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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也许我必须向它开枪(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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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维大夫开的方子必须要拿去开药,然后将药服下,虽然如此,我们还是有时间去搞侦察。

我们在狭窄的跑道上降落,这跑道和临时搭建的羽毛球场颇有异曲同工之处。接着不到二十分钟,我们就开始向那些雄壮的公象走去。

马库拉也和我们在一起。要是没有马库拉,这次游猎和这本书都不可能完成。尽管在东非能找到很多瓦坎巴追踪者,但近年来,在每本讲述猎象的书中提及马库拉几乎已经成了一项传统,我可不想破坏传统。

马库拉早已声名远播,他自己却浑然不觉。他不识字,母语是瓦坎巴语,第二语言则是蹩脚的斯瓦希里语。他是个矮小漆黑的土著,巫术的拥趸,拥有一双非比寻常的慧眼,具有猎犬般的本能。我觉得他能在竹林里追踪到一只蜜蜂。

无论任命马库拉担任追踪者的游猎队伍有多高贵,他总是赤裸着上身四处出没,带着长长的弓和一桶涂满毒药的箭。他曾见识过白人制造的最好的来复枪能有什么表现,但不管射得准不准,每次射击后马库拉的鼻孔都会张大,这并不是因为闻到了火药味,而是在对这种吵闹而笨重的机械魔鬼表示轻蔑,每次扣响扳机后,他都想去猛敲那些菜鸟猎手的屁股。

游猎队的成员就像流水的兵,马库拉则是铁打的营盘。有时候,我怀疑他是我认识的最睿智的人之一:他是如此睿智,所以深深了解智慧的难得,将其视若珍宝。我记得他曾对一个过于热切的新手说:“白人花钱买危险,我们穷人可承担不起这个。扎到你的大象,然后消失。这样你就能活着找到另一头。”

马库拉总是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地率先走进灌木丛,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一旦他将猎人们带到大象跟前,他又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茂密的灌木丛中,走在布里克斯前面的马库拉示意停下脚步,他悄然爬上近处的一棵树,然后又爬下来。他指了指树林间的缝隙,然后紧紧抓住布里克斯的手臂,把他推向前去。接着马库拉就消失了。布里克斯带路,我走在后面。

要在大自然铸就的铜墙铁壁般的丛林中悄无声息地移动,可不是件长大后才能学会的本领。我无法解释其中奥妙,连教会我的鲁塔也不能解释。诀窍不是要看清落脚点,而是要双眼紧盯着你想去的方位,这时,所有神经就会长出另一双眼睛,每块肌肉都学会条件反射。你不用引导自己的身体,你只要相信它不会弄出声响就好。

我们没有发出任何声响,正接近的象群也没有听到什么声音,即便其中两头巨大无比的大象如灰色岩石般经过我们面前时,它们也没有觉察。

布里克斯停下脚步,他用手指低声细语,我读懂了他的话:“注意观察风向。绕着它们走,我想看看它们的长牙。”

还真是“绕着走”!我们花了几乎一个小时的时间,才绕过一道半径五十码的弧线。公象很大,象牙就起码有上百磅重,甚至更重。

宁录很满意,汗水湿透了衣衫,我感觉他快要收到特维大夫通过心电感应送来的消息了,但是消息却在传送过程中延误了。

一头大象抬起头来,举高象牙,转身面对着我们。它张开蒲扇般的大耳朵,仿佛连我们的心跳都听得一清二楚。碰巧,它正在我们刚待过的地方吃草,闻到了我们的味道。了解这些,对它来说已经足够。

我几乎不曾见过像这头公象这么冷静的生物,或者说,像它这样漫不经心就决心来场大毁灭的生物。它几乎可以说是拖着脚步走向杀戮。由于所有的大象几乎都是瞎子,所以这头大象也看不见我们,但这对它来说是轻车熟路。它可以追踪气味和声音,直到它能亲眼看见我们,经过我的计算,这过程大概需要三十秒。

布里克斯朝下扭动手指,意思是:“趴下,爬行。”

当你的鼻子离地面只有一英寸距离的时候,才会惊讶地发现原来有这么多昆虫在你鼻子底下生活。我猜它们一向如此,但如果当你卧倒在地,靠指甲拖着你的身体前行时,昆虫学却以强势的姿态,作为一门完全正当的学科出现在你面前,那么,光是分类问题就一定会让你非常沮丧。

还没爬出三码,我就确信,已经有大约五十种不同昆虫独自或结伴光临过我的衣服,而且是由矛蚁主持大局。

布里克斯的脚就在我眼前,近得我都能仔细观察他鞋底的破洞,并同时寻思着,既然他不出一小时就能把鞋底磨穿,那他究竟为什么要穿鞋子。我还有充裕的时间发现他没穿袜子。很实用,但有失仪态。他的双腿像牵了线的死人腿一样挪过草丛。大象没有发出一丁点声音。

我不知道我们那样爬了多久,但当我们停下来的时候,草丛中的细碎影子已经倒向东面。我们可能爬了有一百码,昆虫叮咬过的地方开始肿胀,火烧似的疼。

我们的呼吸变得轻松了一些——起码我是这样,这时布里克斯的腿脚突然纹丝不动。我只能看见他在肩膀上擦了擦脑袋,然后朝草丛上方窥视。他没有示意继续前进,只是看起来像偷糖时被抓个正着的孩子,尴尬万分。

但我的表情肯定更紧张一些。因为那头硕大的大象就在大约十英尺远的地方:在这么近的距离,大象可不瞎。

布里克斯站起身来,缓缓举起他的来复枪,神情中带着无法言说的哀伤。

“这一枪是为我准备的,”我心想,“他明白,就算子弹正中脑袋,也无法阻止它像踩芒果一样把我们踩得稀巴烂。”

要是在开阔的地方,我可能有办法闪到一边,但在这里却不行。我站在布里克斯身后,按照他的指示将双手放在他腰上。但我知道这起不了什么作用。大象开始摇晃身体,这就像是目睹一块挡住你去路的巨石,滚落前在悬崖边上摇摇欲坠。公象的耳朵现在完全张开,它的鼻子高高举起,向我们伸来。然后它开始愤怒地尖叫,那声音是如此可怕,让你只能在原地无法动弹,仿佛有手指掐住了你的喉咙。那是一阵凄厉的尖叫,像冬天的风一样凌冽。

在我看来,这正是射击的时刻。

布里克斯动也没有动。他稳稳地端着枪,开始用我从未听说过的、令人震惊的粗话大声咒骂。这些话富于文采,勇于创新,说的时候技巧也很高超,但要是用来试探这头大象,我觉得时机挑选得很不恰当。如果是针对我的,那简直太不仗义了。

大象继续走近,布里克斯吐出更多的粗话(这次是用斯瓦希里语),我则开始发抖。还是没有开枪。根据我的判断,一只饼干罐子就足够我们两个人用了——火化都嫌多余。

“也许我必须向它开枪。”布里克斯宣布道,我觉得这话简直堪称委婉说法的经典代表作。子弹射进那厚厚的皮,就和小石子掉进水塘没什么两样。

可能你从没想过大象也有嘴巴,因为象鼻子下垂的时候你看不到它,所以当大象相当靠近而且鼻子扬起时,那道深红色和黑色的裂缝就成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惊人发现。当大象再次尖叫时,我以一种近乎愚蠢的好奇紧盯着它的嘴巴,此时我才能确信,我和布里克斯的结局与其说是悲惨,不如说是干脆,但不会很干净。

那头大象的尖叫属于战略失误,让它错失了很多乐趣。那尖叫是如此逼真,共鸣又是如此美妙,以至于它那些还在灌木丛中吃草的好友将其当成了警示,于是纷纷离开。我们之所以知道它们还在灌木丛里,是因为平静地忙着吃草的大象会不断发出雷鸣般的打嗝声:我们听到了雷鸣。

它们离开了,离开的时候仿佛将整片土地连根拔起。一切都消失了:灌木丛、树木、虎尾兰、土块——还有和我们面面相觑的怪物。它停下脚步,倾听着,然后像银行金库那扇无人可挡的门一样转过身去。最后,它像一阵台风,穿过被踏烂的植物和被粉碎的树木扬长而去。

很久,四周一片喧哗,当终于再次回复平静的时候,布里克斯放下了枪——如今这枪在我眼里,要是干起杀人越货的勾当来,一定和鸡毛掸子一样有用。

我浑身无力,愤怒异常,对昆虫类生物满腹怨言。布里克斯和我披荆斩棘回到营地的途中,一句话都没说,但当我倒进帐篷前的帆布椅中时,我放弃自己历史悠久的淑女身份,问了个粗鲁的问题。

“我以为你是全非洲最优秀的猎手,布里基,但有时候,你的幽默真是令人毛骨悚然。你他妈究竟为什么不开枪?”

布里克斯从特维大夫调配的长生不老药中掏出一只甲虫,然后耸了耸肩。

“别傻了,你和我一样明白我为什么没有开枪。那些大象是为温斯顿准备的嘛!”

忠诚的法拉又倒了杯饮料,而布里克斯的话却前言不搭后语。他仰头凝视着猴面包树的叶子,像个恋爱的诗人一样叹息着。

“有句古老的格言,”他说,“是从古老的科普特语翻译而来的,其中蕴含了自古以来的所有智慧:‘生活是生活,快乐是快乐。但当金鱼死去,一切归于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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