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什
高四那年,我被选为校报总编。我和另外三个同学要深夜加班编辑校报,再将其复印发行出来。在我眼里,前几任总编既处事成熟又知识渊博。现在,我们几个人在同学们眼里也会是这样。
那一年,我们刊发了一篇报道,揭露了校董会在学校大幅裁员期间到麦克阿瑟公园公款豪吃豪喝等事。系列报道刊发之后,校董会的董事长引咎辞职了。
在一周内,我们遇到了一个技术难题。
电脑系统崩溃了,黑屏,打印机无法访问。如果电脑不能运行,不能重启,那我们几个人数天的工作——所有精心设计的版面——就都毁于一旦了。约什把自己沙丘一样的黄褐色长发扎成马尾,躺在地上,检查和整理线路,我们其他几个人满心恐慌和茫然。以前他总能把电脑修好,电脑会重新启动,打印机会吐出纸张。
“你要跟我一块儿去吗?”他问我,因为他要回家拿数据线。我站在他身边,能更近距离地观察他:他笑起来,脸上有酒窝,法兰绒衬衫下的肩膀很宽。他很内向,也很和善,写的字松散而潦草,就像风筝线一样。
“好啊。”我应道。我不知道他住在波托拉谷,离这里有二十分钟车程。他的母亲和继父都是律师,因为上班方便,把他转到了帕洛阿尔托高中。
在我看来,他是个马大哈式的人,太随性,没有条理。他会修电脑,平时却颠三倒四,总是忘了做英语作业。我却有条不紊,谨慎细心,每个学分都不肯放过。不管去哪里,他从不准时到达,他也不会用日历做计划。他不好好做作业,总是上课前才临时抱佛脚(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在斯坦福大学旁听应用数学和微分方程,后来被斯坦福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同时录取)。
他开的是一辆二手的1983年的丰田supra,车身是亮青色的,两侧是粉红色的正弦波。“漆喷得不好看。”我们上了车,他如此解释道。这辆车是他从利弗莫尔的一个女物理学家那里买来的。他的手放在方向盘上,很好看。他跟我不一样,他总是显得轻松而洒脱,虽然我纳闷他为什么不着急,但在他身边,我感觉到很安心。
他的房间的地板上,放着一个床垫,窗户外面是院子,远处是树林。地上到处都是纸和书,还有一堆音响设备和几副耳机。房间很大,显得空荡荡的,却又凌乱不堪。他找到了数据线,然后我们从他家离开了。
返程时,我们走的是阿拉斯塔德罗路(arastradero)。这是一条双车道公路,沿着一个自然保护区蜿蜒而行,地面高低不平,到处都是补丁。
“给你看个秘密。”他对我说,“坐稳了。”
这条路限速二十五英里,他却开始加速。我们的前方有一个拐角,先上坡后下坡,一侧是山,另一侧是悬崖。公路绕山而行,看不到拐角后的情况。对面有可能会驶来一辆车,在转弯处与我们相撞。拐过弯之后,也可能有几只鹿横穿公路……
他还在加速,三挡、四挡、五挡,汽车轰鸣着飞速而行。
“你确定你……”
“别担心!”他大喊道,“我以前经常这么干。”
母亲有时候会说,小孩子身边都有守护天使。
保佑我吧,守护天使,我默默地祈祷,保佑我!
“坐稳了!”他喊道。汽车嘎嘎作响,引擎轰鸣。我一只手抓紧安全带的上端,另一只手抓着门把手。车来到拐弯处,他再次提速。
我们飞了起来。
之所以会飞,是因为公路高低起伏,先是一段上坡路,接着是很长的一段下坡路,只要速度够快,就能在上坡路的顶点跃起,跃过下面的坡,跃过路旁翠绿色的树和灌木丛洒下的斑驳光影。
对我来说,这一飞,揭开了这个小镇的另一面。
我们身边有隐藏的自由之地,而他知道这些。
几个月之后,我们刚发第三期校报,时间已是傍晚,我和另外三个总编——瑞贝卡、尼克尔、汤姆——站在学校的停车场里,在尼克尔的汽车旁边,别的汽车大都开走了。停车位之间种了些松树,路灯的灯光穿过枝叶的缝隙照下来,沥青路翘曲又弯曲。远处有一对男女,正手拉手朝我们走来。
是约什。他身穿一件白色的大t恤衫,一条肥裤,像个小丑似的。后来我才知道,那条裤子是他自己用碎布拼起来的,先把腰缝和脚踝处拼起来,然后不断反复如此。他踢踢踏踏地向我们走来,腿分得很开,还带点外八。我不认识那个女的,她很瘦,也很漂亮,有一头蜂蜜色的波浪发。走到近处,他俩松开了手。
“嗨,约什,”汤姆跟他打招呼,“我们把报纸都发出去了。”
我脸上的肌肉不听使唤,耷拉下来。我曾经觉得他很可怜,认为他不受欢迎,可是现在他交女朋友了。我站在他俩身旁,觉得又羞又愧,自惭形秽。
我骑自行车回了家,向卡门哭诉,她抚摩着我的头发,安慰我。一个小时之后,大门传来叮当声,有人来了。我从玫瑰花丛的上方看过去,是约什。他以前没来过这里,但我们有共同的朋友,所以他知道我的住处。他朝房门走来,他走起路来一跳一跳的,白色亚麻衬衫在拼布肥裤外面摇曳着。
我请他进了门,带他到我的房间里。这事有点怪,虽然他从没来过,但我真希望他之前能到我的住处来玩。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有什么事吗?”我问他。我站在房间的中央,一盏盒形灯笼的下面。
“你刚才好像不大高兴。”他说。他站得离我很近,双腿分开,挺着胸脯。
“你跟那个女生交往了。”我说道。
“她比我们高一级,”他解释道,“她在斯坦福大学念书。”
“我喜欢你,之前我没有意识到,可现在太迟了。”
“我跟她只是普通朋友,我们没有那么熟,其实……”
“什么?”我追问道。
“从高一时,我就暗恋你了,在生存技能课上。”他说道。我们在心肺复苏课上是搭档,但我忘记了。这怎么可能?我刚转学过来,刚搬到父亲家里住,在学校里还是孤家寡人的时候,就有人喜欢我了?
他前脚蹬地,倾身过来,我们接吻了。完美,皆大欢喜!“再见。”吻过之后,他微笑着向我告别。他走出门去,亚麻衬衫在身后轻轻摆动。我赶忙跑到厨房里,向卡门报告这个好消息。
我恋爱了
“长大后,你打算做什么?”父亲见到约什,如此问他。我、约什、父亲,我们坐在弟弟房间的地上,靠近书架。这是我第一次跟他们同时在一起。
“我还没想好。”约什答道。
“我知道,”父亲说道,“你会成为一个乞丐。”
约什低下了头。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她说,父亲上高中时,她把他介绍给自己的父亲认识,他就自称乞丐。有时候,他会把自己的故事用作完美的典范。
虽然表面上约什和父亲一点儿都不像,但这其实是父亲的一种赞美。
有时候,天黑后,我和约什就开车去伍德赛德的房子里亲热一番。那里没有路灯,但能看见白色的房子,树林前面蔓延的草坪上,有白色的薄雾和银色的露珠。
“他说要从这儿到那儿修一条滑道,直到泳池里,”我指着泳池上下说道,“但一直没动工。”
我的卧室和床还跟当初在这里住时一样,床垫仍在电视机旁的地上。柜子上有个相框,照片是父亲和缇娜在某个宴会上照的,照片里的她穿着一件黑色的礼裙。每当说起缇娜,父亲总会语带留恋,说她从不穿礼裙,可她这不是穿了吗?衣橱里,他的那些西服已经被取走了。
“跟我来。”我对约什说。我脱了鞋,跑到湿漉漉的草坪上,大声欢呼着,跑下斜坡,朝橡树林跑去。周围没有人,空气中是湿草地、豆蔻荚、桉树花、胡椒、水、树枝的气味。天空压得很低,星星密布。有些星星暗淡而模糊,有些则清晰而明亮。星星杂乱密布,引人注目。
“他是为了这些树才买的这栋别墅,”我用英式口音慢慢说道,像劳伦斯·奥利弗似的。
“换作是我,我会更看重这栋房子。”约什说道。我回头看去,只见白色的拱顶笼罩在月光中,像盐一样白。它看上去荒凉而孤单,不由得令我打了个寒战。
“我也是,”我说道,“但是他说这套房子太差了。”我喜欢这栋房子。
蹦床上面落了一层橡树叶,我们俩爬到蹦床上跳了一会儿。蹦床上没有围栏,也没有防护措施,每次跳到半空中,我们俩就会撞到一块儿。
“那边是什么?”他问道。
那是别墅区里的一个小房子,也是父亲的,也是空置的。从蹦床上,能看到它的白色轮廓,再往远处就是山丘了。“占地七英亩。”我用英式口音说道。
晚上,不去伍德赛德的房子时,约什就开车到瓦沃勒街来。他小心翼翼地溜进大门,不敢碰响门上的铃铛。他蹑手蹑脚地穿过玫瑰花丛,从窗户爬进我的房间,再钻到我的床上。他的手冰凉,因为他一路上开着车窗。他陪着我直到第二天的早晨,再偷偷摸摸地从窗户或玻璃推拉门里溜出去,然后开车回家。
“要是我们发现约什每天晚上都过来怎么办?”吃早饭时,父亲说道,“从窗户里钻进来。”我低着头狼吞虎咽,不搭腔,他也再没提过。我自欺欺人地以为,父亲可能并不知道。
“你跟约什去伍德赛德的房子玩了?”几天后,父亲问我。我们俩是被父亲刚雇用的园丁发现的。园丁是个澳大利亚人,就住在别墅里,而我却不知道。一天晚上,他循着音乐声来到二楼的一个空房间里,结果发现我和约什在里面。没人告诉我那边还有个园丁,我本想撒谎,或者说只去过那边一次,但是,如果他允许了,我们就能自由自在地去那边玩了。这值得我赌一把。
“是,”我答道,“可以吗?”
“可以。”他说道。
“我们做爱了。”我对父亲说。我和父亲并肩坐在我的床上,“最后一垒。”当时我17岁了,上高四。
“顺利吗?”父亲问我。
“顺利。”我没跟他说,其实刚开始我们把角度弄错了,有那么一会儿的工夫,我和约什还以为我们俩无法完成,会不会是两个人的身体结构不协调,我们的下面不像想象中那样匹配。
有时候,下午放学又不需要编发校报时,我和约什就会去多风山自然保护区(windyhill)玩。连绵的山丘又宽又黄又柔和,就像骆驼的驼峰。从一面看去,一排山丘就像风中甩干的毯子,一直铺到太平洋。小镇就在我们的脚下,像个微缩模型。这里很安静,只有刺耳的风呼呼吹过,长长的草茎纷纷倒伏。天气晴朗,美不胜收,自由、惬意、心旷神怡。向北望去,能看见旧金山在远处闪烁,却清晰如在眼前。就像我反复做的梦一样,它既远又近,或许是与大气、与山丘间的角度、与光线的折射有关系。
这也正是有了约什陪伴之后我对父母的感觉。我不是不担心母亲的生计,不是不担心父亲的嘲讽,不是不担心他发现我真的要离家去上大学的反应,我只是置身其外,既不苦恼又没有压力。现在,约什会开车接送我去看病,接送我在父母两边走动。他不会安排自己的日程,总是忘了写作业,还总是忘了去看牙医,忘了赴约,但跟我的约会,他从未爽约。在他那辆青色的丰田车里,我是安全的、被照顾的。
春雨过后,斯坦福大学周围的橡树和桉树下,青草钻出了土块,像一团团青绿色的绒须,也像一条条明亮的缎带。这是我的小镇,我步行回家,看到了季节变换。在此之前,这是父亲的小镇,或者是母亲的小镇。或者,我是意外地被置于此地,在两处逗留。可现在,我恋爱了,这片土地变得立体、变得沉稳,它有了内容,它是属于我的了。
面试哈佛
午饭时,我去了帕洛阿尔托高中的大学助学管理处。这里的主任是一个有灰色短发的女老师,姓达斯(daas)。我翻看活页夹,看被哈佛录取的学生的名单和住址。哈佛,陌生、遥远、令人生畏,它是我当时能想到的最合理的学校,而且,一旦选了它,就别无他想,无须再做其他抉择。对我而言,这必然是正确的选择,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选择,也没有费心去想那么远,但总体上是正确的。帕洛阿尔托高中每年都有几个学生会被哈佛录取。申请表上有一栏,是让学生填上自己父母的毕业院校,我全都看了一遍,想看看有没有学生的父母都未上过大学的先例。