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很狭窄,它如同皮鞭般缠绕着穆阿悬崖的边缘。初升的太阳投下一道道光柱,穿越小径,撒向地面,或是靠在森林边缘的树木上。都是些高大的杜松与坚硬的雪松,笔直的树干直指天空,树皮厚而粗糙,泛出灰色。蓬乱的灰色地衣从上面垂下,遮蔽了日光。橄榄树、藤蔓和其他更细小的植物在那些高而壮的弟兄庇护下,远离炎热的阳光,安然地蓬勃生长。
我骑着父亲送的礼物,我这匹带翅膀的马,我的珀伽索斯。它深色的眼睛勇敢无畏,棕色的皮毛闪闪发光,长长的鬃毛飘扬着,就像骑士长矛上悬挂的黑绸旗帜。
但我不是骑士,大概除了传说中那位在古西班牙偏远小路上探险的伟大而可悲的骑士,没有人会为我欢呼。我穿着工装长裤、花色衬衫、皮革软鞋,戴着一顶历经风吹雨打的宽边老毡帽。我的马镫很长,空着的一只手插在口袋里。
庞大的灌木林野猪因为早餐被打扰了,猛然在我面前冲过去。猴子在扭曲的树干上吱吱乱叫。蝴蝶亮丽而曼妙,如同浪涛中的碎屑,从每一片树叶上飞起。肯尼亚林羚,羚羊中最珍稀的一种,飞速掠过林间,先是高高跃起,然后它红白相间的身影消失在灌木林深处——逃离了我好奇的打量。
小路陡峭曲折,但珀伽索斯利落稳健的步伐对此不屑一顾。它的翅膀只是幻想,但它本身的价值则并非如此。它从不疲倦,从不慌张。它就像寂静一般柔和流畅。
这就是寂静。对我来说,那天穿越喧嚣森林的旅程很寂静。鸟类歌唱着,但它们的歌我都听不懂。从我身边掠过的林羚踪迹,是一缕魂魄正穿越幻影般的森林。
我回想,沉思,记起了上百件事——琐碎的事,不值一提的事。它们毫无缘由地造访我,随即再次隐去。
狒狒基玛,这只大狒狒爱我的父亲却恨我。基玛古怪的表情、它的恐吓,还有它留在院子里的铁链。一天早上它挣脱链子将我逼到墙角,牙齿咬进我的手臂,爪子要抠我的眼睛,并尖声叫喊出它因嫉妒而生的恨意,直到我因恐惧而拿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啜泣着,愤怒地疯狂舞动木棒,将它打死——事后我从未表示过愧疚。
豹子的夜晚与狮子的夜晚。象群从穆阿迁徙到莱基皮亚的那天,上百头大象组成不可阻挡的方阵,它们一路踏平新长的庄稼和篱笆,摧毁小屋和谷仓,我们的马在马厩里瑟瑟发抖。象群所经之处,留下了它们的道路,宽阔而平坦,如同穿越农场中心的征服之路。
来到牧场的狮子、公牛、奶牛、牛犊低鸣着。人们冲过去抓起防风灯、来复枪,互相低语着。又是一片寂静。黄褐色的身影因为杀戮而显得沉重,穿梭于高高的草丛间。子弹在风中呼啸,狮子飞身跃起,越过牛群和松木栅栏,来复枪放了下来。
还有猎豹造访的夜晚,月色撩人。父亲和我蜷身躲在荷兰人那些马车的后面,马车就在蓄水箱边。子弹在长枪内发出脆响,等待,紧绷的肌肉,潜入者的身影就像平静水面上滑行的暗影,黑色枪管边的眼睛,手指轻扣……
很多事情被记起,有些暗淡,有些清晰。小路穿过树林在一处空地上变得平坦,我拉起缰绳,让珀伽索斯小步慢跑,缰绳缠在右手的手指上,不用的鞭子握在同一只手的掌心。我已经穿上了一件薄薄的鹿皮外套,太阳越升越高,森林益发深邃,攀爬的小径上空气变得稀薄而凉爽,绿意葱茏的通道因空气而更显清新。
想到庞巴福,我兀自微笑起来。不知道是什么让我想起了它。它突然间出现在我的脑际。庞巴福(bombafu)在斯瓦希里语中是傻瓜的意思,而在恩乔罗,它是指我父亲的鹦鹉。
可怜的庞巴福!有天它召唤毁灭,毁灭也应声到来。当它一生中最光辉的时刻如一道阳光降临在它身上,又随即将它留在绝望的黑暗中时,它是多么可悲、多么赤裸、多么幻灭啊。
庞巴福付出的代价是骄傲的羽毛,美丽、修长、丰盛,染着热带的色彩。它为此多么骄傲!
它骄傲地抓着安置在父亲书房外的栖木,日复一日,冷眼看着所有进出书房的每一个人,包括父亲当时很宝贝的狗群。它的眼神时而盛气凌人,时而呆滞,时而佯装出哲学家的腔调。
这正是让庞巴福毁灭的症结所在:它认为狗是低能的动物,只要一声命令就能操控。一个人只要站在走廊上,动动嘴唇,发出点声响,那一大群狗就会来。
但除了庞巴福,还有谁能发出这个声响呢?难道它注定要站在栖木上,以一只鸟的身份度过一生,漫长的一生?除了种子、水、种子、水……它这么优雅的生物难道就不能想点别的东西?谁有如此美丽的羽毛?谁有这样的喙?谁又能召唤狗呢?是庞巴福。于是它这么做了。
它练习了一个又一个星期,但聪明得一次都没让我们听见。它练习着能召唤狗群的咒语,直到它对此了然于心,就像它熟悉自己抓在爪中的木杆,也知道凡是抓过跳蚤的狗都不会拒绝它的召唤。它料想得不错。它们来了。
一天早上,屋里空无一人。庞巴福从木杆上下来,呼唤狗群。我也听见了。我听见父亲会吹的那种短暂急促的口哨声,但我父亲当时却在一英里外的地方。穿过院子,我看见了庞巴福,一副光芒四射、自信满满的样子,几乎是主人的派头。它那不耐烦的拳曲脚爪在门廊上来回踱步,鲜艳的胸脯蓬松鼓胀,而它空洞的绿色脑袋则傲慢地扬着。“来,全都来。”它的哨声在说,“我,庞巴福,在召唤你们呐!”
于是它们来了:修长的狗,短小的狗,敏捷的狗,饥饿的狗,从马场、小屋、打盹的树荫下跑来。庞巴福在高悬于它头顶的厄运下起舞,更大声地吹着口哨。
当时我也可以跑过去,但没能跑那么快。无法及时阻止满怀期待的狗群发现一只长着俗气羽毛的废物冒充自己的主人时,陷入狂怒。它居然靠腮帮子就侮辱了整个犬类王国,它们居然还曾指望得到一点残羹冷炙、一块骨头,却一无所获!(还有比这更糟糕的吗?)这太令人挫败了!这完全是侮辱造成的伤害!
庞巴福一败涂地。它被淹没了,再次出现的时候只能见到一根根羽毛。它光芒四射的荣耀不是抽象的形容,而是以深红、明黄、翠绿、蓝和其他暗色调飘散在空中,如同银河系大爆炸,彗星尾扫过落下碎片。
伤心的鸟!不开心的鸟!它活了下来,再次栖息到它的木杆上,眼睛半闭,郁郁寡欢。只剩一边残破的翅膀遮掩着它光秃秃的身躯,真是值得牢记的时刻。
而原本只属于它的那句不朽台词,可能是它唯一会说的单词,也遭到剽窃。这当然是场悲剧——也很有讽刺意味,居然不是庞巴福,而是某个无名之辈在书页间创造出的那只阴郁病态的乌鸦,第一个发现这阴魂不散的单词、意味深长的音节、决绝的表达中,竟蕴含着戏剧化的感染力。“不,永不再!”
从此,庞巴福就开始受难。据我所知,直到现在还在受难。鹦鹉活得很长。我想,也算是眷顾吧,它们事过就忘,没有致命的记性。
当我想着庞巴福时,小路已经到了平原的边缘,越过它,我和珀伽索斯就来到不属于非洲的地界。
这片土地上流淌着冷冽的泉水,山谷中长满蕨类,山坡上覆盖着苏格兰人歌颂的石楠。没有一块石头是我熟悉的形状,天空与地面像陌生人般相逢,阳光有气无力地照在身上,就像一个心不在焉的人和你打招呼。
这就是莫洛。第一眼看见的景象就预示了我以后对它的认识:一片严峻的土地,高而冷,在这里生活的人必须付出更多的辛劳,必须倾尽全副身心才能与它顽强的本性抗衡。
这里奔跑着羊,但它们是熟悉这里气候的土生羊。牛以平静的眼眸凝视着渐渐苏醒的一天,有韵律地反刍着香甜的牧草。这是个游戏,四散的小羚羊、飞羚,弄得蕨类植物沙沙作响的小动物,时不时还有水牛从树林里钻出来,不以为然地打量着青翠的山丘,转身走向另一条更平坦的小径。
这里也有农场,农户们像开拓新土地的拓荒者一样四散居住。每个人拥有的田产从他居住的小屋开始,一直延伸到他挥手示意的天际。
是的,这里也是非洲。
我下马,解下珀伽索斯的马嚼子,让它在一条来路不明的小溪中喝水。溪水流淌着,长年累月冲刷着岩石,岩石因水的力量而变成圆形。它踩着石头,鼻息在清澈的小漩涡里喷出气泡,然后开始喝水。
这片土地不属于它,也不为它所熟悉或喜爱。它退后几步,离开溪水,以直立的耳朵、清澈勇敢的眼睛感受着这一切。它用脚掌摩挲着地面,低头轻轻推了推我的肩膀,我猜,它是在哄劝我,建议我,原路返回。
然而,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这是我们的寄身之处——还是一片不错的土地,一片带着吉兆与万物开端的土地,也是个有终结的地方,只是我从没想过那些事物也会有结束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