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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大河的囚徒(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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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口脱险的唯一缺点在于,你的故事很可能就此虎头蛇尾。你永远都无法从性命交关的那一刻继续讲述你的故事,也无法让任何人相信你。这个世界充满了怀疑论者。

在我认识的人中,惟有布里克斯能发表遗作讲述他的致命遭遇而不招来怀疑。他在非洲闯荡的这些年,血液里储存的疟疾病毒足够放倒十个普通人。待到时机成熟,疟疾之魔就会冷不丁地以各种形式挥出致命一击,然后扬长而去,将布里克斯留在林间小路上,蜷成一团无法动弹,甚至没有特维大夫从旁安慰。可第二天,布里克斯却又成了一条好汉,看来就像是死神的异母兄弟似的,但射击还是一如既往地精准,工作也同样称职。

就像人们常说的,爱尔兰人永远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挨了揍,布里克斯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了。他曾被一头公象追赶,躲避的时候撞到了树上。当布里克斯仰面朝天倒在地上的时候,公象将那棵树连根拔起,又将它整个碾进距离布里克斯不到几英寸的泥土中。它盲目地以为自己弱小的敌人已经死亡,便风卷残云般离去。对于那天的事情,布里克斯争辩说大象是犯了错误,但大家都知道,北欧血统有时会固执到冥顽不灵的地步。

不过有时候,布里克斯也会陷入平庸甚至乏味的境况。

温斯顿已经干掉了那头差点干掉布里克斯和我的公象。那头象的个头很大,但对精力充沛的贵客来说,还是不够大,他似乎要让自己人生的每分每秒都被刺激得惊叫。于是布里克斯和我再次起飞,到一个叫做伊桑巴的地方侦察。

很长时间我们一无所获。回程中飞越亚塔高原,却发现一头巨大的公象形单影只,在荆棘丛和树林里吃草。

一头这样的大象对于猎手来说是项挑战。追踪拖家带口的象群,应付它们共和体制下的集体策略是一回事,而追踪一个老练的独身主义者又是另一回事,因为它不受任何责任束缚,自私、狡猾而且行动迅速。

我们大约在中午时分回到营地,温斯顿决定直接去找那头公象。温斯顿长得高大强壮,他毫不迟疑地下达了进军的命令,语带敬意。那儿有头象,这儿有个温斯顿——他们之间就差不到十五英里了。一个是人,一个是兽。尽管如此,映入脑海的却是那对惺惺相惜的希腊双子,他们总是频繁出现在各种印刷品上,人们却永远不知道他们的结局究竟如何。通过我们对那头孤独巨兽的描述,温斯顿听见了命运的召唤。尽管天色已晚,他依旧下令出击。

布里克斯组织的是一次轻装上阵的游猎,只雇了十五个搬运工。这样的队伍是为不断转移而准备的,几乎没带什么食物补给,却能在非洲大陆开辟出一条自己的道路来。于是,在法拉和鲁塔的联合指挥下,两辆卡车被发配上路,不管什么路都要照开不误,到伊桑巴去建立新的司令部。这计划几乎透着军事行动的味道。

当时的地形条件下,这种组合可能会遭遇的困难在于:步行军或许只要突进三十英里就能到达伊桑巴,而卡车却可能不得不多走两百英里,绕很大的圈才抵达同一地点。

亚塔高原高出平地大约五百码,阿西河位于其左侧,蒂瓦河则在右侧。高原上都是高达十五至二十英尺的灌木、丛林和荆棘,它们像铁丝网一样坚固,黑暗幽深,足够吞没一支军队。

布里克斯的策略必须简单明了,也确实如此。头天晚上,大家在阿西河畔安营扎寨,清早爬上亚塔高原,跟踪足迹,如果运气好的话,在天黑前用类似闪电演习的方式包围温斯顿的公象。一旦得手(要是有其他计划当然也不错),大家从高原东侧斜坡下来,渡过狭窄的蒂瓦河,欢天喜地地扛着宝贝象牙抵达伊桑巴。

至于我,因为飞机需要修理,所以准备先回涅里(位于内罗毕以北约六十英里处),然后在三天内返回伊桑巴。

“飞机一修好,”布里克斯说,“直接飞伊桑巴。我们会在那里等你。”

当我在基拉马克伊附近的营地起飞时,温斯顿和布里克斯正像意志坚决的双头巨龙般迫不及待地穿越丛林,由挑夫们组成的长尾巴则紧随其后。

我飞了一百八十多英里抵达涅里,降落在约翰·卡贝里位于塞拉麦的咖啡种植园里。

卡贝里阁下是一位爱尔兰贵族,定居非洲却带着美国口音。在他成为一名优秀飞行员的那个年代,能将一辆车开出一百英里并可以直立走出车厢被认为是一件了不起的成就。卡贝里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担任飞行员,在那之前他已经是飞行员了。战后,他来到英属东非,买下塞拉麦后对其进行开发。

这个地方靠近肯尼亚南麓的基库尤保护区,海拔高度接近八千英尺。那片土地凉爽多雾、土地肥沃、雨水充沛。青绿色的咖啡树覆盖其上,像一张毛绒绒的地毯。

我不知道真是出自古老的基库尤语还是卡贝里自己的杜撰,据说塞拉麦这个名字意为“死亡之地”。就算这名字真的源自基库尤语,卡贝里似乎也没有被名字中包含的挑衅意味吓倒。我相信——要是价格合理并具备可操作性,他也会很乐意买下爱伦·坡的宅子,当然首先得允许他在湖上建个停机坪。约翰·卡贝里是极为聪明又非常实际的人,但他那颇有异教徒风格的幽默感,几乎可以和那位把人类头盖骨当墨水瓶的法国作家并驾齐驱。j.c.是那种虽身处险境却依旧能暗自窃笑的人。

他喜欢别人叫他j.c.。不管他是不是这块土地的领主,身形瘦长的他全身都燃烧着对民主制度和方式的神圣热情。他曾在美国生活过,很喜欢那个国家。他永远都不会写那种比较英国和美国的书,因为这些书不过是为了得出同一个结论:后者的文化就像是天生痴呆的父母却生出了天才儿童一样,属于有趣的医学课题。当约翰·卡贝里说什么事情很“疯狂”,他说的时候会流露出对美国人那种简洁明了的表达方式的由衷赞赏——他那种热忱,事实上,可能会让一个纽约的出租车司机以为他的家乡不会远过田纳西,还已经在时代广场边混了一个月。

j.c.手下有个出类拔萃的法国机械师,名叫鲍德,更棒的是,他还有一条体面的跑道和一间上佳的停机棚,以及对飞机进行小修小补的设备。由于汤姆已经回英国,所以如果不用考虑距离,飞到塞拉麦修理飞机要比求助于威尔逊航空公司方便得多。卡布里家的大门永远为朋友们敞开,他家的机场则对所有飞行员开放。

娇小、灵敏而又迷人的裘·卡贝里负责在夜晚主持塞拉麦的大局,她就像一个殷勤的精灵照顾一群从小说里走出来的人物,这部未完成的小说由h.瑞德·哈格德起草,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撰写,詹姆斯·m.凯恩在旁监督。他们的话题会从幽灵象扯到几种鸡尾酒混搭后的特殊效果再到芝加哥黑帮,但最后通常会聊到飞机。

尽管他的妻子对飞行兴致切切,但约翰·卡贝里可以(也乐意)用三杯威士忌加汽水的时间,一刻不停地大谈副翼这类相对简单的飞行知识。

“当心那些美国佬!”j.c.说,“他们的商用飞机多得已经像帐篷一样罩在我们头顶上了。听我说!听着!当我在加利福尼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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