑的观点没有错。自然需要对比,需要齐整的砖石反衬。约翰·纳西排屋的柱廊和三角墙,动物园奇特的轮廓,甚至简约庄重的邮政局大楼,都映衬了公园的美,勾勒、限定了它的范围。菲莉帕暗自思忖,倘若这片苍翠繁茂无穷无尽地蔓延,演变成堕落的伊甸园,恐怕也令人难以忍受。

菲莉帕收回视线,不再盯着摇曳的玫瑰花,转而望向她妈妈。她时常观察她妈妈,有时候,她想,她妈妈不过是换了种被监视的方式。此时,她轻轻地捧着一朵橘红色的玫瑰,嗅着花香。大多数爱花人闭着眼睛闻香;她却睁大着眼睛,神情专注,面部肌肉紧绷,仿佛正遭受痛苦的折磨。她远离人群,一动不动地站着,除了掌心的玫瑰眼中别无他物。

就在那时,菲莉帕看见了那个男人。他沿着湖畔的斜坡走来,戴着眼镜、身材矮小、头发灰白,殷勤地陪伴一位牵咖啡色导盲犬的失明女人。对方的视线落在她身上,目光接触的一刹那,出于那一刻懒洋洋的愉悦情绪,她本能地报以一笑。令人始料未及的是,他僵在原地,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似乎陷入了一种难以置信的恐惧。接着,他突然转身,抓着女伴的手肘,几乎半推着她往湖边走。菲莉帕放声大笑。这个其貌不扬的小男人,虽然普通却不招人厌烦,绝不至于没见过女人会心的微笑。或许,他以为她是个狐狸精,潜伏在夏日的玫瑰花丛中,正打算勾搭他。她目送古怪的二人逐渐远去,暗自猜测他们之间的关系,他是女孩的父亲吗?他又该如何解释突然催促她离开?她似乎曾经在哪儿见过他,不过记不太清了。毕竟,他的长相很难令人过目不忘。但是,她总觉得自己应该认识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感觉不免令她有些挫败。菲莉帕垂下眼,重新沉浸到诗集中,将那人抛到九霄云外。

15

维奥莱特·赫德利焦急地提高了嗓音:“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你没事吧?”

想必被他抓疼了胳膊,又或者嗅到了突如其来的亢奋和恐惧?人们不是总说盲人有第六感嘛。斯凯思放慢了脚步。

“对不起。没什么。只是突然遇见了一个人,过去在会计事务所共事的同事。我不想勉强自己跟他说话。”

她默不作声。斯凯思忽然意识到对方或许误以为他怕被人瞧见,觉得跟她在一起丢脸,于是赶紧解释道:“我向来不喜欢他。他这人好管闲事,有点儿爱欺负人。你知道那种人吧。我不想让他看见我,也不想跟他说话。”

她温柔地说:“他一定让你非常不高兴。”

“不至于非常不高兴。不过,突然看见他确实有些意外。我本以为那段日子永远不会再同我产生瓜葛。这座花圃里种了一片非常漂亮的黄玫瑰。我去看看标牌,告诉你是什么品种的玫瑰花。”

她说:“这种玫瑰叫夏日艳阳。”

他难以控制自己的语气。失望令他涌起一股想吐的冲动。她们在一起。刚刚猛然转身的一刹那,他瞥见那个女凶手正俯身站在一片玫瑰花丛旁。他终于找到了她俩,却无能为力,束手无策,不能跟踪她们。眼下,时机再合适不过。他可以像那个女孩一样,找个地方坐下,若无其事地晒着太阳盯梢。公园越来越拥挤。等她们起身回家时,混迹在人群中尾随其后并不是什么难事,谁会留意人群中的一个无名氏呢?必要时,他还可以借助双筒望远镜。很多游客都戴着这玩意儿,时不时地举起望远镜,瞄准奇异的水鸟。他拥有天时、地利、人和,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们离开。某个瞬间,他甚至萌生出甩掉维奥莱特的念头,找个借口把她安置在长椅上,许诺去去就回。但是,他不能这么做,光是想想便令他羞愧不已。毕竟,他还得回旅馆,她也一样。到时候,如果她问起他去了哪里,他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不过,最糟糕的是菲莉帕·帕尔弗里看见他了,甚至还冲他笑了笑。如果再见面,她很可能认出他。

那个发自内心的率真笑容无邪得令他惶恐,似乎邀他共享这温暖、芬芳、欣喜的时刻,涵盖了对共同人性的认知以及他断绝的亲情之乐。可是,事情真的那么简单吗?二人慢慢地走回旅馆,一路上谁都没作声,斯凯思反复回想自己出于本能的恐惧掉头就走的那个瞬间。他肯定没搞错?那个笑容流露出无意识的快乐,别无他意。她不知道他的身份,更猜测不到他的企图。所以,干吗非要自己相信那抹笑容别有深意呢?哪怕只有一瞬间,无疑也很愚蠢。

不过,有一件事千真万确。这个小插曲毁了维奥莱特·赫德利的一天。起初,一切顺利。她享用了午餐,接着二人在公园共度了美好的时光。他发现同她聊天是一件十分轻松的事。但是,一切都结束了。甚至科菲也垂头丧气地耷拉着尾巴,踉跄地跟在他们身旁。他吸取教训。从现在开始,他必须学会忍耐孤独。无论多么谨小慎微,一旦牵涉寻常的友谊、关照和信任,都有可能招致危险。他必须独来独往。为了眼前的任务,他必须摆脱牵绊。

16

接下来,八月三十一日,星期四,她终于带他找到了她们。那天同以往一样平淡无奇,斯凯思守在窗前,双筒望远镜瞄准68号的大门。帕尔弗里先生照例九点一刻出门。他看了一眼手表。其实看不看时间不重要,但是他已经养成了计时的习惯,仿佛小说中的间谍记录目标的一举一动。三分钟后,帕尔弗里夫人现身。他立刻发觉她有些反常,对方既没有带网兜,也没有推手推车,随身只有一个老式的大手提包。她换下了那件一成不变的开襟羊毛衫,穿了件浅黄褐色的大衣——裁剪平淡无奇,样式也有些过长;头上蒙了一块蓝白相间的大头巾。然而,天气并不冷,微风徐徐;或许她只是不想被风吹乱头发。最出乎意料的是她戴着浅黄褐色的手套,正式的穿着令斯凯思确信了自己的推测,这次外出不同寻常,她努力打扮得时尚。

他一把抓过帆布背包,快步跟上。斯凯思距她四五十米远,尾随她朝维多利亚街走。他跟着她穿过埃克斯顿桥,踏上车站旁的辅路,正担心她是不是打算在车站入口处排队等出租车时,她转身进了地铁站,这着实令他松了一口气。帕尔弗里夫人在三十五便士的售票机前取了一张票。斯凯思发现自己身上没有五便士的硬币,两个年轻的背包游客挤到他前面,已经往售票机里塞了两个十便士,正慢条斯理地翻剩下的硬币。斯凯思赶忙把手里的两枚十便士硬币塞进旁边的售票机;然后距离她几米远,尾随她穿过检票口,一路朝维多利亚线走。

乘自动扶梯时,他尽可能地靠近她,唯恐她突然上车;没等他俩走到月台,便听见列车的隆隆声渐行渐远,斯凯思如释重负。下一趟列车很快到站,车厢里乘客不多。他挨着车门坐下,同她拉开距离。帕尔弗里夫人正襟危坐,双脚并拢,两只戴手套的手放在膝盖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对面的广告。她看起来很紧张,心事重重。难道只是他的想象吗?她仿佛正准备接受某种严酷的考验,浑身紧绷,如同即将经历一次可怕的体检或者重要的面试。

她在牛津广场站换乘,斯凯思跟着她穿过长长的通道,朝着北行的贝克鲁线走。其间,她没回过一次头。帕尔弗里夫人从马里波恩站出站,斯凯思攥着一个五十便士的硬币尾随她上了自动扶梯,突然担心补票时售票员可能在找零的步骤上耽误他的时间。万幸一切顺利。售票员淡漠地塞给他三十五便士的零钱,没耗费太多时间,待他跨过检票口时,她还没走出马里波恩站的站前广场。她没有加入等出租车的那三四个人,而是朝北向马里波恩路走去,斯凯思又松了口气。

走到这里,他故意落后了一段距离。十字路口的信号灯拦住了她,川流不息的来往车辆挡住了她的去路。他猜信号灯变色前还要等一段时间,他不想靠她太近,同她单独站在十字路口前。不过,他必须跟她同时穿过路口。如果他错过了这个信号,还得多等几分钟,这几分钟足够她消失在马里波恩路南侧错综复杂的街道。幸好这一次也有惊无险。二人一起经过路口,距离只有几米远,不过她似乎根本没意识到他的存在,转身拐进西摩广场。

这座雄伟的石砌建筑物正是她的目的地,檐口上方挂着精巧的盾形纹章。“内伦敦少年法庭”的铭牌赫然在目。帕尔弗里夫人消失在绿色的双层玻璃门内,门内传出一阵孩童的叫嚷,仿若置身学校操场一般。斯凯思考虑着下一步的行动。显而易见,她既不是少年犯,也不是某个少年犯的母亲。他还知道她不是这里的工作人员。这意味着她要么是证人,要么是青少年治安法官。不过,后者在他看来不太可能;然而,无论哪种情况,他都无从得知她什么时候能出现。最后,他执意走进大楼,询问当值的警察可否旁听审判。对方委婉地拒绝了他,青少年法庭不对公众开放。他说:“我的一个朋友,耶尔兰德小姐,是其中的证人之一。我不记得案件的名字了,但是我同她约好结束时在这儿等她。他们大概什么时候结束?”

“看情况而定,先生。而且不止一个案子。如果是辩护案件,她要在这儿逗留很长时间。不过,中午或者临近傍晚时通常都会结束。”

斯凯思折回马里波恩路,坐在公共汽车站旁,为下一步做打算。有必要在这儿消磨一整天,等帕尔弗里夫人离开吗?再三考虑,他决定必须这么做。毕竟,如果他推测无误的话,女凶手和那个姑娘就住在这片区域,靠近摄政公园的某个地方,这是自他跟踪帕尔弗里夫人以来,她第一次接近她们。所以,她很有可能回家时顺路探望二人。下午晚些时候,他再回来盯梢。门口不方便监视,对面也没有容他藏身假装翻书的书店。他必须适时地出现,沿着西摩广场来回溜达,既要盯住法庭的入口,又不能走得太近引人怀疑。不紧不慢地闲逛,时刻保持警惕,虽然单调乏味,但是避免引人耳目应该不算太难。这里不是小镇街道,没有人藏在窗帘背后偷窥。只要他保持安静,自顾自地溜达,不时遵守交通信号灯穿过马路,几乎不大可能有人注意他。假如有人注意到他怎么办?斯凯思劝慰自己,他有些过于谨慎了。他的行踪只需对三个人绝对保密,更何况其中一个人正待在这幢大楼里。在此期间,他决定去马里波恩路的公共图书馆消磨几个小时——那个姑娘是个买书的人,说不定会去那儿——然后,再逛逛摄政公园的玫瑰花园。贝克街肯定有卖三明治和咖啡当午餐的地方。斯凯思看了一眼手表。现在已经将近十点。他紧了紧肩膀上的帆布背包,向右拐进贝克街。

17

她从未想过有朝一日有机会坐上青少年法庭,然而,莫里斯以命令的口吻建议她应该培养“厨房之外的兴趣”,他某个同事的妻子是治安法官,提议她尝试做青少年治安法官,并帮忙推荐了她的名字。莫里斯说:“你应该能做出有益的贡献。法官席向来是上层中产阶级的专属,经久不废。他们需要摆脱固有的错误观念。这些人大多不知道当事人的生活状况。你能够分享一些不同的生活体验。”

她明白,他所谓的不同的生活体验是指她在莱斯里普最贫穷区域狭小的排屋里长大;作为家里唯一的孩子只念过综合学校;父母是劳动阶层;因为在意邻居们的看法,所以家里的窗帘有图案的那侧朝外;父母对她最大的期望就是她能谋一份银行的工作;为了省钱,每年度假时他们都下榻同一家布莱顿旅馆。

帕尔弗里夫人背靠皇家盾形纹章,坐在主席的左手边,眼前的一切似乎都无关她的痛痒。时常与她一同出庭的多萝西夫人住在伊顿广场,假日前往诺福克郡一幢翻新的十七世纪教区长住宅度假。面对眼前态度各异——或顺从、或愠怒、或畏惧的孩子和父母,虽然她没有体验过他们的生活,但是似乎并不妨碍她理解他们的感受。她凭借一种人之常情,麻利地同他们打着交道,远比穿花呢套装的笨重身体和粗鲁、傲慢的嗓音更善解人意。她瞥了一眼社会调查报告,里面提及未婚同居的丈夫进了监狱,孩子太多,又没有什么生活来源。她倾身向前,语气轻快地朝站在她面前的男孩的母亲说:“我了解到你丈夫目前不在家,你一个人养育四个男孩一定不容易。你在霍尔本有一份打扫办公室的工作;那个地方离你很远。你怎么去呢,乘中央线吗?”

那个女人显然从这番话中感受到了希尔达未曾察觉的同情,急切地扑到她面前,大吐苦水,仿佛法庭里只剩下她和多萝西夫人:她述说自己如何艰难,韦恩在家时是个好孩子,他只是太想他爸爸,才跟比林斯帮那伙人鬼混,因为总在学校挨欺负才不肯上学,她想过送他上学,但是她八点上班,送他就要迟到一小时,迟到就要扣工资,再说,送了也没用,点完名他就跑了,她上班路途还算顺利,只不过得在牛津广场站换乘,花费太高,因为地铁票涨价了,但是又不能坐公共汽车,因为早班车时间不准。

多萝西夫人不住地点头,好像她一辈子都在牛津广场站换乘,到霍尔本打扫卫生。她们之间似乎传递了某种无法言说的同情、认同和理解。说完后,那个女人的情绪好多了,她觉得多萝西夫人也感觉好多了。希尔达想起无意间听某位法官同事说过的话:“她对付那些人的态度,仿佛她们是她父亲猎场看守人的老婆,不过这种方式似乎很奏效。”

不过,对希尔达而言,每次出庭都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折磨,倒不是因为她无法胜任这个位置——迄今为止,她早已习惯了这种不足——而是担心莫名其妙的脸红。有些时候尤为严重,然而她却无计可施,无法摆脱这种痛苦。每次出庭,或迟或早,她知道尴尬的时刻终将降临,没有什么能阻止它;意志力、绝望的祈祷或者可怜的权宜之计都无济于事:她绞尽脑汁想办法掩饰,或不经意地扶额,假装沉思;或故意低头翻文件,垂下头发遮住两颊;或假意咳嗽以帕掩面。先是一阵没由来的恐惧攫取她的心,如疼痛一般真实,接着,火烧火燎的红晕从脖子开始,星星点点地蔓延到脸颊和前额,一片诡异的猩红。她感觉法庭里的每双眼睛都盯着她。由父母陪同的那个孩子在椅子上坐立不安;书记员抛开法庭登记簿,抬起头,惊讶地望向她;社工们投来职业性的怜悯目光;主席顿了一下,瞥了她一眼,尴尬地转过头;当值的警察冷漠地看着她,面无表情。随后,红晕渐渐消褪,仿佛海浪冲刷过的沙滩般暂时回归冰冷、平静。

今天,帕尔弗里夫人顺利地熬过了上午的出庭,没遭太多罪。一点钟,法庭休庭,三位治安法官照例光顾克劳福德街的一家意大利小餐馆,共进午餐。今天上午,与她共事的搭档是空军上校卡特和贝林小姐。白发苍苍的空军上校举止拘谨,帕尔弗里夫人有时候会将这种老派的礼节误认成和善。为人直爽的贝林小姐目光犀利,戴着大大的角质边框眼镜,是外伦敦一所综合学校的高级英语老师。她令希尔达自觉像个脑袋不灵光的四年级学生,不过她并不反感,因为她私下也这样看待自己。两位搭档都没有令人生畏的感觉,如果不必担心执着打探她家庭状况的空军上校问及菲莉帕在做些什么的话,或许她能更好地享用千层面和博若莱红葡萄酒。

然而,下午第一个案件刚刚开始二十分钟,她忽然感觉心跳加快,红晕涌上脖子和脸颊。她抓起放在大腿上的手帕,掩住口鼻,假装克制恼人的咳嗽。上午开庭和午间休息时,她一直不安分地绞着那块手帕,布片湿乎乎的,一股汗臭、肉酱和葡萄酒的气味。她干咳了一阵,假惺惺的咳嗽声在她听来都显得不自然,作证的社工犹豫了一下,瞥了一眼法官席,然后继续往下说。担任主席的贝林小姐不动声色地推过一瓶水。双手发抖的希尔达伸向水瓶。温吞的水滑过舌头,她知道最糟糕的时刻过去了。这次的状况不严重。红晕逐渐消褪。相信庭审结束前,她不必再面对尴尬的场面,直到下一次噩梦降临。

帕尔弗里夫人放下手帕,一抬头正对上一双惊恐万状的眼睛。起初,她以为那个孤身一人坐在距法官席两英尺位置上的姑娘尚未成年。接着,她想起这是一起指控虐待的监护案,女孩是婴儿的母亲。她大概十几岁,面色苍白,瘦高个,一头乱糟糟的金发,鼻子又尖又细,丰满的上唇富于曲线,下唇松弛,毫无血色。她没有化妆,眼圈还挂着弄花的眼线。灰色的大眼睛流露着绝望的祈求,直直地望向希尔达。

希尔达这才注意到对方不伦不类的衣着。想必有人建议过她戴帽子出庭。帽檐处垂下一束樱桃,碾碎的枝叶已经褪色,说不定最初买下那顶宽檐草帽的契机是为了她的婚礼。女孩穿着一件旧旧的浅黄褐色棉质上装,衣服上淡淡地印着洗得褪色的广告语,薄薄的衣襟别着一枚玫瑰花胸针,直往下坠;一条黑色短裙包裹着裸露的双腿,膝盖像孩子似的布满结痂和疤痕。脚上穿着一双厚厚的软木底凉鞋,脚踝绑着塑料鞋带。她抱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黑色手提包,样式过时,紧紧地搂在胸前,生怕哪位治安法官冲过去抢走似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希尔达。呆滞的目光除了无言的呼救外,别无他物,然而希尔达觉察出一种更复杂的情绪在二人之间流淌,一股痛苦的怜悯油然而生。她想倾身向前,伸出双手拉起女孩,搂住那副僵硬的身体。或许,她们都能从那个不真实的拥抱中获得某种安慰。她同女孩一样处于受审的境地,被判不能生育,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她咧开嘴,扯出不合时宜的微笑。对方毫无反应。那个姑娘看起来比孩子大不了多少,即使面对如此羞怯的人,却吓得不知如何回应这种友善。

希尔达似乎根本没留意地方政府社工提供的证据。那姑娘的孩子刚出生十个星期,根据《安全地点命令》,男婴目前安置在一间收容所内。地方政府正在申请第二份临时监护令,为该案的最后聆讯做准备。到了辩护的最后阶段,贝林小姐先后转向空军上校卡特和希尔达,小声问:“我们延长临时监护令,再给二十八天时间,方便地方政府准备案子。”

希尔达没吭声。贝林小姐重复了一遍:“那么,我们延长临时监护时间?”

希尔达下意识地说:“我想我们应该讨论一下。”

贝林小姐不动声色地通知法庭治安法官们请求暂时休庭。当贝林小姐一行人离开时,法庭里的其他人竟然也慢吞吞地站起身。

希尔达明白她的言行无助于改变局面,她的怜悯和愤怒无济于事。他们必须保护那个婴儿。威严、善意的正义机器无情地转动,虽然它难免犯错,然而无论她做什么或者说什么都是螳臂当车。一旦它停下来,那个婴儿有可能再次受到伤害,甚至丧命。幽闭、阴暗的休息室中,她的搭档们表现出十足的耐心。毕竟,她此前从未有过异议。空军上校卡特试图解释她早已清楚的事实。

“我们只是提议一个二十八天的临时监护令。没有三四个星期的时间,地方政府完不成案件的准备工作。在此期间,我们必须保护那个婴儿。剩下的交由法庭决定。”

“但是,他们六个星期前就带走了孩子!现在,她还要再等四个星期。如果到时候他们不把孩子还给她呢?”

贝林小姐意外地温柔:“只有法庭才能决定。也就是我们,不是什么无名无姓的人。那孩子目前受《安全地点命令》的保护,但明天就是最后的期限。地方政府再次申请了临时监护令,我认为我们不能置之不理,否则孩子将被遣送回家,这么做太过冒险。你也听到医生提供的证据了吧,大腿内侧的圆形烧伤很可能是烟头烫的,已经愈合的骨折肋骨,臀部的瘀伤。那些不可能出于偶然。”

“但是,社工说她丈夫已经抛弃他们母子,离家出走了。如果他是该负责的人,那么孩子现在已经安全了。”

“我们还不知道他是不是那个该负责的人,也不知道虐待孩子的究竟是谁。判定法律责任不是我们的工作。这里并非成人刑事法庭。我们只管考虑孩子的福祉,继续保护他直至他获得切实的监护。”

“可是,她将彻底失去她的孩子,我知道必定是这样的下场。他才十个星期大,而他们母子已经分开六个星期了。有谁替她说话?”

贝林小姐说:“那正是我对这类案件的担心。政府施行《一九七五儿童法案》第六十四章之前,类似她这种境遇的母亲无法获得法律援助、保障自己的权益。孩子有律师帮助,家长却没有。令人不能接受的是第六十四章并未实施。理应有程序监督议会法案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还是如同第六十四章这般一直延误实施。不过,那不是我们关心的问题。我们无能为力。眼下,我们必须判决是否有充足的证据确保我们颁发临时监护令的合理性。我想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我们无法阻止她丈夫随时回家;说不定那姑娘希望他回家。即便她没有虐待孩子,显然她也没有能力阻止他虐待孩子。”

希尔达小声说:“我希望能带她和孩子回家。”

她想到菲莉帕干净的空房间。虽然菲莉帕厌弃它,不需要它,然而对于那个女孩来说是个安乐窝。她们可以将婴儿床安置在阳光充足、朝南的窗户旁。女孩似乎需要好好吃一顿;为饥肠辘辘的人做饭算得上一桩美差。这时,她听见贝林小姐说:“你必须谨记受训时学到的东西。青少年法庭不是福利审理委员会。地方政府有义务照管那孩子。我们必须遵照法律、法规审慎行事。”

众人重返法官席,贝林小姐直截了当地宣布了预料之中的决定,希尔达避开女孩的眼睛。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那个紧抱着大包、瘦骨嶙峋的姑娘仿佛一个等待判决的死囚,不过下一秒那感觉消失了。接下来的下午,她强迫自己专心审阅每个案件。令人心酸的案件接二连三:弱者、罪犯和一无所有的人依次经过她面前。一份份关于穷困、无能、不幸和失败的社会调查报告愈发令她深感无能为力。庭审结束后,她独自站在法庭外的阳光下,突然迫切地想见菲莉帕一面,确定她是否安然无恙。她想跟她说说话,虽然知道这不可能。菲莉帕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尽管只是暂时地分开,但是务必完全切断联系。她知道她们住在哪里,距离德莱尼大街非常近。只在屋外看一眼,确认她们确切的住址应该没有什么大碍。

她像往常一样,小心地避开铺路石的接缝,闷着头往前走。希尔达从小便认为踩石头缝会带来坏运气。她琢磨着这会儿去德莱尼大街或许不太方便。如果她们都工作——无疑如此——现在说不定刚回家。假如不小心遇见她们的话,那简直太糟糕了。菲莉帕肯定误会她暗中监视她们。当初,她坚持保密行踪,不向任何人透露住址,不允许任何人致电。菲莉帕只把地址留给希尔达一个人,方便她转寄信件,或者发生紧急事件时联络她。可是,希尔达搞不清楚,什么情况才算紧急事件呢?莫里斯要病到什么程度呢?她觉得所谓的紧急事态应该没考虑过她。希尔达暗自祈祷:“求您了,上帝,千万别让她们看见我。”这种绝望、荒谬的请求不时在她的生活中上演。“求您了,上帝,保佑焦糖布丁成功。”“求您了,上帝,保佑我能理解菲莉帕。”“求您了,上帝,保佑我这次出庭时别脸红。”“求您了,上帝,让莫里斯再爱我吧。”焦糖布丁从未失手,然而她原本靠自己就能搞定。其他的祈愿,那些对爱的奢求,上帝向来置若罔闻。她毫不奇怪。因为结婚后,她没再去过教堂,又怎能指望祈祷得到回应呢?显然她对莫里斯的畏惧远胜于上帝。

希尔达朝马里波恩路走去,丝毫没有察觉马路对面距离她二十米远的跟踪者,斯凯思一声不吭地加快脚步,趁绿灯尾随她一起穿过路口,小心地保持一段距离,途经马里波恩站,穿过里森树林,踏上梅尔大街。

18

就这样,斯凯思终于找到了她们。他神色平静地站在那里,望着德莱尼大街,镜片后一双温和的眼睛不断地闪烁,内心却恨不得振臂欢呼。他回想起那个跪在布莱顿镇循道卫理礼拜堂的小男孩,此时此刻,他也想跪下去感受一下坚硬的路面。他猜得没错,她们在伦敦。她们就在这儿,住在距离他所站的位置仅几米远的12号蔬菜水果店的楼上。不到十分钟前,他看见帕尔弗里夫人在附近徘徊,不时抬头看,快步经过商店,然后沿原路折返,再次抬头张望。即便她是个内奸,受雇带他寻找猎物,也无法将这场出卖她们的哑剧表演得更好了。辗转了两分钟后,她走到小摊前买了两个橘子,生怕她们出现似的,迅速瞟了一眼窗口。斯凯思不明白她为什么如此紧张。或许是因为那姑娘坚持保密?如果她是被收养的,她和养父母之间的关系如何?她当然是被收养的,她是女凶手的女儿,这一点毫无疑问,她姓帕尔弗里也毋庸置疑。或许她的养父母不赞成她离开家。一想到帕尔弗里夫人这次试探性的探视或许是缓和她们关系的第一步,斯凯思不免兴奋起来。如果女孩搬回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留女凶手一个人住在这里,那么他动手时就容易多了。

买完橘子后,她加快步伐沿着梅尔大街拐进埃奇威尔路,排队等待开往维多利亚站的26路公共汽车。她打算回家了。斯凯思不必再跟着她。他赶紧跑回德莱尼大街,唯恐错过她们,错过证实她们住在那里的机会。不过,站在街角,望着了无生气的街道,他不再怀疑,心底涌起一股熟悉的欢欣和恐惧。他再次感受到那个十岁男孩病态的亢奋,他站在布莱顿码头下潮湿的沙滩上,耳边回荡着大海波涛汹涌的咆哮,小手里攥着刚刚偷来的战利品。那时候和现在一样,他毫无罪恶感。最奇怪的是,在清白的年岁中他一直生活在无休无止的罪恶里;然而当他真成了小偷,这种罪恶感反而消失了。朱莉的死也一样。他相信只有当匕首刺入玛丽·达克顿的喉咙时,他才能永远地驱散心中的罪恶感。斯凯思不知道如何让梅维斯的灵魂解脱,他只知道如何解救他自己。

紧接着,目标出现。再次见到二人的冲击已经没有摄政公园初遇时那般强烈,斯凯思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女孩关上前门,对她妈妈说着些什么,然后二人一同转身往梅尔大街走。她们穿着随意,宽松的长裤搭配夹克衫;女孩的肩膀上挎着旅行包。斯凯思推测她们要去往贝克街和伦敦西区,赶忙向右拐进梅尔大街。然而,回头一瞧发现她们跟他走了同一条路,距他只有四五十米远。他赶紧溜进一条小巷,来回徘徊等她们经过。

折回德莱尼大街后,斯凯思以战略家的眼光打量着周遭的环境。眼下,不必再提防她们,他可以不慌不忙地踩点,考虑在哪里监视不致引人注意。瞎乞丐酒馆显然是个待选项,却很快遭到了否决。伦敦小酒馆里的常客们和酒馆老板彼此熟识,新面孔的反复光临势必引人耳目。虽然他们不会找他搭讪,不会打扰他。然而,一旦发现尸体,他无疑将成为犯罪嫌疑人之一。倘若他在女凶手的家里动手的话,警方会带着他们的照片前来问询。虽然尚不清楚酒馆老板和他的顾客们会不会协助警察调查,但是迟早有人提到他。此外,他的酒量很小,试想一下坐在烟雾弥漫的酒馆里忍耐着常客们好奇的目光,慢慢地啜饮一品脱啤酒,那感觉令他如坐针毡。而且,那儿实在算不上一个有利的监视地点。像所有维多利亚时代的小酒馆一样,从外面很难瞥见酒馆里面的状况。除非站起身,透过华丽的彩色玻璃张望,否则什么都看不见。

酒馆旁的书店和蔬菜水果店旁的旧货商店都方便他假装闲逛、逗留。可是,同样地,如果频繁露面的话,很可能引人耳目。或许,自助洗衣店是最理想的选择。然而,他带的换洗衣服不多,没办法时常送洗;他暗自琢磨或许他不需要洗任何东西。自助洗衣店很忙碌,他只需要像其他人一样带着塑料袋和报纸,耐心地坐在那里,人们自然以为他要么在洗衣服要么在烘衣服。梅维斯生病的那段日子里,他曾经往自助洗衣店送过床单。他知道那里人来人往,人们常趁等待期间买东西或者去酒馆喝一杯。但是,他必须小心行事。虽然警方不太可能来这儿盘查,他也不能整天坐在原地。更何况,那个女人和她女儿说不定也会来,她们当然不会错过如此便捷的自助洗衣店。

斯凯思思来想去,觉得应该想办法接近那套公寓。他慢慢地踱步,故意沿着靠公寓的那侧走,他注意到那把门锁,那是一把最容易撬开的耶鲁锁。蔬菜水果店的位置显然是这幢房子原本的客厅。店铺旁有一扇门,想必通往楼下的门厅,同样挂着一把耶鲁锁。

斯凯思走到路对面的二手书店,翻阅搁板上的四摞平装书。他突然晃过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站在这儿,为什么没有跟踪女凶手和她的女儿。他随身带着刀。究竟是什么让他放弃了下手的机会呢?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报纸常有报道,人山人海的人行道,地铁站入口处拥挤的人群,沉默的行凶者悄悄动手,迅速抽身,只留下狼狈的围观群众一头雾水,待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后吓得目瞪口呆。他觉得某种程度是因为事出突然,太出人意料。斯凯思还未做好杀人的心理准备。他的思绪一直专注于如何追踪她们,还没来得及考虑如何动手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这不符合他的预期,众目睽睽下肮脏的街头犯罪,仓促、笨拙,搞不好还有弄砸的风险。那不是他想要的结果。在他的想象中,他和女凶手单独待在一起。她躺在床上睡觉,露出脖子上跳动的血管。他不慌不忙、郑重其事地将刀刺入她的喉咙,完成正义与赎罪的仪式。

书店是个闲逛的好去处。窗户被后面的书架遮住一角,成了一面镜子。他假装翻看一本脏兮兮的《永别了,武器》,不时地抬头,瞥一眼准备打烊的蔬菜水果店,摊贩拖着一袋袋洋葱和土豆往店里搬,摞起番茄和莴苣的箱子,推倒精心摆好的苹果和橘子金字塔,拆掉搁板桌上铺着的绿色人造草皮。斯凯思放下书,慢悠悠地穿过马路,踱进对面的旧货商店。门口的人行道摆着不值钱的家具:一张所有抽屉都不知去向的木桌,两把椅面破损的藤椅,一个装着裂纹陶器的锡制浴盆。桌子上的纸箱里乱糟糟地堆满了旧眼镜。他挑出一两副随手比划一下,像是检测视力一般。透过模糊的镜片,斯凯思看见蔬菜水果店的摊贩脱掉浅黄褐色的工作服,取下里间挂钩上的蓝色牛仔夹克,换上,消失了一会儿,再回来时拿着一根顶端带钩子的杆子,哐当一声锁上了店铺的铁门。

几秒钟后,他走出前门,仔细关好门后朝德莱尼街的方向走去。这么说,他不住在店铺楼上。可是,他仍然需要一把钥匙开前门的耶鲁锁,因为店铺从里面反锁了,只能通过前门出入,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他应该随身带着钥匙,也许同其他钥匙挂在一起,又或者揣在夹克的口袋里。他穿了一条紧身牛仔裤,两个后兜紧贴着臀部,没装钥匙。斯凯思心不在焉地挑选一副又一副眼镜,不停地翻找。如果真有适合他的,说不定值得买一两副。换副眼镜能改变他的外在形象。以前,他从未考虑过乔装,在他看来乔装是一种他不具备的技能。然而,他知道自己具备另一种技能,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但是他从未失过手,想必这次也一样。那便是“扒手”技能。

斯凯思沉浸在终于找到目标的兴奋中,甚至舍不得离开德莱尼街。但是,12号大门紧锁,附近又没有安全的藏身之地,他需要回到那个不为人知的房间,休息,思考,计划。离开之前,他又沿着街道走了一圈,考察各种可能性。他注意到瞎乞丐酒馆旁有一条狭窄的过道,过道一侧是酒馆肮脏的砖墙,另一侧是高约七英尺的波纹钢栅栏,隔开一块杂草丛生的荒地。毗邻德莱尼街一侧的钢板早已锈迹斑斑,水泥支柱摇摇欲坠,甚至能透过钢板间的缝隙监视街道的状况。问题是如何进入荒地,还要确保周围没有能俯瞰这块有利地形的高层窗户。

斯凯思迅速地扫了一眼德莱尼街,然后快步走进过道。倘若有人问起,他也想好了应对的借口;抱歉地说一声在找厕所。很快,他就发现这个理由比他预想的更可信。过道的尽头是个小院子,散发着浓郁的啤酒味和淡淡的尿臊与煤灰味。右侧是酒馆的后门,面前是一家已经废弃不用的露天煤店,一扇上下各有一道狭缝的木门潦草地漆了“公用男厕”几个字。

他急匆匆地走进厕所,闩上门闩。透过木门顶部的缝隙能看见酒馆背面挂着厚窗帘的昏暗窗口,也看得见栅栏。这里似乎比前面更不安全,两块钢板之间的缝隙足够一个瘦弱的男人挤进去。尽管酒馆墙角的支架上有盏老式的路灯,天黑后动身或许比较妥当。虽然已是晚夏时节,凉风习习,不过天光依然持续到傍晚。除非没有俯视荒地的高层窗户,否则他的监视时间仅限于天黑后的几个小时。

巨大的木椅几乎能吞没他,想必时间同酒馆一样久远。他消瘦的屁股抵着木椅,如同一只困兽般蹲伏着,所有的感官都警觉起来。四下无声。既听不见脚步声,也听不见德莱尼街的吵嚷声,甚至梅尔大街隆隆驶过的车流声也变轻了。消毒剂的气味像煤气般刺鼻。天空开始飘起蒙蒙细雨,起风了,水雾顺着门缝刮进来,模糊了他的眼镜。他掏出手帕擦干镜片,发现自己的双手不停地发抖。令人奇怪的是,就当前这一刻而言,他仿佛躲在密室般安然无恙,无人察觉,却为何如此痛苦。或许是因为终于找到她们带来的后知后觉的惊愕。

是时候离开了。打定主意后,他迅速溜出厕所,肩膀紧贴着栅栏最单薄的钢板用力顶开。钢板微微错开一条缝。斯凯思用手扳开旁边的钢板,锋利的金属边缘刺破他的掌心。缝隙逐渐变宽,他赶忙趁机挤进去。

仿佛步入一座花园。斯凯思沿着栅栏的阴影费力走动,杂草几乎齐腰高,夹杂着粉色的小花,看起来十分纤弱,却冲破了板结的泥土和混凝土顽强生长。走到杂草最高的地方,他驻足环视这片荒地。这里远比他预期的更利于他行动。荒地里只有一扇门,对着德莱尼街,不仅封上了,还上了锁。斯凯思猜,那儿原来应该有一排房子,后来因为开发拆掉了,他面前是一堵没有窗户的秃墙,隔壁的房子也推倒了。瞎乞丐酒馆的侧墙没有窗户,荒地的另一边是一幢玻璃混凝土建筑物,看起来像是一所学校。透过楼上的窗户或许能看见他,不过放学后大楼应该空无一人,当然,除非用来办夜校。不过,肯定不会安排夏天上课吧?他必须搞清楚这一点。

接着,他发现或许根本没有这个必要。他很走运。荒地距离德莱尼街几码远的地方扔着两辆旧汽车,其中一辆是破货车,另一辆只剩底盘,没有轮子,左侧的车门耷拉着。如果拖到合适的位置,例如正对着钢栅栏的缝隙,便可以帮他躲避来自旁边学校窥探的目光。即使如此,视线也会受阻。理想情况下,他需要正对着12号的大门。他费力地走过去,紧贴着钢栅栏,仿佛栅栏的高度和波纹曲面某种程度能起到迷惑的作用,令他不那么显眼。

斯凯思抑制了跑进车里藏身的冲动,快步朝货车的方向走去。他气喘吁吁地走到那里,松了一口气,闭上眼睛,背靠栅栏。几秒钟后,他睁开眼睛,环顾荒地。它依旧一片荒芜,细雨转成斜雨,一丛丛野草随风摇曳,愈加荒凉。斯凯思转过身,仔细查看栅栏。正如他所愿,视线正下方刚好有一块缺口。虽然并不是正对着蔬菜水果店,但距离已经够近了,宽度也能保证他的视线不受阻碍。

他站在那里,双腿微曲,张开双臂,手指紧抓着波纹钢栅栏,目不转睛地盯着12号紧闭的大门,守望着。雨水打湿了他的肩膀,顺着夹克领子汩汩流下。他努力擦拭模糊的眼镜,然而手帕很快就湿透了。德莱尼街拐角的路灯亮起,湿漉漉的人行道闪着跃动的光。某处的教堂传来洪亮的钟声,一刻钟,半小时,九点,十点,十一点。梅尔大街的车流越来越少。酒馆的喧哗声越来越大,最后伴随离去的脚步声和道别归于平静。她们依旧没回家。斯凯思时不时地直起身,舒缓肩膀和双腿难耐的酸痛,但是只要一听见脚步声便立刻俯身查看。二人到家时已经十一点半,似乎累得有些无精打采,女孩在他的注视下摸出包里的钥匙。推开门时,她们好像随意地说了些什么,然后走进去,关上身后的大门。几秒钟后,二楼两扇长方形的窗户透出微弱的光。直到这时,一直蜷缩着几乎动弹不得的斯凯思才第一次觉得饿,夹克和衬衫好像湿药膏一般糊着他的后背,他再次挤过栅栏的缝隙,艰难地走回贝克街站,乘环线去往维多利亚站。

19

当天傍晚莫里斯回家时,厨房里亮着灯,却空无一人。希尔达站在花园的铁艺桌旁,摆弄着雕花玻璃钵里的玫瑰。浅口的玻璃钵造型粗犷,他花了一两秒钟才想起它的来历。这是希尔达的父母送给他们的结婚礼物。他甚至能想象对方为玻璃钵过高的价格焦急商量的样子。他记得他妈妈也曾有过一个非常相似的钵,而且向来不放心交给他清洗。星期日茶会时,她往现成的蛋糕上盖一层果冻,再涂上一层厚厚的人造奶油,做成乳脂松糕,然后摆进玻璃钵中当作茶点。眼前的这个钵胡乱地塞着用来支撑玫瑰的金属丝。希尔达每往里插一枝玫瑰,金属丝就刮擦着玻璃发出一声令他烦躁的声音。玫瑰摘得太晚,又摆弄了太长时间。菲莉帕准备客厅的插花时,总是早早地剪下来,放进水里,摆在阴凉处。这些花却蔫巴巴地摊在桌子上,耷拉着花苞,花梗也变得软塌塌。莫里斯忽然觉得自己不喜欢玫瑰。经过这么多年,直到这一刻才发觉这一点真令人不可思议。玫瑰受追捧得过了头,它们的美仰仗宜人的香气和诗意的联想,然而凋零得很快。精致的花瓶中插着一枝绽放的花,靠在素白的墙边,营造出堪称奇迹的色与形,不过一丛花的美感却取决于栽培的技艺。玫瑰花园总显得杂乱不堪,带刺的灌木丛长着难看的叶子,参差不齐,难以打理,花期短暂,花瓣随风凋落,归于泥土。香气又如同廉价的香水般令人作呕。真不明白以前他为什么认为它能带来乐趣呢?

不甚满意的希尔达拔出玫瑰重插,不小心刺伤了手。大拇指冒出一粒血珠。“像玫瑰一样在痛苦的芬芳中死去。”究竟是勃朗宁还是丁尼生的诗句?菲莉帕应该知道。正回忆那句诗的出处时,莫里斯忽然听见希尔达怒气冲冲地说:“我怀念菲莉帕准备插花的日子。一个人又做饭又摆桌,活儿太多了。”

“嗯,菲莉帕的装饰审美值得称道。那些是为今晚准备的吗?”

她忽然抬起头,一脸担忧、戒备地看着他。

“不好吗?”

“花束会不会太大了?大家聊天时应该越过花束看着彼此。你不能对着一个看不见的人聊天。”

“噢,聊天!”

“聊天才是晚餐会的主题。而且,花的气味太浓郁了。餐桌应该以菜香和酒香为主。玫瑰的香气混淆了人的感官。”

希尔达的语气透着一丝愠怒,在莫里斯听来特别刺耳,自从菲莉帕离家后他时常听她这么说:“我似乎做什么都不合心意。”

“合心意?合谁的心意?”

“合你的心意。我真不明白当初你为什么跟我结婚。”

话一出口,她一脸惊恐地看着他,或者至少在他看来是这样,仿佛这些话只能在心里想想,一旦说出口便会招致灭顶之灾。他拾起一枝玫瑰,花朵垂落在他的掌心,他听见自己冷漠的声音:“我跟你结婚因为我喜欢你,因为我觉得我们在一起会幸福。如果你不幸福,一定要告诉我你有什么烦恼。”

荒谬的是款款真情听起来像是虚情假意,肺腑之言倒不像真话。如果他爱得够深,倒可以谎称:“因为我爱你。”但是,如果他爱得够深,也完全没必要说谎。

希尔达喃喃自语:“你不用这么跟我说话,好像我是你的学生一样。我知道你觉得我很笨,不必掩饰。”

莫里斯没吭声,只是站在原地看着她用力把最后一枝玫瑰硬塞进那团金属丝里,擦伤了花梗。花插得太多,头重脚轻,缠成一团的金属丝翻出来,玫瑰花瓣、花粉和水珠洒了一桌子。希尔达轻轻地叹了口气,掏出手帕擦拭。她说:“菲莉帕走了,你怪我。我知道你怎么想的。我不能给你生孩子,收养的也留不住。”

“太荒唐了,你必须明白我能阻止菲莉帕离开,但是我不愿为此付出代价。菲莉帕必须自己找出回归现实的途径。”

她的声音很轻,轻得他只听见她说:“如果我能生个孩子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他忽然心生怜悯,虽然只是一瞬间的事,却足以令他丧失理智。他听见自己说:“你提醒了我,我刚好有件事要告诉你。上个星期我拜访了帕特森医生。没有什么大事,只是一次例行体检。不过,他通过我的体检记录证实了十二年前我们找专家会诊时我的猜测。我没有生育能力,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她捧着玫瑰花,盯着他说:“可是,你有奥兰多啊!”

他厉声说:“这和奥兰多没关系,是他出生之后的事。医生认为我在奥兰多六个星期大时患过流行性腮腺炎,造成了不孕不育。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但也没有治疗的办法。”

希尔达盯着他,目不转睛的凝视令人焦躁不安。莫里斯本想若无其事地耸耸肩,苦笑一下嘲弄命运的乖张,转身走开,回避谈论关于他不孕不育种种矛盾的细节。然而,对方无声的凝视却牵绊了他,令他挪不开眼睛。他咒骂自己的愚蠢,仅仅为了几枝破败的玫瑰和刹那间徒劳的同情,便脱口而出。幸好尚未和盘托出,他从未想过自己会说出来,虽然只是事实的一部分,却是最重要的部分。这个秘密他保守了十二年,如同一个或许有些声名狼藉却深得他心的朋友,而现在不再专属于他了。对待这个不太光彩的秘密,他认为自己的反应同大多数男人一样。大多数时候,他记不得这件事,这并不需要任何的意志,而是因为它本身已经成为他的一部分,如同他的消化系统一样,除非出了毛病,否则没有任何感觉。偶尔想起时,莫里斯便视其为自身性格中一个有趣、复杂的成分加以揣摩,就像他揣摩学生复杂的性格一般,这有利于他的研究。他甚至乐在其中。虽然如此,这个秘密依旧有些不光彩,至少得具备儿时调皮时的天真才能与之共处。有时候,它擅自侵入他清醒的头脑,引起痛苦和忧虑的情绪,甚至呼吸急促等轻微的生理表现,莫里斯将其诊断为负疚和羞愧,不过这种情形越来越罕见。而现在,它已经不再是他的秘密。他背负了十二年的心理压力,现在还得肩负起希尔达的责备和失望。莫里斯不由得同情起自己。她为什么用那种不敢置信的眼神盯着他?他才是需要得到谅解的人。丧失生育能力的人是他,不是她。

希尔达说:“你早知道了,对吗?你根本没去帕特森医生那儿。我们第一次做检查时,你说你不想再继续下去,你已经受够了,那时候你就已经知道了。你一直让我误以为,我们不能有孩子都是我的错。这么多年来,你一直让我觉得有问题的是我。”

“不是任何人的错。谈不上是谁的错。”

他准是疯了才忽然觉得他俩之间缺的只是坦诚。他婚姻的悲剧——尽管用悲剧形容这种司空见惯的不幸未免有些小题大做——不在于她总是错误地回应他的需要,而在于她根本没有能力给予正确的反馈。她指责道:“如果没嫁给你,我本可以有个孩子。”

“或许吧。假如你嫁给别人,对方也想要孩子,而你俩又能生儿育女的话。”

她垂下眼帘,笨拙地收拾好玫瑰花,闷声说:“有人喜欢我。乔治·波寇克喜欢我。”

看在上帝的分上,乔治·波寇克是谁,这个名字拨动了莫里斯的心弦。哦,原来是大学招生办公室那个长粉刺的年轻职员。这么说,他和乔治·波寇克曾是情敌喽。倘若这件事没能伤害他的自尊心的话,那也轮不到别的事了。

晚餐时,希尔达比平时更沉默寡言,莫里斯看得出一方面出于她习惯性的害羞,另一方面出于她有心事。直到客人离开,他俩回到卧室独处时才有机会交谈。她挑衅地开口,仿佛等着他责备似的:“我打算辞掉青少年法庭的职务。”

“辞掉?为什么?”

“我应付不了,帮不了任何人。我也不喜欢,熬过三个月任期后,我就不干了。”

“如果你这么觉得的话,没必要继续下去。不过,你最好给大法官办公室写封信,我建议你少一些幼稚的理由。”

“干不好,帮不了别人,这理由不幼稚。”

“那你闲暇时间做什么?需要我跟格温·马歇尔聊聊吗?他们一直在物色辅导学生的人选。”

“你凭什么觉得我能干好这个呢?我自己安排时间。”

她顿了一下,接着说:“我想要一只狗。”

“在伦敦?合适吗?遛狗可不是件容易事。”

“有地方遛,路堤花园,圣詹姆斯公园都可以。”

“公园里的狗已经够多了,公园被弄得一塌糊涂。不过,如果你真想要的话,最好确定你要哪个品种的狗,我们搜罗一些信誉好的狗舍,这个周末去看一下。”

莫里斯惊讶于自己的慷慨。这主意或许不坏。希尔达和菲莉帕不太合得来,可是少了她这房子又显得空荡荡。如果训练得当,一只狗不会给他带来多少麻烦。他们可以趁周末开车去一趟狗舍,权当兜风了。

她说:“我不在乎品种。我想从巴特西狗之家领养一只流浪狗。”

莫里斯烦躁地说:“说真的,希尔达,如果你决定养狗,至少也挑一只长得好看的。”

“我不在乎好不好看。你和菲莉帕讲究这些,我可不在意。我想要一只流浪狗,一只没人要的狗,一只再找不到家就会被人道毁灭的狗。”

坐在梳妆台前的希尔达转过身,神采飞扬,几乎恳求道:“它不会弄乱花园。我知道你多看重那些玫瑰。我会好好训练它,保证不让它上花坛。它可以睡在厨房的篮子里,也不会多花钱。我们剩下那么多食物足够它吃了,还可以找潘特勒先生要些骨头,我是他的老主顾。”

他说:“我想应该没问题,只要你负责照顾它。”

他的语气仿佛迁就纠缠不休的孩子。她难过地说:“嗯,我负责。我来照顾它,这我能做到。”

“劳驾选一只个头小一点、不常叫的狗。”

听了这话,希尔达放下心。她记得菲莉帕曾经说过,每当莫里斯拿出一副简·奥斯汀笔下人物的腔调时,说明他心情不错。文学典故对她而言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她分辨得出语气。她可以养狗了。她想象着它的模样,亮晶晶的眼睛,摇着尾巴,仰着头看她。现在还没法帮它取名字,她得先知道它长什么样子。不过,她喜欢小淘气这个名字。莫里斯和菲莉帕肯定觉得这个名字太普通了,然而这就是她想要的那种狗。希尔达躺在莫里斯很少睡的单人床上,内心涌起一股自信。她没有不孕不育,那是他的问题。她不必再用生命弥补那与她无关的缺憾。而且,熬过三个月的任期之后,她也不必再坐在法庭里受罪了。

约翰·厄普代克(johnupdike,1932—2009),美国作家,诗人。作品包括系列小说“兔子四部曲”、“贝克三部曲”以及一些短篇小说集、诗集和评论集等。

迷你(mini)是宝马集团旗下的小型汽车品牌。

海因里希·海涅(heinrichheine,1797—1856),德国抒情诗人和散文家。

托马斯·克兰麦(thomascranmer,1489—1556),第69任坎特伯雷大主教,是圣公会的代表人物和最重要的改革家。

约翰·多恩(johndonne,1572—1631),英国詹姆斯一世时期的玄学派诗人。

罗伯特·勃朗宁(robertbrowning,1812—1889),英国诗人,剧作家,主要作品有《戏剧抒情诗》,《环与书》,诗剧《巴拉塞尔士》。

阿尔弗雷德·丁尼生(alfredtennyson,1809—1892),英国桂冠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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