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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飞翔(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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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钱报了sat辅导班,每周六上午都要骑自行车过去上课。虽然父母知道我要报考大学,但我没跟他们汇报具体的情况。他们似乎并不明白考大学的各个步骤,所以也不问我。

我申请的是提前录取,除了申请书之外,申请学生还得把一张贴好邮票、写着回信地址的明信片放进信封里。我偷偷地去了劳伦娜的办公室,从她那本卡蒂埃·布列松的漂亮的黑白照片明信片里抽了一张。我喜欢那些明信片,我想借明信片向哈佛展示我的品位。虽然我偷走的明信片最终会被寄回家里,暴露我的偷窃行为,但与父亲和劳伦娜发现我偷窃的事相比,我更关心如何打动哈佛的招生老师。

父亲因公出差了,我模仿他的笔迹在申请书上签了字。

周末,我坐飞机去了纽约,跟蒙娜住了两天。其间,我还去参观了几所大学。母亲拿不出此行陪我的花销,而父亲又没空,更何况,与他们相比,蒙娜对大学的了解更多。

她住在纽约上西区的一栋公寓里,屋子有一排圆窗,质朴的木质窗框,窗外就是河滨公园(riversidepark)。屋里的暖气总是叮叮当当地响。

蒙娜带我去哥伦比亚大学转了转,她在那里读的硕士。她还带我去了普林斯顿大学,她心里最中意的其实是这个学校。后来,我们又去了哈佛。在哈佛,我参加了哈佛招生办的面试,而不是和一位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校友见面。我想,接触一名哈佛的招生人员,能增加我被录取的概率。

我认识两名哈佛毕业生,他们都劝我不要报考哈佛。一名是斯坦福大学基因实验室(我在这里工作过两个暑假)的波茨坦教授(dr.botstein),他说他在哈佛无法加入“finalsclubs”,只因为他是犹太人。“我不是不让你去,”他对我说,“但是希望你能三思。”当时我根本不敢想会被哈佛录取,更不要说拒绝录取了。另一个是莱克医生,我的心理医生。他说,他在哈佛上学时很孤独,哈佛的生活也很单调,直到去了芝加哥大学医学院,他才真正快乐起来。我不信他俩的话,那些毕竟都是猴年马月的事了。我对哈佛的了解几乎为零,但我知道,对我而言什么是最好的选择。我要的不是快乐,而是他们无法理解的东西:认可和逃脱。我想,哈佛会让我物有所值,会让我的存在变得有意义。我认为,没有人能理解我是多么想去那个我了解甚少的地方。

当时是秋天,天气晴朗,寒风刺骨。我和蒙娜来到哈佛,发现它并不比普林斯顿或哥伦比亚漂亮多少、冷多少。但“哈佛”这两个字,还有与之俱来的魅力和幸运,它的鼎鼎大名,都令它的一切——教学楼、草坪、校园里的树——熠熠生辉。

哈佛招生办的等待室里的暖气有点热,还有股油漆味。墙是奶油色的,地上铺着蓝色的地毯。其他报考的学生都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等着,我那天穿的是黑色裙子、黑色裤袜。

我十分紧张。的确,我在高中的各科成绩清一色都是a,但为了这些成绩,我已经拼尽全力。我的sat分数不错,但不算拔尖。这次面试可能不会顺利。

“丽莎?”

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站了起来。

一个身穿裙子和白色毛衣的黑发高个女老师对我说:“请跟我来。”接着,她带我穿过走廊,来到一个又小又暗的房间里。她似乎很疲倦,对我没有太大兴趣,反而有些厌烦。

“跟我谈谈你的课外兴趣爱好吧。”她说。她只字未提我的申请书,好像没读过一样。

“好的。”我说道,“我跟大多数报考哈佛的学生一样,也参加了很多活动。”我想让她明白,虽然我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但我还是接地气的,我谦虚、懂事,甚至因为出于此刻向她陈述的目的而参加了大量课外活动而感到难为情。“我是学校模拟法庭的律师,还是校报的主编,共有八十名工作人员。”我没说还有另外三位主编的事。“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赴日研学旅行,回来就学了日语,后来又陪父亲去过日本出差。他帮我在斯坦福大学的实验室里找了份兼职工作,我冲洗在显微镜下拍摄的酵母菌照片,还对酵母做过大型实验,比如往酵母菌细胞里注射dna。”我说得好像自己是这些实验的主角,其实我只是按指令行事。我说得好像自己对这些课外活动很感兴趣(校报除外),好像多么看重日语和酵母,其实,要不是为了考哈佛,我才不会碰它们。

我直着腰板坐在椅子上,双腿交叉着。我提及父亲,却像是无意的。

我要利用他。除了学习成绩和课外活动,父亲是我唯一的优势。

“你父亲是做什么的?”她礼貌地问道。

我犹豫了一下,扬了扬眉毛,仿佛在说“哦,他呀?”,我吸了口气,以表示我不想把话题转移到“不相干”的他身上。

“他开了家电脑公司,”我说,“他发明了一台电脑,名叫‘麦金塔’。”我说得好像她或许听说过一样。

她一听,立刻站起身来,似乎吓了一跳。“请稍等,”她说,“我出去一下。”说罢,她就打开门,匆匆走出去了,又把门从身后关上,似乎突然意识到外面有急事要办。

她的反应太明显了,我都禁不住怀疑怎么可能会这样。她是不是冲过去阻止他们刷掉我的申请?在面试过程中,是不是还有别的招生工作人员在审核学生的材料?我的心怦怦直跳。

几分钟过后,她回来了。她没说刚才去了哪里,也没解释为什么会急匆匆的,只是比先前更和气,也更专心地听我讲述了。她又问了我几个问题(我已经不记得问题的内容了),随后面试就结束了。

离开时,我的脸火辣辣的。

回家之后,我等着录取的消息,还从上到下穿了灯芯绒衣服以求好运。上面是灯芯绒衬衫,下面是灯芯绒裤子,裤子是宽纹路,鲜绿色,衬衫是细纹路,靛蓝色,纽扣门襟,有口袋,摸起来像天鹅绒似的。平时大考过后等成绩时,我都是只穿其中一件。这次非比寻常,我把上下两件都穿上了。

当时正逢校报的发刊周,我们四位主编里有三位向哈佛申请了提前录取。我们说好了,在本期校报刊发之前,谁都不许打电话询问录取结果。瑞贝卡说,哈佛开通了热线,可以电话询问录取情况。那周晚些时候,她忍不住了,就拨打了热线,结果发现她被录取了。她还告诉了尼克尔。我也打了电话,用的是教室里的电话,结果却一直占线。

录取通知书(或未被录取的通知)可能在这周的某一天寄到家里,所以,我一直穿着那身灯芯绒衣服,一是保佑我能打通电话,二是以防放学回家时信已经寄来而我却没穿着那身衣服。结果这一穿就是四天。

星期四,我决定热线一开就打过去。我把闹钟定在四点半,波士顿的招生服务热线是早晨七点半开放。

电话通了,一位女士接的电话,语气平淡又专业。她记下我的姓氏,让我等着,她去查一查。

“祝贺你。”一会儿过后,她对我说道,语气温和,带着惊讶,甚至是如释重负,似乎她也害怕我未被录取。

我好一会儿没明白过来。“什么意思?”我问她。

她笑了。“你已经被哈佛大学录取为2000级新生。”听起来是照着念的,也可能是她自己的措辞,语气中带着高兴。

“谢谢你,”我说道,“太感谢了!”

我跳下床,穿上睡裤,穿上鞋,抓起一件卫衣,走出门去,走进晨光中,朝阳如蓝色轻纱般笼罩着街道。房子、草坪、汽车都变得明亮起来,却都是静止的,像舞台上的布景。除了我,此时此刻周围的一切都没有移动之物。我的欢喜之情如同湿草地上的脚步声一样,被吸收、融化得无声无息。街坊四邻都静悄悄的,我即将离开这里,周围的环境发生了变化,仿佛一幅平面画。我经过凯文和桃乐茜的家,大家都还在睡梦中。在我行走间,几盏路灯灭了,它们一定是被定了时的。草坪上的洒水器开始哧哧喷水。

我回到家里,跑进自己的房间,从笔记本上撕下几张横格纸。“我被录取了!”“我被录取了!”“我被录取了!”……我一张张地写着。写完之后,我把它们都贴在了走廊的窗户上。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父亲和劳伦娜在楼上走动的声音。我在走廊里等着,来回踱着,仍然穿着睡裤。他们下楼了,父亲走在前面,劳伦娜跟在后面,我屏住了呼吸。

“噢!”劳伦娜看到窗户上的纸,惊呼道。

“这是什么?”父亲问我,“你被录取到哪儿了?”

“叮咚!”劳伦娜解释道,“她被哈佛录取了。”

“哦,”他说道,“这样啊。”

不久之后,我就要搬到母亲那边住了。

我在楼梯下面叫弟弟,他快过4岁生日了,我给他买了一件宝蓝色人造丝斗篷,上面有银色星星,脖子上还有皱褶饰边。跟斗篷配套的有顶圆锥形魔法师帽子,还有一根木头魔杖。

“里德?”我大声叫道。没人应,但我听到楼上有轻微的脚步声。

“格林达?”我又叫道。这是他玩角色扮演游戏时会用的名字。

“埃斯梅拉达?瓦伦西亚?”

“什么事?”楼上某个房间里传来微弱的回答,“我是瓦伦西亚。”

他正在玩角色扮演游戏。

“我有话要对你说。”我说道。他下来了,我让他在我身边坐下,我们俩都席地而坐。“从今往后,我大部分时间都会跟我妈妈在一起。”我说话时,他有点心不在焉,脸对着我,眼睛却看向别处。

母亲曾建议我用讲故事的方式跟他解释,“曾经有一个王子和一只青蛙,”我开始编故事,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自己比作青蛙。“王子喜欢青蛙,青蛙也喜欢王子,他们是好朋友。但是有一天,青蛙要回自己的王国了。”他果然开始认真听了。

“青蛙为什么要走?”他问我。

“因为还有别的青蛙,有一个青蛙王国,他已经离开青蛙王国太久了。但是,青蛙还会喜欢王子的。他不是因为……他是有原因的。”这个故事编得不好,没有故事情节,很沉闷,但里德似乎不在乎,还想继续听我讲下去。

“他必须得走?”

“是的。”我答道,“他得为了别的青蛙回去。”

我搬到母亲家之后不久,我的妹妹艾琳(erin)出生了。她长着黑色头发,额头有“v”形发尖,眼睛很大,饱含深情。我到父亲家里来时,如果她醒着,我就会抱着她,轻抚她的前额。只要这样,不一会儿她就会睡着,这太不可思议了。劳伦娜怀着她的时候,父亲经常因公到欧洲出差,那时,他的皮克斯动画工作室就要上市了。回来时,他总会从欧洲买来昂贵的婴儿服。所以,等艾琳出生时,衣橱里早就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衣服。

哈佛寄过来一张表格,让我填写,以便选择室友。我想显得酷一些、随和一些,以匹配到酷而随和的室友。我对自己做了一番简介,其中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偶尔,我会弹吉他。”其实这完全不符合事实,以前,我是能弹一两首曲子,可是我早就忘了,即使我会弹,也不好意思当着别人的面弹。

上大学前的那个暑假,我住在母亲那边。父亲曾带我去旧金山买衣服,早知道他会给我买衣服,当初我就不必积攒那么多了。我们去了阿玛尼的专卖店。专卖店的所在地原先是一家银行,经过翻修,内部有拱形天花板,内阳台还有个小餐厅。我们来到一排领带前面,父亲仔细地查看,用拇指和食指捏搓着布料。我喜欢看他挑东西的样子:他细致入微地检视那些商品,最后却一个都不买。这次,跟以前在商场里买东西时一样,我担心没有自己的号码。

远处,内阳台下面的墙上挂着一排大衣。这些大衣不是为了在加利福尼亚州御寒,而是为了别的场合设计的。“这件怎么样?”他问我。这件大衣是黑色羊毛料,有领,双排扣,下摆展开,像裙摆似的。袖口和衣长可以找裁缝修改一下。“漂亮,”他赞道,“真漂亮。”我也觉得很漂亮,只是担心会不会太另类,还纳闷别的新生会穿什么。这件大衣有点像法国哑剧的戏服,最后,父亲给我买了下来。

买完大衣,父亲开车带我回帕洛阿尔托。我们走的是101高速公路,大衣留在裁缝那里修改。一路上,我们几乎都不说话,经过“红房子”脱衣舞厅时,他也没有像往常一样开我的玩笑。那时,我并未想到,他的沉默竟是因为我要走了——我走后他可能会想我。或许他是在想next和皮克斯动画工作室的事。随后的几年时间里,我们俩之间的沉默与日俱增。不久之后,他便不再给我回信,也不给我回电话。我不知道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不知道其中的缘故。我只记得,那天回家的路上,他一直看着道路前方,双手握着方向盘,肩膀轻轻地摆动,拇指在方向盘上上下摩挲,牙关紧咬。这套动作持续了一路,却与往常不尽相同,仿佛一个机器人似的。

“我要教你刷马桶。”几周之后,在母亲的家里,她对我说。我之前给她看了从裁缝那里取来的大衣,而这就是她的回应:她要教我一个技能,帮我为哈佛的生活做好准备。

“我去的地方不用我刷马桶。”我说。

“可能现在用不到,”母亲说,“但总有一天会用到的。”她说对了。

livermore,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西部城市。

laurenceolivier(1907—1989年),出生于英国伦敦,英国导演、制片人、演员。

scholasticassessmenttest,由美国大学委员会(collegeboard)主办的一场考试,其成绩是世界各国高中生申请美国大学入学资格及奖学金的重要参考,它和act(americancollegetest)都被称为美国高考。

henricartier-bresson(1908—2004年),法国著名摄影家,他一生从事摄影半个多世纪,足迹遍及世界各地,拍摄了大量精彩照片,被誉为“当代世界摄影十杰之一”。

upperwestside,位于中央公园与哈得逊河之间,是高级知识分子和文化人的居住区。

哈佛8个精英男生社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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