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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第十五章 新生(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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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亮我们就练习。天空清澈澄明,我们等待曙光初现就开始了。那时我们能看见自己的呼吸凝成水汽,闻到夜色残留的气息。我们每天早上都在同一时刻开始,在我们愉快地称作“内罗毕机场”的地方爬升,一路发出滑稽的噪声。而镇上的居民还在他们的床上翻着身,或许还梦见了所有会嗡嗡作响的讨厌东西:翅膀啊,蜜蜂的毒刺啊,还有疯人院的走廊。

起初,汤姆用一架“舞毒蛾”式飞机教我飞行,它的螺旋桨将阿西平原上日出时分的寂静击成碎屑残渣。我们盘旋飞过山丘、小镇,然后折返。我看到一个人是如何掌握一门技艺,而一门技艺又是如何让一个人适得其所。我看着透视的法术将我的世界、我生活中的其他存在,都缩小为杯中的沙粒。我学会了观察,将信任托付于他人的双手。我还学会了四处游荡。我学会了每个梦想的孩子都需要知道的东西:不管那条地平线多么遥远,你都能抵达、超越。这是我很快就学到的东西,但其余大多数东西,则要难学得多。

汤姆·布莱克从未教过别人飞行,除了飞行用的简单机械设备外,他要教的那些知识都无法用语言表达。尽管我们能准确无误地拼写,并准确无误地说出,但直觉与本能依旧是神秘的存在。汤姆就拥有这两者,或者它们代表的任何特质。

当这个伟大飞行员的时代和伟大船长的时代一样终结之后,飞行员们一个个都被列队前进的发明天才,还有钢铁齿轮、黄铜圆盘、细丝电线挤到了边上。这些东西镶嵌在白色的面板上,虽然呆傻,却能说明什么。有一天,我想人们会发现所有的飞行知识都只要依赖一块仪表盘,而不是飞行的信念。

有一天,群星会熟悉得像通往人们家门口的地标建筑、弯道和路边的山丘。有一天,飞行时代将会来临。但到那个时候,人们已经忘记了该如何飞行,他们只是机器上的乘客,而经过严格训练的机器操纵员则对贴着标签的按钮倒背如流。在他们的脑子里,天空、风向和天气变化的知识就像虚构事物般微不足道。当人们再次回忆起双桅帆船的年代,会怀疑“双桅”是不是“古代海洋”或者“古代天空”的意思。

“只相信这个,”汤姆说,“别的都不信。”他指的是指南针。

“仪器会出差错,”他说,“如果你飞行的时候必须看着你的飞行速度表、高度计和飞行指示器,那么,你就不会飞行。你就像那些只有读过报纸才了解自己观点的人一样。但不能质疑指南针,你的判断永远都不可能比它的指针更精准。它会告诉你该去哪里,其他的事,就看你的了。”

在“舞毒蛾”飞机上有耳机,但是汤姆从来不用。当我坐在后驾驶舱里,作为一个摸索的初学者,忧心忡忡地怀疑自己熟悉缰绳和马镫的手脚究竟能否适应飞机。那时汤姆要是用耳机稍作提示,工作就会变得简单很多。但他从没这么做过。他将耳机线卷起来,远远地放在够不着的角落。他说:“如果每次你出错的时候都由我来告诉你哪里做错了,没什么好处。你自己的聪明智慧会告诉你的。速度感、高度感和感知错误的能力都会随之到来。如果它们不来,那就……但它们会来的。”

它们的到来归功于他。再没有比他更谨慎的飞行员,也没有比他更随意的飞行员了。飞机震耳欲聋的轰鸣从不会打击他的自信。他的身材并不高大,但他的姿态中有种镇定、值得信赖的意味,让他显得比从事其他工作时更为高大,也比他驾驶别的飞机时显得更加专业。

威尔逊航空公司——东非第一家商用航空公司,正是脱胎于汤姆的想象与远见卓识。在他答应教我飞行的时候,他正担任公司的经营主管、首席飞行员,也是这家颇有前途的小公司的精神领袖,但这些浮夸的行政头衔却和闪闪发光的办公桌与旋转椅毫无关联。

汤姆的工作是开发新航线,勘探非洲内陆,寻找未来的落脚点。他时常从内罗毕起飞,飞越那些没见过车轮也没见过机翼的土地,不过是希望最终能找个地方着陆。

这些事情并非都在白天进行,在没有光、没有信号塔或无线电的情况下,他也能飞。他飞越黑暗中的一切,也飞越各种各样的天气。基本没有光线或村庄做指引,也没有公路、铁路、电线、农田。尽管浓雾或暴风雨会要求他在没有特殊仪器协助的情况下,盲目地飞行数小时,还要不偏离航线。但他并不称之为“盲飞”,而称作“夜航”。他具有那部暗灰色封面的厚书里说的那种“直觉反应”。

有一次,就在我获得a类飞行执照不久之后,我们飞往坦噶尼喀。可能是成就感让我有些自满——或许并没有,但汤姆怀疑我可能有。

回程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向北越过裂谷前往恩贡山脉。“舞毒蛾”莫名其妙地懈怠起来。当时由我控制飞机,当山脉(海拔高度约为八千英尺)逐渐靠近,山沟和绿色的沟壑从掩藏它们的薄雾中显现,我打开节流阀,拉下爬升的操纵杆。但是,好像不管用。

小飞机的飞行速度是相当可观的每小时八十英里,尽管算不上当时的最高纪录,但还是快得让我了解,如果不能摆脱正在靠近的地平线,将会有怎样悲惨的结局。当我踉踉跄跄地朝前飞时,恩贡山开始彼此分开,一个个独自矗立着——看来愈加壮观,沟壑也变得更深。

继续拉操纵杆,继续打开节流阀。

我很镇定。绝大多数的初学者,我想,可能都已经有点手足无措了,但是我没有。汤姆当然也没有。他像个打瞌睡的人似的,一动不动地坐在我前面。

你只能将节流阀打开到这个程度,操纵杆也只能拉到这个角度,但如果你的飞机对此没有反应,你最好想点别的法子。“舞毒蛾”没有在升高,它在下降,而且还在加速。它像被火光催眠的飞蛾一样,向着毫不退缩的山丘笔直地撞去。我能感觉到它机翼上的重量,这重量正在压着它坠落。它无法抵抗这力量。汤姆一定也感觉到了,但他纹丝不动。

当你可以从驾驶舱里看清树枝,看清和你手掌差不多大的石块,看清沙地上的绿草逐渐变稀转为黄色的边界,还能看见风拂过树叶,那你已经靠得太近。你近得连思考都嫌太慢,对你毫无用处——如果你还能思考的话。

螺旋桨的声音被困在岩石与飞机之间,然后汤姆从位置上直起身来,接过操控工作。

他骤然斜飞,蓝色的尾气喷在树丛和岩石上。他让“毒舞蛾”的机头向下,盘旋飞入山谷,它的影子在山丘上掠过。他继续下降,直到山谷变得平坦,然后螺旋爬升,直到我们高高位于恩贡山脉上方,接着,他飞越这些山脉归航。

一切就是如此简单。

“现在你知道什么是下降气流了。”汤姆说,“你会在山脉附近遇到,在非洲,它就和雨水一样常见。我本该警告你,但你不该被剥夺了犯错误的权利。”

只要我们一起飞行,他就会保护这项权利。所以到最后,不管我在飞机中做了什么,都清楚知道不那么做会有什么后果。

b类飞行执照是所有飞行员的《大宪章》,它让你摆脱学徒身份的束缚,让你有谋生的自由。执照上说:“我们,签字的人,相信你现在有资格搭载乘客、邮件等。我们也同意你从中获取报酬。请在三个月内向测评部门报到,如果你没有斜视,对本委员会也没有悲观看法,我们将乐于为你更新执照。”

大约在我开始飞行后的第十八个月,我获得了b类执照。根据英国法规,这是终生证书。当时我大约有一千小时的飞行记录,如果我的视力在准备飞行测试的过程中变得不符合要求,一定是因为我多花了一两百个小时埋首书籍研究航行,这些书的作者好像一遇上单音节的词就不会说话了。这些作者说的一切都响亮、清晰、合理,但他们坚信一个理论,认为真理比放射物质还珍稀,如果太容易到手,市场就会供过于求,持有者会变得一贫如洗,永恒真理的精华会像酬金一样随意分发。

我过去的生活一直涉及很多体力活儿,在我生活的国家,很多人都耕种着自己最先开垦出来的土地,这片土地的土著居民们想象力如此丰富,而且人数众多,绝对需要英王的军队永久驻扎在内罗毕、前哨站和边境线上。童年的生活环境从未让我觉得书中所说的那些真实存在。最初,飞行对我来说也是一样,不过是双翼上的探险故事。但这些教科书必须在这美好的梦境中拱起它丑陋的脊背,这是个温和的打击。

我已经完全放弃了训练赛马,只留给自己珀伽索斯。鲁塔随我一起到了内罗毕,他住在当地人社区的一间小屋里,离我位于穆海迦的小屋并不远,他时常和我一起飞行。我觉得,鲁塔从马到飞机的转换并不彻底,起码是在感情上,他觉得会移动的东西就是活的。他从不擦拭飞机:他照料飞机。对那些他无法用双手轻易掌握的东西,他温言相劝。每当我的飞机经过长途飞行返航,总是风尘仆仆,鲁塔就会很伤感。不是因为想到了即将从事的工作,而是心疼这么一个活力四射的生物被如此严酷地使用。他会摇着头,触摸机身的样子,就像他以前触摸马的腰身,不是感情用事,而是在向另一种生物的自尊致敬。

从事照顾飞机的工作只有一个月,鲁塔就已经有了一小群跟班,索马里人、纳迪族朋友,还有寸步不离跟着他的基库尤小孩。我对他的话表示怀疑。他并不是愿意屈尊的人,但也永远不会降格做出炫耀的举动。无论如何,他对新工作的热爱都是完全真挚的。而且,尽管面对内罗毕物质主义横行与愤世嫉俗的大环境,他都保持着正直的节操。他从未离弃自己孩提时代的信念,我想这些信念也从未离弃他。

在汤姆离开威尔逊航空为英格兰的弗奈斯公爵(后来又为威尔士王储)飞行之前,我们会在傍晚碰头,共饮一杯,或是共进晚餐,谈论着我们的飞行以及上千件其他的事。当时我还是未签合同的自由飞行员,主要搭载邮件、乘客、狩猎团的补给和其他任何需要运送的东西。而汤姆依旧为推动内陆的开发事业而辛勤忙碌。我们经常在破晓后离开内罗毕机场:汤姆或许转道阿比西尼亚,我则飞往英属苏丹、坦噶尼喀、北罗得西亚,或者其他任何有人花钱雇我去的地方。有时候我们隔两三天才会碰面,那时就会有很多的谈资。我记得鲁塔在这些场合的样子:送来饮料或是晚餐,尽管只懂一点点英语,但依旧静静留在桌边,不像个仆人,也不像位朋友,倒像是活生生的家庭守护神,如铜像般静默,也同样全知,同样博学。

非常奇怪,鲁塔这个纳迪战士与汤姆·布莱克这个英国飞行员之间,有一个特殊的共同点。笼统说来,可称之为预知力。汤姆并没有受到超自然的天启,而鲁塔——不管他是不是非洲之子,并非巫术的信徒,但他们都很敏感,能感知到那些对他们影响深刻的事情正在降临。至今,我依旧记得一个例子,这例子时常出现在我脑海,频繁得让我深受其扰。

许多那时候住在肯尼亚的人,或是现在依旧住在那里的人,都记得丹尼斯·芬奇·哈顿,事实上,全世界都有人记得他,因为他属于全世界,他代表的文化也属于全世界,尽管我觉得伊顿和牛津会为他的确切出处有所争论。

曾有人为丹尼斯著书立说,以后也还会有人写到他。如果还没有人这样说过,那以后也可能有人会说:丹尼斯是个从未有过丰功伟绩的伟人。这种说法不仅庸俗而且错得离谱。他是个从不自视甚高的伟人。

第一次遇见他时,我大约十八岁。尽管他在非洲住了数年——只不过是断续地在那里停留,却已经赢得了最优秀白人猎手的盛名。他有一副为英国体育界称羡的体格,也曾是名一流的板球手。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学者,却比没受过教育的男孩更不懂卖弄。就像那些满脑子想着人性弱点与千帆过尽后产生厌世情绪的人,丹尼斯同样会对人类深恶痛绝,却在乱石间发现诗情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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